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文物专家谢辰生同志逝世 享年100岁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著名文物专家,原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顾问(正局级)、国家文物局离休干部谢辰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5月2日8时3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谢辰生同志1922年7月出生,1949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任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副秘书长(副局级),1982年5月担任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顾问(正局级),1994年2月离休。

谢辰生同志1950年10月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某部宣教干事。1953年起,任文物局文物处业务秘书、办公室秘书。1961年,起草《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1963年,参与起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革命纪念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修缮暂行管理办法》。1967年,起草保护文物图书有关文件。1972年起,谢辰生同志先后任文物局文物处干部、副处长和研究室主任等职务,参与起草并参与修订我国第一部文化领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积极推动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写入法律,在文物法规政策、理论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0世纪80年代,谢辰生同志担任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卷编委会主任,撰写了文物卷综合性概述,提出“文物”定义,为构建中国特色文物学科作出重要贡献。1983年,他参加全国古代书画巡回鉴定专家小组,历时八年参与完成珍贵书画鉴定工作。1987年,负责起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1994年离休后,谢辰生同志不顾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密切关注基层文物工作状况、始终关心文物事业发展,为文物保护奔走呼吁、忘我工作、不遗余力。2005年,参与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积极倡议设立我国“文化遗产日”。他呼吁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颁布、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谢辰生同志是党的十三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荣获“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终身成就奖”等荣誉。他对党忠诚,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对祖国、对人民高度负责,择一事、终一生,为文物事业发展贡献了毕生精力。他立场坚定、顾全大局,严谨求实、敬业奉献,孜孜不倦、笔耕不辍,谦虚谨慎、廉洁奉公,面对病痛折磨,始终保持乐观主义精神和顽强奋斗意志。

谢辰生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奉献的一生。他的逝世是我国文物事业的重大损失。斯人已逝、精神永存。我们要学习谢辰生同志为文物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精神和优良作风,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谢辰生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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