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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光迪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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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小说史》书摘:第一章 文学革命

 

夏志清  

  

 

   1917年1月,《新青年》杂志上出现了一篇题名为《文学改良刍议》的文章。作者胡适那个时候还是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的学生,主修哲学。在发表这篇文章以前,胡适已花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去研究中国应否要采用白话文这个问题了。他也曾就这个问题跟其他留美的中国学生商量过,但都得不到他们的支持。在《文学改良刍议》发表之前,他写信给《新青年》的编者,里面曾用过“文学革命”这句话。可是,在现在这篇文章中,他却没有再提到这个爆炸性的名词;他只在所列举出来的八项信条中的第八项———“不避俗字俗语”———引用了但丁的《神曲》和中国的通俗小说来说明一下白话文的活力。胡适当时大概绝没有料到,他这篇文章后来竟然会掀起了一个在范围与重要性来说可谓史无前例的文学运动,把整个中国文学史的路向改变过来了。

   陈独秀是当时《新青年》的编辑,北京大学文科学长,同时也是个“老革命家”。他对科学和民主非常热衷,亟亟于要打倒“孔家店”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基础,因此他对胡适的文章,非常欣赏。在他看来,要斗垮这个式微的传统,语言和文学的改革是非推动不可的。紧接着《文学改良刍议》发表后的下一期,他就在《新青年》上写了一篇《文学革命论》给胡适捧场,内容泼辣,文字浮夸异常。陈独秀这篇文章,以文学知识和立论态度来讲,真可谓集无知与不负责任之大成,其精神上和胡适那篇劝人不要用陈腔滥调、不要作无病呻吟的文章可说背道而驰。在这篇社论中,陈独秀堂而皇之地说要“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以代替“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以代替“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以代替“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①。列举了这三大主义以后,陈独秀就把整个中国文学传统,作一个简短的、流水账式的交代,说中国文学一向是操纵在迂腐而晦涩的贵族文学家、古典文学家和山林文学家的手里。不消说,这种看法是太过于武断了。陈文的最后一段,以此质问中国的作家:“吾国文学界豪杰之士,有自负为中国之虞哥(即雨果———译注,下同。)、左喇(即左拉)、桂特(即歌德)、郝卜特曼(即霍普特曼)、狄铿士(即狄更斯)、王尔德者乎?”②在提倡国民文学、写实文学和社会文学的当儿,竟把王尔德拉了进去奉为经典,岂不滑稽?1917年7月,胡适由美返国,出任北大哲学系教授。到这个时候,除陈独秀外,少数北大教授也渐渐看出中国文学实在有改良的必要了。钱玄同和刘复就是两个显著的例子。而自1917年开始,《新青年》这本杂志就成了他们几个人讨论白话文运用问题的论坛。但令他们失望的是,他们的论点并没有引起什么反应。钱玄同只好在1918年3月号上,用笔名写了一封“严重抗议”的信给《新青年》编辑,希望借此引起争论。传统派的文人中,只有林纾一人对这场运动自开始就密切注意的。但他一直没有采取什么行动。直到1919年3月,他才写了一封公开信给当时的北大校长蔡元培,指责他对校内教授破坏儒家道德与古典文学传统的行为,视若无睹。可是,胡适这时已经写好了他那篇见解精辟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载《新青年》1918年4月号),以中国文学发展史的眼光去替白话文学辩护。对比之下,林纾责难白话文破坏道统的话,就站不住脚了。1920年,教育部明文规定白话文为小学一二年级的语文教材,胡适等人的努力也有了正式的结果。

   胡适提倡白话、改良文学的构想,早在1915年夏天就有了(那时他还在康奈尔大学本部读书)。文体改革与中国的复兴,有着极大的连带关系,也是三十多年来,先知先觉的中国学者、新闻工作者和教育界人士所关心的问题。自鸦片战争后,列强对中国武力和经济的侵略,有增无已,使中国人感到文言文还有一个缺憾:它不是一种传播新知识、新观念的理想工具。当时有不少热心的社会改革者,不见容于清廷,失意之余,乃献身于新闻事业,使自己的理想能直接深入民间。为了便于容纳西方的专门术语,他们迫得放弃古文,创出一种新的文言体来,使大家容易看懂。梁启超是这班人中的佼佼者。他的新文言体不但便于介绍和讨论新的观念,而且还是宣扬爱国思想的有效工具。当时模仿他这种文体的人,有政治评论家和革命家,孙中山先生也是其中一位。不但如此,一般报纸和官场所用的中文,还以此做标准。这种趋势,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慢慢地改过来。

   事实上,远在胡适先生提倡白话文以前,中国已有不少流行小说是用白话文写成的了。像《老残游记》和《官场现形记》这种晚清小说,不但说明了一般人对白话文学的兴趣越来越广,而且作者也越来越依靠白话文来讽刺和暴露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的弱点了。另一方面,报业兴起,积极提倡使用白话文,因此,白话文除了小说外,多了一个派用场的地方。

   可是,另外有些热心的社会改革者,觉得这些办法仍不能教化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群众,乃提倡国语和其他方言的拉丁化。汉字的简化也是他们的第一章文学革命计划之一。这些社会改革者里面较知名的是王照和劳乃宣两人。他们看到基督教传教士把中国各地方言用罗马字拼了出来,居然能以此到民间各地去传教,觉得这个方法值得仿效。

   在胡适以前,白话文、新文言体和汉字拉丁化的运用,主要是为了适应政治上和教育上的需要而已。早期的社会改革者在提倡白话文的时候,从未想到要涉及到文学的范围去,而白话小说的作者,亦从不把自己的作品看做中国的正统文学。因此,胡适在白话文运动的贡献是非常显著的:他不但认识到白话文的教育价值,而且还是第一个肯定白话文的尊严与其文学价值的人。在他看来,中国文学能有今天的成就,乃是因为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有通俗的作品以非正统文学姿态出现的缘故。他在《新青年》早期的文章里、在《白话文学史》上卷中,都曾一再从中国诗歌、戏剧和小说的发展史中引用例子来证明这一点。①

   以此看来,当时倡导白话文学,不但不会与中国文学的传统脱节,而且还是保证这传统继续发展下去的惟一可靠办法。为了“改良”文学,胡适在历史中找寻证据来支持他的论点。结果他又得到另外一种成就:他把整个中国文学的遗产重新估价了。这实在是一项老早就应该做的工作。千百年来的科举制度(到1905年才废除)把中国读书人阅读的范围束缚了,使他们除了经史子集外再无工夫涉猎其他东西。因为小说和戏剧不在阅读的范围以内,要想做官的或已经做了官的读书人,即使对此发生兴趣,也只能偷偷摸摸地看。事实上,自元朝以来,小说和戏剧的作品,大部分都是那种谋官不遂或是根本反对这种科举制度的文人所写成的。他们创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自娱,根本不会想到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社会身价或文学地位。到了清代,读书人和一般人民对文学的态度起了变化,他们渐渐对小说感兴趣,而小说家亦开始多少享受到职业尊严。但尽管如此,除了像金圣叹这种“异端”外,没有几个学者敢像他那样公然表扬小说的价值,声称《水浒传》、《西厢记》足可与《离骚》、《庄子》、《史记》相提并论的。

   在文学史上,一种文学的类型,其发展能够不因批评界的漠视和敌意而受到阻碍,倒不见得是一件怎样不寻常的事。就拿英国的例子来说吧,没有几个伊丽莎白时代的戏剧家敢把自己的作品看成严肃的文学的;而亨利?菲尔丁和山姆?理查逊这两位小说家的地位,在十八世纪英国读者心目中,也难与蒲伯和弥尔顿相比。如果胡适不是在西方文学的传统中找到了这个保证,那么,他学问再好,批评眼光和胆识再大,也不能给中国文学带来这么一个反传统的看法。正因为他深知西方文学自但丁和乔叟以后,“国语文学”已成了主流,戏剧和小说也享受到崇高的地位,他才能给中国文学提供了这样一种崭新的看法。同样地,在阐释中国思想史方面,胡适也借助了西方较为精密的一套哲学专门术语。

   胡适既在文学革命上扮演了这么一个吃重的角色,因此他觉得有责任去鼓吹国人重视白话文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和它将来的无限前途。他的看法是这样的:如果早期的白话文学能在全无督促鼓励的状态下产生好几部不朽的作品,那么,中国的新文学,一来因国人对白话文的前途已具信心,二来受了西方文学潮流的影响,应该会有更出色的表现了。但可惜胡适虽然是个了不起的倡导人,他却不能以身作则,自己写出一些令人满意的文学示范作品来。就他所处的时代和地点说来,胡适之扬弃古文传统,在历史意义上与华兹华斯之摈绝德莱敦与蒲伯、早期艾略特之非难浪漫诗人和维多利亚时代诗人差可比拟。所不同者是胡适这种“厚今薄古”态度内涵着更多的文化和社会因素而已。再说,胡适的处境也有异于华兹华斯和艾略特的地方。胡适所提出的有关文学的理论,并不是为了替自己的创作辩护而写的。不错,为了示范的需要,他写了不少于今读来索然无味的白话诗,收入《尝试集》(1920年出版),但他的目的不外叫人像他一样继续尝试而已。(我们在这里不妨附带一提的是,胡氏有关中国白话文传统的言论,最难令人惬意的一部分,就是论诗那部分。在《白话文学史》中,他为了配合自己论调的需要,迫得把旧诗中稍有艰深晦涩的,都看做是拟古的、虚浮的或拘泥形式的,不论其地位多重要,都给予很低的评价。这当然有失公允的。)他还翻译了好几篇西方短篇小说,辑成一个小册子,目的是把外国这一类型的文学介绍到中国来。

   他还以史学家和批评家的身份,指出一种他个人极为欣赏的艺术信仰:宣扬人道的写实主义。在《建设文学革命论》一文中,他慨叹当时一般流行小说家所写的题材,老是离不开官场、妓院和“龌龊社会”。那么胡适本人认为该写些什么呢?他开了以下的一张方子:“工厂之男女工人,人力车夫,内地农家……一切家庭惨变,婚姻痛苦,女子之位置,教育之不适宜……种种问题。”①这无疑是叫文学工作者多注意妇女、青年和被剥削阶级人士的苦况。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亦由此可看到胡适的文学观是多么狭窄的了。他不过是把文学看做批评社会的工具而已。

   胡适的文学观虽然狭窄,但跟他一起搞“文学革命”的朋友,言论更为荒谬。他们在表面上虽然支持他,但私底下,他们极其怀疑他的改良计划是否正确,是否行得通。这种人有时好像除了把整个中国文化和文字废除外,对什么改革也不会满足似的。钱玄同在《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中这样写道:

   欲废孔学,欲剿灭道教,惟有将中国书籍一概束诸高阁之一法。何以故?因中国书籍,千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这两类之书故;中国文字,自来即专拘于发挥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故……此种文字,断断不能适用于二十世纪之新时代。我再大胆宣言道:欲使中国不亡,欲使中国民族为二十世纪文明之民族,必以废孔学,灭道教为根本之解决,而废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汉文,尤为根本解决之根本解决。

   面对着这种极端的言论,胡适当时一定很感尴尬了。在复钱玄同的信中,他指出了钱氏的建议是行不通的,劝钱氏把精力用到较为实际的问题上去。但胡适当时的声望,仍不足以阻止他们继续对这问题的讨论。甚至他的得意门生傅斯年(当时编《新潮》)也写文章赞同钱氏的见解:“而且中国文字尤其有缺点的地方,就是野蛮根性太深了。造字的时候,原是极野蛮的世代,造出的文字,岂有不野蛮之理?一直保持到现代社会里,难道不自惭形秽吗?”听他这样说来,好像中文是世上惟一的“野蛮世代”的文字。

   虽然胡适和他的朋友,在改良文学这件事上,表面看来合作无间,但在学术的信念上,他和陈独秀等人,分歧得真可说是南辕北辙。胡适早年读书,已得清人治学神髓,后来负笈美国,受业于杜威门下,使其本来“小心求证”的精神,在美国的实用主义培养下,益见相得益彰。他奉信的是理性的儒家思想,是个“现实的乐观主义者”。正因为如此,他有面对真理的勇气,不管代价多痛苦多难堪。这种精神,在他评论中国时事的文章里看到,在他重新评价中国文学、文化的文章里也能看到。

   不论他所发现的事实多么毛病百出,多么令人泄气,他总能保持他那种心平气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他在这方面的朋友就不是这样子了。他们对中国的过去极感羞耻,故不惜采取激烈的手段谋求改革。陈独秀、钱玄同、李大钊、鲁迅等人的文章,常出现于《新青年》,而他们对中国传统的态度,都是异常决绝的。他们在年纪较轻时,可能对中国感到骄傲过,但后来这种骄傲竟变了自虐式的自卑感,觉得中国的一切事事不如人。他们对辫子、缠足、鸦片这些中国落后的象征感到厌恶,自不待言;他们对中国的文学、艺术、哲学和一切的民间习俗,一样觉得羞耻。在今天看来,钱玄同在《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所提之建议,可能荒谬绝伦,但当时钱氏写这文章时的态度,最是严肃不过的了。由于他们对传统的态度这么决绝,也就难怪他们开出来的救国方子也是那么地武断了。

   陈独秀和钱玄同等人的言论既然这么激烈,直接怀疑到中国文字和文化的本质,照理说白话文运动是不会得到舆论支持的了。但这种言论在当时却得到学生的支持。这批学生大多数是《新青年》、《新潮》的读者,心中充满爱国热诚,常常希望从这两个刊物的文章里得到自己行动的启示。对他们说来,采用白话文不但是进步的开始,而且也是建设国家的保证。在这些人中,有部分人可能跟钱玄同这等激烈分子一样,对计划中的语文改良运动表示不满,但他们并没有反对使用白话文。反之,他们利用了白话文比较自由的形式,尽情发挥己见。

   这些学生对当时的北洋政府极为不满,因此他们极想发挥影响力,以左右国事。对他们说来,1911—1912年的国民革命是失败的,因为这次革命的结果,既未使中国统一也未能阻防外侮。到了1919年巴黎和会开幕,他们看到了中国与会代表的丑剧,再也忍耐不住了,乃于同年5月4日,为了抗议政府对日本在山东领土与经济的权益作了种种让步,在北京和其他大城市①近代的中国文学史家如王瑶、曹聚仁、刘绶松等人都把这本杂志的出版年份弄错了。《学衡》的创刊号出版于1922年1月,不是1921年。举行了一连串的YX示威。以前憎恨政府的无能与腐败、憎恨政府官员的叛国行为,现在一发成为不可收拾的爱国怒潮。为此原因,五四运动亦称作新文化运动,因为这是有史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和学生联合起来参与国事最强大的一次。五四运动亦帮助了文学革命的推展。随着学生YX示威以后,各式各样的语体文杂志,有文艺性的,有综合性的,纷纷出版,以应广大的读者要求。

   在这个文学革命的开始阶段,因为只谈理论,没有行动,所以当时一般守旧的文人学者并没有太加以理会。可是这个运动,居然在全国闹得如火如荼,这就令他们大为吃惊了。但无论林纾也好,章士钊也好,这批国粹派分子中再也没有人能为保存固有文学和文化提出什么动听的理由了。反倒是当时不少第一流的学者,如王国维、梁启超、胡适等人,拼命地学习西方文学和哲学,使国学研究气象一新。另一方面,那班自封为卫道派的人物,由于他们不肯面对西方之挑战,故步自封,所以越来越追不上时代了。他们攻击白话文时,只说它粗野累赘,不及文言文之简朴优雅。其实,他们没说中要害。新文化运动后面最大的危机是参与其事那些人自信心太强,思想未成熟,做事犯了独行独断的毛病。不过,任何文化若遭遇到这么巨大的方向变换时,也难免犯这种毛病的。

   因此,首先起来给新文化运动下严正批评的,不是国粹派的人,而是一批教育背景与胡适相差不多的人,如梅光迪、胡先和吴宓等。他们都是留美的学者,在南京教书,在1922年合办了《学衡》,以抗衡这个运动中他们认为的坏影响。①梅光迪是哈佛大学欧文?白璧德的学生,在求学时就是胡适朋友间不赞同文学革命的一位。到了1922年他办《学衡》时,他所反对的已不是白话文的本身,而是胡适进化论式的观念,因为胡适认为白话文终将取文言文之地位而代之。总之,《学衡》特别关心的问题,是那批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在介绍外国思想界和文学界人物到中国时,所表现的态度:热心有余,读书不多,不知道单凭一时喜爱地去介绍外国名人是有危险一面的。马克思、杜威和罗素(杜威和罗素两人先后在1919、1920年应邀到过中国)三人当时在中国被奉为神明,西方与日本的现代文学流行的风尚,被盲目地模仿,而西方古典作品反而被忽略了。在这种情况之下,梅光迪等人责备那些新文化运动的领袖的话是有道理的,因为他们对西方文学与哲学的深厚传统缺乏了解;他们只知贪新好奇,求转变,对国家在文化方面的实在需要反而置之不顾。而他们也因此可以说是没有尽读书人的责任,这实在是很可惜的事。梅光迪把这种新文化倡导者评为:“彼等非思想家乃诡辩家也”、“彼等非创造家乃模仿家也”、“彼等非学问家乃功名之士也”、“彼等非教育家乃政客也”。梅光迪这话未尽公允,因为在这些他指责的新文化倡导者中,也有好些态度极为严肃的作家。另外还有一些搞思想工作的,虽然自己不一定有什么创见,但由于他们运用了西方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学问,开辟了新的蹊径,所以贡献不少。而这些人的动机、努力和热忱都被梅光迪不分青红皂白地诬蔑了。可是,若放长眼光来看,梅光迪的话也说对了,因为在这些新文化倡导人中的激进分子,后来就凭着他们的个人喜爱来改造中国。

   《学衡》对新文化倡导者的攻击,造成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那就是使这阵营中原来意见不和的人团结在一起。譬如说,胡适就站到他那伙激进的朋友阵线上去。可是,一待反对派销声匿迹以后,新文化运动阵营内的自由分子和激进分子的意见便产生分歧了。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和陈独秀两人早就分道扬镳。陈独秀在1920年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③随后在上海和广州两地还继续编《新青年》,胡适则继续留在北大,所交的朋友中,有不少是留美或留英学生,如陈源、徐志摩和陈衡哲等,相处颇为融洽。他兴趣极广,对考证和批评、文学和政治都有研究,这些都可在他创办的几个刊物中看出来。虽然他自始至终对新文学的前途非常关心,对当政的国民政府亦时进谏言,然而他真正的兴趣和贡献却在文学和考证工夫上。他对几本中国古典小说的源流和作者的考证,真是国学研究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共产党成立后,文学革命初期时的激进分子,都把精力放到实际的行动上去了。以胡适为首的自由主义阵营,由于缺乏政治背景的关系,当然处于劣势了。而且,对当时大部分学生和青年知识分子说来,这个阵营所代表的革新思想和实用主义,用在解决中国问题上,实在太过于拘谨了。这些学生和知识分子深感国耻之痛,所要求的,自然是急进的转变,务使中国在短期间成为一现代强国。

   经过5月4日的学生YX示威以后,北洋政府故态不改:一方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要求继续让步,另一方面对国家内部的整顿漠不关心。事实上,我们可以说二十年代的北京是颟顸军阀争权夺利的角逐地。在孙中山先生和蒋介石先生的领导下,国民党在广州改组,并组成国民革命军,于1926年誓师北伐。在国共合作期间(1923—1927),急进派的知识分子和学生影响力和人数都增加了不少,“清党”后这些人大半还是跟着共产党走。 在二十年代中期所发生的事件中,最能代表民众觉醒的要算“五卅惨案”了。这件惨案是因一个日本纱厂监工用枪击毙纱厂内一个中国工人而起的。两个星期后,亦即是1925年5月30日那天,在上海的学生和工人替死者举行了追悼会,接着在上海英租界YX抗议。不料警察跑来干涉,打死了12个参加YX的人,伤了17个。这件事引起全国公愤。在全国各大工商业都市(包括香港)中,反帝国主义YX、中国工人在洋工厂里罢工、抵制外国(尤其是英国)货的运动,风起云涌。事后,共产党在组织工人和学生方面,越来越有办法了。有人认为这次上海YX事件,开始时在后面策划的,很可能就有共产党参与其中。难怪后来的共产党史家,都把这事件看做中国爱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罪恶第一次觉醒的象征了。

   “五卅惨案”的后果,对文艺作家来说,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某一程度来看,我们大致也同意某些文学史家的见解,认为文学革命的初步阶段,到此为止。而从现在开始,就是“革命文学”的新纪元了。如此一来,激进派的阵营便打倒了自由派的阵营,而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他们便俨然成为“革命的前卫”了。

   现在我们将继续讨论新文化、新文学运动的哲学基础和所受到的外来文化影响。

   在民国初年,中国知识分子,不论是激进派也好,自由派也好,对中国传统制度的攻击不遗余力。他们的批评难免有粗浅幼稚之处,但他们的态度却充分地表现了他们的道德勇气。历史上,当一个民族面临精神上“维新”的阶段时,必求改变现状,对传统必会反抗———这几乎是新的信心建立前必然的现象。在西方文学史上,浪漫派诗人的出现,是随着法国大革命的浪潮而引发出来的,而中国青年在“五四”期间所表现的热忱和乐观精神,与此差堪比拟。所不同的是,那批年轻的中国作家,除了心中存着一种对未来中国的美丽憧憬外,更无足够他们汲取不尽的精神泉源。有关这一方面的危机,梁实秋远在1926年就看出来了(那时他还在哈佛大学念英国文学)。他写了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题名《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指出当时的现代中国文学“到处弥漫着抒情主义”和“人道主义”。梁实秋师承欧文?白璧德的学说,难怪“浪漫”一词在他笔下,变成了他对当时作品表示极端藐视的字眼。其实,每一个文学运动的初期,在许多地方上,难免犯了矫枉过正的毛病,这与浪漫主义本身的局限是截然两回事。这个界限,可惜梁氏没有划出来。但中国新文学早期浪漫主义所表现出来的形式和思想,都是极为幼稚和浅薄的,这一点后来的学者应该不难看出来。这个文学运动中,没有像山姆?柯尔律治那样的人来指出想像力之重要;没有华兹华斯来向我们证实无所不在的神的存在;没有威廉?布雷克去探测人类心灵为善与为恶的无比能力。早期中国现代文学的浪漫作品是非常现世的,很少有在心理上或哲理上对人生作有深度的探讨。事实上,所谓“浪漫主义”者,不过是社会改革者因着科学实证论(scientificpositivism)之名而发出的一股除旧布新的破坏力量。它的目标倒是非常实际的:它要给中国人民带来幸福的生活,建立一个更完善的社会和一个强大的中国。由于这种浪漫主义所探索的问题,没有深入人类心灵的隐蔽处,没有超越现世的经验,因此,我们只能把它看做一种人道主义———一种既关怀社会疾苦同时又不忘自怜自叹的人道主义。自然界的一切,对这种浪漫主义者说来,只不过是一种陶冶性情的工具而已。他们关心的是社会上贫富悬殊的现象,并希望能够寻求到一个公平的分配办法。

   文学革命的初期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那就是国人对人文主义的浓厚兴趣,认为人的尊严,远远超过他作为动物和市民的需要之上。在《易卜生主义》一文中,胡适大力倡导个人主义,要把国人从传统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这篇文章得到热烈的反应,而易卜生也成为西方作家中被大量翻译成白话文最早的一个。《傀儡家庭》中的娜拉,成了当时中国青年最热门的话题。其他反对政治和社会压迫、倡导个人自由的西方斗士如约翰?米尔、尼采、托尔斯泰(有些人其实不是“斗士”,但也被误认了),也常在《新青年》的篇幅上出现。这种对人性尊严的信念,本来可把中国新文学带进一个新的天地去,但可惜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西方的个人主义思想马上就受到考验了。知名的学者如梁启超、梁漱溟等人对好胜好战的西方文明感到失望,开始劝说国人回复到中国的和佛家的生活方式去。胡适因此写了几篇很有分量的文章,算是遏止了这种莫须有的悲观思想。①但另一方面,胡适却无法劝阻那些很有影响力的激烈知识分子去崇拜俄国当时的政治实验。这实验所应许的远景太动人了,它不但可以超越现存的东西文化,而且还可进而导致世界和平,四海一家。

   鉴于新文化运动对人性尊严的重视,我们应该看一看周作人在1918年12月刊在《新青年》的一篇题名《人的文学》的文章。我们要知道,胡适虽然老早就确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历史地位,甚至还提供了这运动可走的路线,但有关新文学道德方面、心理方面的问题,胡适却没有做过阐释工作。周作人在这方面做了补充的工夫。周作人是日本留学生,1917年回国任教北京大学,后以散文驰誉于时,自称儒家,笔下对传统风俗习惯,常爱挖苦一番。可是在他写《人的文学》期间,他正钻研西方文学和心理学,所采取的立场还是西方实证主义者的立场。而他对中国文化的评价———即使是优秀的一面的———也因此受到了影响。但无论就科学的或人文的眼光看,周作人这篇文章是当时最深思熟虑和最有建设性思想的一篇。

   《人的文学》的论点,认为人是有灵肉二重生活的;灵肉本是一物的两面,不是对抗的二元。而古人的思想,却以为二元分立,永相冲突。这种灵肉二元的思想,表现于文学上也成了两派。崇尚理性的文学多为政治与宗教服务,抑压人的情性。描写人类本能的文学,则每每陷入色欲、暴力和幻想的渊薮中。不幸的是,这两派文学中的任何一派,都不能把人性的全面刻画出来。如果我们摊开中国通俗文学史一看,我们不难看到这两类文学占着多重的地位:表扬封建思想与道德的“奴隶”书类,色情狂的淫书类,迷信的鬼神书类,歌颂江湖侠盗的强盗书类,才子佳人书类等等。

   周作人认为这几类书会妨碍人性的生长,应该排斥。代之而起的该是一种把人看做一种理性动物,维护人类尊严的文学。他在《人的文学》里虽然也提到一种描述理想生活的乌托邦式文学,但他的着重点却是要作家正视人生。为了说明“人的文学”是一种什么东西,周氏引了易卜生、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和哈代等人的作品来做例子,说这些作家所描写的虽然仅是平凡人的生活,但却能从中表现出爱心、同情心和道德感来。其实,周作人在这篇文章说的话,大概上与十九世纪西方写实文学所揭橥的目标相仿,不过他确是把当时强烈的个人主义和人道精神记录出来了。同时,我们也可从此看出中国知识分子正在寻找一种更能适合现代人需要的、足以取代儒家伦理观的思想。因此,周作人的《人的文学》实在可以看做是现代中国文学成熟时期的开端。可惜的是,成熟的作品并不多,因为当时能够站稳立场,不为流行意识形态所左右的作家实在不多。这也有助于说明现代中国文学的基本缺点。那就是,在道德问题的探讨方面,中国现代作家鲜有人能超越其时代背景的思想模式的。

   我们就拿周作人的《人的文学》做例子吧。这篇文章立论虽然很有见地,但我们读后总觉得周氏热心倡导的,仅及于道德上能促进人类幸福的文学而已,对于在伦理上与他观点不同的作品,他就不愿提倡了———虽然这些作品所关心的问题,是极其严肃的道德问题。周氏认为人类幸福的理想境界,该是威廉?布雷克在《天国与地狱的结婚》内所描写的灵肉合一的境界。但站在文学的立场看,我们断不能说凡不符合这标准的作品都是要不得的。周作人却是这么想。虽然在那篇文章内,他对荷马史诗《伊里亚特》表示非常佩服,又称赞陀思妥耶夫斯基为“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可是,他对大半西方上古文学,仅以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眼光去欣赏它。同样地,他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道主义,也不是没有保留的,因为“他在一部小说中,说一个男人爱一个女子,后来女子爱了别人,他却竭力斡旋,使他们能够配合”。这种行为,在周作人看来有悖常理,因为那个男人所作的牺牲,远超常人的心灵和肉体所能忍受的痛苦。由此可知,尽管周作人对文学的态度怎样严肃,对现代心理学怎样感到兴趣———他可能是促使中国读者对布雷克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注意的第一人———在本质上,他实在和其他的中国知识分子一样的致力于改革中国社会,只是方式有点不同而已。

   这种急欲改革中国社会的热忱,对文学的素质难免有坏的影响,现代中国文学早期浪漫主义作品之所以显得那么浅薄,与此不无关系。到最后,这种改造社会的热忱必然变为爱国的载道思想。因此,我们可以说,即使没有共产主义理论的影响,中国的新文学作家,也不一定会对探讨人类心灵问题感兴趣的。他们亟亟以谋的,是要把中国变成现代国家,因此他们写文章的当务之急是教导自己蒙昧的同胞。几位早期的作家都坦白承认他们选择文艺为事业的理由,无非是为了要对国人的愚昧、怯懦和冷漠宣战。他们认为文学在这方面是比科学和政治更有效的武器。这些作家对艺术的看法会有不同,但在爱国的大原则下,他们的信念是相同的。

   文学既然要载道,对艺术有时就不遑顾及了。现代中国作家对外国文学作品认识的机会极多(他们的前辈可没有这种福气),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对外国作家所感兴趣的,以思想为主,艺术成就其次。即使绝顶聪明的人如胡适和周作人也不例外。由于他们所处的环境特殊,他们对西方文化的了解,也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当时较具影响力的作家,几乎清一色的是留学生,他们的文章和见解,难免受到他们留学所在地时髦的思想或偏见所感染。说真的,我们即便是把自由派与激进派的纷争看做留美、留英学生与留日学生的纷争也不为过。(当然也有例外的,最显著的例子莫如周作人。他是留日学生,可是他对若干西方思想主流的反应,比一般留学欧美的人还要敏锐。他写的有关宗教、民俗学和性道德的文章,很容易就看出是受了佛莱则JamesFrazer、弗洛伊德和霭利斯HavelockEllis的影响。)当时中国留学生的中心是日本、美国和英国,虽然到法国和苏联去的也有不少人。除了少数例子外,留法、留俄的学生以激进派的居多。

   日本的文学革命在明治时代就开始,比中国早出三十年。因此,中国早期的留日学生,如后来在知识界扮演着领导地位的陈独秀和鲁迅,在彼邦就读时,就难免受到这种风气和在后面推动着这种风气的西方文学和哲学思想的影响。由于他们早期教育对文学有偏爱的关系,这些留学生对当代日本文学和当时在日本流行的外国作家,读得非常热心。而外国作家中,以俄国作家最受重视。后来,他们回国介绍外国作家时,对俄国作家也特别热心。中国和日本的知识分子之所以特别欣赏俄国小说是有特殊的原因的,因为这两个国家都想摆脱传统的枷锁,改革社会现状,建立较为合理的制度。而俄国小说里所表现的社会同情心,对权威和习俗所做的虚无主义式的反抗,对追求生命意义的热诚,对自己祖国的伟大的信心不移(尽管不时对她的弱点冷嘲热讽),这些都是当时中日青年迫切关心的问题,难怪他们反应如此热烈了。二十世纪的头十年,浪漫主义在日本非常流行,后来创造社成立,由于创办人全是留日学生,所以也把浪漫派文学带进中国。到了二十年代初期,马克思主义流行日本;虽然陈独秀和李大钊早就鼓吹共产主义思想,普罗文学、革命文学在中国抬头,差不多完全受了日本的影响。

   相较起来,二十世纪最初二十年的英美文坛宁静多了。像艾略特和乔哀思等作家,其作品还在试验阶段中,自然谈不到有力量在学院里产生什么影响。至于在这两个国家攻读人文科学的中国留学生,他们的兴趣则浸淫在浪漫文学和维多利亚文学的氛围中。当然,他们也会同时注意到当时文学的新趋势。譬如说,他们对庞德等人所提倡的“写像主义”(imagism)就极感兴趣。这一个新兴的诗派,对我国的白话文运动很有鼓舞作用,尤在白话诗写作的尝试上为然。①在哲学方面,他们对杜威、罗素和狄更生(G.Lowes Dickinson)的实用思想很是注意。除此以外,易卜生、萧伯纳和高尔斯华绥的问题剧也给他们拓展了知识的新领域。还值得一提的是白璧德和摩尔(P.E.More)人文主义的思想,也很受到这班中国留学生的重视。但这些影响一旦与从日本输入的思想比较起来,就难免黯然失色了。除了在文学革命的初期他们还发生过相当的作用外,英美留学生在当时的影响力实在是很有限的。他们从欧美回来,一踏入国门,就发觉与留日派知识分子所建立起来的文学哲学系统,大相径庭。于是他们只好采取守势,专心致力于研究中国社会各方面的问题,然后作建设性的批评,以抗拒左翼分子和激进分子破坏性的影响力。他们其中有不少在大学里教书,培养自由学风和研究文学的严肃精神。

   当然,我们不能以外来文学影响的多寡来判断某一个时期的文学是否丰富或贫弱。中国知识分子对英美的传统比较冷淡,乃是因为这传统所代表的一切与当时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无直接的关系。而且,即使留英留美派的学者在当时能发生更大的影响,我们也可以相信,他们的话一定会被有意无意地曲解,务使这个英美传统沾上一点左派的革命气息。而且,令人奇怪的是,使惠特曼和额普顿?辛克莱的作品在中国大行其道的,不是留美学生,而是留日学生。总之,当时的形势对少数具真知灼见的知识分子说来是非常险恶的。国家落后,传统文化渐被背弃,他们对此当然非常关心,并曾多方努力以挽狂澜。但他们的努力是白费了,因为他们的对手在学问上虽属半吊子之流,但后面却有广大群众的支持。我们若要了解现代中国文学,非要把这一些人活动的重要性弄清楚不可。

   本书研讨中国现代小说的发展,始自文学革命,一直到六十年代中期“ 文化大革命”前夕为止。有好几章同本章一样,附带讨论一下作家间思想的论争,因为我认为要好好了解现代中国小说之得失成败,同时期的文艺思潮也该是我们参照探讨的对象。为了使本书读者对现代中国文学的发展有个较完整的概观,我也会在某几章里约略讨论一下诗歌、戏剧和散文这三方面的成就。我得马上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现代文学”,并不是民国以来所产生的惟一文学。在当时政府的教育制度下,中学生和大学生仍多多少少要读些古文和用文言文作文的。不过,真有旧学根底,以古文诗词曲著名的文人却是越来越少了。京戏和其他地方戏仍受到若干观众的欢迎,可是,为了迎合观众的新时代趣味,戏班的主办人便要常常编排新戏。当代人写的章回体小说仍受广大读者欢迎,这些逃避现实的小说———题材包括才子佳人式的艳史到无奇不有的武侠小说———是与历代的白话小说传统一脉相承的。

   除了文字用白话外,可说与当时的新小说无相同之处。这些新派的章回小说作者,虽然一直不为正统的新文艺工作者瞧得起(因为他们对社会问题不关心,对西方的传统也所知甚少),但纯以小说技巧来讲,所谓“鸳鸯蝴蝶派”作家中,有几个人实在是很高明的,这一派的小说家是值得我们好好去研究的。这一派的小说,虽然不一定有什么文学价值,但却可以提供一些宝贵的社会性的资料。那就是:民国时期的中国读者喜欢做的究竟是哪几种白日梦?随着胡适以后,不少当初提倡白话文的人都试着用白话文来写新诗,成绩均不理想。这倒是可以料得到的事。这跟用白话文来写小说不同。白话小说本来就有很长远的传统,因此在吸收西方小说的新技巧方面比较容易。可是中国旧诗的传统中,能够对新诗人有所帮助的地方就不多了。不错,在旧诗中,有不少为国人喜爱的诗篇,如果朗诵出来的话,即使一个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人也能听懂。但我们不要忘记的是,这些听来容易的诗篇,其实也是严守着唐朝以前就已臻成熟的韵律学写成的。不单如此,正因为旧诗作法是中国传统教育重要的一部分,所以一千多年来,举凡有关旧诗作法的规矩,如措词用字,意象经营,题材选择,情感表达等,都有非常详尽的指示。初习诗的人,即使没有什么天分,也可依循这些法则去做出规规矩矩的诗来。现代白话诗人面对的问题是:要么是完全放弃这些传统法则不顾,要么是把它们采纳过来,加以改变,使它们适合现代口语的词汇与节奏。但是由于旧诗的成就太辉煌了,太多彩多姿了,新诗人无论选择哪一个方向,都一定会感到吃力不讨好的,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事。

   最令写新诗的人感到困惑的就是新诗中的韵律问题。我们知道,旧诗词的韵律是依靠字音平仄来组织的。而现代中国的口语,既然不是单音节的,这种作诗法就不太适用了。在实验期间的开始,大多数的诗人都用自由诗体,对押韵和节奏的问题不大注意。这种混乱状态的造成,想是受了美国写像主义派诗人、惠特曼、泰戈尔和日本俳句诗风所影响。后来,英美留学生相继返国,又介绍了“重音”(stress)的方法。此中最知名的,首推徐志摩和闻一多。他们都是英国浪漫诗的热爱者,而大体说来,他们也算能在他们各式各样体裁的诗中多多少少表现了一种秩序。差不多在同一时间中,也有别的诗人走着法国象征诗派的道路。当然,把西方的韵律用到新诗上去,对听惯了中国旧诗韵调的读者说来,是没有什么音乐性可言的。但是在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以前,中国的现代诗人,看来也只好继续将就着用“重音”的方法了。其实,不论是写像主义和浪漫主义浮光掠影式的印象也好,象征主义令人目为之眩的晦涩也好———总之,在我们看来,这是由于作者个人感受力不够,因此无法使他们运用的文字起升华作用,变得寓意丰富,紧凑有力。看来,新诗要找到一种成熟的体裁,还要走一大段路呢。

   除诗以外,戏剧自文学革命运动以来,也一直受到西方的影响。1917—1927年间,中国戏剧界人士不断试验把西方的戏剧形式介绍到中国来,但效果均不理想。中国观众从来习惯于歌剧的传统,对千言万语式的话剧自然不容易接受。奇怪的是,这些观众虽然不接受话剧的喋喋不休,对电影之出现,却极为欢迎。当时话剧不受观众欢迎之另一理由是,剧作者往往禁不住这种新的表现形式的引诱,把舞台看做讲坛,说起教来。在这一方面,他们缺乏当时几位严肃诗人对艺术锲而不舍的精神,尽管在技术上新诗创作问题重重,但他们对艺术的态度,始终如一,不把它看做宣传工具。洪深、田汉和郭沫若的剧本,充满了反封建、反帝国主义的口号。相比较之下,丁西林的独幕趣剧可说是一种极受欢迎的调节,虽然他用以引人发笑的构思和安排,都嫌过于做作和浅薄。

   虽然新诗和话剧在文学运动的初期成就不尽如人意,但是短篇小说一开始却是非常成功的。给这一类型文学奠下基础的是鲁迅。他在1918年发表的《狂人日记》,纯熟地运用了西方小说的技巧,与中国传统的说故事方法完全两样,因此可以称为现代中国短篇小说的始祖。白话短篇小说在文学革命时期得到成功,当然是与中国由来已久的通俗小说传统有关,一来读者对此不会心存敌意,二来文学运动方面亦有前例可援。但这个时期的白话小说的成就,仅限于短篇小说而已。成熟的长篇小说还没有出现。而且,这个时期的短篇小说,除了下面三章即要讨论的鲁迅、叶绍钧、冰心、凌叔华、落华生和郁达夫等人的作品还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外,其余的作品都是不成熟的。(刘绍铭译)


  转自:世纪中国 《中国现代小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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