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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第4期
目 录

《国语》的文类及八《语》遴选的背景
──从“语”的角度的研究 [1]

俞志慧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通过分析《国语》八“语”与《春秋》在记载时间上的不一致,否定《国语》为《春秋》外传说;接着通过对《国语》中言类之“语”(《周、鲁、齐、郑、楚语》)的分析,指出其中仅仅是一些或长或短的对话,缺乏完整清晰的历史事件和人物行状的记载,否定其为国别史;又从《国语》事类之“语”(《晋、吴、越语》)叙述史实不协调、不完整、不一致以及时间上自为起讫、叙述时主人公的位移、内容的重复等否定其为相关诸侯国的国别史。论文进而指出《国语》属于一种当时叫作“语”的文类,是当时各国的“语”的摘编。最后,论文还从周德衰落、诸侯代兴的时代特征以及“一姓不再兴”的观念探讨了《国语》编纂者何以选编这八“语”而不是其它“语”的原因。

  关键词:《国语》;文类;周德衰落;诸侯代兴;一姓不再兴

  作者简介:俞志慧,男,1963年生,文学博士,文献学博士后,现任绍兴文理学院中文系教授,着有《君子儒与诗教——先秦儒家文学思想考论》、《韩非子直解》、《〈国语〉韦昭注辨正》等,曾在《中国学术》、《国学研究》、《汉学研究》、《孔孟学报》、《文史》、《中华文史论丛》等处发表论文七十多篇。

 

  “语”是上古时候的一种文类,它以明德为体用特征,是古人人生经验和社会、政治智慧的结晶,在表达方式上大致可分为重在记言和重在记事的两类。言类之“语”重点表现为广泛流传的嘉言善语,譬如格言、谚语等等,形式上比较精警;事类之“语”因为大多从有关兴衰成败的历史故事中采录而来,故而具有明显的历史故事特色,形式上一般也总是短小精悍。

  譬如《国语》,韦昭(204—273)说:“采录前世穆王以来,下讫鲁悼、智伯之诛,邦国成败,嘉言善语,阴阳律吕,天时、人事逆顺之数,以为《国语》。”[1]“穆王以来,下讫鲁悼、智伯之诛”是其收录材料的时间范围,“邦国成败,嘉言善语”是其书的内容,至于“阴阳律吕、天时、人时逆顺之数”则又包括在有关邦国成败的“嘉言善语”之中。因而,《国语》当是其时各国瞽、史收集有关邦国成败的嘉言善语,以教诲君王、贵族为目的,对那些原始材料进行加工,并按国别汇集的一部特别的“语”。对于《国语》这样的性质,前辈学者已经得出过相关的研究结论,杨宽(1914—2005)《战国史》即云:“很明显,这就是楚大夫申叔时所说《语》一类的历史书。当是战国初期学者汇编春秋时代各国的《语》而成,如同《左传》汇编《百国春秋》一样。”[2]在这里,杨先生将“国语”二字分解为“春秋时代各国”的“《语》”,断定《国语》“就是楚大夫申叔时所说《语》一类”(申叔时的话见《国语·楚语上·申叔时论傅太子之道》)之书,这就将《国语》一书的性质讲解得清清楚楚。沈长云先生曾与王树民先生一道点校过民国徐元诰的《国语集解》,他对《国语》性质的理解值得重视,他说:“其实《国语》并不是一部史,它的目的并不在于纪事。……《国语》的特点在于它是一部‘语’,是按国别汇集成的‘语’。”[3]

  将《国语》放到“语”的文类中讨论,比较容易理解该书的性质,也有利于解释其中各部分之间的体例不一致、内容重出和不协调现象,并有可能解释编者何以选编这八“语”而不是其它各国的“语”的原因;同时,许多有关《国语》的成说也有必要重新检讨。兹依循先破后立的原则先检讨几则关于《国语》的成说:如视《国语》为《春秋》之外传,以《国语》为国别史,以及在研究中先验地从历史体裁的角度将《国语》视为一部有机统一的著作的研究方法;再从“语”这一特殊文类的角度探讨《国语》八“语”遴选的背景。

  为了论证和阅读的方便,先将《国语》八“语”之篇幅、记载之侧重及所反映之时间表列如下(《国语》之分章以上海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组校点本为准):

《国语》八语之篇幅、记载之侧重及反映之时间一览表

  周语 鲁语 齐语 晋语 郑语 楚语 吴语 越语
篇幅 三篇33则 二篇37则 一篇8则 九篇127则 一篇2则 二篇18则 一篇9则 二篇9则
记载之侧重 言事并重
反映之时间 穆王(前976—前922在位)征犬戎至敬王十年(前509)刘文公与苌弘欲城周,其中记周平王之前凡十条。[4] 鲁庄公十年长勺之战(前684)至鲁哀公十二年(前483)季康子用田赋 齐桓公(前685—前643在位)时期 晋武公伐翼(前709)至韩、魏、赵三家灭智伯(前453) 郑桓公为司徒(周幽王八年,前774)之时 楚庄王(前613—前591在位)时期至白公胜之乱(前479) 吴王夫差时期(前495—前473在位) 越王勾践前期(前496—灭吴)

一、《春秋》外传说证伪

  西汉末刘歆(?—公元23)引用《国语》的话,曾将《国语》称为《春秋外传》:

  歆又以为“礼,去事有杀,故《春秋外传》曰:‘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 (《汉书·韦贤传》)[5]

  其中所引《春秋外传》之文见《国语·周语上·祭公谏穆王征犬戎》,即此可知刘歆以《国语》为《春秋》之外传。自此以后视《国语》为《春秋》之外传者络绎于途,东汉班固(公元32—92)在《汉书·律历志》中两次称之为“《春秋外传》”[6],后来东汉王充(公元27—约公元97)《论衡·案书》[7]、贾逵(公元30—101)[8]、郑玄(127—200)[9]、东汉末刘熙[10]、三国吴韦昭《国语解叙》、魏王肃(195—256)《孔子家语·叙》[11]、西晋杜预(222—284)《春秋经传集解》[12]、唐刘知几(661—721)《史通·内篇·六家》等皆袭其说。可见此说影响之大之广,时至今日,仍能见到一些著作和论文中沿用“外传”、“内传”[13]这样的称谓,故不得已为之一辨:

  《郑语》:如上列表中所示,所载史伯与郑桓公之对谈发生在西周末期,故而其全部内容当然与《春秋》(所记时间跨度:前722——前481)无关,更无论内传还是外传。《郑语》在记史伯之语和郑桓公之相应措施后,有一段对两周之际的史事作综述的文字,在行文中只是用以证明史伯之有远见,故《郑语》所反映的时间仍当以周幽王八年(前774,其实是这一年的某一天)为准。

  《周语上》:最前面有十条记载,其内容发生在周平王之前,也就是说这些言说之发生都在西周而不是春秋时期,因而也不存在传注或发挥《春秋》的可能。

  《鲁语》:从庄公十年(前683)长勺之役发端,到哀公十二年(前483)春季康子用田赋,下限与《春秋》所载时间(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大致接近,但上限与《春秋》所记隐公元年(前722)相差四十年。时间上明显与鲁《春秋》不一致。

  《齐语》:上海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组校点本将《齐语》分割为八个条目,实际上它与《周语》、《鲁语》、《楚语》等同属以记言为主的“语”又自不同,后者各条之间往往没有事件先后上的联系,故可以独立存在;《齐语》的结构与《郑语》一样,全部内容同记一事,全文始终只有齐桓公与管仲君臣二人的问对或行事,结尾部分只是为了说明管仲的远见卓识,难怪《管子》的编者将与《齐语》有着共同渊源的材料全部放进了《小匡》一文中,可见不必强行分割。《春秋》所载齐国史事自然远远不止桓公(前685—前643在位)图霸管仲兴齐一事 ,其时间跨度更六倍于此。

  《晋语九》:至少最后五条(其中皆有可考出确切时间的文字)所述在《春秋》所记时间之后,虽在春秋与战国的分野上,历来存在不一致的说法,但若是《国语》传《春秋》,则其时间自当与《春秋》记载的时间一致,故谓该部分为《春秋》之外传也不周延。

  《楚语》:《楚语下》最后一篇为《叶公子高论白公胜必乱楚国》,文末云“(子高)帅方城之外以入,杀白公以定王室,葬二子(子西、子期)之族”,按:白公胜之作乱在鲁哀公十六年(前479)秋七月,子高之杀白公[14]、定王室、葬二子之族当更在其后,而鲁《春秋》则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西狩获麟,准此,则该部分所记之时间也逸出了《春秋》之外。

  《吴语》:叙及吴王夫差之国亡身死,事在鲁哀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时距《春秋》所记最后一年已有八年。

  《越语》:上下二篇皆详述越王君臣戮力破吴之事,其时已如上述,《越语下》更记范蠡破吴之后乘轻舟浮于五湖事,其时自然更晚,为《春秋》所不能包含。

  不再需要对《国语》文本进行繁琐考证,这些显而易见的时间上的不一致就足以否定《国语》为《春秋》外传这个成说。

二、国别史说证伪

  《周语中·富辰谏襄王以狄女为后》中,周大夫富辰有以下一段话:

  昔挚、畴之国也由大任,杞、缯由大姒,齐、许、申、吕由大姜,陈由大姬,是皆能内利亲亲者也。昔鄢之亡也由仲任,密须由伯姞,郐由叔妘,耼由郑姬,息由陈妫,邓由楚曼,罗由季姬,庐由荆妫,是皆外利离亲者也[15]

  真所谓兴也因女子,亡也因女子,比“三代之亡、共子之废皆是物也”(《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叔向母语)的论调更具体,也更蛮不讲理,后来的女祸论只是取其一翼并将其发挥到极端而已。若将这一段文字放到《战国策》中,肯定能以假乱真,因为其中太多夸饰之辞,与战国策士的游说并无两样,对这一类缺乏事实陈述的论断,人们一般不会视之为历史,那么,事实究竟怎样?后来者曾为之考辨:“鄢”条韦注引唐尚书曰:“鄢为郑武公所灭,非取任氏而亡也。”“伯姞”条韦注云:“不由嫁女而亡。”“郐”条韦注引唐尚书曰:“亦郑武公灭之,不由女亡也。”[16]可见,这些危言耸听的说辞在韦昭之前已不被视为信史了。原富辰本意,罗列这些传闻只是为了证明前文“夫婚姻,祸福之阶也,由之利内则福,利外则取祸”的道理,并藉以耸动周襄王;至于这些传闻有多少真实性,在富辰也未必太在意。这里好有一比,若九方皋之相马,其所关心者在马之是否能跑千里,至于马之牝牡骊黄,有时发生些差错也不必太计较,上文所述白公非为子高所杀,乃自缢而亡也属此中之例。

  这里的问题是:后人之于《国语》,更多的关注似乎还是在其史料价值而不是其中关乎成败存亡的嘉言善语,称《国语》为国别史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现象。

  当然,一般而言,《国语》中的内容多采自史书,自不妨视之为史料,正如千里马也自有其性别和颜色。但如《郑语》,仅史伯与郑桓公在前774年某一天的大段对话[17],如何够得上郑国一国之“史”?《周语》、《鲁语》、《齐语》、《楚语》的篇幅比《郑语》长一些,讨论的问题也多一些,但光凭或长或短的对话,缺乏完整清晰的历史事件和人物行状的记载,不能视之为相关各国之史也与郑语同;甚至事主在言说中如上述与历史事实不符的章节也不在少数,只要稍具史学常识,对此其实也不需过多的辞费。

  在这一点上,侧重记事的《晋语》、《吴语》、《越语》似乎要好一些,因为其中毕竟有叙事系统完整的篇什,那么,是否可以把这三《语》看成晋、吴、越的国别史呢?同样不行!原因如次:

  譬如《晋语》。

  先从记载体例上考察,王靖宇先生通过对《晋语一》中“献公卜伐骊戎”“献公伐骊戎”的两段文字(文中分别标目为A节、B节)进行比较[18],得出以下的结论:

  《国语》里的“B节”和“A节”不但基本情节相似,而且在文字上也有重复现象。“A节”的第一段里有几句话:“(献公)遂伐骊戎,克之。获骊姬以归,有宠,立以为夫人。”“B节”第一段开始也写道:“献公伐骊戎,克之,灭骊子,获骊姬以归,立以为夫人,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只多了“生奚齐”和“其娣生卓子”两个细节。看来《国语》里的“A节”和“B节”最初可能是两个独立的故事,只是因为都和骊姬有关,所以被《国语》的作者收集在一起了[19]

  在《国语》“B节”里也曾出现过外放三位公子的请求,是由骊姬提出的。同一请求在这里(按:文中指《晋语一》“骊姬赂二五”一段)又由二五提出,可以看出《国语》在叙事上不但有重复现象,而且前后还有不协调处……种种迹象显示,《国语》作者主要只在搜集有关“申生之死”的材料,而在将有关材料排列时,并未特别加以整理或改写[20]

  这种“在将有关材料排列时,并未特别加以整理或改写”的例子还可举出一些,如《晋语四》“文公出阳人”一条,其内容与《周语中》“襄王拒晋文公请隧”、“阳人不服晋侯”二条全同,唯用语有繁简及记言叙事有详略而已;又对晋公子重耳的称呼,各部分中很不统一,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晋语四》“秦伯纳重耳于晋”中,同一条内先载“十二月,秦伯纳公子”,再云“董因迎公于河,以问焉”[21],继而曰“公子济河”,最后又说“壬寅,公入于晋师”,韦昭已看出其中的问题,他对最后一个“公”字有案语,云:“重耳此时不当称公,‘公’下疑脱‘子’字。”并据《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之文为证[22],韦昭的发现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晋语四》中,除了上引“董因迎公于河”二处以外,此前已两称重耳为“文公”。这只能说明《晋语》的编纂者在将原始材料按时间顺序进行编排的时候,对不同来源的材料尚未进行过细的整合,或者说没有根据一定的史学思想对相关材料有意识地按照历史著作的标准重新处理,既如此,我们只能视之为史料,而不能视之为历史著作或者国别史。

  再就内容的相关性上考察,《晋语二》之“虢将亡舟之侨以其族适晋”、“宫之奇知虞将亡”以及《晋语五》之“臼季举冀缺”、“宁嬴氏论貌与言”等材料皆不能视为晋国之史,前二者分别为虢与虞二小国之史事,因灭于晋,故系于《晋语》;后二者事同说部,虽其叙事生动有味,但其内容与上古所记史事大别,《晋语四》以收集保存文公时期(前636—前628)的材料为主,《晋语五》以收集保存灵公时期(前620—前607)的材料为主,这二则系于《晋语五》之前二条,不记襄公时期(前627—前621)之大事,反而记载村野中夫妻之间相敬如宾之细节(事在文公时期[23])和旅店老板的一段见几之言(事在襄公六年),若是国别史,这无论如何是一个严重的缺环——只要稍一留神,这样的缺环还真不少,譬如《周语上》之第十一条与第十条时隔九十五年!

  再如《吴语》和《越语》。

  周学根先生专门考察了《越语下》的情节与范蠡的言论之后,得出过这样的结论:从鲁哀公元年夫差帅师入越、吴越达成和议起,到哀公二十二年越灭吴止,为时共计二十二年,“《左传》‘二十二年’的数字确凿可信;而《越语下》‘十年’的数字,不言而喻是作者虚构。至于书中说的四年王问范蠡,以下一连三年每年又问一次,也只是为了达到写作的效果所作的安排而已”;“《越语下》后幅说的不通过战争而吴军自溃,不仅和《左传》、《吴语》、《越语上》相矛盾,而且在古今战争史上,也从来没有这样不近情理的战例。因此,不通过战争而吴军自溃的事,以及劝勾践与吴军相持不战的那一套富有哲理气味的言论,不用说又是无中生有”;“可以断言,所谓勾践伐吴、范蠡进谏等等,都是作者为了行文便利而采用的虚构手法”[24]。基于这些情况,看来再也不能视《越语下》为纯粹的历史著作了。

  再看顾颉刚(1893—1980)先生的研究成果,顾先生曾经将《吴语》、《越语》的叙事线索作过以下勾勒:

  《吴语》:夫差伐越,勾践使诸稽郢行成——夫差以将伐齐许越成——夫差与齐战于艾陵,获胜——夫差归责伍员,员自杀——夫差会晋定公于黄池,盟先吴——夫差使王孙苟告伐齐之功于周——大夫种劝勾践伐吴,楚申包胥使越——越灭吴。

  《越语上》:勾践栖会稽,使大夫种行成于吴——子胥劝夫差不许,弗听——勾践生聚其民——越灭吴。

  《越语下》:勾践即位后欲伐吴,范蠡谏,不听,败——勾践栖会稽,使大夫种行成于吴——勾践与范蠡入臣于吴——勾践归国与范蠡谋——勾践四次欲伐吴,皆为范蠡所阻——越兴师伐吴,勾践欲许吴战,范蠡谏止——居军三年,吴师溃——夫差行成,范蠡不许,遂灭吴——范蠡逃隐。[25]

  顾氏并称《吴语》“仅记夫差与越齐晋周之关系,无异一《吴王夫差传》”,而《越语下》“专记范蠡事,可谓《范蠡兴越史》”[26],显然,《范蠡兴越史》是不能代替《春秋越国史》的,其理由正象《华盛顿传》不能代替《美国独立战争史》那样简单;同理,《吴王夫差传》也当不得《春秋吴国史》。而且,同是《越语》,同记一事,上下篇各自成篇,自为起讫,上篇的主人公是勾践,下篇的主人公是范蠡,若以国别史视之,这种情况无疑是体例上的驳杂和内容上的重复,于历史著作的常规体例大相径庭。

  另外,叙事上前后不协调的现象在《吴语》和《越语》中也同样存在,顾颉刚先生在讨论《越语上》时即指出:“与《吴语》比观,知非出一人手。《吴语》言使诸稽郢行成,此则言使大夫种行成。又《吴语》言吴之许和由于将伐齐,而此则言由太宰嚭受贿。”[27]王树民先生也指出过《国语》各部分之间的不一致现象:“《国语》与《左氏春秋》同记一个时期之事,内容多自相同或相关者,稍加比较,即可知《国语》多保存原文,故各部分之间颇不一致。”[28]《国语》是否保存原文,文献不足,不敢必其是,“各部分之间颇不一致”则十分明显。

  所有这些不真实、不协调、不完整、不一致以及时间上自为起讫、叙述主人公的位移、内容的重复……都在昭示着这样一个信息:《国语》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国别史。[29]

三、《国语》是当时各国的“语”的摘编

  讲完了“不是什么”之后,就逼出了“是什么”的问题。

  那么,《国语》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国语》是周穆王(前976—前922在位)至鲁悼公(前466—前428在位)前期这一段历史时期中各国的“语”的摘编。笔者上文所述,目的并不是要否定《国语》的价值,相反,指出《国语》史料价值上的种种不足正是为了给它重新定位,找回它本来应该有的地位,即作为“语”这一种文类和教材的地位和价值。

  关于这一点,王树民先生已先得我心,他在为徐元诰《国语集解》作的《前言》中已说过:“《楚语》上记申叔时论教导太子说过一句话:‘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可见《语》是当时很受贵族统治者重视的一种记载,《国语》便是集合各国之‘《语》’而编成的一部书,所以称为‘《国语》’。”[30]在这里,王先生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只说《语》是当时的一种记载,笔者根据对先秦相关材料的综合考察,进一步提出它是当时的一种文类,一种教材,相当数量的“语”既是当时人们的一般知识和一般思想,也是春秋战国诸子百家的思想资源和话语资源,《国语》只是其中之一部分和“语”在某一发展阶段上的一种呈现形式而已。基于这样的认识,本人再尝试将有关《国语》的一些积案放到“语”的框架当中讨论。

  上举《国语》中的种种问题:体例上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规模,或重记言,或重叙事,篇幅长短严重失衡,短则一章,长则九篇;各“语”时间上互不衔接,各有早晚,或呈点状,或呈块状,或呈线状;叙述时主人公位移;内容的重复或不一致等等,放在历史著作中自然说不通,放到“语”这种特殊的文类中就不成为问题,因为其编纂目的是为了“明德”(《楚语上》申叔时语:“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其编纂方式是“采录”,材料选择标准是“前世邦国成败、嘉言善语,阴阳律吕,天时、人事逆顺之数”(韦昭语),故而其篇幅或长或短,内容或言或事,时间或早或晚,都不是主要的;甚至个别材料在史实上有些出入,也不过是千里马之牝牡骊黄有时不明,无伤大雅;既是本着“明德”目的采录有关“邦国成败”的“嘉言善语”,只要能为这个目的服务,史实重复或叙述不一致的材料也无妨并存,如韩非子为游说和写作积累素材,也每每保存“一说”。至于叙述事件的完整性与历史记载的连续性则是历史著作的任务,非“语”之本职。

  这里需要作一点补充说明,因为“语”在形式上的不确定性,有时记言,有时叙事,所以对于《国语》这样一部书,只有当围绕“语”这种文类和“明德”这个体用特征时,它才是一部有机统一的书,一旦离开这个特征或者这个文类,只能将它们的各部分区别对待,否则不仅不能说明问题,还极容易出现以偏概全的错误。譬如就记言与记事分别言之,《晋语》与《吴语》、《越语》明显以记事为主,因而长期以来“《左传》详于记事,而《国语》详于记言”这样一概而论的成说其实并不周延。台湾张以仁先生是《国语》研究中绕不过去的学者,他有过以下的结论:“探究《国语》本质,知其旨在明德,使习者因而以知修齐治平之要在明德于民;其表现方式在托于言辞,而重点在说理。既不释经,也非叙事。”[31]张先生对《国语》一书的宗旨把握得十分准确,有前引韦昭《〈国语〉解叙》和申叔时的话为证;但他关于《国语》表现方式的认定则显然不能涵盖重在叙事的《吴语》和《越语》,甚至也不能涵盖记言叙事并重且叙事脉络清晰的九篇《晋语》,而这三《语》之和,无论是卷数还是字数,都超过了全书之半。除了对“语”的叙事成分的忽略外,将《国语》各部分的表现方式作一概而论也是其致误之因[32]

  反之,讨论《国语》的叙事特色一般也只能以《晋语》、《吴语》、《越语》为限,如王靖宇《中国早期叙事文论集》[33]一书,其中《从叙事文学角度看〈左传〉与〈国语〉的关系》一文所举《国语》中例子全出《晋语》,笔者不是说王先生从《晋语》中找例子错了——《晋语》之外的《国语》似乎也难以举证出足够的典型例子,我是说以《晋语》代替《国语》这样的方法是典型的以偏概全,其错误的根源在观念上,即在写作方法上先验地视《国语》为一部有机统一的著作。事实上,《国语》八语自有体例,《晋语》的叙事特色并没有在以记言为主的《周语》、《鲁语》、《齐语》、《郑语》、《楚语》上体现出来,反之亦然。即使是同样以记事为主的《吴语》、《越语》,其叙事特色也不与《晋语》一致,因此,《晋语》的特色只能代表它自己。

四、服务于“明德”的《国语》遴选的背景之一:周德衰落

  这里又逼出另一个问题,当时是否只有这八个邦国(周还不能与其它七个邦国并论,为了言说方便,这里姑仍旧贯)才有“语”呢?可以肯定地说,不是!内证是:文献中大量存在的“语”,它们分布十分广泛,流传非常久远而深入,外证是:《墨子·明鬼》中提到百国《春秋》,其中即有周、燕、宋、齐四国的《春秋》,而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只是鲁《春秋》。以彼例此,被楚国的申叔时当作教材又在当时文献中大量存在的“语”也肯定不止这八个邦国才有。

  说到这里,一个被学术界长期悬置的文献学问题也就顺理成章地摆到了桌面上:《国语》为什么只选编了这八个邦国的“语”?

  一种比较省事的解释是:《国语》的编者所能采录到的只有这些硕果仅存的史料,或者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国语》是原书的残剩部分,然而,这种可能性尽管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但一涉及到文献上的材料,则至少到目前还是查无实据。

  于是我们只能根据现有的材料去寻找其中的共性。若以国别史的成说去思考和响应这个问题,则其体例上的不一致、不协调、不完整已如前述;况且春秋时期的邦国远不止这八个,即使是从国力和影响上讲,也不应是现在这样的几个邦国以及现在这样的序次。要回答“语”的问题,还得回到“语”的体用特征上来:楚国的申叔时说“语”是一种可以明德并藉此可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的教材——这是《国语》之前的“语”,但其性质应该可以与《国语》相通;韦昭总结《国语》的成因时则说:“采录……邦国成败,嘉言善语,阴阳律吕,天时、人事逆顺之数,以为《国语》。”有关邦国成败之事及嘉言善语自然有劝善惩恶之用,即所谓“明德”也,即所谓“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阴阳律吕,天时、人事逆顺之数(规律)”同样也服务于明德于民和明德于己的目的。这里的问题集中在:什么样的邦国及其成败最能服务于这个宗旨?

  在当时或者刚刚过去的那个时代,最权威的“国”自然是周,有关周王朝兴衰的材料自然最能激发人们总结经验教训的兴趣,因而也最能达到明德的目的,职此之故,《周语》之入选《国语》且赫然列于各“语”之首应该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故不赘。

  鲁国作为行政特区,其权威仅次于周。鲁国保存着周公以来的全部周文化,《左传·昭公二年》载:“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34]从韩宣子的话中可以获知这样二个信息:首先,一个“尽”字,可见当时鲁国在保存周朝的礼乐文明方面比其它诸侯国都做得更好;其次,从周礼中可见周公之德,而周之所以“王”又根源于这个德。准此,后之来者若要从这一段历史中明德,也就离不开鲁国的材料。孔子也说过:“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论语·雍也》)不管历代经师们对这一章有多少种异解,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孔子之所以这样说,并非仅仅出于对父母之邦的偏爱,而是基于对鲁文化中保存的周代礼乐文明的眷恋。从文献记载的多次诸侯朝鲁看来,春秋中期以前,鲁国在当时的地位远在其实际国力之上,而这种地位的获得显然得益于其继承和发扬了周公以来的礼乐文明。因而,如果说东周王朝代表着周家的政统,那么可以说鲁国代表着周公以来周文化的道统。基于这样的理解,《鲁语》之入选并紧随《周语》之后也可以顺理成章了。

  无论有多么过硬的政统或者道统,都得经受道德拷问,因为在政统和道统之上,先民心目中还有一个天,而天总是青睐善人的,所谓“天道无亲,唯德是授”(《晋语六》范文子述闻前人之语),这种思想的渊源显然要比《国语》成编的时代更早,上文中韩宣子将“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二个命题已经联系得很紧密了。《逸周书·小开》载文王之言:“余闻在昔曰:‘明明非常,维德曰为明。’”[35]既然在文王时这二句已是“在昔”之言,则其出处当更加久远。

  这种崇德的思想不仅渊源久远,我们在文献中看到,在春秋时期它是作为一般思想和观念的,人们在言说中反复引用、阐述或者用于劝谏在位者,如《左传·僖公五年》载宫之奇谏虞公勿假道于晋以伐虢,有云:“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按:已逸)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凭)依,将在德矣。”[36]在这里,虞国大夫宫之奇不辞繁复,一口气引了四则有关“德”的名言,当然是为了借用这些权威性话语使贪婪的虞公醒悟。《周语中》记周定王时期(前606—前586)单襄公之语云:“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37]由此我们又看到,天道福善祸淫的思想已经藉由写入先王之令的方式落实在制度层面中了。毫无疑问,这又反过来强化了这种思想观念,于是,类似的思想在后来的子书中出现得更加频繁,《老子》第七十九章有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文子·符言》也说:“天道无亲,唯德是与。”甚至到后来屈原的《离骚》中也有类似的思想,曰:“皇天无私阿兮,览民德焉错辅。夫唯圣哲以茂行兮,苟得用此下土。”所以,可以认为,天道福善祸淫是上古时期人们的普遍共识。

  正是有了这样的观念平台,到了两周之际和整个春秋时期,周王朝的统治基础便发生了动摇,文献上的依据是“周德衰落”成了这一阶段的高频词,譬如:

  (周大夫)富辰谏曰:“……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善),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曰:‘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今周德既衰,于是乎又渝(改变)周、召,以从诸奸(将用狄师),无乃不可乎?民未忘祸,王又兴之,其若文、武何?”[38](《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召穆公当周厉王(前877—前841)之周德衰微之时,故云“周德之不类”,自此以后,文献中记载周德衰落的材料不绝于途。到富辰提到“今周德既衰”之时(僖公二十四年,值前636),已进入了春秋中期。

  幽王二年(按:前780,明道本作“三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周大夫)曰:“周将亡矣!……今周德若二代之季(末世)矣,其川源又塞,塞必竭。……夫天之所弃,不过其纪。”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十一年,幽王乃灭,周乃东迁。[39](《国语·周语上·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论周将亡》)

  这一段文字先有预测,后有验证,其中也许有整理者的加工成份,但是,天灾与人祸接二连三地出现,无疑会加重人们对周德和周王朝国祚的疑问。

  (郑庄公告语其大夫公孙获)曰:“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功业)。夫许,大岳之胤(后代)也。天而既厌(厌弃)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40](《左传·隐公十一年》)

  这个同姓诸侯对周王朝国祚的失望与无奈,比起前面周大夫的忧国忧民更多了一层兔死狐悲的伤感,其原因正是他深切地感觉到了周德之衰,连郑庄公(前743—前701在位)这个春秋初年的雄主尚且如此低调,也可见周王朝真是天数将尽了。

  (吴公子季札于鲁观乐),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风)焉。”[41](《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诗·小雅》反映的时期恰值两周之际和春秋前、中期,其作者多数是周王朝的中下层官员,而季札的解诗(乐)向来被奉为经典,准此,则“周德之衰”应该是这个体制的维护者的共同认知。

  周德既衰,那么,作为以明德为目的的“语”自然不能仅仅以周、鲁之语为入选的对象,那些代兴的诸侯于是就顺理成章地进入了《国语》编者的视野。

五、《国语》遴选的背景之二:诸侯代兴

  周德既衰,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上引季札谓《小雅》“思而不贰,怨而不言”(杜注“不贰”为“无贰叛之心”)即是其证,从中可见中下层官员的任劳任怨,下面一则材料则反映出新兴力量——他们之所以能兴起,自然也有自身的道德因素在起作用——对周天子权威既觊觎又畏惧的两难:

  楚子(庄王)伐陆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谨按:事在前606)。(周)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善)。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邪)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厎(至)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左传·宣公三年》)

  这几乎是一部简明三代史,而鼎革的原因还是那个“德”字。王孙满既云“在德不在鼎”,又云“周德虽衰,天命未改”,可见周德之衰还未到“昏德”和“暴虐”的程度。楚庄王应该是相信了这一番说教的,《史记·楚世家》引用此文之后,有“楚王乃归”之记载,《周本纪》亦云:“王使王孙满应设以辞,楚兵乃去。”于此可以想见楚庄王的扫兴和无奈。

  稍后于楚庄王的晋国贵族范文子(?——前574)也明确认同“王者在其德”的观念,劝晋厉公——又一个大国诸侯——放弃称王的非份之想,关于这一点,《国语·晋语六》有这样一则记载:

  厉公(前580——前572在位)将伐郑(谨按:事在前575),范文子不欲,曰:“若以吾意,诸侯皆叛(按:明道本作“畔”),则晋可为也。唯有诸侯,故扰扰焉。凡诸侯,难之本也。得郑,忧滋长,焉(按:明道本作“安”)用郑!”郄至曰:“然则王者多忧乎?”文子曰:“我王者也乎哉?夫王者成其德,而远人以其方贿归之,故无忧。今我寡德而求王者之功,故多忧。子见无土而欲富者,乐乎哉?”

  晋、楚无疑是春秋时代的一等强国,那些头脑清醒的君王和贵族尚不敢冒昧造次,姑且在周天子的名义下讨生活,其它等而下之的国家自然可以想见。

  然而,新兴势力毕竟不甘寂寞,面对垂而不死的周王朝,在问鼎、请隧(晋文公,见《周语中》及《晋语四》)、称王等诸多努力都不能如愿之后,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他们采取了折中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即“挟天子以令诸侯”(春秋时期叫做“尊王”,又叫做“称霸”,有时也叫做“主盟”),所谓“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晋狐偃语)。鲁隐公四年(前719),卫州吁为乱,州吁欲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同党石厚讨教于其父卫大夫石碏,后者告之以朝觐天王,州吁之徒皆深信不疑,乖乖入其彀中,正是这样的时代风气使然。又如齐楚召陵之盟(事在前656),管仲先以召公奭之命做挡箭牌,继而责楚国“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左传·僖公四年》)。晋文公二年(前635),《史记·晋世家》载赵衰语,曰:“求霸莫如入王尊周……方今尊王,晋之资也。”吴晋黄池之会(事在前482),吴王争霸的借口亦一样冠冕堂皇:“天子有命,周室卑约,贡献莫入,上帝鬼神而不可以告。无姬姓之振(救)也。”(《国语·吴语》),晋大夫董褐代替晋定公所作的反唇相讥也似乎一心在卫护周室,曰:“今君掩(韦注:“盖也。”)王东海,以淫名(夫差僭号为王)闻于天子,君有短垣,而自逾之(韦注:“言王室虽卑,不可僭也。”),况蛮、荆则何有于周室?夫命圭有命,固曰吴伯,不曰吴王。诸侯是以敢辞。夫诸侯无二君,而周无二王,君若无卑天子以干其不祥,而曰吴公,孤敢不顺从君命长弟?”(《国语·吴语》)吴晋争长之时,双方执持的理由也都没有离开姬周这面大旗:“秋,七月辛丑,盟,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晋人曰:‘于姬姓,我为伯。’”(《左传·哀公十三年》)

  但是,不管他们表面上对周室怎样的毕恭毕敬,也不管外交辞令多么悦耳动听,周德既衰,政由方伯毕竟是不争的事实,于是,这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风云人物自然会进入人们的视野,人们也必然会观望并思考:究竟是什么样的势力将会取衰周而代之?虽然这些霸主或盟主未必个个真有什么盛德,但比起那些平庸之主来,从他们和他们的对手的成败中无疑更能总结出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本人以为,《国语》的成编正是出于这样的动机,有《国语》中谈到诸侯称霸的语段为证:

  1、(周内史兴)告王曰:“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诸侯必归之。”(《周语上·内史兴论晋文公必霸》)

  2、(周)襄王十六年,立晋文公。二十一年,以诸侯朝王于衡雍,且献楚捷,遂为践土之盟,于是乎始霸。(《周语上》结尾)

  3、是故大国惭愧,小国附协。唯能用管夷吾、宁喜、隰朋、宾胥无、鲍叔牙之属而伯(霸)功立[42]。(《齐语》结尾)

  4、晋大夫郭偃预言:“(公子重耳)若入,必伯(霸)诸侯以见天子。”(《晋语三·惠公改葬共世子》)

  5、晋大夫司空季子占筮:“内有震雷,故曰利贞。车上水下,必伯(霸)。”(《晋语四·重耳亲筮得晋国》)

  6、晋大夫董因预言:“济且秉成,必霸诸侯。子孙赖之,君(重耳)无惧矣。”(《晋语四·秦伯纳重耳于晋》)

  7、遂伐曹、卫,出谷戍,释宋围,败楚师于城濮,于是乎遂伯(霸)。(《晋语四》结尾)

  8、五年,诸戎来请服,使魏庄子盟之,于是乎始复霸。(《晋语七·悼公始合诸侯》)

  9、公说,故使魏绛抚诸戎,于是乎遂伯(霸)。(《晋语七·魏绛谏悼公伐诸戎》)

  10、越大夫文种谏越王语:“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将必宽然有伯(霸)诸侯之心焉。既罢弊其民,而天夺之食,安受其烬,乃无有命矣。”(《吴语》)

  上引十条谈到诸侯称霸之事,多与《国语》一书前后所选录的材料相关,如五条预言重耳、夫差称霸的条目(第一、四、五、六、十)皆在后来的《晋语》、《吴语》中得到验证,而第二、三、七条皆分别置于相应各“语”的结尾,具总结前文的功能;其实余下的第八、九两条也具有这种特征,“于是乎”一词正是明证。准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国语》的编者在材料的选择上,将焦点集中在那些以尊王为名义而称霸的诸侯身上。

  那么,这一时期“尊王”“称霸”的人物都有哪些?关于这方面的讨论,目前所见最早又最完整的文本大概要数《墨子·所染》中以下的一段文字了:

  齐桓染于管仲、鲍叔,晋文染于舅犯、高(郭)偃,楚庄染于孙叔、沈尹,吴阖闾染于伍员、文义,越句践染于范蠡、大夫种。此五君者,所染当,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43]

  尽管《所染》一文不是墨子自己的作品,但也是墨子弟子们发挥墨子学说的杂论,故而其创作时间与《国语》一书的编集时间正相接近[44],因而上引一段文字正可以见出当时人们心目中“尊王”“称霸”的风流人物,甚至他们的座次排列也已在其中。至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为了节省篇幅、方便阅读,兹将朱东润(1896—1988)选编《左传选》的目录迻录于下,以见出周德衰落之后都有哪些新兴势力代之而起:

  郑庄小霸;楚武始强;齐桓霸业;宋襄图霸;晋文建霸;秦穆霸西戎;楚庄霸业;晋景争霸;晋悼复霸;诸侯弭兵;郑子产执政;吴阖庐入郢;越勾践灭吴。[45]

  这一份目录其实也可以看成最粗线条的春秋史,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时期诸侯代兴的大致脉络。春秋的几个霸主可谓尽在彀中,《国语》中周、鲁二国之外的六国也无一例外地置身其中。需要再作探讨的是郑、宋、秦三国的特殊情况。

  1、先说郑国。

  郑国只在庄公时候有过短暂的辉煌,为什么《国语》中收录了《郑语》,而且所收内容又不是有关庄公之事?

  诚然,郑庄公没有象五霸那样有过主盟的纪录,但是,春秋初期尚无诸侯主盟之事,《春秋·隐公八年》载:“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46]《榖梁传》:“外盟不日,此其日,何也?诸侯之参盟于是始,故谨而日之也。”晋范宁《集解》曰:“世道交丧,盟沮滋彰,非可以经世规训,故存日以记恶,盖春秋之始也。”[47]又根据徐连城先生研究所得:“春秋初年,同盟国间的关系还是比较平等的,春秋中年(期)以后,‘盟主’主‘盟’的局面出现,‘盟主’和‘加盟国’间的关系就不平等了。”[48]所以这一时期自然没有关于某公某侯主盟的记载,因而,对郑国地位的论定自然不能与后来的齐桓、晋文、楚庄、吴王夫差、越王勾践等使用一样的标准了。郑庄公在打败共叔段之后,迅速向外发展,先后侵卫、以王命伐宋、侵陈、败北戎、入郕、入许、救齐,还打退了周桓王的进攻。朱东润先生说过:“郑庄公的时候,曾经一度取得华夏诸国的领导权。”[49]徐中舒(1898—1991)先生的《左传选》也以“周室衰微郑初图霸”作为开篇。童书业先生的《春秋左传研究》更对郑庄小霸有过编年式的呈现,是这方面研究的总结性成果,兹录其说以省辞费:

  郑庄公自克段后,再次伐卫(隐元年、二年),侵周(隐三年),再抗宋、卫、陈、蔡联军(隐四年),败燕(南燕?)师(隐五年),伐宋入其郛(隐五年),侵陈大获(隐六年),又以王命伐宋(隐九年),大败北戎(同上),合齐、鲁伐宋,取宋二邑(隐十年),取宋、卫、蔡三师(同上),又入宋(同上),会齐、鲁灭许(隐十一年),大败息师(同上),大败宋师(同上),大败周、虢(?)、卫、蔡、陈五国联军(桓五年),救齐再败北戎(桓六年),合齐、卫伐鲁,战于郎(桓十年),最后齐、卫、郑、宋盟于恶曹(桓十一年),几成霸主,此即所谓“郑庄小霸”事业。……郑庄原为王之卿士(初盖独掌王政,至隐八年“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为右卿士,而郑仍“为王左卿士”。至鲁桓五年,桓王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王以诸侯伐郑”,而有繻葛之战),故能“挟天子”而用王、虢之师作战(隐元年、五年、十一年)。齐僖为当时名义上之伯主(所谓“小伯”),然实无能,郑庄又挟之以令诸侯,故郑庄公既挟天子,又挟伯主,复结交当时国力甚强之鲁国,凭其本国之富强,故能纵横一时,成为真正之“小霸”也。[50]

  可见,对于郑庄公在这一时期的地位和作用,学界还是有基本的共识的,基于这样的共识,也就比较容易理解《郑语》与《齐语》、《晋语》、《楚语》、《吴语》、《越语》并列的原因。

  但这似乎还不是唯一的原因,因为《郑语》所载毕竟不是关于庄公的事迹,而是其始封主桓公与史伯的大段对话,那么郑桓公的地位又如何呢?对于这一点,相关的文献也有交代:

  富辰谏(周襄王)曰:“……郑在天子,兄弟也。郑武、庄有大勋力于平、桓;我周之东迁(明道本句首尚有“凡”字),晋、郑是依[51];子颓之乱,又郑之繇定。”[52](《国语·周语中》)

  我将富辰的这一段文字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郑在天子,兄弟也”,叙郑国王室与周王朝之血缘关系;后面三句话则叙郑武公(前770—前744在位)、庄公、厉公(前700—前696在位)三代君王为周王室作出的极大贡献。富辰还说:“郑伯南(男)也,王而卑之,是不尊贵也。……郑未失周典,王而蔑(轻慢)之,是不明贤也。平、桓、庄、惠皆受郑劳,王而弃之,是不庸勋也。郑伯捷(郑文公名)之齿长矣,王而弱之,是不长老也。……郑出自宣王,王而虐之,是不爱亲也。”[53]这一段话中,“平、桓、庄、惠皆受郑劳”一句过于简略,姑引韦注以便理解:“平王东迁,依郑武公;桓王即位,郑庄公佐之。庄,桓王之子庄王他也。惠,庄王之孙、僖王之子惠王凉也,为子颓所篡,出居于郑,郑厉公纳之。自平王以来,郑世有功,故曰‘皆受郑劳’。劳,功也。”[54]

  综上所述,郑庄公时期郑国的独强之局、郑国累世王族为周王朝作出的无与伦比的贡献以及郑国王室与周王室的血亲关系,这三者的综合可以看成是将郑国与春秋霸主之国并列的原因了,而所以能有大贡献以及春秋初年的独强之局,追本溯源,当归功于郑桓公“东寄帑与贿”(《郑语》中语)之深谋远虑。把史伯为桓公所作的谋划放到两周之际的历史大背景下观照,我们有理由将他的深谋远虑与后来诸葛亮在南阳为刘备绘制三国鼎立的蓝图等量齐观,兹试将史伯关于各种势力消长的判断和预言简要概括如下:

  桓公感于“王室多故”,问史伯“何所可以逃死”,史伯为之纵论天下大势,曰:“王室将卑,戎狄必昌。”预言南方之楚“其子孙必光启土……蛮芈蛮矣,唯荆实有昭德,若周衰,其必兴矣”,又云“姜(齐)、嬴(秦)、荆芈(楚)实与诸姬代相干也”。在回答桓公“周其弊乎”的提问时,史伯肯定地说:“殆必弊者也……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并预言“凡周存亡,不三稔(年)矣”。在回答桓公“若周衰,诸姬其孰兴”的提问时,史伯答以“其在晋乎”,最后又预言“秦仲、齐侯,姜、嬴之隽也,且大,其将兴乎”。

  史伯的上述判断和预言为此后一百多年的历史事实一一验证,这反过来证明了这一段君臣对谈的重要性,明乎此,则目前所见之《郑语》仅记史伯与桓公对话的原因也就思过半了。

  事实上,《国语》的编纂者正具备了这样宏观的眼光,有《郑语》文本为证,《郑语》在叙述郑桓公与史伯的问对之后,紧接着有以下这样一段叙述,应该是《国语》的编者整理的:

  (桓)公说,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十邑皆有寄地。

  幽王八年(前774)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嫡庶交争,乱虐滋甚),十一年而毙(桓公死于骚乱)。及平王(前770—前720在位)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前576—前535在位)[55]、襄(前777—764在位)于是乎取周土。晋文侯(前780—前746在位)于是乎定天子,齐庄(前794—前731在位)、僖(前730—前698在位)于是乎小伯,楚蚡冒(前757—741在位)于是乎始启濮。[56]

  其中时序之上下不接甚至颠倒错乱可以不论,因为历史年代的准确性是针对历史著作的要求,不是针对为了“明德”的“语”这种特殊文类的最重要标准,此点上文已详。但其中对两周之际历史趋势的宏观把握却颇为大气,除了证明史伯之有远见和郑桓公之从善如流以外,亦可见编者对这一大段君臣问对的重视。

  于此,我们还能得到一个意外的收获:若将两周之际这一长时段中郑国为周王朝作出的贡献置于《国语》编纂的背景中考虑,可以再次明确《国语》编者的视野并不局限于春秋时期,当然也不会再视《国语》为《春秋》之外传了。

  2、再探秦“语”未入《国语》之原因。

  对于秦穆公之称霸,《左传》有二段看上去自相矛盾的记载:

  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57](《文公三年》)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其)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文公六年》,末句杜预《集解》:“不能复征讨东方诸侯为霸主。”[58]

  既云“遂霸”,又云“不为盟主”,相隔仅二年,看似矛盾,实则二说皆在各自的层面上成立。秦穆所霸者在西戎,而上文所谓“盟主”,则是在中原文化圈里的地位,正如楚、吴[59]、越之争长,非得不远千里跑到中原上国来,这或许是尊王的时代意识使然,也或许是叙述者的文化观、历史观在起作用。当然,霸西戎也是霸,但观《国语》之“霸”,同时又有“尊王”之意,霸西戎自与中原文化圈之“尊王”无关,况且其影响于中原政治、文化者非常有限,故而秦穆公时的秦国还只能算作地区性大国。

  同时,判断秦国之地位及《国语》之是否收录秦“语”,还得结合当时的价值观念,《史记·秦本纪》这样评论孝公(前361—前338在位)以前的秦国:“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诸侯)夷翟(狄)遇之。”[60]还引用了孝公自己的话,云“诸侯卑秦”。僖公三十三年(前627)《春秋》经云:“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公羊传》云:“其谓之秦何?夷狄之也。”[61]《榖梁传》云:“不言战而言败,何也?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里之险,入虚国,进不能守,退败其师徒,乱人子女之教,无男女之别,秦之为狄,自殽之战始也。”[62]《战国策·赵策三》鲁仲连也这样评价秦国:“彼秦者,弃礼义而上(尚)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63]这样的价值判断或多或少有着时代与地域的偏见,但讨论具体时地的问题不能不考虑该时该地的意识形态,包括有着明显偏颇的意识形态。因此之故,春秋及战国前期秦国的政治文化地位与其实际国力之不相称也就可以理解了,明乎此,则作为以“明德”为目的的《国语》,其何以不选秦“语”之原因,也就思过半了。

  秦“语”未能入选的文化背景与价值观念,或者也正是郑国作为中原上国,紧随齐、晋之后,又位列楚、吴、越之前的原因吧!

六、《国语》遴选的背景之三:一姓不再兴

  秦穆公以外,宋襄公(前650—前637在位)是又一个例外,尽管前引《墨子·所染》已没有将宋襄公列入霸主的名单中,但仍有学者认为似乎不该小看了此公,故有必要单独提出来说明。

  宋国在宋襄公时期有过短暂的图霸,但这是一桩结局凄惨、过程滑稽的事业。朱东润先生这样描述宋襄公之图霸:“齐桓公死时,晋、秦两个强大的国家还没有出现,这就促成宋襄公争取领导北方的地位。宋是一个二等国家,经济基础薄弱,襄公主观地幻想恢复先代的光荣,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失败。鹿上之会,他想楚人帮助他召集当时的小国,恰恰被楚人玩弄于股掌之上。……宋襄公的霸业,止是一个泡影。《左传》叙述宋襄公和司马子鱼的对话直画出幻想和现实的对比。”[64]

  那么,司马子鱼说了一段怎样的反映现实的话呢?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载其事,曰:“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襄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65]不曰弃宋而曰弃商者,与《左传》下文宋襄公自称亡国之余为同一意义,盖宋为商后。不管这个大司马是公孙固还是子鱼(学界对其中的“固”有解作公孙固的,也有解作副词的),反正宋国的大司马觉得霸业不可为总是事实,那么,为什么大司马有“天之弃商久矣”的判断呢?原来当时有一种流行的观念,认为“一姓不再兴”,言下之意,夏、商的事业已经是昨日黄花了。连宋国的大司马也不得不认同这种集体无意识,宋国的其它臣民自然更不会有多少斗志,这就是当时的现实。

  “一姓不再兴”这句当时的熟语不仅针对夏、商前朝,也针对当今的姬周,周灵王(前571—前545在位)之太子晋即有与宋之大司马同样的说法,他在答师旷“王子将为天下宗乎”的提问时,就说过这样的话:“自太昊以下至于尧、舜、禹,未有一姓而再有天下者。”(《逸周书·太子晋》)[66]几乎在同一时期,晋国名臣叔向也引用过这样的熟语,《周语下·晋羊舌肸聘周》有云:

  单之老(家臣室老)送叔向,叔向告之曰:“异哉!吾闻之曰:‘一姓不再兴。’今周其兴乎?其有单子也。”[67]

  《国语》将这段文字系于周灵王二十二年(前550)和周景王二十一年(前524)之间,上距宋襄公之战败(前638)已约一百年,可见“一姓不再兴”的观念在当时真是根深蒂固了,当然叔向在这里是从反面提出疑问的,上引文字之后是叔向对单子的一通猛夸,唯缺少“再兴”的验证之语,观《国语》中言类之“语”,前有预言者,后必有应验、结果之记载,以证明文中人物预言之准确,或者从谏如流故有福、饰非拒谏乃有祸,这一则没有直接叙述姬周再兴的文字,在《国语》的言类之“语”中是一个特例;倒是宋襄公图霸的无果而终却是对于一姓不能再兴的有力证明。

  综上所述,周德衰落,一蹶不振,人们就慨叹“一姓不再兴”;宋襄公的图霸失败,再次强化了这样的意识,于是人们的目光便转移到了代兴的诸侯身上,究竟是什么样的势力会代衰周而起呢?以“明德”为目的的《国语》,除了收编当朝及与之关系特别密切的诸侯国(如鲁国)的“语”以外,自然也更愿意从这些曾经称霸的诸侯身上总结经验教训,这就有了《国语》之八“语”。毋庸讳言,本文这部分的立论尚有推测成分,但笔者至少已经将这个被长期悬置的问题提出来了,并且尝试着通过分析当时的时代特征和社会一般思想去寻找答案,相信会有助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愿识者正之!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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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韦昭《国语解叙》,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组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页。

[2]杨宽着,《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7月第2版,第526页。

[3]沈长云撰,《〈国语〉编撰考》,《河北师院学报》,1987年第3期,第134页。本文完稿后,承蒙友人惠寄资料,方知对《国语》的性质,台湾学者张以仁和日本学者贝冢茂树、谷口洋也已有过专门研究,虽未见大陆学者征引,但其结论与杨宽、孙长云、王树民(见下文引)等先生之说大致相同,为节省篇幅,不复征引。有兴趣者可参看:张以仁《从国语与左传本质上的差异试论后人对国语的批评》(原发表于《汉学研究》第一卷第二期,1983年12月,第二卷第一期,1984年6月,后收入氏着《春秋史论集》,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国语辨名》(收入氏着《国语左传论集》,台北东升出版公司,1980年),贝冢茂树《论语の成立》(日本《东方学》第1辑,1951年3月)、《国语に现れた说话の形式》(《东方学》第14辑,1957年7月)、谷口洋《〈国语〉〈论语〉にぉけゐ“语”につぃて》(日本《日本中国学会报》第50期,1998年10月)。

[4]西周各王纪年依准《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5]东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七十三,中华书局,1962年,第3129页。

[6]“颛顼帝”下:“《春秋外传》曰:‘少昊之衰,九黎乱德,颛顼受之,乃命重黎。’”(东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二十一,中华书局,1962年,第1013页)其语与《楚语下·观射父论绝地天通》观射父答楚昭王之辞相近。“帝喾”下:《春秋外传》曰:‘颛顼之所建,帝喾受之。’”(同前)其语比《周语下·景王问锺律于伶州鸠》伶州鸠答周景王之辞仅少一“也”字。

[7]《论衡·案书》:“《国语》,《左氏》之外传也。《左氏》传经,辞语尚略,故复选录《国语》之辞以实。”(黄晖撰,《论衡校释》,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1990年,第1165页)观其上下文,知其谓《国语》为《左氏》之外传乃笔误,实以《国语》为《春秋》之外传。

[8]《史记·吴太伯世家》裴骃《集解》引:“贾逵曰:‘《外传》曰:吴先歃,晋亚之。’”(见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1959年,第1474页)所引者系《国语·吴语》之文。

[9]《诗·小雅·皇皇者华》郑《笺》:“《春秋外传》曰:‘怀和为每怀也。’”(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407页上)引语见《鲁语下·叔孙穆子聘于晋》。

[10]其所著《释名·释典艺》云:“《国语》:记诸国君臣相与言语谋议之得失也,又曰外传。”清·王先谦撰集,《释名疏证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313页。

[11]《孔子家语·叙》:“《春秋外传》曰:‘昔尧临民以五。’”(魏·王肃注,《孔子家语》,上海古籍出版社诸子百家丛书,1990年,第1页)引语见《周语上·内史过论神》。

[12]如《左传·昭公七年》杜注:“《外传》云:‘《大誓》曰: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此武王辞。”孔颖达《正义》谓“《外传》云者,《国语》引《大誓》也。”(按:所引之文见《周语下·单襄公论晋周将得晋国》)以上并见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2051页。

[13]如陈戍国先生《论周原庙祭甲骨的归属与相关礼制》一文,在讨论了《国语·周语上·内史过论神》“有神降于莘”一段文字后说:“事又见鲁庄公三十二年《左传》,但内传亦不如外传之详。”见《雪泥鸿爪——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二十周年纪念文集》,中华书局,2003年,第332页。又如日本学者谷口洋在其《关于〈国语〉〈论语〉中的“语”》一文中即沿用了《春秋外传》之称,云:“《国语》也称为《春秋外传》(《国语》は《春秋外传》ともょばれるが)。”见氏着《〈国语〉〈论语〉にぉけゐ“语”につぃて》(载日本《日本中国学会报》第50期,1998年10月,第6页)有些论著虽不见“外传”字样,而以“内传”指称《左传》,这样表面上与对《国语》一书性质的认定无关,但所谓“内传”,是与“外传”并列并存的一对概念,其潜台词是:《左传》为《春秋》之内传,而《国语》是《春秋》之外传。

[14]据《左传·哀公十六年》,白公胜乃自缢而死,非子高所杀,《国语》着意于在成败中“明德”,于叙事只取其大概而已,于此等细节处,也可见《国语》之不能视为历史著作,而是叫作“语”的另一种文类。

[15]同注2,第48页。“挚、畴之国也”中的“国”字,当依清徐元诰《国语集解》视为“兴”的讹字(见氏着《国语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中华书局,2002,页46)西汉刘向《新序·杂事第一》载:“禹之兴也以涂山,桀之亡也以末喜;汤之兴也以有莘,纣之亡也以妲己;文、武之兴也以任、姒,幽王之亡也以褒姒。”(赵仲邑注,《新序详注》,中华书局,1997年,第4页)与《国语》此条在内容和辞气上皆逼似,笔者认为,这些具有“明德”作用的材料,或言论、或故事,在当时皆曾以类相聚,为人们所广泛阅读、记诵、传述,这就是当时的一种教材:“语”,此点笔者有另文专论,在此顺笔表过。

[16]同注2,第49页。

[17]明道本(北宋明道二年,1033年)和上海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组校点本《国语》均将“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以下单列一章,王树民、沈长云点校的徐元诰《国语集解》“校记”云:“按以下所记之事为桓公与史伯对话之验证,不应与上文分开。”(民国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第481页)校记之说是也,今从之。

[18]王靖宇着,《中国早期叙事文论集》,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中国文哲专刊第15辑,1999年4月,第137—140页,文繁不录,二节分别在上海师院古籍整理组校点本《国语·晋语》之第二条和第三条,第252—253页、第261—262页。

[19]同上注,第141—142页。

[20]同上注,第147页。

[21]迎,当依王念孙说作“逆”,见王引之着《经义述闻》(国学基本丛书,商务印书馆,1934年)卷二十一“迎公”,第821页。

[22]同注2,第368页。

[23]韦昭注:“在文公时,而于此言之者,以襄公能继父志,用冀缺。”说虽有理,但《晋语》各语之时间界限还是比较清楚的,《晋语四》集中记述文公时事,《晋语五》一条述襄公时事,下述灵公、成公、景公、厉公时事,故本条似应属上。

[24]周学根撰,《对范蠡哲学思想研究的一点看法——从〈国语·越语下〉非实录谈起》,载《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四集,岳麓书社,1983年,第74页。

[25]顾颉刚讲授,刘起釪笔记,《春秋三传及国语之综合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88,第98—99页。

[26]同上注,第99页。

[27]同注26,第99页。

[28]王树民撰,《〈国语〉的作者和编者》,该文收在民国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同注18),第601—604页。

[29]本文完稿后,读到台北友人寄来的张以仁先生的《从国语与左传本质上的差异试论后人对国语的批评》一文,张先生有以下论断:“它与《春秋》是不同的系统。它既不释经,复不叙史。它用记言的方式,求达到明德之目的,所以偏重说理,这就是它的本质。”(见氏着《春秋史论集》,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179页)对于张先生以“记言的方式”、“偏重说理”为《国语》本质之论断,本人觉得尚有讨论的必要,除下文略有展开外,笔者《〈国语·周、鲁、郑、楚、晋语〉的结构模式及相关问题研究》(台北,《汉学研究》第二十三卷第二期,2005年12月,第35—64页)一文已有较详细的阐述。但认为《国语》“既不释经,复不叙史”,则显然已囊括了本文前二部分的观点,笔者与张先生取径有所不同,但结论基本相同,张先生先得我心,本文或可作为张说之补证。

[30]同注18,第1页。

[31]张以仁撰,《从国语与左传本质上的差异试论后人对国语的批评》,载氏着《春秋史论集》(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106页。

[32]张以仁先生在同篇下文还说:“《国语》的情形,却又显然不同,其来源或出自记言之史料。虽然依托史事,重点却在其中辞说部分。”(同上注,第108页)语意与上引之文相仿佛,谓《国语》源自史料,说得十分精审,谓其出自“记言之史料”,则不尽然。

[33]王靖宇着,《中国早期叙事文论集》,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中国文哲专刊第15辑,1999年4月。

[34]西晋·杜预集解,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2029页上。

[35]西晋·孔晁注,《逸周书》,中华书局,1985年,丛书集成初编本,第54—55页。

[36]同注35,第1795页下。

[37]同注2,第74页。

[38]同注35,第1817—1818页。

[39]同注2,第26—27页。

[40]同注35,第1736页下。

[41]遗民,王叔岷先生据《左传》杜预集解、《诗·唐风正义》、《史记·吴世家》、王引之《经义述闻》等谓“遗民”本作“遗风”,详见氏着《左传考校》,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中国文哲专刊第14辑,1998年,第264页。

[42]《管子·小匡》相应文字作:“是故大国之君惭媿,小国诸侯附比,……其相曰夷吾,大夫曰宁戚、隰朋、宾胥无、鲍叔牙,用此五子者何功(戴望注:“言何功而不成。”),度义光德,继法绍终,以遗后嗣,贻孝昭穆,大霸天下,名声广裕,不可掩也。则唯有明君在上,察相在下也。”(清·戴望注,《管子校正》,见《诸子集成》第五册,北京,中华书局,1954,第128页)从上可见,《小匡》中虽也提到“大霸天下”,但此词淹没在一连串华丽的辞藻之中,表彰齐桓公的霸业远不如《齐语》“伯功立”三字来得显豁,笔者认为,这种突出重点的叙述背后应该隐藏着编者遴选《国语》的背景,更何况其它几《语》也有类似的呈现。

[43]清·孙诒让着,《墨子间诂》,北京,中华书局《诸子集成》本,1954年,第8—9页。

[44]关于《国语》一书的成编时代,谭家健《〈国语〉成书时代和作者考辩》一文(收录于氏着《先秦散文艺术新探》,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79—197页)梳理过各种观点,可参看。笔者给《国语》成书的时间定位晚于谭家健先生:“其时当在春秋末和战国初。”(上书第185页)因为书中鲁、晋、楚、吴、越五“语”的记事皆越出了春秋,进入战国已若干年;又早于孙长云先生:“《国语》成书在战国晚期。”(见氏着《〈国语〉编撰考》,《河北师院学报》1987年第3期,第134—140页)仅从《国语》所反映的思想而言,既没有如商鞅向秦孝公(前361—前338年在位)兜售的强道之类的思想,也没有丝毫纵横家思想的影子,即使是作为对立面也不存在,故可断定,当《国语》编集之时,王霸之学正大行其道,八“语”遴选的背后有霸道思想在焉,准此,《国语》的编定时间大致在战国前期。至于《礼记·檀弓下、祭法》、《韩非子·说疑》等与《国语·鲁语上、鲁语下、晋语二、晋语八》中内容重出的现象,以及1987年湖南慈利石板村战国中期前段楚墓M36中发现的《吴语》残简(见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慈利石板村36号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90年第10期;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慈利县文物保护管理研究所,《湖南慈利县石板村战国墓》,《考古学报》1995年第2期),只能说明在《国语》成书之前,既有的各“语”已经单篇流传,但皆不足以证明由八“语”集成的《国语》之成编时间。

[45]朱东润选注,《左传选》,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第1页。

[46]同注35,第1733页上。

[47]晋·范宁集解,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2370页下。

[48]徐连城撰,《春秋初年“盟”的探讨》,《文史哲》,1957年第11期,第37页。

[49]同注45,第38页。

[50]童书业着,《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1—42页。

[51]《左传·隐公六年》载周桓公对周桓王的谏语也有类似的表述,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

[52]同注2,第45页。

[53]同注2,第50页。

[54]同注2,第52页。

[55]韦注云:“‘景’当为‘庄’。庄公,秦仲之子、襄公之父。取周土,谓庄公有功于周,周赐之土。”谨按:谓秦景公取周土与史实不符。秦庄公呢?从前821年到前778年间在位,不在平王时期,与“平王之末”无关,且早于史伯与郑桓公之对谈。故谓“景公”系“庄公”之误亦有不安。文中还有其它几处年代上的问题,如秦襄公、晋文侯、齐庄公、楚蚡冒皆在“平王之末”以前,如此安排于时间和叙事顺序上皆有未当。其中所述只是想借两周之际大势以证明史伯之深谋远虑和桓公之从善如流,若干历史年代上的出入或史实上的疏漏可视为千里马之牝牡骊黄,它本来就不是纯粹的历史著作嘛!

[56]同注2,第523—524页。

[57]同注35,第1840页上。

[58]同注35,第1844页。

[59]关于吴、晋黄池争长,《左传》与《国语》记载有异,《吴语》谓“吴公先歃,晋侯亚之”,而《左传·哀公十三年》则云“乃先晋人”,《公羊传》、《榖梁传》、《韩非子·喻老》、《淮南子·兵略训》同《国语》,《史记》则二说并存(见《吴太伯世家》、《仲尼弟子列传》、《秦本纪》、《晋世家》、《赵世家》、《伍子胥列传》)。童书业据《左传》内证(见氏着《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15页)、杨宽据春秋贽见礼(见氏着《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816页)证成吴公先歃,饶恒久《吴、晋黄池争盟史实考辨——兼论〈国语·吴语〉的史学价值》(见《社会科学战线》,2001年第3期)一文综合诸家之说,并详考其实,亦以为吴先于晋。笔者以为,认定晋侯先歃者,只是读到了《左传·哀公十三年》的“乃先晋人”,其实,下文尚有鲁大夫子服景伯之说辞,之后更有“吴人乃止”之语,吴人所止者不仅止“以(鲁哀)公见晋侯”之事,当包括“乃先晋人”;至于下文“既而悔之”,所悔者则仅不追咎鲁之不恭而已。故此,《左传》亦不主“先晋人”之说,《史记》之以晋为先者缘于对这些记载的失察。退一步说,涉及有关《国语》编者的问题自当以《国语》所记者为准。

[60]西汉·司马迁撰,《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202页。

[61]东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2264页上。

[62]同注47,第2403页中。

[63]何建章注释,《战国策注释》,中华书局,1990年,第736页。

[64]同注45,第47页。

[65]同注35,第1813页下。

[66]清朱右曾校释,《逸周书集训校释》,湖北崇文书局,光绪三年(1877),《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三O一册,第166页。

[67]同注2,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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