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饰的起源

山顶洞人使用的骨针

山顶洞人的装饰品

阴山岩画

阴山岩画

西安半坡陶纺轮和石纺轮

河姆渡文化织机部件装置复原图

  中国服饰历史源流,古书典籍中留下了种种传说。关于衣服的发明,《吕氏春秋》、《世本》提到是皇帝、胡曹或伯余创造了衣裳。稍晚的《淮南子》叙述更为具体:“伯余之初作衣也,緂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犹网罗;后世为之机柕胜复,以便其用,而民得以揜形御寒。”若从出土文物方面考察,历史发展到能够生产出专供做服装的材料——纺织品时,以兽皮为基本材料的“原始服饰”可能早已自成规模,由此推断中国服饰的源头可以上溯到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晚期。

  服饰的起源,其根本是出于实用。由于人类分布极其广泛,各地气候,自然地理条件、环境各异,因此,不同地区的原始部落在发明衣服方面,都以其独特的形式出现。在寒温带地区,人类为了防御寒冷,保护身体,很早就披上了兽皮或树叶。在热带,御寒的问题虽不存在,却另有危害人类生存的因素促使人们采取一些措施尽力保护自己的身体。他们通常会在身体上涂抹油脂和粘土,披盖树叶、树皮,在身上绘画花纹等。此外,人类为了获得猎物,往往把自己打扮成猎物的形象,如戴兽角,兽头帽子,穿某些动物的皮毛,把自己装扮成野兽,以便靠近狩猎目标,提高狩猎效果。这与衣饰的发明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约六十万年前的猿人时代,在漫长而落后的生产实践中,随着石器的应用、火的被发现,人类逐渐掌握了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的技巧,发明了骨针、骨锥等,学会了用骨针做工具,用野兽的筋做线,用兽皮、树皮、树叶为面料制作简易的遮盖物——原始衣裳。由此结束了赤身裸体的生活。

  旧石器时代,采集和渔猎是人们的衣食之源。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遗址中,发现有与服饰关系密切的一枚骨针和141件钻孔的石、骨、贝、牙装饰品。骨针长约82毫米,通体磨光,针孔窄小,针尖尖锐,证实山顶洞人在距今大约2万年,已能利用兽皮一类自然材料缝制简单的衣服。中华服饰文化史可以看做由此发端。从山顶洞遗址中发现的小石珠7件、穿孔兽牙125枚等装饰品,上有长期佩戴的磨蚀痕迹。其中5件出土时呈半圆形排列,可能是成串的项饰。另有25件还用赤铁矿粉涂染着色,山顶洞下室埋葬的尸骨上也散布有赤铁矿粉粒,可能是在衣服上着色所用,或关系一种仪式,反映出山顶洞人的某种审美感情。

  山顶洞人以兽皮为材料制作出了类似于披围巾式的“服装”,由此可见当时的原始人已掌握了初级的鞣作方法,将兽皮软化,以石片裁割,再将柔韧的纤维等搓捻作“线”,将兽皮用骨针缝缀起来。

  保护生命,掩形御寒,装饰自身,都在原始社会成为服装主要的功用。为了捕猎野兽,对付战争,防避利爪、矢石的伤害,或出于伪装与威慑,原始的兽头帽、皮甲、射鞲、胫衣之类的部件衣着在旧石器时代率先发明,并因此引导了衣服的发展。尤其是骨针被人们发明之后,散碎的兽皮能够组合起来,并可使兽皮的形状更接近身体的形状,这使服装发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随着人类生活的发展,新的矛盾出现了。人口的增加,兽皮和兽筋需求量的增加,需大于供的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这时,人们在编织渔网和筐篮的生产实践中,逐渐认识到有些植物的皮,首先是野葛藤、麻的皮,可以用来编织成紧密的网,然后穿在身上。这种原始的紧密的网——即原始的织物。

  距今约1万年,人类进入了新石器时代,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形成了农业为主的综合经济,原始手工纺织工艺为早期的服饰提供了新材料。在已发掘的百数以上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墓葬中,几乎都有纺轮出土。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还出土了“踞织机”(腰机)。河姆渡织机有了筒形后综,可以形成自然织口,还有了“胜”——原始织布机机件卷经轴。“胜”的出现表明了这时织机可能有了相应的机架。

  纺织技术的发明使得服装材料从此有了人工织造的布帛。仰韶文化西阴村遗址“半割”蚕茧可以作为丝绸发轫于新石器时代的佐证,但若从殷商时期高级丝绸的生产和丝织技术的成熟水平来推断,丝绸的发轫期则至少应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皮、毛、麻、葛以及丝绸材料的丰富,使服装形式发生了变化,功能也得到了改善。贯头衣和披单服等披风式服装已成为新石器时代典型的衣着。同时原始人的饰物也日趋繁复。贯头衣大致用整幅织物拼合,不加裁剪,周身无袖,衣长及膝,是一种概括性或笼统化的整体服装。其具体形象,在内蒙古狼山岩画,甘肃吴家川岩画、黑山石刻以及新疆西北边境霍县、裕民、额敏诸地的岩画上均有反映。在纺织品出现之后,贯头衣已经发展为一种定型服式,并在相当长时期、极广阔的地域和较多的民族中普遍应用,基本上替代了旧石器时代部件衣,成为人类服装的最初原型。

  新石器时代除有笼统式服装外,还从一些陶塑遗物中发现有冠、靴、头饰、佩饰以及簪发椎髻用的骨、石、玉笄等。

  我们的先祖在原始服饰阶段已经具备了上衣下裳的基本服装形式。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舞蹈纹陶盆最为典型,可以看出妇女们上衣下裳或衣裳连属的形式。与仰韶文化年代相似的大通舞蹈彩盆时期的先民,除衣兽、树皮外,还有人工麻制成的衣裳。不难看出,舞蹈纹陶盆上的人物形象是相当讲究的,如头上梳的有发辫,身穿长裙,长及膝部,在后襟下端还有一个较长的尾形装饰。

  上衣下裳的形式具备,与此相应的首服,即头上戴的帽子,冠以及发式如髻辫等。足上穿的鞋子,必然也随之而产生。

  帽子,是防寒避暑的重要服饰。《后汉书·舆服志》记载:“上古衣毛而冒皮。”是利用兽皮缝合成帽形而戴在头上,这比以前披发的发型又是一个改革。当烈日照射时,古代先民通常会选择一片较大的叶子盖在头上,有时把树叶编成环形套在头上,这其实就是帽子的雏形。帽子在男子中很流行,妇女一般则是以包头巾为主。

  在从目前发掘的实物看,在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中还出现了陶笄、骨簪,似乎在这一时期已有了束发甚至戴冠的头饰了。足见当时头饰已有了发髻,而且还有了首服的冠。原始的腰带则多用草绳或皮条系结衣裳,起到保暖和固定裳的作用。

  人们观察了天地万物后,加以艺术升华,将自然界的形态、色彩,概括地、象征性地附着于服饰上,并把它做为服饰的制度,及其形、色、纹样的源泉,使服饰在发展上既按实际需要,又可满足审美的目的。此外,保暖、宗教信仰、季节变化等因素,逐渐使服饰的形、色、纹样多样起来。这是服饰发展的一个因素,也是一个重要的演变过程。事实上许多最基本、最经久的服装式样,多出于原始社会先民的首创,并不断地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而丰富提高,终为中华民族上国衣冠、文物制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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