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子夏“西河设教”辩

  内容摘要:卜子夏是孔子的著名弟子,《史记》记载:“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由于卜子夏在儒学上的巨大影响,子夏设教的魏世家西河地区究竟在哪里,很受国学家的关注。西河设教地,唐代有两处记载:一是山西汾州,一是陕西韩城,从而引发了后人的争论。清代疑古主义盛行,学术界陆续对汾阳说和韩城说提出质疑,进而否定,并提出了河南安阳说。随着时代的发展新证的发现,有必要用发展变化的观点,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一步翔实考证。考证发现《吕氏春秋》有“子夏之晋”的记载,说明卜子夏西河设教处确在山西。而《史记魏世家》的史料能显示,卜子夏来晋之后早期在汾州一带活动,晚期失明之后迁往河津兼韩城一带定居,汾阳说和韩城说都是可信的。

  关键词:卜子夏;西河设教;汾州;韩城;魏赵之争

  卜商字子夏,少孔子四十四岁,是孔子的著名弟子,尤擅长于文学。《史记》记载:“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其子死,哭之失明”。

  子夏设教的魏国西河地区究竟是哪里,唐代史籍有两处记载:一是山西汾州,一是陕西韩城。清末以来,考证颇多,先后有人否定了汾阳说和韩城说,认定是河南安阳。最早否定汾阳说的是清代著名学者清《汾州府志》的主撰戴震。他在《答曹慕堂给事书》一文中提出子夏西河在韩城不在汾阳的观点,他认为①汾州近汾远河,是汾上不是河上。②汉兹氏在离石东,离石属赵所以汾阳属赵,③汾州设立西河郡始于北魏,④韩城也有石室遗址,⑤芮城有段干木冢,所以孝义段干木墓是不知“谁氏之垄”当为附会。民国时期史学家钱穆在其《先秦诸子系年》一文中,不仅否定汾阳,也否定了韩城说“孔子弟子不出鲁、卫、齐、宋之间。孔子死,而子夏居齐、卫,子游、子张、曾子在鲁,何以子夏独僻居郃阳、韩城,黄河之西,教授其地,事殊可疑。则韩城、郃阳之石室,犹之谒泉之石室,谓子夏居之者,胥出后人附会,不足信也。《隋图经》:安阳有西河,即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所游之地,以赵、魏多儒,在齐、鲁、邹之西,故呼西河”。

  显然,冢不同于墓,离石不同于180华里外的汾阳,汾州称西河郡有史可证的早在三国时期,戴震之说难以服人。所游之地不等于设教之地,有史料证明卜商来过晋国,钱穆先生安阳说也不能排除汾阳说和韩城说。笔者认为清代疑古主义史家的考证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机械考古,主观武断。用后来的地理观念去武断先秦的地理观念,用对古人的设想去怀疑古地理记载,把卜子夏看成是一个足不出户的秀女,到了一个地方便不再走动,虽然不排除有些地方有些史料有附会的可能性,但轻易疑古,致使许多千年文物蒙受伪造之过,均遭毁损,这是不严肃的。笔者认为山西汾阳和陕西韩城的卜子夏遗址都有其历史存在的合理性。

  1.卜商来过晋国吗

  国学大师钱穆先生在其《先秦诸子系年》中根据安阳也曾被叫做西河的记载,断定西河设教在河南安阳,认为孔子弟子不出鲁、卫、齐、宋之间,因而确定汾阳和韩城皆不可信。毫无疑问,卜子夏在河南安阳一带活动过,那里地近他的故乡卫国,但这不能就排除他来过晋国。《吕氏春秋·察传》曰:“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於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这段话表明卜商来过晋国,当时还没有三家分晋,晋国的中心在现在的晋南,所以山西汾阳和陕西韩城说是不能轻易否定的。《礼记·檀弓》记录了子夏失明后曾子对他的指责:“丧尔亲,使(西河)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若在河南安阳离卜子夏老家很近,哪有居住本地的亲人去世,当地百姓不知道的道理呢?可见西河设教不在河南安阳。

  子夏为什么要来晋国,正如他后来说的“吾离群而索居”呢?笔者认为这是由他的性格和抱负决定的。子夏在孔子去世之后,最有资格统领孔门弟子,然而由于其自小家贫性格怪异,使其与其他弟子并不能友好地相处,他的学术主张与曾子产生分歧后,便退隐到遥远的西河湖岸著书立说,并以办学为生。

  2.“西河设教”当指汾州,故治在今汾阳市

  完成于唐开元二十四年的《史记正义》记述:“西河郡,今汾州(现汾阳)也。尔雅云:‘两河间曰冀州。’礼记云:‘自东河至于西河’。河东故号龙门河为西河,汉因为西河郡,汾州也,子夏所教处”。唐初魏王李泰主编的一部规模巨大的地理书《括地志》也说:“谒泉山一名隐泉山,在汾州隰城县北四十里。《注水经》云‘其山崖壁五,崖半有一石室,去地五十丈,顶上平地十许顷。随国集记云此为汾州子夏石室,退老西河居此’。有卜商神祠,今见在”。唐代《元和郡县志》曰:“汾州西河郡,春秋时为晋地,后属魏,谓之西河。子夏居西河,吴起为西河守,皆谓此也”。

  这些记载是唐之前就有遗址的记载,不宜轻易否定,更不能指责为史书误记。汾州子夏山在唐代碑文中已称(卜)商山,《宋史》称子夏山,今属国有单位占用,清末划归文水的有东、西夏祠村和神堂村等遗址;汾阳有卜山书院,子夏庙,文侯村,丧子坡,想子垣等古迹;孝义有段干木墓。这些遗址唐代已有,该不都是伪造,若是伪造何不造个子夏墓呢?现在的子夏山山陡路烂,有人怀疑老人怎么登山?但2400年前不会是这样的。一来是2000多年的山水淘洗,沟深了,二来是几十年来文水农民炸山取石,山碎了,所以古今环境不同。

  笔者认为卜子夏来晋时不会超过40岁,孔子去世(前479)时子夏29岁,文侯到石室做学生应该是在其少年期,如果是文侯执政后(前446)才上学,那么卜子夏贵为国师,怎么会在子夏山或者是韩城石山荒芜地区给一个诸侯上课呢?文侯放着国事不理,怎么可能远道前去安阳、韩城或是汾阳去上学呢?所以所谓子夏西河设教为魏文侯师,是说文侯少时曾经是子夏私塾的学生。文侯执政后请子夏的学生段干木做官,段拒绝后,留下了“式闾”的美谈,还请卜子夏同学子贡的学生田子方饮酒君臣共乐,为什么作为老师的卜子夏反而没有被请的一点记载呢?说明西河设教早于魏文侯元年。

  有一个有趣的现象,自古以来汾阳孝义一带无一例外的将男孩子叫做“侯斯儿”这是一种特有的方言,也许起源于魏文侯小名侯斯。文侯少年时代可能就是在汾州卜子夏的私塾中度过的,唐代碑文记载当时汾州就已有文侯村。汾州孝义县自古留有十几座魏氏祖堙,唐日本僧人在其《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记载曾亲见魏氏墓群。

  a.魏赵疆域之争,西河地望之辨。

  对西河设教的争议必然变为对汾州战国属魏属赵的争论,严格点说,用魏国的说法是不科学的,因为魏文侯时期,魏家还没有被封为侯,也就不能称国只能是领地,所以称晋国西河较为合适,不过行文中我还是用魏国西河的提法。

  战国后期汾州的古城兹氏可能是属于赵国的,但是,这也不能证明战国初年汾州就是赵家领地。对历史资料深入分析,可以证明战国初年汾州是属于魏家势力范围的。

  首先汾州古西河是魏家传统的势力区。

  《史记魏世家》记载:“魏悼子徙治霍……生魏绛……卒任魏绛政,使和戎翟,戎翟亲附。……生魏嬴。嬴生魏献子。魏献子(前476年)生魏侈,魏侈之孙曰魏桓子与韩康子、赵襄子共伐灭知伯,分其地……桓子之孙曰文侯都。(集解徐广曰:“世本曰斯也。”)这段史料说明,魏绛时期魏家的统治中心在霍,就是现在的霍州,魏绛在霍的主要任务是处理与北方少数民族的关系,而汾州古西河地区正好处于霍州与西北方少数民族的过渡区,应该是魏家首先开发的地区。《水经注》记载:“故榆次之梗阳乡也,魏献子以邑大夫魏戊也。”连楡次都是魏家的领地就是明证。笔者认为在晋中盆地,有一天然的魏赵早期分界线就是汾水和文水形成的大沼泽地——古文湖(西河泊)和邬泽,早期的魏赵两家大概以文峪河为分野,之所以说是分野是因为古代是没有明确国界的。所以瓜衍地区(春秋汾州古城)属魏势力范围,汾州著名的薛公岭也许是依魏国名相薛公而得名。魏文侯藉此远伐北方的中山,而大陵(战国文水古城)则属赵势力范围。魏绛制霍早于魏恒子不过50年左右而已,魏恒子三家灭知氏后七年,魏文侯(前446)继位。早于魏文侯七年的魏桓子参加了晋阳之战帮助赵襄子攻灭知氏,汾州地处霍州与晋阳之间,所以魏恒子与其孙子魏侯斯也当在汾州地区活动过。我认为将魏文侯说成是魏恒子儿子的说法是不对的,或者文侯的父亲已去世,或者是能力不如魏文侯,所以文侯的爷爷直接传位给魏文侯也是可能的。

  其次汾州自古称西河,自古设西河郡和西河县,是西河文化的当然继承者,安阳韩城历史上没有设过西河县郡。

  明代《汾州志》曰:“虞汾,古西河地”。笔者认为西河郡其名的含义是指西有大河的意思。历史上离石和汾阳都有过西河郡的建制,类同于运城,太原等城市历史上有过河东郡府的建制。钱穆先生将“西河郡”解释为“河西郡”,就像将河东郡解释为东河郡一样匪夷所思,试想现代人能将河西走廊说成西河走廊吗?

  正史明载的汾州地区设立西河郡始于三国,但也有史料证明汾州在三国之前已有西河之名。《水经注》记载:“汾州故城东,为文湖,东西一十五里,南北三十里,世谓之西河泊”。所谓“世谓之西河泊”说明西河泊是文湖的古称,显然西河泊与战国时期西河郡有关,因为任何地名都有其渊源,有历史继承性。汾州东有大湖叫西河泊,山西省社科院孟繁仁先生则研究认为,文峪河上古称西河,那么战国西河郡或许是与文峪河有关?战国西河郡的范围可能很大,西到黄河以西,东到榆次,汾州地区正在中心。《山西古地名》记载:“现楡次有武观城一名武馆城,在榆次市西南二十里,《竹书纪年》称:王(即夏启)放武观于西河,后筑武观城。《水经注》记载,洞涡水西南流径武观城西北,即此。今名陈侃村,属榆次县”。

  另一重要事实是,秦代曾设过西河郡,可惜这一点为史学界所忽略。笔者注意到《水经注河水》转引《汉官》曰:“秦用李斯议,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凡郡:或以列国,陈、鲁、齐、吴是也。或以旧邑,长沙、丹阳是也。或以山陵,太山、山阳是也。或以川原,西河、河东是也。”说明秦代有过西河郡,秦西河郡和河东郡地处川原,这与汾州地形和运城地形一致,可能秦西河郡就设在汾州,因为韩城是冯翊郡。历史地理专家周振鹤先生指出:“秦郡的划分重视地理区域的作用,每郡都以一肥沃盆地或平原为核心而推广于四周的高原或山地,以便保证有相当的可耕地,使农业经济的发展有一坚实的基础”。秦西河郡不知什么时候取消,大概时间很短所以被人忽视了,我认为是秦初并入太原郡了。汉武帝之后随着疆域北扩,武帝元朔四年新置的西汉西河郡郡治虽然北迁,管理的古平陆县(见后汉书“立楚元王子平陆侯礼”○索隐韦昭云:“平陆,西河县)、古中阳县和古平周县都在汾州汾阳孝义境内,西河郡首任太守常惠无论其先人还是后人都世居汾州仁岩村。东汉时西河郡管理中心移植离石,作为东汉西河林氏的故地比干山也在今汾阳。

  三国魏武帝再次以魏国的名义于汾州设西河郡,晋设西河国。北魏在汾州又再设西河郡、隋唐以来一直在汾州设西河县。汾阳历史上西河郡的复治都是自称“魏”的君主首立,这正是一种文化传承。

  第三吴起为西河守时,有证据表明吴起西河包括汾州地区。

  《史记吴起传》记述:吴起来到魏国之初先为魏国立功,“魏文候以为将,击秦,拔五城。”这五城就是现在的韩城地区,这一记载证明西河设教早期显然不在韩城,因为吴起来到之前,河西地区是不属于魏属于秦的,吴起时代卜子夏或许已经去世了,因为我们没有发现吴起与他的先师卜子夏交往的记载。虽然如此,但我不认为卜子夏就没有在河西活动过,因为那时国界是很模糊的,人口非常稀少。

  后来,“文侯以吴起善用兵,廉平,尽能得士心,乃以为西河守,以拒秦、韩。”吴起自己也说“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乡,韩赵宾从”。《史记吴起传》这一记载说明魏西河郡与秦赵韩三国为邻,而韩城仅与秦为邻,西河郡的范围诀不仅河西地区。“魏文侯既卒,起事其子武侯。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顾而谓吴起曰: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龙门以下河宽且河岸平平,说明浮西河而下的地方在龙门壶口之北。

  现在陕北和吕梁山区留有吴起守西河的众多遗址,从西到东有:陕西吴起镇——陕西吴堡城——山西柳林县吴王城——山西中阳县庞涓寨——山西离石县吴城。这些地方笔者都去过,亲见遗址上有汉砖汉瓦,当不是伪造。汾州地处这一线南,正在其范围之内。柳林吴王城北60里是赵国的蔺,史记“魏败赵北蔺”即此。

  b.魏西河地区何时易主

  《史记匈奴转》记载:“魏有河西、上郡,以与戎界边。其后义渠之戎筑城郭以自守,而秦稍蚕食,至於惠王,遂拔义渠二十五城。惠王击魏,魏尽入西河及上郡于秦。”魏西河郡地区易主时间大约在公元前328年后秦惠王时代,这时秦强魏赵弱,秦国东界一度达中都(今平遥西)平周(介休西北)。《史记·秦本纪》记载云:秦惠文君“七年(前331年),与魏战,虏其将龙贾,斩首八万。八年,魏内河西地。”十年,“魏纳上郡十五县”。《史记·魏世家》云:“秦用商君,东地至河,而齐、赵数破我,安邑近秦,于是徙治大梁。”显然,秦国赶走了魏国人,但广大的西河郡离秦较远的地区,便成为真空地区,也就是在这时,赵国顺手拥有了原魏国与赵接壤的少量土地,其中可能就有汾州地区子夏山南,并筑城兹氏。李晓杰撰文指出:“公元前361,赵与魏又易地,魏将榆次(今山西榆次)、阳邑(今山西太谷东北)二地给了赵国”,所以汾州子夏山一带依靠易地易主也有可能。史载“十六年,秦惠王卒。王游大陵”(大陵旧址在今交城县南)这也许是赵国攻秦的先声,秦惠王死后,秦弱赵强,赵武灵王曾一度西侵至延安,也就是这以后秦国才与赵国以黄河为界。赵武灵王死后,赵国内乱,秦攻赵守,秦国又东侵至汾,所以战国后期公元前275年,有了秦攻赵二城的记载,今人考证其中之一大概是兹氏。

  所以战国时代汾州先属魏大約140年,后属赵大約55年,后属秦西河郡大約60年,公约前221年战国结束。我认为早期的韩赵魏的属地,犬牙交错,互不连接,飞地很多,将各诸侯国划在某一固定区域需要特别慎重。有人提出兹氏有赵原公祠,认为这是战国初年属赵的证据,然而霍州也有原公祠并不能证明霍州属赵,显然原公祠不足为证。

  3.失明之后的卜子夏离开汾州南下韩城和河津一带

  唐代开元年间的《史记索隐》说:“西河,在河东郡之西界,盖近龙门。刘氏云:‘今同州河西县{今韩城}有子夏石室学堂也’。”1935年丁山先生认为:《礼记·檀弓》“子夏退而老于西河之上”,郑玄注:“西河,龙门至华阴之地。”《魏世家》:“襄王五年,予秦河西之地”《正义》云:“自华州北至同州,并魏河西之地”,是子夏居西河即居河西也。

  笔者认为,从地理范围上研究,“西河”大于“河西”,“河西”又称“西河之外”。《史记匈奴转》记载:“魏有河西、上郡,以与戎界边。其后义渠之戎筑城郭以自守,而秦稍蚕食,至於惠王,遂拔义渠二十五城。惠王击魏,魏尽入西河及上郡于秦。”这段话里既有河西,又有西河。显然西河郡包括河东河西两部分,上郡只包括河西部分,所以说:河西,上郡与戎界边。说明西河不能简单的解释为河西,西河有时单指黄河,有时指代西河郡地区。

  但是韩城的子夏遗址和河津的子夏墓遗址,证明卜子夏还是来过这些地方的。那么什么时候卜子夏来到龙门呢?大约在其失明之后,由于双目失明不能在从事教学,于是从汾州南下于河之上并且最终老死于河上。韩城的子夏石室,可能是子夏老年隐居著书处,所谓左丘失明,阕有国语。

  《礼记·檀弓》记述: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曾子吊子夏的故事,我认为很可能增加了一些曾子学派的虚构成分在里面,因为根据曾子的话来看子夏是个不忠不孝的人,完全背叛了儒家传统。这种指责可能是出于教派之争,在孔门弟子中,子夏的勤奋好学是相当突出的,并因此获得孔子的赞赏和鼓励,孔子也尽可能地加以引导和训练,从而使子夏在孔门弟子中似乎是最全面地掌握了儒家的学说。如果仅仅从这一方面说,子夏在孔子去世之后,最有资格统领孔门弟子。然而由于其怪异的性格,使其与其他弟子并不能友好地相处。他在孔子去世之后策划推举外貌象孔子的有若来领导孔门诸子,遭到了曾子的反对,只好离开孔门,前往他国聚徒讲学。曾子虽是孔门弟子中谨遵师说的忠诚弟子,但他和子张、子夏等人并不是关系非常密切。

  虽然曾子的故事是曾子学派用来指责子夏学派的,但是曾子的话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子夏的生平,第一件事是“退”,说明卜子夏由于与曾子不合很早就退隐到晋国石室,著书立说,他的西河设教多少带有一些填补生活之用的意义。第二件事是“老于西河之上”,说明在晋国一直呆至年老,直到去世。

  4.卜子夏生平简述

  据史记记载,“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孔子去世时卜子夏29岁(前479年)。居丧三年后32岁。

  不久,由于与曾子意见不和便离开了鲁国,先在卫国待了一段时间便去晋国游学。根据“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的记载,他去晋国的时间不应迟于40岁(前468年)。所以我认为卜子夏40岁来到西河设教讲学,效法孔子广招门徒名声由此大振,弟子众多,西河之民一度将子夏认为是孔子再生而尊敬之,并呼其为丘。他的知名弟子,有魏文侯、段干木、吴起、禽滑黎等等。汾州孝义有段干木的墓遗址和后人定居,还有田子方遗址,孝义有田子方后人定居。史记载:文侯“十三年,使子击围繁、庞,出其民。”文侯执政后13年他的儿子已经可以带兵打仗了,说明文侯在执政前已经结婚,那么文侯求学的时间恰好应该是卜子夏40—60岁之间。

  钱穆先生考证,魏文侯元年(前446年)卜子夏已63岁了,魏文侯拜师学艺的时间应该在文侯少年时期,如果是文侯执政时才学艺,那就有些不尽情理了。63岁的卜子夏为已经结婚的一国之君文侯传艺,一个执政官怎么会长期呆在偏僻的子夏石室中学习而不问政治呢?卜子夏又怎肯为他传艺呢?卜子夏的学生段干木见了魏文侯都躲得远远的不肯做官,更何况卜子夏呢?史记记载,魏文侯过段干木的草庐都要下车而过,可是为什么没有魏文侯拜见老师卜子夏的任何记载呢?种种表明,魏文侯元年可能卜子夏已经谢世了。所以设教西河为文候师应该在文侯元年前。

  也可以断定,子夏丧子可能是在60岁左右的时候,地点在现汾阳的桑子坡,县志记载桑子坡原名丧子坡,为其不雅更名。汾阳民谚云,子夏丧子哭瞎眼,即此。

  失明之后的卜子夏,携家南下河津闭门著书,老死河津。现河津有其后人定居。

  后来他的学生魏文侯成名,儒学盛行,于是卜子夏西河设教万古流芳。钱穆先生曰:“余又考魏文侯二十二年始称侯,子夏若尚存,年八十四”。然而孔子只活了72岁,卜子夏经历了数次打击,在医疗极差的远古恐怕没有此高寿。子夏贵为文侯的老师,魏文侯怎么没有任何吊亡老师的举动呢?可见卜子夏去世可能在文侯元年前了,卜子夏享寿不会超过63岁。如果《左传》一书确是卜子夏传经的著作,那么,左传故事结束于追述韩赵魏仇恨知伯就不是偶然了,三家分知伯领地是魏文侯执政前几年的事,也能说明也许子夏在晋阳之战时还健在。

参考资料

[1]司马迁:《史记》,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三家注史记》,国学网站)

[2]戴 震:答曹慕堂给事书,《汾州沧桑》第二卷,北岳文艺出版社

[3]丁 山:由三代都邑论其民族文化,《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5第5期1分册

[4]钱 穆:《先秦诸子系年》,商务印书馆,2001-8-1,武汉大学简帛论坛

[5]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山西图书馆,2000

[6]李晓杰:战国时期魏国疆域变迁考,《历史地理》,2003.6

(本文2007年正式发表于《吕梁高专学报》,2006年内部刊物《汾州民俗》面世,请引用观点或原文者注名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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