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采用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时间
1、10月3日-5日比赛开始时间分别为上午9点,下午1点和4点。
2、10月6日、7日比赛开始时间为上午9点和下午1点半。
3、比赛时限:第1-9轮每方75分钟包干,超时判负。
第10-13轮每方9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
4、迟到时限:每轮比赛自裁判长宣布开始后,超过15分钟未到场者,判该轮弃权。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积分编排淘汰制:
从第6轮——第9轮已输5局者不再进行编排。如编排淘汰后出现单数,单轮输5局者留下一名最小号继续进行比赛;双轮输5局者,留下一名最大号继续进行比赛。第10轮后不再淘汰。
2、抽编原则:
6段以上棋手第一轮不相遇。棋手的编号是在裁判长主持下,由裁判组抽签完成。
3、比赛的抽编工作由电脑完成。
四、特殊规定:
1、在比赛中禁止全局同形再现,如棋局中出现三劫、四劫循环,长生劫、双提两子等罕见特例,双方互不相让时,一律按无胜负处理,由两名棋手抽签决定胜负。
2、在比赛中,如出现双方弃权、双负,由于电脑编排原因,需由裁判组抽出胜负,继续进行电脑编排。
五、名次的确定与奖励
1、比赛录取前20名予以奖励。
2、比赛采用比较积分的方法计算名次:
如遇积分相同时,则比较对手分区分名次;
对手分再相同,名次并列,奖金均分。
3、如遇冠军并列:
二人并列时比较直胜,如二人未相遇则依次比较对手的最好名次;
多人并列时则直接依次比较对手的最好名次;
上述两项仍无法区分时则抽签决定。
六、关于申报业余6段的规定
1、必须是本次比赛获得前12名的5段棋手,且名次是5段排名中的前三位。
2、如遇名次并列,无法确定人选时,则按第五条中的第三款确定人选。
七、计时规定
比赛采用包干计时制。严格执行哪手下棋,哪手按钟的规定。若有违反者,提醒两次后第三次判警告。
八、赛场纪律
1、进入赛场必须配戴有效证件。
2、棋手下完棋后,须由胜方持双方名签到裁判处签字方可离开。
3、比赛结束后,棋手收完棋子自觉退场。
4、进入赛场必须关闭手机。
5、赛场内禁止吸烟。
九、未尽事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