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多诗选

故乡

先生,先生,你到底要上哪里去?
你这样的匆忙,你可有什么事?

我要看还有没有我的家乡在;
我要走了,我要回到望天湖边去。
我要访问如今那里还有没有
白波翻在湖中心,绿波翻在秧田里,
有没有麻雀在水竹枝头耍武艺?

先生,先生,世界是这样的新奇,
你不在这里遨游,偏要哪里去?

我要探访我的家乡,我有我的心事;
我要看孵卵的秧鸡可在秧林里,
泥上可还有鸽子的脚儿印“个”字,
神山上的白云一分钟里变几次,
可还有燕儿飞到人家堂上来报喜。

先生,先生,我劝你不要回家去;
世间只有远游的生活是自由的。

游子的心是风霜剥蚀的残碑,
碑上已经漶漫了家乡的字迹,
哦,我要回家去,我要赶紧回家去,
我要听门外的水车终日作鼍鸣,
再将家乡的音乐收入心房里。

先生,先生,你为什么要回家去?
世上有的是荣华,有的是智慧。

你不知道故乡有一个可爱的湖,
常年总有半边青天浸在湖水里,
湖岸上有兔儿在黄昏里觅粮食,
还有见了兔儿不要追的狗子,
我要看如今还有没有这种事。

先生、先生,我越加不能懂你了,
你到底,到底为什么要回家去?

我要看家乡的菱角还长几根刺,
我要看那里一根藕里还有几根丝,
我要看家乡还认识不认识我,
我要看坟山上添了几块新碑石,
我家后园里可还有开花的竹子。

  虽然从古希腊荷马到中国的李白,中外无数诗人都歌咏过他们心中的故乡,但对于东西方诗人来讲故乡的心理和美学内涵不一样。对西方诗人来讲,家园、故乡是他们渴念的地方,同时也是令他们迷惘的地方。英国伊丽沙白时代的诗人富尔克·格雷费尔曾为此唏嘘叹息:“我们熟悉地球的每一角落,/穿过热带,又到达极地,/然而,当我们回到家里/却不知心灵,也不识自己。”生活在格雷费尔后一世纪的亨利·沃恩也在《人》这首诗里写到人类的悲剧:“人所有的依然是玩具或烦恼,/没有根,也没有系住的地方,/他命途多舛,只有无休止的纷扰,/在这地球上四处奔忙,/知道有个家,却不知在何处,他说那地方太远太远,/甚至已忘却了归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西方诗人笔下的故乡家园多与心灵的骚动、挫折、孤独感联系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灵魂中的幻象,具有形而上的意义。

  东方诗人的故乡是世俗的、道德的,弥漫着风尘、稻香和亲情。我们看闻一多的“故乡”就是人间的、湖畔的、秧田中间的、听得见水车轰鸣、看得见竹子开花的故乡。

  1925年7月离别故乡三年的闻一多从美国回到中国,回到了故乡湖北省浠水,回到了妻子和年仅两岁的女儿身边。这里有青山绿水,娇妻幼子,一切都纯朴、美好、亲情脉脉。对在美国游历了三年,亲眼目睹了畸形的、冷漠的工业文明的闻一多来说,故乡的美是新异而温存的,是毋庸置疑的,故乡就是一首诗。

  这故乡没有机器的喧嚣,没有欲望的蒸腾,没有赤裸裸的争夺,没有明晃晃的仇恨……在宁静的田园里,自然、人、心灵,一切都是和谐的,充满情意,在那一世界里诗人感到的人与世界的对峙在这里消失了。诗人与他的田园在这里相互依恋。贯穿全诗的正是这种依恋。在诗的清新充满田园清风的描写里,我们可以看到诗人在这里曾经有过的,永生难忘的宁静恬然:在望天湖边,在秧田里,在神山上的白云里,在门外的水车声中……甚至死亡和灾难(坟山、碑石和开花的竹子所提示的)也不过象“菱角长刺”,“藕丝难断”一样是这个质朴的世界充满契机和情感暗示的一种生命现象。在这个如诗的田园里,自然与人是和谐的:“麻雀在水竹枝头耍武艺”、“燕儿飞到人家堂上来报喜”,连水车的轰鸣也如音乐收入人的心房……自然不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竞技场,而是自由生存的乐园:“兔儿在黄昏里觅食”,“狗子见了兔儿也不要追”……在这美好,和平的田园里,诗人的心灵自由而舒展,诗人可以在这里修补风霜剥蚀的心。诗人在这里沉迷:世上难道还有比这更美好的地方吗?

  带着沉迷的快乐和自信,诗人在这里自问自答。《故乡》采用了对话体,诗人所设置的问话人和诗人一问一答,诗人和问话人进行着辩论,诗人申述着他回故乡的理由。故乡的美好、天然,和诗人对故乡的眷念在诗人的申述中被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了。在第一节里,诗人被问到为什么行色匆匆,诗人在第二节里匆匆地答道:这是因为故乡在吸引着他的心。他是急切地在赶往家乡,甚至不愿作太多的回答。问话人偏偏好事又好奇,他忍不住仍要问:“为什么不遨游新奇的世界,偏要回那熟悉的地方呢?诗人为之描述了家乡素朴的神奇:有孵卵的秧鸡,变换的白云,报喜的燕子。那么回家岂不要抛掉远游的自由么?不,诗人回答,只有在故乡,心才能是完整的,才有真正的自由和谐。不信你看,那门外的水车都在为归来暂栖的游子奏乐。世上有荣华、有智慧,可家乡才有和平、宁静……这一问一答,使得诗歌有了戏剧性,我们仿佛看见诗人在匆匆地奔往故乡,而一个饶舌的人在旁边喋喋不休,诗人一边急急地赶路,一面心不在焉地回答。这一方面使这首抒情诗有了客观化的色彩,故乡的美好变得更为真实可信。另一方面使全诗有了一种急切的节奏,一种不连贯的强烈气氛。这是两个对话者之间的情感张力所带来的,它使我们对诗人情感的力度有了很深的印象,我们甚至可以感到诗人向家乡飞奔的心的速度。另外,问话穿插于诗人的描述之间,也使全诗节奏匀齐,形式和情绪上都有波荡起伏、抑扬顿挫的节奏感、韵律感。

  闻一多在评论俞平伯的新诗《冬夜》时曾说:“凝炼,绵密,婉细是他的音节特色。”闻一多的这首《故乡》同样具有这一特色。但同时由于闻一多在这首诗里采取了对话体,语言接近口语,所以音节又显得较为自由,舒展,平顺,自然。

  对于新诗人的“弱于或竟完全缺乏想象力”闻一多是不满的,感情和想象是他的诗中不可缺少的,在他的不少诗中我们都可见浓丽繁密而且具体的意象。在《故乡》这首诗里我们仍可看到闻一多在这方面的努力。诗人的想象是丰富而奇异的,如:“游子的心”是风霜剥蚀的残碑,碑上已经漶漫了家乡的字迹”。“游子的心被意象化为风霜剥蚀的残碑,贴切而富有新意,又充满了情感力量。在整首诗里,我们随处可见清新、具体的意象,是它们负载着诗人的情感,传达给读者。物象由于情感的力量而具有了美感,而以意象表达情感也具有了美学价值。“五四”新诗常见的“刻露”的毛病因而得以避免。

(李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