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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信

 

 

上篇 审美感受

感性美学》相关章节:

导 论:从美感出发的美学构想

上 篇:审美感受

  第一章 审美不是反映

  第二章 审美反映与马克思主义

  第三章 美感与鉴赏判断

  第四章 美感与“美”

  第五章 美感与快感

中 篇:审美能力

  第一章 审美——人类特有的能力

  第二章 审美能力的群体生成

  第三章 审美能力的个体生成

  第四章 审美能力的功能实现

  附 录 论群体审美能力

下 篇:艺术、自然与审美

  第一章 论“自然美”

  第二章 中国文学的焦虑主题

  附 录 新生代的焦虑 

  第三章 《红楼梦》:文化——心理层面上的一种解读

  第四章  现代艺术与阐释的危机

  第五章  艺术创作中的超常思维  

  第六章  艺术:一种中庸的描述  

外 篇:美学与时代

  中国美学需要什么    

  经济发展与中国美学的当代使命

  文化建设与纯学术的价值

后 记

  审美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是一种给活动主体以丰富而复杂的心理感受的精神活动,并且还是一种通过这些主体的心理感受而获得其意义的活动。因而研究审美,首当其冲应该研究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心理感受,人们将这种感受称之为“美感”。

  研究“美感”,我们却很难直捷地用一两句话给出“美感”的定义。这不仅是因为在漫长的美学发展史上,就此曾经有过许多的争论与异议,而且还因为美感的定义其实也与美的定义一样,涉及到美学领域里几乎所有重要方面的重要问题。对“美感”的理论界定,与此前美学家们致力于对美的界定一样,实际上正是美学中有限的几个最核心的问题中的一个。

  美学中所有不同理论、不同观点的争辨,只要是具有理论意义的争辨,大致只能出于两种最基本的分歧。其一是缘于各人欣赏趣味的不同,其二,则是缘于理论出发点的差异甚至对立。

  休谟说“趣味无争辨”。他的意思当然不是说不会有人去为了趣味的事而争辨,实际上因为趣味不同而引起的争辨确实太多太多。休谟的意思是,当某种争论涉及到趣味的方面时,恐怕就很难以轻易地得出谁是谁非的结论。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的个体在趣味上的差异可以是巨大的,也可以是微小的,但是在这“众口难调”的差异之中,如果各执一端,难免有“东向而望不见西墙”的弊病,美学史与艺术史中曾经出现过,以后必定还会继续出现的诸多理论、观点、风格与流派,其中都或多或少包含有趣味上的差异性。不同风格与流派的代表人物经常互相攻讦。古典主义者看不起罗可可风格,现实主义诋毁流漫主义,托尔斯泰极不喜欢莎士比亚,其间的是是非非,更不能一言而尽。纵然我们能够找出许许多多理论上的根据,来证明某一种艺术风格比起另一种风格来更有生命力,或者说某种风格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显得更加适合时宜,我们亲身的审美感受却好象并不受这些理性的证明的左右,它似乎超越于理性的思考之外,而直接在心灵中与对象产生碰撞。面对这样一些不受理性控制的审美感受,如果我们不想变成为感性领域里的暴君就只能这样说,因趣味不同而产生和出现的感受的不同之间,恐怕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要是真实的而非虚伪的审美体验,就是正确的。在真正的审美感受领域里,没有错误可言。正因为此,休谟才说“趣味无争辨”,因为在审美的领域里真正值得争辨的不是感受的真伪,而是某种感受是否属于审美的范畴,应该将哪些心理感受归之于审美的范畴之内,而又应该将一些怎样的心理感受剔除出审美的领域。然而这样的讨论,早就已经超出了趣味的差异。

  这样的讨论已经涉及到了美学研究中的第二个最容易出现的基本分歧点,那就是不同的美学体系不同的出发点。或者说,它并不是出于不同的审美主体在个人体验层面上的差异,而是源于各种不同的形而上的观念上的差异,它是不同的美学观念与不同的美学理论之间出现的论争。

  这样的分歧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分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用一个也许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出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争辨,就象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欧洲人为了打破回教徒对东西方贸易的封锁,四处寻找通向东方的海路,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行的他们始终都未能真正到达传说中那个神秘而诱人的黄金之都,然而在这个探险过程中,从每个方向前进的人们却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而因为理论基点的不同出现的争论,则象是那个古老的盲人摸象的传说所描述的那样,那位摸到腿的盲人说大象是柱子形的,那位摸到耳朵的盲人说大象就象一把蒲扇,那位摸到大象腹部的人说它就象是一块平板……不同的摸索者都会根据他们各自的立场出发推导出他们不同的理论,于是难免会从中产生出关于大象形状的“柱子学说”、“蒲扇学说”,甚至可能更振振有辞的“平板主义”。执着于某个理论基点,而且过于迷信逻辑的力量,都有可能导致这样一些不同观念与理论之间的冲突,而且更为可怕的是,其中难免会有那么一两位盲人,他摸到的也许根本不是大象。莱辛当年曾经与时人热烈争论拉奥孔的雕像和维吉尔描写拉奥孔的史诗究竟哪个时代在先哪个时代在后,他所使用的大量理论依据相当具有说服力,遂成为他最有影响力的著作《拉奥孔》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然而他那在美学领域里看证据十分充足的论点却因为最终被考古学上的发现所推翻,使得他这部著作的这一部分,成了一桩最为典型的盲人摸象式的学术趣闻。

  面对这样一些因为理论出发点不同而产生的美学纠纷,真正的理想状态就是我们在世界面前睁开了眼睛,看清了这头大象的完整形状,然而在理论的领域,面对无垠的大千世界,我们每个研究者,都只能是世界这只大象面前的盲人,我们永远无法超越认识与思维的极限。或许我们有可能经过理性的剖析理清它们的是非,尤其是如果其中某几种理论确实具有逻辑上不可自圆其说的缺陷时,经过批判驱逐这些理论与观点也并不是毫无可能。然而就象要解决摸象的盲人们的争论,我们有可能做到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出他们各自的理论出发点之后,比较这样几种不同的出发点对于完整的大象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象某个三段论如果最终推导出了荒唐的结论,而它的推理过程本身又正确无误的话,我们就应该到它的前提中去发现与寻找错误的根源。一个自完备的理论体系如果最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么很有可能其错就在它的理论出发点。

  美学中的诸多理论上的论争,尤其是关于美感问题的诸多论争,只要是有意义的争论,都可以归并为这样两类。因此我们在讨论审美感受的本质以及它的一些基本特征时,如果涉及到这样的一些争论,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这种争论本身的性质,然后才可以找到解决这些争论的途径。或者说,我们必须将关乎审美趣味的争论与由于理论出发点的不同而产生的争论区别开来,只致力于解决那些有可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对“美感”的研究,才不至于陷入一堆无法挣脱的乱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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