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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信

 

第一章 审美--人类特有的能力

感性美学》相关章节:

导 论:从美感出发的美学构想

上 篇:审美感受

  第一章 审美不是反映

  第二章 审美反映与马克思主义

  第三章 美感与鉴赏判断

  第四章 美感与“美”

  第五章 美感与快感

中 篇:审美能力

  第一章 审美——人类特有的能力

  第二章 审美能力的群体生成

  第三章 审美能力的个体生成

  第四章 审美能力的功能实现

  附 录 论群体审美能力

下 篇:艺术、自然与审美

  第一章 论“自然美”

  第二章 中国文学的焦虑主题

  附 录 新生代的焦虑 

  第三章 《红楼梦》:文化——心理层面上的一种解读

  第四章  现代艺术与阐释的危机

  第五章  艺术创作中的超常思维  

  第六章  艺术:一种中庸的描述  

外 篇:美学与时代

  中国美学需要什么    

  经济发展与中国美学的当代使命

  文化建设与纯学术的价值

后 记

  差不多刚好是在两百年以前,德国诗人席勒用他那个时代常见的夸张语气豪迈地疾呼:“啊,人类!只有你有艺术!”

  席勒这句话在此后的两百年里,被无数人引用过,然而如果我们要借用席勒的这句名言,将它改成:“啊,人类!只有你有美感!”恐怕就会招致许多的反对意见。

  首先,达尔文的在天之灵就会表示强烈不满,信奉达尔文的人们也同样会奋起驳斥。我们知道,知识渊博的达尔文曾经运用许多事实证明在动物的进化和性选择过程中,那些美丽的颜色和悦耳的声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用达尔文的话说,雄性孔雀在开屏时就是在展现它自己的“美”,从那些比较美的个体才有更多的机会做新郎,才有更多的机会留下它的后代这一结果来看,雌性的孔雀显然具有甄别美丑的能力。啼鸟在竞相鸣叫时,也是为了用最悦耳的曲调取悦它同类中的情人,在达尔文看来,这声调的悦耳与否,也关系到它能否在不同个体的性选择中赶上以至超过群体中其它伙伴。

  达尔文大概从来没有认真想过,他将如何说明那些形容猥葸的、尖声怪叫的动物的性选择,在他看来那些动物是否具有同样的审美能力,但是他非常坚定地认为,“当我们看到一只雄鸟在雌鸟面前展示它的色相俱美的羽毛唯恐有所遗漏的时候,而同时,在不具备这些色相的其它鸟类便不进行这一类表演,我们实在无法怀疑,这一种的雌鸟是对雄鸟的美好有所心领神会的。”甚至,他还进一步认为,“动物界的一大部分的动物对美丽的颜色和音乐的音响,都有几乎同样的嗜好……大量的雄性动物,是为了美好的缘故而长得美的。”

  达尔文认为动物能够对“漂亮”作出反应,这与我们讨论的美学问题,固然存在非常之大的差距;但是在这里,也还有值得认真对待之处,那就是在达尔文看来,动物不仅能够对它所面临的同类作出对方美(漂亮)或不美(漂亮)的判断,能够产生他所说的那种“审美感受”,而且还有可能为了“美”而改变其进化方向。这样的表述是令人震惊的,即使我们不屑于讨论达尔文所说的“审美判断”,因为它与美学意义上的人类创造性的审美感受截然不同,但是我们却要注意到这里一个重要的细节,它也正是许多美学研究者们所不曾注意到的,那就是达尔文对动物进化过程的经典描述,其中他认为影响着动物进化方向的各种各样的动力,竟然可能包含了某些美学的或曰美的因素。当达尔文说“大量的雄性动物,是为了美好的缘故才长得美的”时,他在美学意义上所表述的是一种十足业余水平的理论观点;然而从这里所包含的进化论意义上的理论背景看,却代表了那个时代最重要的一种哲学观。它虽然并不直接关系到我们所要讨论的审美能力,却关系到这种讨论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背景性的理论框架的构成,关系到人类能力的进化模式问题。

  我们都知道在达尔文时代,科学家和哲学家们对人类进化的动力,包括对整个世界进程,有着一些在表面上看超越了中世纪神学的表达方式,在实质上却仍然有着非常浓重的神学意味的解释;这种被后人称为“目的论”的或者“历史命定论”的理论思维模式,认为大千世界的存在与发展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这样一种规律性,是有一个前定的目标的;就象中世纪的神学家们认为世界进程是事先由上帝设计好的,而世界进程只不过是这种早就已经设计完了的发展过程的实现而已。中世纪以后,哲学家们和相当一部分科学家同样也都还相信,在世界的进程中,体现着一个外在于此进程的理性的“目的”。尽管不同人对于这样的目的的看法不同,有些人认为这目的是道德和伦理学意义上的“完善”,另一些认为这目的是物理学意义上的“完善”,也有一些人认为这目的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或者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完善”,但是在认为世界都在向着这样一个美好的目标理性地发展这一点上,都是相同的。认为世界一定是向着一个好的或者说善的目标前进,这只是一种在极其良好的主观愿望驱使下产生的理想主义的世界幻像。在这个意义上说,说因为长得美好的动物个体具有更强的竞争能力,所以动物在外貌上就会出现一种长得越来越美好的趋势,这与说一个社会只有秩序化才能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所以这个社会就内在地拥有一种向着秩序化发展的内在趋势是一样的,而这样的设想,这种认为世界进程总是趋向于更加美好、更加完善的设想,正因为它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思想方法的产物,在现实的世界里,并不一定就符合事实。

  世界进程有一个事先已被设定的目的,而且这个目的一定是“好”的,在很长时间里都是科学研究领域不受任何怀疑的崇高信仰。在艺术与美学研究领域里,它也曾经表现为相信人类艺术总是向着更高级的方向发展,人类总是一代比一代创造出更高级的、也更伟大的艺术作品,而且后一代总是比起前一代更能欣赏美,或者说具有更强的审美能力;以及诚恳地相信艺术的发展有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理想。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信仰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信仰者的行为,所以科学研究领域的上述信仰并非毫无意义,毫无价值。只是我们在讨论人类的审美能力及其发展时,还必须记住,这样一种能力的拥有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人类比起其它动物来就处于更高的进化阶段,而且当我们说只有人类拥有审美能力时,也不一定就要附带着席勒高喊只有人类有艺术时所附带着的那种自豪感。当我们说并且试图证明只有人类具有审美能力时,只是在客观地描述这样一种现象的存在。

  让我们回到达尔文的论断。其实达尔文提出的论断,可以部分地还原为这样的问题,如果从意识与感受的层面上看,一切动物,包括人类在内,是否对客观外界有着同样的感受方式,以及是否可能具有同样性质的感受?回答了这个问题,才有可能继续回答达尔文的论题,那就是动物之所以喜欢人类也喜欢的某些颜色音响,进一步还可以说,动物之所以不喜欢某些人类也同样不喜欢的颜色和音响,是否与人类喜欢或者不喜欢这样的颜色与音响有着共同的原因;最后就是第三层次的问题,非人动物是否有可能从事某种意义上的审美活动也即艺术创造活动,是否可能形成某种程度上的审美能力。

  生命体与外界交往最一般的形式是以刺激->反应对(心理学家们所说的S->R对)的模式进行的。在所有生命体中,我们一般只把动物看作是具有感觉的动物,也就是说,一般认为只有动物才能“感觉”到外界刺激的存在与作用,并且通过某种特有的方式对其作出反应。一系列相似的刺激->反应对可以在动物机体的神经元中留下印记,渐次发展成为一组连贯的行为反射弧。由于这种行为反射弧只对适宜的刺激产生反应,所以它最终也就表现为某种偏好,这是由神经系统自动建立的判断能力所决定、所控制的一种反应方式,由于此,如果一个动物个体对某一类固定的刺激形成了某种特定的反应模式,我们就可以说,它已经拥有了对这种刺激的识别能力,已经形成了对于这样一种特殊刺激的反应能力。

  人类所能够对之产生审美感受的客体无限丰富,但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无限丰富”的含意,只是相对于人类的理性认识与语言表述而言的,如果换一个角度,将它对应于大千世界而言,也未始不可以说,人类有可能对之产生审美感受的客体是非常有限的。对于这样一些审美客体,有时,其它非人动物也有可能产生一种偏好,象达尔文所说的会对具有绚丽多彩的颜色的雄鸟产生偏好的雌鸟就是如此。在一些比较特殊的场合,非人动物甚至也能够对完全是由人工创造的艺术作品作出特定的反应,假如我们让一些低等动物听贝多芬的音乐,将一部厚如砖头的长篇小说扔到蜗牛身上,它们也会对之产生某种反应。而且这样一些特定的反应,最后甚至也会发展成一种偏好。有实验让幼年小白鼠经常听莫扎特的音乐,待它们成年之后,发现它们表现出莫扎特音乐明显的爱好倾向,而对其他音乐家的作品则表现出冷淡。达尔文主义者也可以将这个例子作为动物的可能具备审美能力,甚至是艺术辨别能力的强有力的证据,以对只有人具有审美能力的观点提出强有力的反驳。

  然而,从这个例子里,我们同样也有可能得到另外一种启发,从而得出另外一种想法。仅仅通过能够培养出小白鼠对莫扎特音乐的偏好就肯定非人动物也有可能具有审美能力是危险的,因为我们决不能因为燕子喜欢在某一幢房屋里筑巢就断定燕子喜欢这幢建筑的造型、风格与式样,也不能说北极虾喜欢生活在北极,就是它们为了便于观赏绚丽多姿的极光的选择。如果说所有动物都能对特定类型的刺激作出特定反应,以至于形成对这样一类刺激的偏好的话,那么我们还应该指出,哪怕是对同样一类刺激作出的反应与形成的偏好,也可以因为完全不同的原因,可以区分为多个层次。

  从生物对刺激的反应和偏好上看,它们至少可以区分为六种不同的模式,或者说具有六个层次。

  这六种模式或者说六个层次,首先,最基本的就是在本能支配下的纯粹机械性的反应和选择模式。比如候鸟每年都能够回到相同的迁徒地,象鱼类的回游,在地点的选择上,都是受着一种盲目的本能支配的无意识行为,从主体的角度说,这种选择完全是被动的,其实是无选择的;

  第二种模式则是半被动的选择,象动物趋向于某一类固定的食物,体现了它们对不同食物的爱好不同。这样的选择部分地出于功利目的,然而动物多数都是出于半先天的本能而选择某些食物并且放弃另外一些食物的。我们之所以将这种对食物的偏好中的一部分现象称之为“选择”,是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如果遇到它们最适宜的、长期以来一直对之表现出偏好的食物严重匮乏时,动物也有可能无可奈何地食用另一些类型的食物。这种场合,选择就出现了,但这样的选择,大半缘于生理上的、器官上的适应性,动物自身对此能够作出的主动性反应仍然是相当有限的;

  第三种模式是机体性的选择与爱好。比如达尔文所说的雌鸟对某一只或某一类雄鸟更感兴趣,更容易产生性的和其它与情绪有关的兴奋,在这里,性的与其它相关机体表现出的兴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受制于遗传基因的控制,而这样的反应本身,虽然是动物自己也许能够感觉到的,它却只能说是纯粹机体水平上的反应;

  第四种模式,是与功利目的没有直接关系的反应与活动。诸如动物能够表现出的对游戏的爱好,象猿类纯粹是对某些形式结构表现出的偏好,以及前举的小白鼠对莫扎特的音乐由诱导而来的偏好。由于这样一些反应与动物生理性的满足并无直接的关系,它们与前述的基本上是机体水平上的反应相比,似乎就有了更多的非功利的色彩,同时也有了更多的自主性。而且如果可以将情绪理解为一些内分泌意义上的指标的话,这样的偏好也带有一定的情绪性。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样一些反应,往往都与经验有着密切的关系,或者说它们基本上是建立在经验之上的,而且一旦形成之后,就会长期地延续下去。在反应与经验的关系上说,主体仍然受制于经验;

  第五种模式则是建立在经验水平上,同时又超越了纯粹经验本身的联想。这样一些联想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条件反射,因为这样的反应,是对于一个与经验在大脑留下的印记相似、相关联却并无直接关系的对象所产生的反应,所以在反应的困难程度上,它要高于一般意义上的条件反射。比如原始人对图腾的畏惧,并不是由于图腾本身对他曾经造成的某种伤害直接引起的,而是通过与图腾也许具有某种内在关系的另外一些创伤性经验引发的。所以他们几乎是完全出于自发地对图腾作出反应,不过在这样一种反应中,非直接的经验的作用,还是清晰可辨的;

  第六种反应模式,是指主体完全主动的选择性注意,作为一种完全是情绪性的心理活动,它在面对外在世界时并非只对其作出可以预见的反应,而是取外在世界为质料加以情绪化的重组,在心理层面上感受到新的意象。这种重组是抛开对象的内容与现实的价值,而仅注目于其外在的、超越现实利益的形式的。说它是完全主动性的,是因为它一方面是与功利目的无关的,并且在另一方面,它还是在非经验领域里产生的。这样出于完全主动的意志所作出的反应与选择,其结果与意义都截然不同于其它的反应模式。

  我们可以看出,在这基本上包括了动物对外界刺激作出的所有反应的六种模式中,前面四种反应都主要建立在机体在遗传和学习基础上形成的无条件反射和条件反射的层面上,它们都可以而且必须通过机体的生理官能、通过动物的生理结构以及遗传习性来加以解释。这样一些反应构成了动物生存以至繁衍的必要条件,决定了它们作为生命体的存在方式,它们是动物的生存所必需的机能。而第五种反应模式已经不再是动物必需的反应能力,正因为它不是必需的,所以才具有超越动物生理方面的机体功能的意义。只是因为这种反应模式仍然是建立在经验的联想之上的,所以对于机体而言,这种反应仍然带有一定程度上的被动的成分。最后,只有第六种反应模式才是真正主动的、主体性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为,而审美活动正应该包括在这个层面,如果它也可以称之为对外界刺激的一种反应,那么它正应该归属于这种反应模式。因为正象康德所说的那样,审美是一种完全非功利无目的的活动,同时也正如我们前面所论述过的那样,审美活动是主体的创造性活动。

  由此我们也就可以知道,一种动物要具备审美能力,不仅要看它是否具有对特定对象产生特定反应,并且产生选择偏好的能力,还需要有某种超于机体水平的反应能力,有某种主动性的意识行为,以及建构在这一水平之上的创造性地把握与处理对象的能力。而这样一种能力,恰恰是非人动物所并不具有的。在这个意义上说,非人动物并不可能拥有象人类这样的审美活动能力,而且它们也不可能在心理水平上产生象人类所可能获得的那种审美感受。

  根据生物学法则,一切动物的行为,如果它能够用更基本、更简单的原因来加以解释,那就不应该用更高级、更复杂的规律来加以解释。由此我们知道,勃兰兑斯喜欢陀斯妥耶夫斯基和小白鼠喜欢莫扎特,托尔斯泰不喜欢莎士比亚和牛不喜欢吃肉类食物并不能都用同样的原因来加以解释,正因为这样的反应虽然具有相同的选择倾向,却缘于不同的生理与心理层次,其实它们并不是以同样的模式对外界事物作出反应与选择的。正象小白鼠喜欢莫扎特的音乐和牛不喜欢吃肉类食物并不是相同水平上的反应与选择一样,类似于小白鼠喜欢莫扎特音乐这样希奇的现象,也可以用由重复性经验而产生的习惯性偏好加以解释,并非一定要将它认定为审美能力的作用。如果混淆了这些不同层次的反应与选择模式,那么我们对人类以及各种非人动物的行为模式,就不可能得到哪怕是稍微接近真理一点的解释。

  各种不同的动物限于它们的生理与心理条件,只能对外界的刺激作出一定水平的反应,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类。那么,人与非人动物能以不同模式作出反应,是否意味着一种机体上的差异,或者说,人类用以从事审美活动的,是否一些特殊的器官?换言之,人类是否在生理上有异于其它非人动物,才使得人类能够从事审美活动?

  这个问题是几乎所有人文科学研究者所关心的,出于自我陶醉的人类优越感,使得人们更加关注这个问题的解答。有一些实验能够体现出人类与其它非人动物的能力差异。Weiss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把发育前的蝾螈幼体的左右肢互换,结果发现左右肢互换后的蝾螈成长以后,肢体对外界刺激表现出和正常蝾螈的肢体方向完全相反的反应,而且这样的动作持续一年之久也不会改变;Speny将蝾螈的眼睛翻转180度,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由此可见,在它的身上,刺激->反应关系完全是由胚胎和生长神经先天固有的模式所决定了的。

  然而,斯特拉顿在1987年做过另一个关于人的视觉适应性实验,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他尝试将一种能使视觉世界里的上下左右完全颠倒的透镜戴在眼睛上,起初他的动作紊乱,无法协调,他不得不在错误中不断尝试。然而仅仅在三天以后,原来完全被颠倒过来的整个世界就开始慢慢恢复正常,他对起初面对的这个混乱的世界就开始适应,定向的障碍开始减少,八天后,新的视觉动作关系已显得很协调,一天天过去,他甚至已经习惯了这样看世界,很少意识到自己是戴着这样一副颠倒的透镜,很少觉得这世界图景是被颠倒了的;接着当他摘下这副透镜时,发生了与刚戴上透镜时同样的定向力障碍。但是这样的感觉只持续了更短的一段时间。有科学家在1952年重复做过这个实验,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这样的差异在本质上说,只能理解为一种学习能力上的差异,或者说,它证明人类有能力主动地调整对感觉中所接受的外界刺激的解释。但是我们也可以从更抽象的角度理解这个例子,可以认为,蝾螈仅仅能机械地凭先天的遗传机制对刺激作出反应,而人类则有可能通过后天的学习有意识地调整自己,对同样的刺激产生新的反应模式。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超越了生理层面,从更内在的意义上理解不同生物的生理差异。

  不同的物种在感知外界刺激上,确实存在着非常明显的能力差异。甚至在纯粹感官领域,这样的差异也是非常令人感兴趣的。然而如果有这样的美学研究专家,试图从人类的视觉与听觉能力上,进而从人类的视觉器官与听觉器官的特殊性上寻找人类审美能力的机体上的原因,那他们注定会失望。在一般意义上,由于艺术作品多数诉诸欣赏者的视觉或听觉,我们会觉得人的审美感受是经由视觉与听觉触发产生的,经常,我们仿佛是直接被视觉与听觉的感受引发了审美情绪。那么,人类的视觉与听觉是否比起其它非人动物更加发达,就是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

  视觉的适宜刺激是光,物理学家们认为它既是一种放射型的电磁波,又是一种光子束。光的强度可以用光子数量来表示,它的放射能则又同时是通过波的形式传递的,可以用波长表示。如果从光是电磁波的角度上说,全部的电磁光谱表现为由波长从10-14米的Υ射线到108米的交流电这样一个非常之广阔的区域,人眼所能够对之产生反应,或者说意识能够觉察到的,只是其中的七十分之一,波长大约是从400毫微米到760毫微米之间。在这之外的红外线、紫外线一般都无法感受到。精细的实验证明,几乎所有的动物都具备对弥散光的感受性,甚至连单细胞动物也不例外。生物学家们发现,变形虫就能够用加快伪足运动的方法,对它细胞体上任何部位的阴影产生反应。这种反应与皮肤上的感光细胞的光化学反应直接相关,在多细胞生物如蚯蚓身上,也能找到类似的现象。但真正具有复杂的、能通过光感知到物象的光受纳器与视觉系统的,在所有动物中,只有三个主要的生物门--节肢动物门(包括昆虫和蟹类等)、软体动物门(鱿鱼和蜗牛等)、脊椎动物门(从鸟类到人),它们拥有可以称之为眼睛的光受纳器,其眼睛的种类,几乎包括了从工程学的观点看能够想象得到的一切类型。所有这类有眼睛的动物,其视觉真可说是各擅所长,至少从波长的角度而言,象昆虫、青蛙和鱼等等都能够在紫外区域的光照下分辨物体。在这方面,人类的眼睛丝毫没有优势可言。

  波长只是动物对光的接受能力许多个指标中的一个。我们还可以通过其它的指标来衡量人类的视觉能力与非人动物相比较。

  偏振光。人类对偏振光没有感知能力,或者更准确地说,不能通过偏振光分辨物体。但是有证据表明,大量低等动物如蚂蚁、甲鱼、章鱼等拥有这种能力,蜜蜂能用偏振光作为确定方向的手段,某些大涉禽也拥有偏振光感受性。

  颜色。颜色感觉实际上可以还原为对不同波长的光线的分辨与反应能力,这也是视觉领域里最受关注的方面之一。动物是通过视网膜细胞对颜色产生反应的,对单个网膜细胞的研究表明,凡是能够分辨颜色的动物,在视网膜中都有三种不同类型的视觉细胞,它们如同电视机的显像管那样,按照三原色原理工作,感受不同波长的光。有资料表明,颜色视觉能力的分布仅限于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中的节肢动物、头足动物。关于色觉形成的原因和机制尚有许多争议,然而确定无疑的一点是,许多动物都有很高的分辨颜色的视觉能力。

  视敏度。较高等的脊椎动物在辨别微小刺激的能力方面表现出的差别不大。如果用视角的微小程度来衡量,研究表明,人能够分辨的刺激大小大约应该不小于64秒,介于黑猩猩(47秒)和恒河猴(67秒)之间。相对而言,较低等的脊椎动物和夜行动物的视敏度较差,但包括人在内的灵长类的视敏度也并不是最高的,比如,大多数鸟类的视敏度,都要比人高四到五倍。

  形状知觉。低等动物没有形状知觉,因为一般认为它们还没有发展出一整套能产生映象的感觉器官。但是Lashlay和Speny的实验表明,经过训练的白鼠和猫都可能具备那种肯定与人类辨别形状的能力相一致的的辨别机制,以推知它们确实具备形状知觉。复眼昆虫对花形的轮廓的准确选择说明它们有能力认知这些图形,蜜蜂回巢时所依靠的方位感也是它们具有形状知觉的证据。比它们更高级的动物具备形状知觉的例子就更多了。

  深度知觉。只有刺激从两眼输入,并且两眼分别输入的信号能够在脑中叠合起来才能获得实体视觉,感知到深度,同时也即感知到三维世界中的距离和立体图景。那些猎食动物几乎都需要准确的距离辨别能力,而那些在树枝间跳跃荡游的动物--象松鼠和猿猴就更是需要这种能力。相比较而言,人类辨别距离的能力在其中决不能算突出。

  在上述关于视觉的几乎所有指标中,人类都不具有特别优秀的能力,也就是说,从视觉的意义上说人类并不是特别优秀的动物,人类的眼睛在所有那些有眼睛、有视觉的动物里,只能排在中等水平上。

  视觉是如此,在其它感觉领域里,比如听觉,人类的地位也大致如此。我们能够用动物所能够感知到的声波的频率范围衡量它们的听觉能力。节肢动物能够用超声频率交往,夜蛾能感受每秒150000周的空气振动,蝗虫的听觉能力也高到90000赫兹,蛙类能听到的声音的频率范围是50--24800赫兹。人类的听觉范围是频率20--20000赫兹范围内的声波,与鸟类相仿,但至少要被二十三种哺乳动物超过,其中包括了蝙蝠、海豚、豪猪、浣熊、鲸鱼、鼠类和数种人以外的灵长类动物。在嗅觉方面的研究材料比较零碎,但是也能证明昆虫的嗅觉能力多数是超过人类的,至于狗的嗅觉,人类一直深感羡慕。

  一种有机体在行为或生理上所具备的感觉能力,对于任何知觉和智力活动来说都是基本的和必需的。没有作为辨别基础的感觉机制方面的某些知识,就不能理解人类的认识过程以及人与外界的交往过程。然而我们并不能单单通过这些感觉能力的指标来预见某种知觉与智力行为。某些感觉能力在知觉中实际上可能很少被运用,而另外一些感觉能力则总是有助于有机体同它所在的环境的互相适应和相互作用。例如,猫对视觉环境中的色调差别是典型地没有感受性的,虽然可以证明它确实具有生理上与行为上感受色调的能力。奇怪的是,这种动物会敏捷地利用光在强度上的差别,并用声音作为线索来引导自己的行为。知觉与感觉在本质上属于两类关系密切却并不一定互相对应的意识活动。只有当有机体的行为是由各种刺激的复合体,而不是由象纯音和光的出现与消失这一类环境中能量的简单变化来决定时,它的行为结果才可以说是一个知觉过程。知觉应该能够表现出能诱导某些行为的、在感受过程中受到某些控制与变化的复合刺激模式或刺激的关系。然而,知觉也决不是人类所独有的,在某种意义上说,任何能够综合运用自己多通道的感觉印象的动物,并且能够感知到这多重通道之间的交互关系的动物,都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知觉能力。

  从上述非常有限的材料中我们已经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要想从感觉能力上为人类的审美能力寻找特殊的优势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看不出人类的感觉与知觉器官具有什么特别的优越性,能够导致这个物种发展出特殊的审美能力。

  这就意味着,用动物分类学上的差别来说明人类审美能力的基础是远远不够的,换言之,从生理结构的差异上并不能充分地说明人类具有特殊的审美能力的原因。虽然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大脑新皮质的迅速扩张对于智力的进化起到过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这种不容忽视的作用将在下面讨论),大量的实验也暗示了语言机制在人类感知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但是仅仅从器官和生理构造的层面上看,它们都不足以使人与其它非人动物在机体与外界的反应模式上出现质的变化和飞跃。我们还必须为人类所特有的审美能力寻找另外的原因。

  我们审视人类活动的无限丰富性和人类智能的巨大创造性,分析人类自从由猿类进化而来(如果人类确实是从猿进化而来的)以后在文化上获得的巨大进步,就可以相信,在人类和其它动物之间肯定存在一种特殊的跃迁。这样一种跃迁,正象在生物与非生物、植物与动物之间确实存在的生命断层一样,必定表现为一条巨大的鸿沟。如果说在诸种生命体中,确实只有人类拥有审美能力,那么这种人类特有的能力,也许就应该从人类与其它生命体之间巨大的鸿沟里,找到其根源。

  按照一种习惯性的观点,人类与其它非人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类具有社会性。但是,这一观点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当许多专家认为人类的审美活动是由人的社会性所决定时,肯定很少想到社会性并不是人类所特有的本质。按照韦伯的观点,至少有三十种以上的动物,在生物群体的生活方式上分别达到过社会水平,它们的社会生活结构都有其独特性,而且社会结构在它们的生活中都有极其重要的功能。我们所熟知的蜜蜂和蚂蚁就有非常之完整的社会结构,拥有健全的社会组织,这种组织甚至在生物遗传水平上被固定了下来,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有弹性的调节。在它们的社会中具有明确的社会分工,这种分工甚至在机体中导致了特化的现象,蜜蜂的蜂王、它的雄性妃子和一般的工蜂在外形上就产生了明显的分化现象,蚂蚁也是同样;而与此同时,人类的社会分工还远未能达到这样的水平。生物界大量存在与人类社会结构相类似的群体结构,它们中不仅存在着分工,也存在阶级,有集体活动。更有趣的是,生物社会学家们对大量动物群体中出现的利他主义行为方式作了认真研究,材料证明,有多种动物群体中存在这样的现象,个体经常为了群体利益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在白蚁的巢穴受到攻击时,威尔逊指出,那些兵蚁面对危险自动地冲到蚁群最前列抵抗侵略者,其中受伤的兵蚁会比其它白蚁更勇敢地冲向前去,以自我牺牲来保护群体,为群体作出最后一份贡献;负了伤的雌夜莺也会主动地把侵略者引开它们栖息的巢穴,以避免群体其它成员受到同样的伤害。

  考古学的研究表明,动物的社会结构是在5500万年前出现的,而人类的社会结构,在它的祖先类人猿阶段甚至更早就已经完成。从发生学的角度上看,人与巨猿的社会类型有足够密切的关系,这种相似性好象在提醒我们,人类今天所拥有的高度复杂的社会结构,只不过是动物社会的社会结构的延续,它们也并不足以构成人与其它非人动物的本质区别。甚至可以这样说,人所具有的社会性,只不过是人的自然属性中的一部分,是人的动物属性中一个或许有点特殊的组成部分;只要人还是一个社会人,他(更准确的用法应当说是“它”)就仍然还没有超越动物水平,还没有表现出与其它非人动物的根本性的不同。

  真正导致人从动物水平上分离出来的,不是人的社会性,而是人所创造的“文化”。

  人类文化的起源是一个难以索解的谜。现在我们所能够看到的就是,在人类文化的起源与发展过程中,直立行走、两手的灵巧化、语言机制的出现,最后,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大脑新皮质的扩张,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文化的出现使得个体不再只是遵循着群体所共同拥有的那一整套行为规范,而能够作出具有纯粹个人意义的行动;同时,这种个体的着意的或者是随意的创造性行为,又能通过适宜的手段--比如符号化的语言--传播开来,最终被接受并且习性化,而形成这个群体共同拥有的新的行为规范。经过不断的个人创造、符号化的群体传播和社会习性化,人类得以逐渐形成了一整套不断变化的、同时也在与机体和生理变异无关地变化着的行为规范,由此出现了许许多多不能仅仅用人的生理功能解释的行为方式,并且不必等待机体缓慢的进化发展,独立地发展了自己的行为模式。文化正是这种超越于人的生理功能之上的社会习性的积淀。

  因此我们看见,一种动物要成为一种社会性动物,需要在群体内建立一个有序的阶级结构,需要社会分工,需要行为的模式化;而一种动物要成为文化的动物,就需要更多的因素,需要具有创造性,并且需要象语言这样的传播媒介,将新的创造性活动传播给其它动物个体,使之成为新的活动模式。

  以鸟类生活为例,鸟的社会结构是相对固定的,然而某些场合,在一个时期之内经历共同生活的不同种族的成鸟群体,也能够构成一个半封闭的社会,一旦群体之外的个体侵入,就会遭到社会成员激烈的攻击,它们会毫不留情地将外来客赶走。在一般的鸟类群体中,都存在着权力分配,在权力阶梯上,每个处于更高位置的个体,都有权在食物与性这两个至关重要的方面获得优先权。这种社会模式是建立在先天因素上的,因为即使是将一群雏鸟完全与成鸟隔离开来养育,长大后在这个鸟群中也仍然会存在这种阶级结构。

  由此我们可以说,在鸟类生活中所具有的社会模式在起源上是系统发生的,它在本质上是遗传的。它们的生活习性也许生成于数百万年之前,已经完全固定在它们的遗传基因之中。然而,无论是哪一种鸟都不具备开动脑筋想办法的必要的智力,也就是说,它们完全没有起码的创造性。当然,它们能够在某种限度内为了适应自然条件而对行为加上一点变化。比如说,年长的鸟比起年轻的鸟来,能把巢筑得更漂亮一些;只不过年轻的鸟类却不会产生营造一种新型巢穴的想法。鸟类是具有学习能力的,象啄、跳跃、飞翔,以及其它一些谋生所必需的能力,都要经过训练才能获得,然而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并不能在严格意义上引入新的东西。在特殊场合,通过隔离能够诱导出鸟的同性恋行为,但这只不过是在刺激对象方面出现的一点微小变化。在一般情况下,鸟类的身体构造非常适宜于它们的自然生活方法,纯粹的创新与它们的生活全不相干。

  更高等的动物可能具有很初级的创造性,实验中,猿类和类人猿在为获得食物而打开问题箱时,抓握绳索、门钩、把手和其它物品的技能可以达到相当熟练的程度。猿和类人猿在非常适宜的环境里甚至能通过训练而利用木棒、箱子之类作为工具。偶而,为了完成某个任务,他们还能将显得太长的木棒咬断使之更加合用,达到了接近于能制造工具的水平。然而它们的这些小聪明好象几乎不会在其大脑中积累下来,一个明显的理由就是,一旦它们面临的任务已经完成,木棒马上就会被扔掉,而当面临同样的任务时,它们并不会被再度想起。因此,象猿与类人猿最初步的制造与使用工具的能力,仅仅是在给定的实验环境里,使它们的肢体得以小范围的延伸,而处于自然环境里时,这样的延伸完全不存在。

  从这里,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人类从事的审美活动与一般动物由遗传而获得的生活能力及行为模式之间,具有根本性的不同。审美与艺术创造能力与社会结构有关,也与学习有关,只不过在它形成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上,却是超社会的,并且是无法通过一般上的学习获得的。因为审美并不是一种模式化的行为,也不是植根于人感官的生理反应之上的,审美需要主体丰富的创造力。

  反观其它非人动物,比如说鸟类,它们既没有创造新型的社会生活模式的能力,也没有将那些微小的零碎的创造物传播至整个群体所必需的媒介。因为这样一种传播,必须将某种新的行为方式抽象化为超越这种个别行为的符号,无论这种符号是否具有情感内涵。

  雏鸟在被孵化出来之前就能够吱吱叫唤。鸟类的歌声与性成熟一起出现,而且以后也大抵只限于繁殖期内;挑战、警告等几种特殊的呼叫声,也与属于本能的防御和生殖活动密切相关。这些声音都很难与它们由之进化而来的环境分离。鸟类具有非常之强的的声音模仿能力,雏鸟无疑是在牢固掌握了它所属的种群固有的歌唱韵律模式之时,或多或少地模仿了它们的前辈,模仿帮助它们完成了演奏它们的传统曲目的发声技巧的训练;在此基础上,鸟类也经常会有自己在声音上的小小的独创。鹦鹉和它的同类们更能够经过教练学会模仿人类的语言,在这个意义上,每只经过人工训练的鹦鹉所学会的歌唱都与通过遗传接受的歌唱曲目不同。但是这种由学习获得的“语言”,所有这些有异于遗传的独创,却不能由他们自己传授给配偶或子女。身体形态及其运动在鸟类的求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惜它们也不能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姿态语言,因为这种形体活动所表达的意义,始终只局限于活动本身,它的意义是固定的,没有变化的,而且是单一的,换言之,在这样的形体动作中,并没有丝毫抽象的意味。

  确实,许多鸟类都能够发出具有某种社会意义的声音。但是,如同Hann所言,这些声音都不过是一些不具备元语言机能的固定的感情表达式。在这些鸟类群体中,一种声音在这个集体中所代表的意思,对于其种群的所有成员都是固定的和相同的。至于更高级的动物,则能够发出更多具有感情含义的声音;根据Hann的发现,在一些特定事态发生时,比如在需要表达涉及饥饿、饮食、痛苦和友谊的关怀这样一些意思时,黑猩猩或多或少能够被诱导出一些特殊的声音。但是同样明显的是,这样一些特殊的声音从来就没有被模式化的可能,它们只是一时的纯粹的感情呼唤,并不具备任何能发展成为抽象语言的意义。在那些与人类生活在一道的猿和类人猿身上,丝毫看不到有主动的模仿人类声音的努力,让类人猿发出人类的声音,并且促使它们将这样的声音与某些具体对象联想起来的所有努力,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而对于审美的人来说,人类语言能力的形成是在社会文化层面上极为重要的进化。虽然许多动物种群都具有那种超乎茫然的繁殖冲动和促成它们过着群栖生活的遗传机制,但是它们互相之间的交往却并不能通过严格意义上的语言系统来实现。语言能力的缺失并不仅仅意味着非人动物不能通过这样的符号实现相互之间的交往,而且更意味着所有非人动物都不具备将世界景象抽象化与符号化的能力,不能以符号的方式把握外界事物,更谈不上用符号化的方式创造性地认知与把握外在世界。

  动物缺乏语言能力的原因非常复杂。乔姆斯基及其追随者们认为,人具有的语言获得装置(LAD)是语言能力的标志。通常认为,这个装置中有一些“模板”,可以用以过滤父母及他人的语言,从中抽取出语法模式。一些有争议的研究结果还表明,尽管某些动物能够通过学习构成一定的类似于语法模式的行为或声音的组合,但是这样的前语言能力却无法发展成为真正的语言能力,因为把词、更精确地说,把词素以过去从未用过的方法插入语法模式中去以创造出新词,或者让词生发出新的意义、以及构成新的句子的能力,是所有非人动物所没有的。只有一种开放性的词语交往能力,才使人具有创新能力,才使语言真正成为一种符号化的交往手段。

  更重要的是,人类这种交往方式的变化,渐渐地与人作为生物的生理能力分离开来了。在严格的意义上说,人类与类人猿之间在语言能力上的差别,所依托的生理差异只能归结为呼吸器官之间极微小的差别,和声带与口腔的极微小的差别,而语言能力的获得只能在中枢水平上解释。

  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是因为大脑新皮质的扩张,才使得人类个体有可能进行所有创造性的活动,然而人类的创造性活动能力本身,却不能反过来视为皮质扩展的机械结果。脑量的增加特别是前叶扩大的影响当然是应该得到充分估计的,但更重要的是,语言能力以及其它用模式化与符号化的方法处理外界信息的能力的出现,使得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再依附于身体本身的特殊变化,不再依附于生理构造上的变化,也就使得这一发展最终超出了生物学的水平。这些并不需要凭借身体结构的变化而出现的行为变异,终于积少成多,构成了人类身体之外的另一条发展线索,构成了一条不间断的文化之流。

  思维能力的发展使得人类个体不再仅仅作为人类群体中的一分子而存在,使得人逐渐拥有了个性和自己的独立价值,这些在人类文化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使人真正区别于非人动物的特征,更不能够只用皮质扩展这样的机体变化解释,而应该解释为人类在文化活动中派生出来的、高于生物体层面上的活动的结果。人的个性越发展,个人的创造性活动越丰富多样化,人就离原始意义上的自然人越远,越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而审美活动,以它充满了个体的创造性而言,正是,也只能是人类超越了社会动物的水平,而成为一个“文化动物”之后才可能实现的活动。用莫里斯的话说,“人的自我不可还原和不可逃避地既是生物的自我又是社会的自我--它是生物-社会自我。”然而与此同时,文化则“给予自我以深刻影响,为自我本身进一步创造提供材料。”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文化,对自我本身的这种进一步创造就是不可想象的,正象这句话的相反的表述,没有创造性活动就没有人类文化。

  人类的审美能力是一种文化的产物。它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依赖于它内在地具有的创造性与符号化的情感的感知模式,以及它充分个性化的表现形式。唯其如此,才可以说它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力;也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认识到达尔文主义在审美领域的根本错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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