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简史(六):西汉隶书

  

第二章 汉代书法

第二节 西汉隶书

  西汉初期,是隶书的蜕变期。存留作品主要有两类:石刻和简牍帛书。
 
  石刻存世有《杨量买山地记》、《五凤二年刻石》、《麃孝禹刻石》等。其结构与简牍相近,已是隶体,但多数笔划无波磔,可能是制作方式造成的,显得很古朴。后来评价,多据此认为它们是“体兼篆隶”。

  简牍帛书有:湖南长沙马王堆1号墓《遣策》、3号墓《遣策》和帛书;安徽阜阳出土的文帝时期残简;山东临沂银雀山1号墓出土的《孙膑兵法》、《孙子》、《尉缭子》、《晏子春秋》等、2号墓出土的元光元年历谱;湖北江陵凤凰山8号、9号、10号西汉墓出土的竹简;湖北光化县3号西汉墓出土的竹简等。
 
  湖南长沙马王堆1、2、3号墓是西汉初长沙丞相轪侯家族的墓葬。其中,帛书《老子》甲本,尚有浓厚的篆书结构特点,但也已有一定程度的隶化痕迹,如化圆为方、末笔重按似波磔等。帛书《老子》乙本,结构基本已是隶书,末笔更具波磔形貌。可见到西汉初期,隶书的成熟程度又有了较大的提高,以致有的学者认为,这表明隶书的成熟期应当从此算起。不过,综合来看,这种结论稍嫌乐观。

  西汉末期,是隶书的定型成熟期。存留作品有:青海大通县115号出土的宣帝时期竹简;甘肃敦煌出土的天凤元年(公元前14年)的木牍;江苏仪征胥浦101号汉墓(元始五年)出土的竹简木牍等。而堪称代表的,当属河北定县40号汉墓出土的竹简,书于汉宣帝(公元前73年~公元前49年)时。结体取横势,波挑定型,点画之间已能自如地表现后来隶书常见的俯仰呼应,风格端庄、整洁,脱离了前此的古朴稚拙。此外《王杖诏令册》简、《始建国天凤元年》简等也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全面来看,整个西汉时期,隶书始终没有完全建立规范,在上述比较成熟的简牍中,有相当多的隶字,或是笔划,或是结构,都多少有其它字体的因素搀杂其间,这也许是墨迹书写相对随意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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