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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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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奭》“襄我二人汝有合哉言”解

李锐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研究所 北京 100875)

 

  《尚书》是我国古代重要的史籍,其中《周书》中的几篇文章,文辞古奥,难以理解。虽经千百年来学者不断研究,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讳暗不明。新近出土的郭店楚简中,有一些儒学篇章引《尚书》为文,已经有不少学者做了很好的研究。但是对于其中题名为《成之闻之》篇简文所引《君奭》之文,则似乎仍有可说之处。

  《成之闻之》简29、30有“《君奭》曰‘(襄)我二人,毋又(有)合才音’害(曷)?道不说(悦)之司(词)也。君子曰:唯又(有)其亙(恒)而29可能终之为难”,原【注释】中,裘锡圭先生指出:今本《君奭》作“襄我二人,汝有合哉言”,“言”字一般属下读。“才”似当读为“在”。“毋有合在音(或是‘言’之误)”,其意与今本“汝有合哉”大不相同。[1]

  裘先生的按语,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这一处的释读,不仅要考虑《成之闻之》的上下文,也要考虑《尚书·君奭》篇的上下文。如果按照《成之闻之》的读法,能够做到两处皆顺畅无碍,那么《成之闻之》所引《君奭》可能是更好的文本。反之,那就要考虑《成之闻之》有可能引错或者写有错字了(写错字的问题多见于新出竹简之中)。已经有不少学者对此文进行了解释,取得了较多成果。但是由于《成之闻之》篇简序排列存在问题,《尚书·君奭》上下文也比较古奥,因此,下面将在时贤的研究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探究。

  廖名春先生曾指出:裘说是。“哉”从“才”声,“才”、“哉”可通,但其本字当作“在”。“音”当为“言”字之讹。今本将“言”归下读看来成问题。“言”当为语气助词,归上读。“毋”与“汝”则有否定句与疑问句之别。从简文看,周公是指责君奭不能与更多的人合作,所以简文解释说“道不说(悦)之司(词)也”。所谓“不悦之词”即“勿有合在言”,是周公对君奭的批评……由此看,楚简的引文和解说是正确的,汉以后学者都误读了《君奭》这一句话的本意。[2]

  李学勤先生也指出:“汝”古文应作“女”,和“毋”这一时期的古文形似。依照简文,《君奭》语“襄”可读为“曩”,“毋”通作“无”。“曩我二人,无有合在言”,是说周公、召公二人意见不一致……周公讲他们二人“无有合在言”,这证明贤人也会犯错误。因此,简文引“君子曰”,强调“终之为难”,意指不可为善不终。“亙”为“亟(极)”的误字。“极”,《尚书·洪范》传:“中也。”如果仍读为“亙(恒)”,前面说“有其恒”,后面又讲“终之为难”,就互相矛盾了。“虽有其极而可能”,须参看《中庸》:“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可能”意思是“能及”。简文说召公虽有中道而能及,但持续至终仍然很难。[3]

  鄙意廖名春先生所解释的“在”字可从,但是“音”字可能并非“言”字之讹,而当读为“意”。廖先生后来解读上博简《恒先》篇时,就根据王念孙读《管子·内业》的“音以先言。音然后形”的两个“音”字为“意”之说,读《恒先》的“音出于生”为“意出于生”[4]。据之不难推断简文的“毋有合在音”可以读为“毋有合在意”,不烦以简文有误为说。李学勤先生解释的“曩”字可从。“毋”,今本作“汝”,当如李学勤先生所说为“毋”讹为“女”所致,但是简文此处“毋”可不必读为“无”。而 “司”,依照简文字形以及裘锡圭先生在郭店楚简《老子》甲【注释】[三〇]中的说明,可以隶定为“”,疑读为“始”。相近的“”字读为“始”者,可以参看《性自命出》简3的“道始于情”、“始者近情,终者近义”中的“始”字。“道不悦之始”,这是说周公、召公是从曩昔、很久以前就“毋有合在意”。可能因此才会有《书序》所说“召公不说(悦)”。

  此外,彭裕商先生指出简文“害”应该读为“盖”[5];而顾史考先生对此处上下文的简序做了重大调整[6],将简29下接简23,均为学界所接受。

  根据这些意见,笔者以为可以将简29、23解读如下:

  《君奭》曰:“曩我二人,毋有合在意”,盖道不悦之始也。君子曰:虽有其亙〈亟〉而29行之不疾,未有能深之者也。

  简29中的“亙”字,当从李学勤先生说为“亟”字之讹,此二字在楚简中经常混讹。不过鄙意“亟”当解释为“敬爱”,《方言》卷一有:“亟,爱也。东齐海岱之间曰亟,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相敬爱谓之亟。”简23的“疾”之义则为“力”。

  简文的“道不悦之始”,是解释周公、召公是从很久以前就心意不合。因此,“君子曰”所言“虽有其亟而行之不疾,未有能深之者也”,就是说兄弟两人虽然表明上互相敬爱,但是因为心意不合,所以互敬互爱行之不力,因此程度不深,貌合神离。是故不难发现,《成之闻之》所引《君奭》之文,于《成之闻之》的上下文是通畅的。

  那么,《尚书·君奭》原来的上下文是否契合呢?今本《尚书·君奭》作:

  予惟曰襄我二人,汝有合哉。言曰:在时二人,天休滋至,惟时二人弗戡。

  孙诒让在《尚书骈枝》中解释说“云‘襄我二人’者,谓我惟望有助我二人者,乃惟汝与我有合,明无他人也。‘言曰’,指他人之言。‘在时二人天休滋至’,谓外人皆曰:‘在此二人共辅王室,致此治安,天之休嘉其益至乎。’周公又谦言:‘惟是二人弗能独堪任此天休。’”此说综合前人,较能疏通大意,为顾颉刚、刘起釪先生的《尚书校释译论》所采用[7]。下面的讨论以孙诒让说为基础。

  这一解释虽然基本上能够讲通,但是很多地方稍嫌迂曲。比如“我惟望有助我二人者,乃惟汝与我有合”,所谓“汝与我有合”就增字(“与我”)解经。“在此二人共辅王室,致此治安”,也是增字解经。

  那么如果将《成之闻之》所引《君奭》简文“曩我二人,毋有合在意”这句话放到今本《尚书·君奭》之中,是否契合呢?将《成之闻之》所引《君奭》简文代入,则上下文是:

  予惟曰:曩我二人,毋有合在意;曰:在时二人,天休滋至,惟时二人弗戡。

  如此一来,文义将变得比较简洁,即是周公想到二人过去一直心意不合;而在此二人身上,“天之休嘉益至”,可惜此二人却(因为心意不合而)难以担受重任。因此,再接下来的“其汝克敬德,明我俊民在(哉),让(襄)后人于丕时(承)”[8],就和传统的解释比较接近了,即是周公希望召公敬德明民,襄助成王继承文武之业。也就是说二人应该为了周朝的统治而抛弃前嫌,互相信任、合作。

  有鉴于《成之闻之》是战国时期儒家学者所作文章,其所引《君奭》合乎简文的上下文,又较能合乎今存《尚书·君奭》篇的上下文脉;又战国时的儒家学者精通诗、书,而且诗、书未经秦火。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成之闻之》所引《君奭》的“曩我二人,毋有合在意”,可能是比今本《尚书·君奭》篇的“襄我二人汝有合哉言”更好的文本。

注释:

[1]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70页。

[2]廖名春:《郭店楚墓竹简〈成之闻之〉、〈唐虞之道〉篇与〈尚书〉》,《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3期。

[3]李学勤:《郭店简“君子贵诚之”试解》,《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1期。

[4]廖名春:《上博藏楚竹书〈恒先〉新释》,《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3期,第85~86页。按:2004年7月6日,在清华大学“简帛讲读班”第34次研讨会上,笔者曾根据《恒先》提出读“音”为“意”之意见,得到李学勤、廖名春先生的同意。

[5]彭裕商:《读〈战国楚竹书〉(一)随记三则》,廖名春主编:《新出楚简与儒学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清华大学,2002年3月,第34~35页;《读楚简随记》,《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6期,第85~86页。

[6]顾史考:《郭店楚简零释》,清华大学“简帛讲读班”第34次研讨会论文,2004年7月6日;《郭店楚简〈成之〉等篇杂志》,《郭店楚简先秦儒书宏微观》,台北:学生书局2006年版,第186~192页。

[7]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588~1589页。

[8]参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引孙诒让、于省吾等之说,第1589~1590页。

  原载《史学史研究》2008年第3期,有所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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