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籍数字化建设国家控制与管理政策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100872)

  内容摘要:本文从制定政策的主体、现有的政策以及政策作用的领域和形式对我国古籍数字化建设国家控制和管理政策之现状作了阐述和分析,指出了由于政策缺失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并进一步对古籍数字化建设国家控制与管理政策提出了建议: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古籍数字化的发展战略;规范古籍数字化国家控制的程序;加强政策中的标准化建设,统一建库标准和规范;加强古籍数字化建设政策中的协调和管理。

  关键词:古籍数字化;国家控制与管理;政策

  作者简介:

  王立清,女,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副教授
  魏瑞敏,女,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古籍数字化,就是采用计算机技术,对古籍文献进行加工、处理,制成古籍文献书目数据库和古籍全文数据库,用以揭示古籍文献中所蕴涵的极其丰富的信息资源,为古籍的开发利用奠定良好的基础。中国的古籍资源数字化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不过,那时并没有出现“数字化”的概念,一般称为“计算机化”或“电子化”。古籍数字化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9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情。如今,古籍数字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有全文检索功能的电子版《四库全书》,光盘版“中国基本古籍库”,《全唐诗》网上电子检索系统,英国图书馆和中国国家图书馆联合开发的“国际敦煌学项目”等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或阶段性成果。

  1.古籍数字化建设中我国政府控制与管理的政策现状

  我国古籍资源浩如烟海,汗牛充栋,如果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将是中华民族的巨大财富。古籍数字化,是新时代的新课题,比传统的古籍整理和出版复杂的多,国家必须从全局和长远发展目标出发,及时对古籍数字化建设制定相应的政策,对古籍数字化的发展进行整体控制和管理,以使古籍数字化工作有序和高效的进行。下面将从制定政策的主体、现有的政策、政策作用的领域和形式、政策缺失导致的问题等方面对目前我国古籍数字化国家控制与管理的政策做出梳理。

  1.1 制定政策的主体

  目前古籍整理出版的领导机构为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曾名为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始建于1958年,“文革”中工作一度陷于停顿,1981年恢复。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及成员、顾问若干名。历任组长有齐燕铭、李一氓、匡亚明、于友先同志,现由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同志任小组组长。小组主要职能为负责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现与新闻出版总署图书管理司为一个机构。其职能是:在全国古籍整理出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落实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古籍整理出版方面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沟通工作;组织有关重点项目的评审、资助、出版协调工作;组织有关的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工作;编辑出版《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承担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外,1983年国家教委成立了以周林为主任的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中国大陆高校古籍整理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1984年又成立了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卫生部制订了中医古籍整理出版九年规划,计划整理686部中医药古籍,并成立了中医古籍文献学术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研究中医古籍整理工作。1991年著名教育家匡亚明出任第三届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组长,制订了《古籍整理出版十年规划(1991-2000)和“八五”计划》。与此同时,各省、市自治区也先后成立相应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负责制订各地方古籍整理计划,组织古籍研究、人才培训和出版工作。

  1.2 现有的政策

  事实上,我国古籍整理研究领导小组和学者,早已将古籍数字化、信息化提上议事日程,数字化、信息化发展到今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6年4月,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制订的《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一五”(2006—2010年)重点规划》正式颁布实施。“十一五”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是在出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上报和专家学者提议的基础上,经古籍小组组织专家反复审议研究,最后确定为196个重点图书项目,形成了“规划”的定稿。“十一五”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是我国出版界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进一步实施精品战略,繁荣出版事业的重点文化出版工程。各出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的实施工作。每个项目都必须做到人员(领导、责任编辑、作者)、资金、时间三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好书稿内容、编辑加工、装帧印刷等环节的质量关,确保项目的出版质量。“十一五”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是一个动态的出版工程,古籍小组将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每年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对那些不能按时完成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予以调整,并适时增补新的项目。

  同时,国家也十分重视古籍数字化的发展,2006年9月出台的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提出,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即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项目,其明确指出要全面开展古籍普查工作,建立完整、准确地记录古籍基本情况的目录体系;颁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命名“全国重点古籍收藏单位”,建立比较完备的古籍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古籍修复工作;运用现代技术,开展古籍数字化、影印出版和缩微工作,促进古籍的有效利用,到2010年,初步形成我国古籍保护工作体系,使中华古籍得到有效抢救和保护。同时,要实施国家清史纂修工程,要全面进行《清史》的撰写、评审、修改并完成初稿,整理、翻译、出版一批中外档案文献资料、开展重大理论和学术问题的专题研讨,培养清史工程学术研究队伍。2006年10月13日,2006数字出版年会在北京香山饭店召开。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出席年会并代表总署作了《用数字化带动我国出版业的现代化》的主题演讲。柳斌杰副署长的演讲明确了发展数字出版是我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点目标,他还强调中华民族文化的流传要靠中国古籍数字化工程和知识资源数据库工程,古籍首先要数字化,这是非常紧迫的任务。

  总的来说,国家对古籍数字化虽然很重视,但政策方面还不完善,现有的涉及古籍数字化的政策仅局限于强调古籍数字化,明确未来发展的方向。但究竟如何实现古籍数字化,一般没有总体的规划和控制,其作用的领域和形式也很有限。

  1.3 政策作用的领域和形式

  二十多年来,中国古籍数字化的道路基本上是通过两个方面来进行的,一是利用计算机对古籍进行揭示,建立古籍的书目型数据库,方便读者检索使用;二是利用计算机对古籍的内容进行数字化,使读者不仅能通过计算机来阅读古籍,并且能够通过磁盘、光盘和网络进行传播。我国在古籍书目数字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有一些比较成熟的标准和相应的指导政策;但全文古籍数据库建设方面都还处于探索阶段,特别是在实现网络化的古籍全文检索方面。目前,在古籍书目数据库建库方面,中国古籍书目的计算机机读目录格式已有通用标准,在大陆地区主要采用CNMARC,也有一些比较完备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可以参考,包括:《中国文献编目规则》,《汉语文古籍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中文拓片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中国机读目录格式》等。中文古籍文献数据库也有相关的《古籍著录规则》和标引方法,还有古籍字符集的相关国际标准ISO/IEC 10646等。虽然我国目前,各单位封闭建库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比较严重,但各种标准政策的出台和规范的日益成熟化,对各种数据库的统一标准方面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总体来说,我国政府对古籍数字化的政策和指导多是在建库标准上的,而且标准不够全面,也没有什么特别硬性的统一要求,标准和规范也只提供一定程度的指导作用而已。再加上古籍数字化中有很多问题是一般文献数字化中没有的,有些新问题根本就没有什么标准规范可以参考。所以,国家政府的控制和各种政策的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在这方面的控制和管理显然跟不上实践的发展,以至于古籍数字化发展到今天,许多问题变得非常的突出。

  1.4 政策缺失导致的问题

  1.选题重复,资源浪费严重

  选题的好坏直接关乎一个产品的成功与否和收益回报。中国古籍的数字化开发目前是各自为政,国家没有给予很好的控制和管理,多数都是以商业利益为核心,带有浓厚的商业色彩,片面追求规模与宣传效应,致使古籍的数字化集中于“少数”常用特别是丛书类的古籍,而大多数学术界需要的古籍的数字化无人顾及。关注的焦点过于集中,选题重复现象严重。例如文渊阁《四库全书》先后已有多家进行过影像的数字化(上海人民出版社与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的光盘版、武汉大学出版社的光盘版、“中美百万册书数字图书馆”的网络版等),一家进行了影像、全文文本的数字化(上海人民出版社与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的网络版),此外还有一些机构曾经也进行过相同的工作,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最后没能面世。至于像二十五史这类规模稍小但更常用的文献,其数字版本就更多了,几乎现在称得上数字化项目的产品都全部或部分包含了它们。无庸讳言,在今天的各种数字化产品中,内容的大量重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种重复在人力和财力上都是一种浪费,它提高了开发成本,同时相应减少了对其他可开发项目的投入。

  2.建库标准规范不统一,不能实现充分共享

  我国古籍数字化开发各自为政,不仅选题重复,而且建库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在技术上很难与其他数据库融为一体,造成知识体系的割裂。甚至,有的开发单位出于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的考虑,故意不采用通行的行业标准,自行设定相关的数字化加工与组织标准,给数据共享人为地设置了很多障碍。同时,没有考虑到古籍数字化成果的利用问题。古籍数字化的成果,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无论其制作单位是什么,但读者大多是通过图书馆或其他一些文献收藏机构来利用这些成果的。古籍数字化可以说是数字图书馆重要的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在数字图书馆中,不仅包含古籍方面的内容,还包括了现代不同类型、不同内容的数字化信息,其内容和结构是一个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数字化古籍应该按数字图书馆的模式去组织、加工、发布。其标准应该和数字图书馆的标准相统一,否则就不能实现在一个工作平台上的正常运行,古籍数字化成果的利用就会出现问题。

  3.开发和建设工作没有规划,缺乏整体协调机制

  古籍数字化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国家来讲,一个长远的目标和合理的规划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古籍数字化的开发必须首先摸清家底,我们到底有多少资源,多少资金可以利用,古籍数字化到底该先进行什么项目,中国古籍数字化的生力军都有哪些,他们都各有什么优势,如何使他们的优势得到互补,如何协调它们之间的矛盾等等,都是需要详尽考虑的问题。我国的古籍数字化现在则有“一盘散沙”的趋势,在基础工作和政策都很不完善的时候就盲目上马很多大型项目,而且对各单位开发的项目没有很好的协调控制,不仅使很多开发工作大量重复,也使得开发的成果资源不能为社会所共享,从人力和财力上都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从整体上也使古籍数字化的进程因为“程序错乱”显得有点“步履蹒跚”。所以,我国古籍数字化建设应分清轻重缓急,协调好各个开发单位的工作,鼓励合作开发,共建共享,根据规划有步骤分阶段有条不紊的进行。

  2.古籍数字化建设国家控制与管理的政策趋势

  古籍数字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从长远规划还是从具体的项目开发标准来说,都需要国家政策的指导和规范,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2.1 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古籍数字化的发展战略

  要根据古籍数字化的现状和问题,抽调专门的人才进行古籍数字化政策方面的研究,制定古籍数字化长远的发展战略,以使古籍数字化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继续关注和落实古籍数字化相关项目,如2006年9月发布《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继续实施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等重大项目,启动以中华古籍全书数字化出版、中华大典编纂出版为代表的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加强民族古籍和文物抢救工作,搜集、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做好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等古典民族史诗的整理出版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翻译出版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学术机构整理、研究和编纂传统文化典籍的作用。如果国家能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扶持,如制定相关内容的发展计划,自上而下地推行,各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相信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2.2 规范古籍数字化国家控制的程序,加强古籍数字化的过程监理,使古籍的数字化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

  古籍资源数字化既是今天经济文化建设、学术研究的需要,也是时代对古籍整理工作的必然要求。但是在古籍资源数字化刚刚起步的今天,古籍数字化建设中会有很多问题和冲突,有些古籍数字化项目甚至有些盲目性,古籍数字化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缺失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站在宏观的高度,从整体上对古籍数字化加以控制,要规范古籍数字化国家控制的程序,加强古籍数字化的过程监理,建立严格的课题审批制度。到底该先上什么项目,后上什么项目,国家应该有一个整体控制,使基础性和支持性的研发和具体的古籍善本数字化开发互相促进,使古籍数字化分阶段、有步骤的逐步实现高效快速的发展。

  首先,应该进一步完善古籍书目数据库,有了古籍书目数据库,不仅简化了古籍的检索方法,增多了检索途径,而且可以极大地方便读者,提高服务效率,更可使读者对馆藏古籍情况一目了然。建立中国古籍文献机读目录数据库,是古籍管理现代化的第一步。其次是大规模总结性古籍检索工具的数字化,总结性的、权威性较高的古籍工具书,如《辞源》、《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国版刻图录》、《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医图书联合目录》等,这些工具书本身或许并不能称为古籍,但却是人们充分地利用古籍资源、打开古籍资源宝库的有效的参考工具和引导工具,是实现古籍真正数字化的基础。再次是计算机古籍整理通用系统软件的研制。开发古籍资源数字化一旦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必须依托于一系列开放、兼容、通用的计算机处理软件,如OCR软件、校对软件、标引软件、检索软件、研究支持软件等。目前,虽然出现了一些数字化古籍产品,但处理软件基本上还是各自封闭的,由于古籍资源数字化处理软件的通用程度低,导致的结果是重复研制开发屡见不鲜,不仅延缓了古籍资源数字化的进程,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如果较为配套的通用软件系统开发成功,将会大大加快古籍资源数字化的进程。

  2.3 加强政策中的标准化建设,统一建库标准和规范

  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中国古籍数据库,使用户上机就能纵览古籍全貌,按图索骥,用其所需,就要重视统一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因为资源库建设要依靠各单位的合作,因此必须加强政策中的标准化建设,以保证数据库的质量和查询服务效果。要有规范的著录条例、数据库格式、编目软件使用字库,还要有统一的古籍分类法,这些标准的制定不仅要由图书情报界、信息产业界和与标准相关的软件开发商参与,而且也要有从事古籍整理的专业人员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为读者提供一个共享古籍文献的统一平台。另外古籍数字化的最终目标是在网络环境下,实现对数字化古籍资源的查找和使用,因此其建库的标准要和提供古籍使用的数字图书馆的平台相互兼容,古籍数字化应该以是开放式的、分层次的、结构化的数据库来组织与揭示,在进行数字化加工时应与现代图书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古籍的特殊性应该在统一标准规范的框架下进行细化,可以通过某种形式的共享协议或技术,使所有的资源能够在同一平台上使用并互相调用,不仅节省加工成本,而且方便用户的使用。

  标准化问题是古籍数字化中的关键问题,事关古籍数字化以后的发展,政府必须加大力度不断探索数据库的建库标准,促进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2.4 加强古籍数字化建设政策中的协调和管理

  我国的古籍文献浩繁,且分布在不同系统和部门的图书馆及其它机构。古籍数字化建设需要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统一规划,统一指挥,不然就会导致重复开发和资源浪费。而且古籍数字化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体系,其涉及的问题很多,如古籍的“文献保真”和“文献整理”原则的处理尺度问题,古籍版本的选择问题,字符集问题,标准规范的统一问题,选题的控制问题,总体进展规划问题,经费问题,人才问题,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国家站在全局的角度进行控制和协调,需要国家政策的及时指导。成立古籍数字化建设专门领导机构,是开展好古籍数字化建设工作的强有力组织保证,是协调和减少问题的最好方法。当然,对于新课题来说,许多政策的制定并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不断的探索,不断的完善才能逐渐走上正轨。另外,领导班子的组织体制、知识结构和运作模式对于古籍数字化的成败是相当重要的。领导机构应该推选古籍内容专家、技术专家、高校和公共图书馆的专家以及一些商业结构的代表组成,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考虑,制定合理的古籍数字化政策,及时地对古籍数字化建设进行控制和管理,并不断地对各种政策进行调整和修订。这样才能保证古籍数字化的问题及时得到协调和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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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04CTQ002)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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