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惹人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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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春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也是多情的季节。春天带着无尽的韵味,带给人以无限的欢乐。

  在文人看来,春天不仅代表着诗情画意,更孕育着梦想和希望。茹志鹃的《春颂》,除了春的温和之外,还感觉到了她带来的那股馨香。作家觉得人们如此热烈地欢迎春,总有它较深的含义。除了她是一年之首,大家都巴望有个良好的开端之外,恐怕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在经历了冰封雪冻的严寒之后,对温暖,对绿色,对缤纷的色彩,对灿烂的阳光的无限期望。这不禁让人想到朱自清的《春》,渲染了一幅浓郁的江南春色图。

  春天的美丽,余味无穷,和谐动听,就连古人都说“以鸟鸣春”。

  施蛰存在《春天的诗句》中说,回到春天,我们就觉得那些诗人似乎最关心燕子和杨柳。当我们熟悉了雪莱、济慈这些人的时候,夜莺和紫罗兰似乎变作了春天最时髦的东西,虽然燕子和杨柳还不至于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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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灵的《故园的春天》,写活了各种春花:油菜花给田野铺满黄金,软风里吹送着青草和豌豆花的香气,燕子和黄莺忘忧的歌声……这大好的阳春景色,对大地的主人却只有一个意义:一年之计在于春。

  春天里的风,在常人眼里,似乎应当温柔,轻吻着柳枝,微微吹皱了水面,偷偷地传送花香,轻轻地掀起禽鸟的羽毛。

  老舍笔下济南的春风,却有点与众不同,每每在丁香海棠开花的时候把天刮黄,什么也看不见,连花都埋在黄暗中。

  谢大光在《春天的残酷》里,把迎春的美誉赋予了枯叶,看起来有些滑稽,那遍地开放的迎春花准会委屈得掉下眼泪。可是,在花儿叶儿落尽了的严冬,这几片枯叶实实在在地站在那里,使一个人空白的心中,不由生出一点怜惜和关注。

  春天对北方人来讲,总会感到慌张短促。周作人慨叹北京缺少水气,使春光减了成色,而气候变化稍剧,春天似不曾独立存在,如不算它是夏的头,亦不妨称为冬的尾。周作人在《北平的春天》中特别指出,北京到底还是有他的春天,不过太慌张了一点,又欠腴润一点,叫人有时来不及尝他的味儿,有时尝了觉得稍枯燥了些。可能是由于这些原因,作家梁遇春最怕的就是春天。夏的沉闷,秋的枯燥,冬的寂寞,他都能忍受,有时还感到片刻的欢欣。而那种短促,他却很难忍受的。这是一种对春天的惋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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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或许来得迟了些,可终究还是会来的,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早晚。

  丰子恺在《春》中写道: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之前,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让天地为之一新。此时,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豁然开朗。

  春天更是浪漫的,是一点一点化开的,并且一天天地羽翼丰满起来。

  春天的韵味在这些大文豪的笔下显得有滋有味,读来让人回味无穷。置身于这种美好的意境,犹如身处云雾飘渺之中,顿觉神清气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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