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圣经》创世神话与鸡人创世神话中的神人关系

  给人在宇宙时空中确定位置,规定人与自然、人与神灵之间的关系,是一切创世神话的内在本质。在《圣经•创世记》中,上帝创造了人,并突出了人为万物之灵长的思想:“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的各样行动的活物。”
  然而,由于人偷吃了禁果,最终被神逐出了伊甸园。显然,先于宇宙而存在的造物主同被造的人类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对立,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违反了神的意志,偷吃禁果,人类便和蛇一样成了宇宙万物之中罪恶的负载者。从《圣经》创世神话中不难看出,神造就了人类,只是在制造奴隶和顺民,一旦人类违反神的意志,或危及神的威严,便会受到神的惩戒,终生受苦受难——男人必须终日劳作方能糊口,女人必须承受分娩的苦痛。
  在巴比伦的神话中,也有类似的一个神话:据说,世人曾生活于一个乐园,乐园中生长着两棵树,即衣树和生命树。有一次,人们尝了衣树的果实,诸神惟恐他们再尝生命树的果实,从而获得永生,遂把人们赶出了乐园。
  人神关系的对立可见一斑,神灵惟恐人类觉醒、拥有智慧,危及自己的神圣权威,故而百般阻挠,甚至降罪于众庶。而人类似乎从一出生,便背负着原罪的重担。正如叶舒宪所说:“出自犹太教的基督教更加强调人类的原罪本性,无限抬高神的权威和荣耀,导致了整个西方中世纪文化中神权统治和反人道倾向,加剧了人与创物主之间的对立。”
  然而中国出现的鸡人创世神话在本质却是显然不同的。叶舒宪根据南朝梁人宗懔记述古代南方地区时俗风物的《荆楚岁时记》中记载的人日祭祀礼仪构拟出了一个业已失传或残缺的神话——鸡人创世神话。叶舒宪援引了下列一则材料及其注解:“五月七日为人日,以七种菜为羹。剪彩为人,或镂金薄为人,以贴屏风,亦戴之头鬓。有造华胜以相遗。登高赋诗。” 其注曰:“按董勋《问礼俗》曰:‘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羊,四日为猪,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正旦画鸡于门,七日帖人于帐。’”
  叶舒宪说:“我们可以在仪式与神话二者互为因果的密切关系中寻找失传了的东西,或依据尚存的礼仪活动去发现或重构已失传的相关神话;或依据尚存的神话去复原已失传或残缺的仪式模式。” 于是他复原了鸡人创世神话:(创造主)第一天造鸡,第二天造狗,第三天造羊,第四天造猪,第五天造牛,第六天造马,第七天造人。
  并从袁珂先生那里得到了证实。他引述的材料是《太平御览》卷三十引《谈薮》注中的一句:“一说,天地初开,以一日作鸡,七日作人。”
  袁先生认为这片断记载关系到原始开辟神话,“这个没有主名的造物主,他的行事和功绩很有点类似《旧约•创世纪》所说的耶和华。可惜古书的记叙过于简略,其详已不可知。”
  而这正是最具关键意义的缺省与忽略。
  叶先生说:“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征是,在中国创世观念中看不到象西方人的耶和华那样一位超然于宇宙之外的,先于时间空间而存在的全知全能的神。神话只叙述了六畜和人依次被造过程,象征宇宙时空的开辟生成,但没有突出创物主的能力和威严,甚至没有神的主体性表现。可以肯定,神的模糊化反过来为人的主题突出表现提供了先决条件。”这样,人的主体性价值便从神化延续至哲学,叶先生的言说为我们建构中希神话中迥异的神人关系提供了绝妙而精辟的理论依据。
  这样,我们通过对《圣经•创世记》中上帝造人神话与《荆楚岁时记》鸡人创世神话的分析,看到了中西创世神话中一个显著的区别:《圣经》神话中造物主——上帝的凸现并由此而产生的人与神的矛盾对立;相反,中国鸡人创世神话中造物主的悄然退隐,从而形成了神的地位的模糊和人的地位的显现,这种造物主的隐匿为中国神话中神人关系的建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引导中国神话中神人关系走向了自己的迥异于西方的特色,并对中国文化的形成产生深刻影响。设想一下倘若中国创世神话中神突显其权利与威严,对其所造之人类进行非难与惩戒,那样人与神的对立便与西方无异了。我们可以从中国古代的神话典籍中找到无数的例证。
  我们先来看抟土造人的女娲,不仅创造了人类,而且当人头顶之天坍塌之时,炼五色石以补苍天:“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絙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絙人也。”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
再看尸化万物的盘古:“首生盘古,垂死化身⋯⋯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氓。又有:“昔盘古氏之死也,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海,毛发为草木⋯⋯先儒说:盘古氏泣为江河,气为风,声为泪,目瞳为电。古说:盘古氏喜为晴,怒为阴。
  还有为民请命的神射手后羿:“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尧乃使弈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
  就连司天厉及五残的西王母也是为人民消灾禳祸:“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厉及五残”。
  如此等等,不能一一枚举,神人的关系是那样和谐。然而我们始终难以忘怀的是主神宙斯的狰狞和那潘多拉带往人间的盒子,忘不了那惩戒的洪水。(诚然,中国也有洪水神话,但是,这种人神的对立关系并未凸现)
  显然,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西神话中神人关系是迥然想异的,神人关系的和谐和对立分别在中西神话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这种神人关系的不同构建对中西文化带来怎样的影响呢,陈建宪先生说的精妙:“要追寻一个民族的文化之根,必须了解它的神话。”神话作为人类精神的源头,必然拥有众多的发生学的意义,它是早期人类对于世界的基本看法和诠释,它也必将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的精神潜流渗透在每一个民族中每一个人的血管里,一旦适当的情境发生,我们就会感觉原始的东西在我们的耳际回荡。也许籍此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中国文化中,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的是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强调的是以主观感悟来体验自然,并由此造就中国的经验主义传统;而在西方文化那里,却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对立,强调的是以客观视角去审视作为对象的自然,形成西方的科学主义传统。同样延伸到中西悲剧文学上,我们或许也可以借此为中国古典悲剧精神的匮乏作一源头上的说明:中国民众心中潜存的神人关系的和谐以及对立的相对性,必定使他们建构悲剧文学时将会把悲剧双方你死我活、鱼死网破的绝然对立精神篡改,而贯以大团圆的尾巴,从而消减了悲剧的崇高性。
  至此,从圣经创世神话和鸡人创世神话中我们不仅发现了中西神话中神人关系的不同建构,也许在中西文化差异形成的众多方面,我们都可借此找到以兹阐释的深刻根源,我们发现的还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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