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梦龙《寿宁待志》新探
1.《寿宁待志》的出版及受关注情况
《寿宁待志》刊于明末,竹纸印刷,不知确切地点,有人认为即刊行于寿宁任上之福建,是时寿宁所在的建州为全国主要的版刻中心之一,冯氏藉此优厚的条件,刊刻于此时不是没有道理;也有的认为是寄回老家苏州刊刻的;还有的认为和冯氏的其他许多著作一样刻于日本,因为目前国内没有找到相关版本,原刊本存于日本国会图书馆。据笔者综合考察认为,《寿宁待志》应刻于寿宁任上,原因有三:其一,《<寿宁待志>小引》作于崇祯十年孟春,这年冯梦龙还在寿宁任上,文中充满了“以待其时”、“以待其人”的语气,所待者当然是寿宁之人,其中还特意对自己“亟亟乎《寿宁待志》之刻”做了解释,而没有把书寄回老家刊刻的交待;其二,建州有着优越的版刻条件,冯自不用千里迢迢寄回苏州刊刻,再者说《寿宁待志》乃寿宁县志,即使回苏州刊刻还要寄回,岂不费事;其三,徐火勃《徐氏红雨楼书目》卷二“史部”中载有《寿宁县志》二卷,署名冯梦龙,应是《寿宁待志》之误记,可见徐氏藏书中已有此书。综上所述,《寿宁待志》实刻于寿宁任上期间的福建。
全书分上下两卷,分装四册,字数在五万左右。国内现有1983年陈煜奎据微缩胶卷校点交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寿宁待志》排印本,以及海峡文艺出版社所出版“冯梦龙丛书”中的《寿宁待志》等单行本;另有多种全集本,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的《冯梦龙全集》影印本,同年江苏古籍出版社亦有《冯梦龙全集》排印本,还有2005年远方出版社出版的《冯梦龙全集》排印本,2007年凤凰出版社(原名江苏古籍出版社)《冯梦龙全集》排印本等。
随着《待志》的出版,在学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其在冯梦龙研究及方志学领域都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林英、陈煜奎所做的《<寿宁待志>前言》是较早论述《待志》相关内容的文章,其后学者又从冯梦龙在寿宁的善政角度对《待志》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论述,其中的八首诗作也被视若珍宝。与此同时,台湾学者马幼恒在《冯梦龙与<寿宁待志>》一文中质疑该书的真实性,亦是一说。但这些文章的内容大多不是过于单一,就是流于通识性、推介性的介绍。下文基于以上不足,将对《待志》一书做更为深入全面的探讨。
2.《寿宁待志》的体例及创新
编修方志,必须要依据一定的体例,体例是材料组织和分类的相对固定形式。方志体例是志书表现自身内容特有的,不同于其他著述方式的体制。它能够贯彻修志宗旨,适应内容需要,使方志编纂更加条理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具体体现在志书的门类、体裁、结构、文字表述等各方面。
“曷言乎待志?犹云未成乎志也。”这是冯梦龙自己对志名“待志”的解释。他以一种“与其贸焉而成之,宁逊焉而待之”的谨慎态度编修这部县志。在他看来,“一日有一日之闻见”,无论生命的个体还是皇皇宇宙都是在不断地更迭变化之中,所以要“以待其时”;“一人有一人之才识”,个人的才能和识见都是有局限的,不能妄自称大,所以修志要“以待其人”,不可草率为之,要通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能把修志事业做到更好。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冯梦龙对于修志事业的谨慎和谦虚。他修志的目的也是明确的,认为“往不识无以信今,今不识何以喻后”。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对历史负责的认识,他才以“略旧所存,详旧所阙”作为修志的标准加以执行。《待志》有详有略,着重叙述冯梦龙自己任上之事,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既简约又富有第一手史料价值的方志。
方志从所叙述的时间断限考察,可分为通纪体和断代体两种。通纪体以一地建置之始或事物发端开始叙述,至志书搁笔之日为止,统合古今是此类志书的基本特征。而断代体志书则仿照班固《汉书》等正史断代史,只叙述一定时期内本地各方面情况的志书类型。《寿宁待志》即是一部断代之志,其时间上限应是“旧志终于辛卯(万历十九年,即1591)”后的万历二十年。《待志》所录从时间看也再没有早于这个时间的,如《赋税》只对“万历二十年后加裁之数详著于后”;《官司》中知县始于万历二十年前后在任的戴镗,教谕始于林士超“繇举人万历二十四年任”,训导始于陈一鹤“繇岁贡万历二十年任”,典史始于霍廉“繇吏员万历二十三年任”等。下限则为冯梦龙任上之崇祯十年,除了有“小引”中的落款“崇祯十年春孟”为证外,《寿宁待志》卷上《香火》中尚载有“崇祯十年正月,余因马仙宫僧徒不和,为之改门右偏,而左偏有屋料未成,系凶方不可建竖,余为移置于山川坛,”之事;《赋税》一节“借扣”中亦有“崇祯十年,奉文为遵旨从长榷画事,十年分生员优免再扣一年”;《劝诫》“耆民”中有名为缪涧三者于“崇祯十年春”冯梦龙任上所举等。
断代体方志一般以“续志”为名,所叙述的时间始于旧志断修之后,止于续修时的地方情况。而冯梦龙修志以“待志”为名而不言“续志”,摆脱窠臼,确是一大亮点,包含了如上所述冯氏对人生宇宙的深刻认识和谦虚态度。续志在类目设置上大多沿袭前志门类及体制,但因《张志》、《戴志》皆淹没无闻,所以不能断定《待志》在这方面的因创是怎样的。
《寿宁待志》的叙述整体上横排门类,纵贯时间,遵循依类系事,事以类聚的原则。结构大体由“小引”、“正文”、“附旧志考误”三部分构成。小引即该志序言,冯梦龙在小引中除了对取名“待志”做了解释外,并阐发了自己的方志学见解。正文分上下两卷,上卷包括疆域、城隘、县治、学宫、香火、土田、户口、升科、赋税、恩典、积贮、兵壮、铺递、狱讼、盐法、物产、风俗、岁时等十八目,下卷包括里役、都图、官司、贡举、坊表、劝诫、佛宇、祥瑞、灾异、虎暴等十目。内容涉及地理、政治、经济、教育、人物、军事、交通、社会生活、宗教信仰、自然灾害等多方面。但其中也多有缺略,比如没有“艺文”类,冯梦龙自己的八首诗和文告、条陈没有单独一目,而是按照一事一附的原则,嵌于各篇之中。附旧志考误所列六条,主要是针对《戴志》中存在的讹误进行的增改,从中更可进一步看出冯梦龙修志的谨严态度。比如“西北到庆元界九十里”《戴志》讹作“政和一百里”,冯氏认为是“失于核实”,另外如“失于遗漏”,“失于笔误”,“失于土授者,悉宜考正。”特别是对叶朝奏在修《戴志》时所表现出的“贡谀戴令,叙事中多称功颂德之语”表示不满,认为“殊乖志体”,“宜直载其事,稍删赞美。”这也正是后来章学诚所提出的“志属信史”的要求,即要求修志者具有史家的史学、史识、史才、史德,能够秉笔直书,真实客观地记载一地的情况,“苟于事实无关,虽班、扬述作,亦所不取”(章学诚《修志十议》)。
从志目结构考察,《待志》为平目体方志。早在晋朝时常璩的《华阳国志》即为平目体,因结构简洁清晰,适合用于撰写内容和字数都较少的志书。该体式宋元以前应用较为普遍,清中叶以后逐渐减少。就明朝方志修纂而言,成化至正德年间是明朝修志的蓬勃发展期,在以总设地理、田赋、建置、秩官、祠祀、人物、艺文诸志等类目下分细目为标志的纲目体发展迅速的同时,原有的平列建置沿革、疆域、城池、市镇、户口、徭役、科举、风俗、文苑等的平目体也继续发展。但到了嘉靖至万历时期,这一阶段纲目体逐渐取代平目体而成为志书体例的主流。冯氏选择平目体完全是基于寿宁偏僻山城,又为断代之志,确实不需要结构庞杂的纲目体,只需平目体就能够勾勒出此一段时间寿宁具体的县情。再因为文献莫征,资料匮乏的缘故,《待志》也并不是一部完整的志书,而是冯梦龙草创的与其任内政事有关的断代之志。
(作者单位:浙江省桐乡市现代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