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集解》的学术价值

卞孝萱

  内容提要:《三国志集解》是《三国志》的最详细注本。其著者卢弼先生,文史兼擅,尤精地理;他不仅给陈寿的《三国志》作注,而且还为裴松之的《三国志注》作疏,拨冗纠谬,新见迭出。该书是目前学术界对《三国志》研究最具价值的一部著作。

  关键词:卢弼;《三国志集解》;陈寿;裴松之

  “卢弼的《三国志集解》是目前关于《三国志》的最详注本,是历史教学科研工作者必备之书。”[1]这是1981年中华书局对《集解》的评价。“说这部《集解》是‘目前关于《三国志》的最详注本',这句话到现在也没有过时。”[2]这是2000年一位专家对《集解》的评价。然而这部名著的学术价值,尚未见到全面的深入的介绍。不揣浅陋,撰成此文,供读者参考。

  我与卢弼先生为世交,他赠我《卢慎之自订年谱》、《慎园文选》、《慎园诗选》等未公开出版的油印品,我根据这些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对《集解》进行考评。《年谱》云:

  “(民国)十八年己已,五十四岁,《覆王季芗书》。

  “十九年庚午,五十五岁,《致伯兄木斋论〈国志〉书》。

  “二十五年丙子,六十一岁,《三国志集解序例》。

  “二十八年己卯,六十四岁,……胡绥之撰《三国志集解序》。

  “一九五○年庚寅,七十五岁,……钞成《三国志集解补》二卷。

  “一九五二年壬辰,七十七岁,……阅……《三国志集解》。

  “一九五七年丁酉,八十二岁,……古籍出版社印行《三国志集解》六十五卷、《集解补》二卷。”

  《集解》的编著工作从哪一年开始?《年谱》中没有记载,需要我们进行补充。卢弼在《慎始基斋校书图题词序》中回忆道:“不佞一生所历,治学之方,亦数易矣。”大体上说:先“攻应试文”;后“治新学”,译书;从政后,“恣意收藏”,协助卢靖编书、刻书;“罢官以后,闭户著述,纂成《三国志集解》六十五卷,镇日丹黄,几无暇晷。”可见卢弼正式从事《三国志》的研究,为时甚晚。是什么动机驱使他于晚年进行这项巨大的学术工程呢?他在《覆胡绥之先生书》中说:

  “昔年读葵园祭酒两汉注解,谓其便益学人。陈志简洁,裴注赡详,诸家疏证,互有瑜瑕,妄不自量,拟踵王书。”

  “不佞雅爱典籍,性喜收藏。某年偶得曹锡龄旧藏何义门评校冯梦祯刊本《国志》,朱书细字,工整异常,校订精审,多《义门读书记》所无。获此珍籍,草创权舆。”

  卢弼列举了两个原因,未说明孰先孰后,应是购得何焯评校《三国志》在先。何以知之?“立功”不成,转而“立言”,本是中国旧知识分子的一条老路。卢弼“罢官”以后,无事可为,不甘颓废,想在学术方面有所建树。得到何焯评校《三国志》的“珍籍”,启发了他著书的方向。作为“前四史”,《汉书》、《后汉书》有王先谦的《汉书补注》、《后汉书集解》,而《三国志》尚缺集注集解,这就更加坚定了卢弼在《三国志》下大功夫的决心。(卢弼《整理国故方案》说,《三国志集解》卒业后,拟续治《史记》,“此愿未偿”)

  至于追随“乡贤”,“前趋后步”云云,不过是卢弼谦虚的话。他在《覆王季芗先生书》中说:“葵园两汉书注,班书补注在先,精力尚能贯串,范书集解,成于暮年,又经兵乱转徙,假门弟子之手,违失繁多,走所摘举,录于书眉,触目皆是。”他对《后汉书集解》的评价不高,而以《集解》“在长沙王氏两汉书注解之上”(《覆胡绥之先生书》)自豪。况且他在《三国志集解序例》(以下省称《序例》)中明言“远稽杜、何、二裴之说”(指杜预《左传集解》、何晏《论语集解》、裴松之《三国志注》、裴骃《史记集解》),不仅王先谦一人。

  卢弼自谦“晚学”,晚学而能完成《集解》巨著,是有其必要条件的。从主观条件说,他曾在经心书院、两湖书院肄业,有“泛览群籍”的根柢;从客观条件说,前人、尤其是清人,有丰富的研究、考订、校勘《三国志》的成果。正如他在《序例》中所说:“古人谓文必己出者,谓论著之文也;注家吸纳众流,援引患不征实耳,不必尽出之己也。”当然,卢弼不仅集合了前人的成果,还有自己的心得。今从校勘,注释两方面评述《集解》的业绩:

  (一)校勘

  卢弼在《序例》中,对《三国志》的版本,作了评价:“宋元旧刊,可资参证,间有误失,贵能鉴别。衢本初印,已难餍意,三朝修补,益失庐山。冯氏精校,世称善本,俗书破体,讹夺亦多。西爽无足齿数,陈本纰缪百端。金陵翻雕汲古,后胜于前。”所谓“衢本……三朝修补”指宋衢州州学刻、元明递修本。“冯氏精校”指明南监冯梦祯校刻本。“西爽”指明吴氏西爽堂刻本。“陈本”指陈仁锡评、天启云林积秀堂刻本。“金陵翻雕汲古”指清江南书局据毛氏汲古阁本校刻本。卢弼最推崇江南书局本。

  《集解》于“官私宋、元刊本而外,兼录诸家校本”,如:曹锡龄旧藏何焯校本、杨守敬旧藏批本、顾广圻校本、卢文弨校本,李慈铭校本、朱邦衡校本、刘家立校本、沈均玱校本、沈家本校本及近人校本等。“或系手稿,或为传钞,或假友人,或谋估客,只义片辞,苟有采获,援颜注《汉书》之例,悉举诸家姓字。”不知姓名者,“冠以‘或曰',虽云存疑,实不掠美。”(《覆胡绥之先生书》)

  《集解》校勘《三国志》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汇集了前人的校语;(二)卢弼自己所做的校勘,包括用对校、本校、他校、理校四种校法。前者有目共睹,无需举例;后者略举数例如下:

  改字例:

  1.《吴书·朱桓传(子异)》:“本知季文懀定”。

  《集解》:“赵一清曰:唐人诗有‘乖觉'字,即‘懀'也。乖懀同音,今人习用之,盖吴语也。李龙官曰:懀训闷训恶,与语意不合,应作‘狯',言其狡狯也。弼按:‘懀'字疑为‘胆'字之误,‘定'字属上句读。《朱然传》‘临急胆定,尤过绝人'。本传上文‘孙权与论攻战,辞对称意',当亦谓其胆定也。《顾承传》:孙权与顾雍书曰:‘贵孙子直,令问休休,至与相见,过于所闻'。与此传‘见之复过所闻',语意相同,若‘定'字属下句,似不成语。孙权所以告朱据者,乃嘉奖季文之词,若云‘狡狯',恐不然也。”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胆定 从卢弼说。”

  2.《魏书·东夷传·高句丽》:“嘉平中”。

  《集解》:“此叙灵帝时事,当作‘熹平'。”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熹平 从卢弼说。”

  3.《魏书·东夷传·东沃沮》:“汉光武六年”。

  《集解》:“光武,应从范书作‘建武'。”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建武 从卢弼说。”

  补字例:

  4.《蜀书·先主传》:“破(张)郃等,收兵还南郑。”

  《集解》:“‘收兵'上当有‘郃'字。《张郃传》:‘郃进军宕渠,为备将张飞所拒,引还南郑'可证。是时汉中南郑为夏侯渊、张郃屯兵之地。《通鉴》亦云郃走还南郑。”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郃从卢弼说增。”

  删字例:

  5.《魏书·夏侯惇传》:“(建安)二十四年,太祖军击破吕布军于摩陂”。

  《集解》:“摩陂见《武纪》建安二十四年。赵一清曰:魏武擒布,在建安三年,此为误文。是年,关羽围曹仁于襄阳,魏武军于摩陂,以为之援,亦无攻战事。钱大昭曰:案所击破者荡寇,非吕布也。布受诛于建安三年,至二十四年安得尚存乎?赵翼曰:操擒布在建安二年(弼按:在建安三年,‘二'字误),距建安二十四年已二十馀载,何得尚有破布之事!考是时关羽围曹仁,操遣徐晃救之,操自洛阳亲往应接,未至而晃破羽,操遂军摩陂,则《惇传》所云吕布,必关羽之讹。潘眉曰:吕布系关羽之讹。陈景云曰:‘吕布'二字误,当作‘关羽'。钱熙祚曰:布死于建安三年,不应讹舛若是。李慈铭曰:此因上文有征吕布事而误耳。弼按:官本考证亦同。是诸家考订,皆以‘吕布'二字为误文,然谢钟英云:此吕布即《满宠传》所谓羽遣别将在郏下者,非五原郡吕布也。《三国志》有两吕布,犹《汉书》有两召平耳。此则别为一说。然别将是否亦为吕布,似无佐证。弼疑‘击破吕布军'五字皆衍文,则上下文皆通,与《武纪》亦合。又按本志《徐晃传》:‘晃(破羽),振旅还摩陂,太祖迎晃七里。'”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击破吕布军 从卢弼说删。”

  以上数例,是卢弼校勘《三国志》的独到成果,发前人之所未发,陈乃乾不得不采用。遗憾的是:“中华书局出版的陈乃乾校点本《三国志》就因为没有充分利用《集解》而存在一些问题,此后出版的一部部《三国志》今注今译本也因为利用不足或运用失误而出现形形色色的问题”[2]。

  (二)注释

  卢弼在《覆胡绥之先生书》中,对前人研究、考订《三国志》的成果,作了评价:“竹汀、晦之,昆仲济美,如论精核,弟逊于兄。少章、慕庐,能见其大。大宗补注,精义无多。安溪侃侃,义正辞严。瓯北、西庄,谈锋犀利。稚安考证,多详日月。东潜注补,包贯众流。侯、姚艺文,姚为繁富。沈引书目,后来居先。梁氏旁证,喜摭异闻。琐言晚出,持论衡平。援鹑笔记,非其专长。孟慈职官,颇称明备,洪、谢、吴、杨,详述疆域。刘氏知意,专主实斋。官本考证,剽窃何、陈,专攻明监,所见已隘,纪传莫辨,廪禄虚糜。诸家成书,短长互见。”这一段话,涉及钱大昕《廿二史考异》、钱大昭《三国志辨疑》、陈景云《三国志辨误》、杭世骏《三国志补注》、赵翼《廿二史札记》、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潘眉《三国志考证》、赵一清《三国志注补》、侯康《补三国艺文志》、姚振宗《三国艺文志》、沈家本《三国志注所引书目》、梁章钜《三国志旁证》、沈家本《三国志琐言》、姚范《援鹑堂笔记》、洪饴孙《三国职官表》、洪亮吉《补三国疆域志》、谢钟英《补三国疆域志补注》、吴增仅《三国郡县表》、杨守敬《三国郡县表补正》、刘咸炘《三国志知意》等书。这不过是《集解》引书的一小部分。可惜《集解》未附录“引用书目”,引书时一般只标作者姓名,而不标书名篇名(个别的除外),读者感到查检不便。

  在上述古籍中,卢弼对赵一清(东潜)《三国志注补》的评价最高,但也指出其不足之处。卢弼引书,有三种情况:一是只引用,无补充;二是引用之后,有所发挥;三是引用之后,进行辨驳。他在《序例》中,对第三种情况,作了说明:“诸家笺注,东潜最为繁富,然秕稗留遗,愆违盈目,随文纠正,无所隐饰。推之众说,亦复云然。或谓既知乖舛,即宜芟除,奚为存录,徒秽篇章。不知摭拾不周,人疑阙漏,匡矫不力,虑失真诠,虽云辞费,实非贸然。”可见《集解》所追求的目标是,引书既要全而不漏,又不能听任谬说传播。

  古籍因年代久远,读者难以明了,需要为之作注。注释因年代久远,读者也难以明了,需要为之作疏。卢弼继承这个传统,既为《三国志》作注,又为裴注作疏,他在《序例》中,说明这样做的理由:“或谓陈志简洁,注释宜详,裴注明通,奚事诠解。不知世期所采,都为魏晋名编,流传到今,悉成故书雅记。温公《通鉴》,摘取颇多,身之音注,亦极畅达。(《通鉴》多采裴注,胡氏于所采者多有注)理宜搜罗,藉便浏览。注家有疏,已成先例,曲折剖判,不厌求详。亦有裴注偶误,间存商榷,疑滞扫除,敷畅厥指,亦学者所有事也。”裴注完成于元嘉六年(429),1500多年来的研究、考订成果很多,卢弼加以收集、整理,并发表自己的见解,写入《集解》中,不仅给读者带来方便,而且增加了《集解》的学术价值。试举一例,以见卢弼兼注《三国志》正文和裴注,是必要的,不是多馀的。

  《魏书·武帝纪》裴注引《魏书》:“太尉桥玄,世名知人,睹太祖而异之,曰:‘吾见天下名士多矣,未有若君者也!君善自持。吾老矣!愿以妻子为托。'由是声名益重。”

  《集解》:“《世说·识鉴篇》:曹公少时见桥玄,玄谓曰:天下方乱,群雄虎争,拨而理之,非君乎?然君实是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恨吾老矣,不见君富贵,当以子孙相累。刘孝标注以《世说》所言为谬。弼按:刘注是。若桥公谓为奸贼,魏武必不祀以太牢矣。”

  《魏书·武帝纪》裴注引孙盛《异同杂语》:“(太祖)尝问许子将:‘我何如人?'子将不答。固问之,子将曰:‘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集解》:“胡三省曰:言其才绝世也。天下治则尽其能为世用,天下乱则逞其智为时雄。弼按:二语实为确论,无愧汝南月旦之评。《蜀志·许靖传》:靖与曹公书云:自窜蛮貊,成阔十年,吉凶礼废。昔在会稽,得所贻书,辞旨款密,久要不忘。是魏武与子将昆仲夙有雅故。少年即与名流结纳,可知其人。胡玉缙曰:二语恐孙盛因晋承魏祚,有所避忌,加以窜改,当以范书《许劭传》为得其实。后丕深嫉月旦,欲取其首,未始不由于此,况劭本鄙操者乎!”

  孝萱案:曹操是治世(清平)的“能臣”?还是“奸贼”?一直是读者颇感兴趣的问题。《集解》否定《世说新语》所言而肯定《异同杂语》所言。卢弼的友人胡玉缙则据范晔《后汉书·许劭传》:“曹操微时,常卑辞厚礼,求为己目。劭鄙其人而不肯对,操乃伺隙胁劭,劭不得已,曰:‘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操大悦而去。”与卢弼意见相反。卢弼、胡玉缙所根据的,都是许劭对曹操的评语,由于孙盛所记与范晔所记相反,卢弼取孙说,而胡玉缙采范说。胡玉缙还作了孙盛窜改许劭原评的推测,卢弼对此未置可否。《集解》并存两个相反的观点,可供读者选择,比只发表自己的见解,而摒弃相反的意见为好。这也体现了“或义在可疑,则数家兼列,时见微意,有所裨补”(卢弼《三国志集解序例》)的精神,然而,卢弼如不兼注《三国志》正文和裴注,便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情况。

  卢弼早年在两湖书院肄业时,曾受教于著名地理学家杨守敬、邹代钧。名师出高徒,卢弼亦长于地理学。他总结前人考订之失,“厥弊有四”,其四曰“不审地望,究用兵行师之涂”(《覆王季芗先生书》)。他认为:“李申耆五种、《清一统志·沿革表》、杨守敬《历代疆域沿革图》、丁谦各史《地理志考证》,皆为治史必备之书。”(《整理国故案》)可见他对地理学之重视,主张历史、地理两种学问兼治。学界评《集解》者,许以“地理尤精”。这个评价,是恰当的,卢弼确实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精力。

  卢弼凭藉其丰富的地理学知识,为《集解》中考沿革、释今地两个带全局性的问题,订立体例。

  考沿革 卢弼说:“马彪续书,郡国厘然。沈约宋志,颇详三国。考订沿革,取材二书。”(《覆胡绥之先生书》)“马彪续书”指司马彪《续汉书》,“沈约宋志”指沈约《宋书·州郡志》。

  释今地 卢弼说:“有清统志,纲维目张。援古证今,可知得失。或谓既释今地,宜遵时制。不知今日(指民国)版图,迄无成书,间有坊本,难资依据。……景范纪要,悉准明志,前贤可师,非我作古。”(《覆胡绥之先生书》)这是说,《集解》仿效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释今地以《明一统志》为准之体例,释今地以《大清一统志》为准。

  《集解》中的地理考订,精义纷呈,限于篇幅,只举“赤壁”一例。因为:“三国周郎赤壁”在何处?聚讼纷如,至今尚无定论,卢弼比较了众多说法之后,提出己见,可供学界进一步研究之参考。

  《魏书·武帝纪》:“公至赤壁”。

  《集解》:“赤壁所在,聚讼纷如。今据《水经注》、《通典》、《元和郡县志》、李贤注、胡三省注、《方舆纪要》所载,以辨俗说之惑。《水经·江水注》云:江水左径上乌林南,村居地名也。又东径下乌林南,吴黄盖败魏武于乌林,即是处也。江水左径百人山南,右径赤壁山北,昔周瑜与黄盖诈魏武处所也。(郑苏年云:左径者,江北也。右径者,南岸也)《通典》云:《括地志》:今鄂州蒲圻县有赤壁山,即曹公败处。按《三国志》,曹公自江陵征刘备至巴丘,遂至赤壁,孙权遣周瑜水军数万,与备并力迎之,曹公泊江北岸,瑜部将黄盖诈降战舰数十艘因风纵火,曹公大败,从华容道步归,退保南郡,瑜等复败之,曹公留曹仁守江陵城,自径北归。而《汉阳郡图经》云:赤壁一名乌林,在郡西北二百二十里,在氵义川县西八十里,跨氵义南北,此大误也。曹公既从江陵水军沿流已至巴丘,则今巴陵郡赤壁只在巴陵郡之下,军败方还南郡,刘备周瑜水军追蹑,并是大江之中,与氵义川西殊为乖角。今据《括地志》为是,当在巴陵江夏二郡界,其《汉阳图经》及流俗悉皆讹谬,所以备录《国志》,以为证。据《元和志》云:赤壁山在蒲圻县西一百二十里,北临大江,其北岸即乌林,与赤壁相对,即周瑜用黄盖策,焚曹公舟船败走处,故诸葛亮论曹公危于乌林是也。又云:赤壁草市在氵义川县西八十里,古今地书,多言此是曹公败处,今据《三国志》,则赤壁不在氵义川也。(按吉甫引《国志》不录)何则?曹公既从江陵水军至巴丘,赤壁又在巴丘之下,与氵义川殊为乖谬。盖氵义川居人见崖岸赤色,因呼为赤壁,非曹公败处也。李贤注云:赤壁,山名也,在今鄂州蒲圻县。胡三省注云:(弼按:胡注所引,与上文同者不录)《武昌志》:赤壁山在今嘉鱼县,对江北之乌林。黄州赤壁,非是。《方舆纪要》云:赤壁山在嘉鱼县西七十里。《元和志》谓山在蒲圻县西者,时未置嘉鱼也。(弼按:五代南唐始置嘉鱼县)苏轼指黄州赤鼻山为赤壁,误矣。时刘备据樊口,进兵逆操,遇于赤壁,则赤壁当在樊口之上。又赤壁初战,操军不利,引次江北,则赤壁当在江南也。今江汉间言赤壁者有五,汉阳、氵义川、黄州、嘉鱼、江夏也,当以嘉鱼之赤壁为据。又按胡珪云:子瞻谪齐安时所游,乃黄州城外赤鼻矶,当时误以为周郎赤壁耳。东坡自书《赤壁赋》后云:江汉之间指赤壁者三:一在汉水之侧,竟陵之东,即今复州;一在齐安郡步下,即今黄州;一在江夏西南二百里许,今属汉阳县。按《三国志》:备与瑜等由夏口往而逆战,则赤壁非竟陵之东与齐安步下矣。宋李壁诗:赤壁危矶几度过,沙洲江上郁嵯峨。今人误信黄州,是犹赖《水经》能正讹,可知东坡当日作赋时之误矣。又按尹民昭云:周瑜言于孙权曰:请得精兵三万人,进住夏口,为将军破之。夏口居黄州上流二百里,若赤壁在黄州,岂得言进夏口耶?操既败走华容,北归之路,黄州直通汝颖,最为径捷,安得复经华容也,则赤壁非黄州明矣。(上二说见《图书集成·方舆汇编·山川典》)杨惺吾师云:有谓赤壁即乌林者,《御览》(一百六十九)引《荆州记》:临漳山南峰谓之乌林,亦谓之赤壁,此以赤壁在江北。又有谓赤壁在氵义县西八十里者,李吉甫已驳之。《御览》(七百七十一)引《英雄记》,谓曹操北至江上,欲从赤壁渡江无船,作竹簰,使部曲乘之,从汉水下,出大江浦口,此亦以赤壁在江北。然《周瑜传》言,遇曹公于赤壁,初一交战,公军败退,引次江北,则赤壁在江南审矣。且张昭明言,操得刘表水军蒙冲斗舰以千数,何谓无船,然今嘉鱼下有簰洲,当亦因此得名。《文选》注(三十)引盛宏之《荆州记》:蒲圻县治沿江百里南岸有赤壁,此《元和志》赤壁山在蒲圻县西一百二十里所本,在江南岸,与操败引次江北似合,然此山自名蒲矶山,故《一统志》驳之。惟《水经注》在百人山南,谓即黄盖诈魏武处,而其上又云:黄盖败魏武于乌林,相去几二百里,遂疑其自相矛盾。予以为此不必疑也。盖操以水陆军沿江而下,声言八十万。据《周瑜传》注,实有二十三四万,以二十三四万之众,夫岂一二山林所能容,且《水经注》言赤壁之下有大军山、小军山,又其下有黄军浦,《水经注》亦言是黄盖屯军所。夫吴以三万人拒操,其屯兵已及百里,盖赤壁为操前锋所及,乌林为操后军所止,吴军以蒙冲斗舰数十艘,从南岸引次俱前,同时发火。(观此则知自赤壁至乌林同时发火)是《水经注》所据,于当时军势至合,其他方志附会之辞,正不必一一辨论也。(杨说见《晦明轩稿》)《一统志》:赤壁山在嘉鱼县东北江滨,与江夏县接界,上去乌林且二百里。自《元和志》以赤壁与乌林相对,遂以为在嘉鱼县西南,盖误以古蒲矶山为赤壁矣。”

  孝萱案:卢弼将“江汉间言赤壁者”归纳为五处,肯定嘉鱼一处,否定汉阳、氵义川、黄州、江夏四处,他力求将“地望”与“用兵行师之涂”结合考察,从而得出合理结论。他在《覆王季芗先生书》中说:“黄州赤壁,误自坡公。……世俗耳食,未遑深论。”可见“赤壁”的考订,是其得意之笔。

  《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的地理考订,尤为卢弼精力所萃。他在《致伯兄木斋先生书》中,自言“此中甘苦”:“乌丸、鲜卑,密迩边陲,纪载较详,程功尚易。勾骊、濊貊、夫馀、沃沮,立国有新旧之殊,疆域有广狭之判,失毫厘而谬千里,混鸭绿而为大同。以李申耆、杨惺吾师之最详沿革,亦多依违,不若近人丁益甫之精。至订正三韩之误,《满洲源流考》多有特识。前代纪录,惟《宣和奉使高丽图经》,稍近翔实,然輶轩采录,只纪当时,考献征文,无关往古。……公度新志,冠冕群流,寻摭菁英,充盈篇幅。此补注《东夷传》之大略也。”所谓“丁益甫之精”指丁谦《〈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附鱼豢〈魏略·西戎传〉考证》,“公度新志”指黄遵宪《日本国志》。卢弼推崇这两部书以及阿桂、于敏中等《满洲源流考》。“裴注引《魏略·西戎传》,足弥陈志之阙,殊方绝域,如数家珍。古之大秦,实为罗马,声教所被,远暨欧西,凡邹衍所不能详,甘英所不能至,靡不胪列异闻,详述土物,国凡数十,言近三千,词约旨丰,难能可贵。按之今图,大端无爽。然欲加注释,必先熟读两汉《西域传》。盖古之西域,即今之新疆,南北天山,中亘戈壁,西逾葱岭,东起玉门。班书序述,精密谨严,后世纷纷著作,莫能越其范围。……乾、嘉诸儒,考证精审。星伯后起,尤为颛家。文卿证补,似近穿凿。旁征博考,订误析疑。……此补注《西戎传》之大略也。”所谓“星伯后起”指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文卿证补”指洪钧《元史译文证补》。卢弼推崇《汉书·西域传》、《后汉书·西域传》及徐松《补注》三书。

  卢弼对陈寿和裴松之,都很推崇,但对他们的失误,毫不回护,尽力纠正,这对我们利用《三国志》和裴注,颇有帮助。略举数例如下:

  《集解》纠正《三国志》失误倒:

  1.《魏书·武帝纪》:“田畴请为乡导”。

  《集解》:“弼按:《畴传》云‘太祖令畴将其众为乡导”,与此云‘畴请为乡导'异。”

  孝萱案:此条纠正《三国志》叙事自相抵牾。

  2.《吴书·鲁肃传》:“(刘子扬遗肃书曰:)近郑宝者,……足下速之。”

  《集解》:“《通鉴考异》曰:刘子扬招肃往依郑宝,肃将从之,瑜以权可辅止肃。案:刘晔杀郑宝,以其众与刘勋,勋为策所灭,宝安得及权时也。梁章钜曰:子扬即刘晔之子,据《晔传》,晔为郑宝驱迫,欲赴江表,晔谋杀之。是晔本非郑宝党与,岂有劝鲁肃从宝之事,宜为温公所不取也。”

  孝萱案:此条纠正《三国志》叙事错误。

  3.《吴书·鲁肃传》:“(鲁肃对曰:)惟有鼎足江东”。

  《集解》:“《通鉴》‘鼎足'作‘保守'。何焯曰:此时何缘便知为鼎足乎?亦事后傅会之词。或曰:是时先主无尺土,何云鼎足!”

  4.《吴书·鲁肃传》:“(鲁肃言曰:)愿至尊威德加乎四海”。

  《集解》:“钱振锽曰:《甘宁、鲁肃、吕蒙、陆逊传》频尊权曰‘至尊',其时权未称尊号,区区之吴王,尚待曹丕之封,何至尊之有!凡此皆吴人记载,而承祚直录之,未及改也。”

  孝萱案:以上两条纠正《三国志》用语不当。

  《集解》纠正裴注及裴注引书失误倒:

  5.《魏书·武帝纪》:“(建安八年十月)为子整与(袁)谭结婚。”裴注:“臣松之案:(袁)绍死至此,过周五月耳。谭虽出后其伯,不为绍服三年,而于再期之内以行吉礼,悖矣。魏武或以权宜与之约言;今云结婚,未必便以此年成礼。”

  《集解》:“官本考证李清植曰:明年九月明记女还然后进军,则其成礼于此时必矣。操、谭乌得与论礼哉!姜宸英曰:谭、尚兄弟为仇,岂知此礼。魏武欲乘其乱而取,亦不暇顾忌名教,裴驳迂甚。朱邦衡曰:袁曹结婚,乃彼此相饵之计。周寿昌曰:操不惜为子结婚仇敌,售其诈谋,岂尚可绳以礼法!弼按:操为子整娶袁谭之女,为子均娶张绣之女,皆为一时权谋之计。”

  孝萱案:此条纠正裴注判断错误。

  6.《魏书·武帝纪》:“(建安十二年)九月,公引兵自柳城还”。裴注引《曹瞒传》:“时寒且旱,二百里无复水,……”

  《集解》:“战事在八月,又值大雨之后,何以云时寒且旱,似不足信。”

  7.《吴书·鲁肃传》引《吴书》:“肃渡江往见策,策亦雅奇之。”

  《集解》:“李清植曰:本传后文,肃以刘子敬言,欲往依郑宝,周瑜劝止,乃荐之于权,则不得有先自见策之事。以策之收纳英俊,若早见肃,必不令其栖迟,《吴书》所云,盖传讹也。梁章钜曰:还曲阿,欲北行,会瑜已徒肃母到吴,肃具以状语瑜,时孙策已薨。是肃先未渡江,亦未尝见策也。”

  孝萱案:以上两条纠正裴注所引书叙事错误。

  8.《魏书·文昭甄皇后传》:“文帝纳后于邺”。裴注引《魏略》:“(文帝)见其(甄后)颜色非凡,称叹之。太祖闻其意,遂为迎取。”

  《集解》:“梁章钜曰:此史之饰辞也。《世说》云:曹公之屠邺也,令疾召甄,左右白:五官中郎将已将去。公曰:今年破贼,正为奴。此当得其实也。弼按:范书《孔融传》云: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据此,则当日见侵略者,不独甄氏。谓为私纳,非迎取可知。战胜之后,恣意虏掠,匆匆将去,何暇议婚娶之礼乎!”

  孝萱案:此条纠正裴注所引书掩盖史事真相。

  9.《吴书·周瑜传》裴注引《江表传》:“瑜之破魏军也”。

  《集解》:“是时尚不得称魏。”

  孝萱案:此条纠正裴注所引书用语不当。

  至于卢弼辨析前人对《三国志》及裴注考证之得失,《集解》中触目皆是,故不赘举。

  任何一部著作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友人如柴德赓《史籍举要》、吴金华《三国志丛考》等书,在肯定《集解》价值的同时,也指出可商之处。如:“版本不以宋绍熙本作底本,而以金陵翻汲古阁本为据;杂引各本互校,只记异同,不能定其是非,无所适从”[3]。又如:“史书方面忽略了《梁书》、《建康实录》之类,注音释义方面忽略了《晋书音义》、萧常《续后汉书》所附音义及清代以来研究成果,如郁松年《续后汉书札记》等等。”[2]这些批评,可供读者参考。

参考文献:

[1]卢弼.《三国志》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吴金华.《三国志集解》笺记A.三国志丛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3]柴德赓.史籍举要[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

原载《沈阳师院学报》2002年6期

发布日期:200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