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比赛项目纵览

棒球

  棒球运动是一种以棒打球为主要特点,集体性、对抗性很强的球类运动项目。它在国际上开展较为广泛,影响较大,被誉为“竞技与智慧的结合”。在美国、日本尤为盛行,被称为“国球”。

  根据美国有关专家多年来的考据认为:棒球运动源于英国的板球(Cricket也称圆场球Rounder)。1839年,美国人窦布戴伊(Doubleday)组织了第一场与现代棒球运动十分相仿的比赛。

  1845年,美国人亚历山大?乔伊?卡特赖德(Alexander Joy Cartwright)为统一名称和打法,制定了有史以来第一部棒球竞赛规则。规定的场地图形和尺寸至今仍沿用,并正式采用了棒球(Baseball)这一名称。其中多数规则条文迄今仍继续使用,棒球(Baseball)这一名称也一直沿用至今。因此,现代棒球运动源于英国而发展于美国。

  1839年,美国纽约州古帕斯镇举行了有史以来的首次棒球比赛。1860年,美国开始出现职业棒球运动员。1871年美国成立了“全国职业棒球运动员组织”;1876年该组织改名为“全国棒球联合会”。1881年成立另一个全国性的职业棒球组织,即后来的“全美职业棒球联合会”。1884年首次举行这两个组织间的冠军赛,即“世界棒球冠军赛”。此后,1910年时任美国总统威廉姆·霍华德·塔夫脱(William Howard Taft)正式批准棒球运动为美国的“国球”。

  1873年棒球由美国传入日本。日本职业棒球队创始于1934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棒球运动迅速在欧洲各国开展起来。现在棒球运动已在世界五大洲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开展。

  1937年,在美国成立了世界棒球协会,后改称为国际棒球联合会,是世界业余棒球运动的最高领导机构,总部设在美国,会员国(或地区)已由20世纪70年代的50多个增至目前的113个。

  1978年国际棒联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国际棒球联合会于1994年将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中国棒球协会于1981年3月加入国际棒球联合会,1985年加入亚洲棒球联合会。

蹦床

  蹦床(boundingtable)是一项运动员利用从蹦床反弹中表现杂技技巧的竞技运动,它属于体操运动的一种。

  蹦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北美的科曼契印第安人,而在中国马戏团的杂技演员使用类似的蹦床至少也有200年的历史。

  现代弹性蹦床的开创者是法国杂技演员特朗波兰(Du Trampolin),他用麻绳编制成保护网,以加强"空中秋千飞人"的安全,并利用网的弹性将演员抛入空中,完成各种动作。20世纪30年代,美国跳水冠军尼森(George Nissen)制作出类似于当今的那种蹦床,用来帮助自己的跳水与翻转训练,后来创办了“尼森蹦床公司”。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利用蹦床训练飞行员和领航员的定位技能,取得良好效果,以后逐渐成为一项运动,在美国的中学、大学广泛开展。1947年美国在得克萨斯州举行首届全国蹦床表演赛,1948年起被列入正式比赛,后传入欧洲。1958年英国开始举行全英蹦床锦标赛,1964年在英国举行首届世界蹦床锦标赛,1969年在法国巴黎举行首届欧洲蹦床锦标赛。1999年,国际蹦床联合会成为国际体操联合的一个协会,并在2000年第27届奥运会成为正式比赛项目,设男、女个人两个项目,每个项目12名运动员参加比赛。

  蹦床分为网上和单跳项目。

  网上:借助弹力床的弹力将人体弹向空中,在空中做各种体操动作和翻筋斗的竞技运动。分单人、双人和团体等项目,有规定和自选各十个动作,根据动作的编排、难度和完成动作的质量评分。

  单跳:比赛是在一条铺上厚毯的木质窄长专用跑道上完成的。在这条跑道上,运动员要连续完成一整套高难技术动作,包括前空翻、后空翻、侧空翻、前空翻接侧空翻、后空翻接侧空翻等,最后落在跑道尽头的垫子上。按照规定,整套动作应由8个以内的单个动作构成,最后必须以空翻动作结束。

帆船

  帆船是水上运动项目之一。帆船比赛是运动员驾驶帆船在规定的场地内比赛速度的一项运动。

  帆船运动中,运动员依靠自然风力作用于船帆上,驾驶船只前进,是一项集竞技、娱乐、观赏、探险于一体的体育运动项目。它具有较高的观赏性,备受人们喜爱。现代帆船运动已经成为世界沿海国家和地区最为普及而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之一,也是各国人民进行体育文化交流的重要内容。

  经常从事帆船运动,能增强体质,锻炼意志。特别是在风云莫测,海浪、气象、水文条件的不断变化中,迎风斗浪,能培养战胜自然、挑战自我的拚搏精神。

  帆船起源于欧洲,其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帆船是人类向大自然作斗争的一个见证,帆船历史同人类文明史一样悠久。帆船作为一种比赛项目,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1900多年以前古罗马诗人味吉尔的作品中。到了13世纪,威尼斯开始定期举行帆船比赛,当时比赛船只没有统一的规格和级别。帆船运动起源于荷兰。古代的荷兰,地势很低,所以开凿了很多运河,人们普遍使用小帆船运输或捕鱼。这种小船是由一棵独木或用木排、竹排编制而成,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帆船。

  1662年,英王举办了一次英国与荷兰之间的帆船比赛,比赛路线是从格林威治到格来乌散德再到格林威治。这是早期规模较大的帆船比赛。18世纪,帆船俱乐部和帆船协会相继诞生。1720年前后,英、美、瑞典、德、法、俄等国家先后成立了帆船俱乐部或帆船竞赛协会,各国之间经常进行大规模的帆船比赛。如1870年美国和英国举行了第1届著名的横渡大西洋“美洲杯”帆船比赛。1900年举行第一次世界性的大型帆船赛。

  1906年,英国的B·史密斯和西斯克·史坦尔专程去欧美各国与帆船领导人商谈国际帆船的比赛等级和规则,并提议创立国际帆船竞赛联合会。1907年,世界第一个国际帆船组织——国际帆船联合会正式成立。国际帆联全称InternationalSailing Federation,简称“ISAF”。ISAF是世界上最大的单项体育联合会之一,现有122个会员国(或地区)管辖了81个帆船级别。ISAF下设国际残疾人帆船运动联合会(IFDS),从事残疾人帆船运动。

花样游泳

  花样游泳(Synchronised swimming)是女子体育项目。原为游泳比赛间歇时的水中表演项目。由游泳、技巧、舞蹈和音乐编排而成,有“水中芭蕾”之称。花样游泳是一项具有艺术性的优雅的体育运动,它也需要力量和技巧,需要许多年不断的训练来掌握。有十个裁判关注她们的每一个动作,运动场必须作出许多组推举、旋转、弯曲,所有这些动作都不能借助于池底的地面。还要在不呼吸的情况下作伸展,常规动作要持续五分钟,同时进行表演。即使在最紧张的常规动作要求里,水上芭蕾运动员们还要努力保持轻松的想象。

  花样游泳起源于欧洲,1920年花样游泳创始人柯蒂斯(Katherine Curtis)将跳水和体操的翻滚动作编排成套在水中表演。1930年后传入美国和加拿大,在原有的基础上又逐渐配上舞蹈、音乐和节奏。起初仅作为两场游泳比赛的场间娱乐节目,后来逐渐融入舞蹈和音乐,成为一项优美的水上竞技项目。1934年在美国芝加哥万国博览会上举行首次表演,从而使其名声大噪。1937年考斯特成立世界上第一家花样游泳俱乐部。1942年美国业余体育联合会确认花样游泳为正式比赛项目。1952年被列为奥运会表演项目。1956年得到国际游泳联合会承认。1973年举行第1届世界花样游泳锦标赛。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上,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有单人和双人两项,1984年花样游泳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设女子双人和团体两枚金牌。

击剑

  击剑运动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早在远古时代,剑就是人类为了生存同野兽进行搏斗和猎食所使用的工具。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剑由最初的石制、骨制发展到青铜制、铁制,最后到钢制,并作为战争的武器,逐步走上历史舞台。击剑在古代埃及、中国、希腊、罗马、阿拉伯等国家十分盛行。公元前11世纪,古希腊就出现了击剑课,并有剑师讲课。有关古老的击剑形式,在希腊、埃及等国家中的一些历史建筑和纪念碑上都可见到关于击剑的浮雕。

  在中世纪的欧洲,击剑与骑马、游泳、打猎、下棋、吟诗、投枪一起被列为骑士的七种高尚运动。为了研究和推动击剑技术的发展,欧洲各国纷纷成立击剑行会(协会和学校)。西班牙被认为是现代击剑运动的摇篮,第一本击剑书籍就由两位西班牙教练编著。

  击剑运动真正得到全面的发展还是在法国亨利三世和亨利四世时期。1776年,法国著名击剑大师拉?布瓦西埃发明了面罩,这一发明使击剑运动进一步走上了高雅道路。人们戴上面罩、手套,穿上击剑服,就可以安全地进行一连串的攻防交锋。面罩的问世是击剑运动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法国成为当时欧洲击剑运动的发展中心。

  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的欧洲盛行决斗。在这种形势下,为了满足人们对击剑的爱好和需要,又不至于伤害生命,一种剑身较短并呈四棱形,剑尖用皮条包扎的新型剑被设计出来,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并得到广泛开展,这便是现在花剑的雏形。从此,在欧洲的习武厅、击剑厅及专业学校里,花剑的击剑方式逐渐形成并日趋完善。

  热衷于决斗的绅士和贵族从1885年开始,在习武厅进行练习时,使用三棱形剑,交锋不限制部位,这就是延续至今的重剑。

  18世纪末,匈牙利人对东方波斯人、阿拉伯人及土耳其人早期骑兵用的弯型短刀,进行了改革,于剑柄上装配了一个象弯月形的护手盘,在击剑时可以起到保护手指的作用。后来,意大利击剑大师朱赛普?拉达叶利将它进一步改进,使它能在击剑运动和决斗中使用,并根据骑兵作战的特点,规定有效部位为腰带以上,这便成为现代佩剑的前身。至此,人们在从事击剑时就可以自由地选择花剑、重剑和佩剑。

  19世纪初,在法国击剑权威拉夫热耳的倡议下,将花、重、佩这三种不同式样的剑的重量再加以减轻,同时对一些技术原理及战术意义进行深入研究,并且在一些欧洲国家经常开展竞赛活动。击剑运动由此逐渐成为国际性的体育竞赛项目,并最早成为奥林匹克大家庭中的一员。

举重

  举重,又称奥林匹克举重或竞技举重,是由抓举和挺举两个项目构成。举重项目发展至今经过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原始社会初期,人们为了猎取食物和防止猛兽的侵犯,不得不搬起或举起很重的东西,或者拿起有一定长度和一定重量的木棍进行自卫。为了有足够的力量,我们的祖先经常用举起重物来增强体质、发展力量和锻炼勇气,这就是最初的举重。

  在2500年前,古希腊就有了举重的记载。有一个名叫米隆的大力士,可以举起一头牛。希腊人最早利用专门器械来发展力量,增强体质,这种器械称为“哈特利斯”。它两头大,中间小,可以用手握住。锻炼时一手拿一个,既方便又可以做出很多动作来。在雅典的运动场边上曾有一个铁球,只有能举起这个铁球的人,才有资格参加比赛。在希腊和古埃及的雕塑中,都可以看到身材魁梧、肌肉发达,举着粗大圆木棒或其他物体的力士雕像。在古代苏格兰,举起重物以显示力量也很盛行。具体做法是将100公斤重的石头从地上提起来,然后放在1.2米以上的高台上。凡是能做到这点的人,便有权戴高帽子,这是代表成年的象征。

  在德国和西班牙的一些农村,举石头是一种很普及的比力量的运动项目。这种石头,他们称为“伊沙轮”。形似圆棍,两端有握手。比赛时,看谁举得重或举得次数多,获胜者还能得到大量的金钱。

  在中国《左氏春秋》里曾记载,孔子能力举“门关”。“门关”是顶城门用的杠子或门闩,用硬木制成,又重又长,当时能举起门关的人都很不简单。

  在司马迁写的《史记》里记载着,秦武王很有力量,又非常好胜。他把当时有名的大力士都封为大官,经常和他们举用青铜制成的鼎器来比试力量。

  楚汉相争时期的楚霸王,以力能扛千斤鼎而闻名于世。

  三国时期,刘备的五虎上将之首——关羽,使用的青龙偃月刀重82斤。如果他没有力量,这么重的兵器怎么能拿得起来,何况还要挥舞起来打仗呢?

  唐代武则天时期,选举士兵要考“翘关”。“翘关”,也就是举门关的意思,要原地举起10次才合格。

  明朝武考中,用举百斤大刀绕身旋转作为力量的考核。著名抗倭爱国名将戚继光命人铸了一个铁人,重300斤,令兵士扛起来步行一里地为合格,以此来增强士兵的体能。

  嘉靖年间,《钦定武场条例》中有一项举石的科目。这种石叫“石墩子”,两边有扣手,以便抓握,重300斤。要求武考的人,必须把石墩子提离地面一尺以上才能通过。当时民间很流行举石担、石锁的运动。石担是两块扁圆形的巨石,中间凿个眼,穿上木棍或竹棍;石锁是长方形的石头,上方凿成握手,很像老式的门锁,这是一切练武之人发展力量必练的项目。近代举重始于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当时欧洲许多国家,如德国、法国、英国、奥地利等都先后组织过举重运动体育协会,开展举杠铃和哑铃的比赛。

  那时最著名的大力士是德国的欧根?先道,世人称之为“世界健身之父”。他全身肌肉非常发达,力量大得惊人,可以把269磅(约合121公斤)的杠铃,从肩部推起至头上,并双臂伸直。当时是具有表演性质的,以后举重表演活动逐渐发展为竞赛。

  1893年,来自美国、德国、瑞士、奥地利和澳大利亚的15位大力士在美国纽约展开了争夺世界冠军称号的竞赛。结果美国人戴维?肯尼迪战胜了所有的对手,摘得桂冠。

篮球

  篮球运动于1891年起源于美国,它是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旧译麻省春田)市基督教青年会(YMCA)训练学校的体育教师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Dr.JamesNaismith)发明的。当时这所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委托他设计一项室内集体游戏。他从当地儿童喜欢用球投向桃子筐(当地盛产桃子,各户备有桃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桃篮别钉在键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桃篮上沿距离地面3.05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他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奈史密斯30岁时便发明了篮球,但篮球诞生后近半个世纪始终被人们所忽略,直到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才受到应有的尊重。75岁高龄的奈史密斯随美国篮球队抵达柏林,但美国篮球队教练只负责他从美国到柏林的机票费,不承担其在柏林的旅馆费和入场券费用。而美国奥委会对此置之不理,使得这位篮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首任秘书长威廉·琼斯则很尊重和敬佩他,不仅解决了他的旅馆费用,并邀请他为奥运会首场篮球比赛开球。开球前,琼斯向全体参赛运动员介绍了这位篮球发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全部比赛结束后,琼斯又安排奈史斯主持发奖仪式,并授予他一枚奥林匹克特别勋章,以表彰他发明篮球的功绩。当一位德国小姑娘向他敬献月桂冠时,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动得把帽子抛向天空。

  奈史密斯于1939年逝世。为了永远怀念这位篮球运动先驱,国际篮联在1950年第1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期间举行的第一次中央局会议上,决定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的金杯命名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年,形成近似现代的篮板、篮圈和篮网。最初的篮球比赛,对上场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均无严格限制。只需双方参加比赛的人数必须相等。比赛开始,双方队员分别站在两端线外,裁判员鸣哨并将球掷向球场中间,双方跑向场内抢球,开始比赛。持球者可以抱着球跑向篮下投篮,首先达到预定分数者为胜。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主要规定是不准持球跑,不准有粗野动作,不准用拳击球,否则即判犯规连续3次犯规判负1分;比赛时间规定为上、下半时,各15分钟;对场地大小也作了规定。上场比赛人数逐步缩减为每队10人、9人、7人,1893年定为每队上场5人。

  1904年在第3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第1次进行了篮球表演赛。1908年美国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篮球规则,并有移种文字出版,发行于全世界,这样,篮球运动逐渐传遍美洲、欧洲和亚洲,成为世界性运动项目。1936年第11届奥运会将男子篮球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并统一了世界篮球竞赛规则,此后,到1948年的10多年间,规则曾多次修改,与现行规则有关的重要变化是:将得分后的中圈跳球,改为失分队在后场端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进攻队必须在10秒钟内把球推进到前场;球进前场后不得再回后场;进攻队员不得在“限制区”内停留3秒钟;投篮队员被侵犯时,投中罚球1次,投不中罚球2次等。1952年和1956年第15、16两届奥运会的篮球比赛中,出现了两米以上的多人,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曾两次扩大篮球场地的“限制区”(也叫“3秒区”);还规定,一个队控制球后,必须在30秒内投篮出手。60年代初有关10秒和球回后场的规定,一度因1960年第17届奥运会后取消了中场线改画边线的中点而中止。1964年第18届奥运会后,又恢复了中场线,这些规定又继续执行。1977年增加了每队满10次犯规后,在防守犯规时罚球两次,防投篮时犯规两罚有1次不中再加罚1次的规定。1981年又将10次犯规后罚球的规定缩减到8次。很明显,人员的变化的技术,战术的发展引起了规则的改变,而规则的改变又促进了人员和技术、战术的进一步发展变化。特别是50年代后期以来,规则的改变对篮球比赛的攻守速度,对运动员的身体、技术、战术以及意志、作风等各方面都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了篮球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女子篮球是1976年第21届奥运会上才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的。

发布日期:2008-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