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系列版权案最新判决出炉 法院希望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互利双赢

  【国学网8月31日讯】被称为“国内数字版权第一案”的古籍二十四史系列版权案之“中华书局诉国学网”一案,历经一年半的审理,今天下午在海淀法院宣判。本次仅对中华书局起诉的9个产品中的1个进行了判决,判决如下:1.停止销售M218C+电子书;2.赔偿中华书局2万元;3.驳回中华书局其他诉讼请求。

  国学网自2000年创办以来,在古籍数字化道路上孜孜以求,不敢稍存懈怠,期以绵薄之力,激昂传统之兴。岂料平地起风雷,2011年3月,中华书局一纸诉状,将国学网的9个产品以剽窃之罪告上法庭,仅其中M218C+一个产品就索赔227,844元,九案共计1962,632元。而剽窃的依据不过是国学本与中华本点校相似而已。

  尽管国学网在法庭上出示了多年积累的大批整理底稿,并有专家出庭作证,证明自己的独立劳动;尽管中华书局在法庭上承认,两个版本经过比对后并不完全相同;但遗憾的是,中华书局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仍执意对国学网进行抄袭指控,必欲陷之于绝地。

  本案的胜负关乎国学网乃至整个古籍数字化行业的生死存亡。一旦中华书局“标点圈地”的逻辑成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法则,便意味着凡经出版社印过的古籍,后人再想整理将难如登天,除非事先获得许可,否则便要背负“抄袭剽窃”的罪名。

  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若非孔子提倡私学,读书只怕仍是上层贵族的权利。而今已是21世纪,难道连整理古籍的权利也要设置重重壁垒吗?这岂非是历史的倒退?

  更致命的是,这一逻辑无异于是对国学网的封杀,原本一片光明的古籍数字化之路,就此可能被生生扼断,十年心血瞬间化为泡影,被贬得一文不值。古语云“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国学网何其冤哉!

  本案错综复杂,给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学界和学术界引起了广泛争议。表面上这是一起普通的版权纠纷,其背后折射出的却是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两大产业的激烈碰撞和必然交锋。尤其在古籍整理领域,将古人作品加上标点排印成书,便成为某些出版社的敛财工具,原作者的权利荡然无存,出版者俨若原作者的代言,甚至隐隐有凌驾于其上之势,似乎标点非为正文而生,反倒是正文为标点而存,点校权几欲混同于著作权。有道是,古籍整理譬如积薪,后来居上,一代又一代学者无不是站在前人的肩上,向着理想中的最佳版本一步又一步迈进。前人遇到的坎,后人学会跨过;前人走错的路,后人不必再走。如果因为整理在先,传统出版便将大批古籍资源垄断在手;如果因为点校相似,数字出版便被想当然地认定有侵权之罪,那么古籍的命运就当真堪忧了!错过了时代的契机,也就等于放弃了自己。

  海淀法院“衷心地希望,包括本案当事人在内的著作权人和新兴企业可以摒弃前嫌,开拓思路,找到一条可以携手并进之路,在实现互利双赢的同时,亦担负起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任。”

  【判决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海民初字第127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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