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经济研究三题

  内容摘要:本文由“越人娶织妇”辨、唐后期苏州城市人口考和唐代南粮北调考三部分组成。作者对原始材料和传统观点作了新的解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已的见解。

  关键词:越人娶织妇;苏州城市人口;南粮北调

一、“越人娶织妇”辨

  李肇《唐国史补》卷下《越人娶织妇》条载:

  初,越人不工机杼,薛兼训为江东节制,乃募军中未有室者,厚给货币,密令北地娶织妇以归,岁得数百人,由是越俗大化,竞添花样,绫纱妙称江左矣。

  薛兼训系唐代宗宝应元年至大历五年(762~770年)任越州刺史、浙东观察史的。从如上记载来看,越州的丝织业在唐代宗时仍非常落后,人们也常常爱引述这条材料来论证唐前期南方丝织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北方。实际上,这种笼统的论述是很不全面的。《唐六典》卷3载,玄宗开元时,越州已入贡吴绫、白编、交梭三种高级丝织品。天宝二年(743年),韦坚在长安广运潭展览各地“轻货”(即土特产),会稽郡船载有越罗、吴绫、绛纱等多种高级丝织品。天宝末,余姚参军李惟燕“秩满北归”,过上虞江,舟中带有“吴绫数百匹”,说明盛唐时越州织造的吴绫,已为时人所贵[1]。《通典》卷六载越州天宝贡白编绫、交梭、轻调各十匹。这里的所谓“轻调”,就是指一种织造精美的高级轻纱。“纱之至轻者,有所谓‘轻容’,出《唐类苑》,云‘轻容,无花薄纱者’。”[2]唐相令狐綯“因话奇异之物,……复展看轻绢一匹,度之四丈无少,秤之才及半两。”[3]诗人王建《宫词》诗也有“嫌罗不著爱轻容”的诗句。可见,越州天宝入贡的“轻调”,当属“轻容”、“轻绢”之类的高级丝织品,这说明开、天之时越州纱的织造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杜甫《白丝行》:“缫丝须长不须白,越罗蜀锦金粟尺”;《后出塞》:“越罗与楚练,照耀舆台枢”。两诗把越罗与蜀锦、楚练并提,说明盛唐时越州丝织业的发展已有了相当的基础,断不至在代宗宝应元年(762年)薛兼训出任越州刺史时,越人仍“不工机杼”,落后到如此地步。我们的理解是,盛唐时越州的丝织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但高级丝织品的织造技术尚未广泛普及民间。薛兼训任越州刺史时,从北方引进了先进的纺织技术和技艺高超的织妇,使高级丝织品的生产方法和工艺技术为民间普通织户所掌握,从而使越州的丝织业,特别是高级丝织品的织造更上了一个台阶。所以,此后的越州丝织品“竞添花样,绫纱妙称江左矣。”越州的丝织业自薛兼训“北地娶织妇以归”、改革丝纺织技术后,的确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史称“(越州)自贞元之后,凡贡之外,别进异文吴绫,及花皷歇单丝吴绫、吴朱纱等纤丽之物,凡数十品。”[4]

  “越人娶织妇”的记载表明,唐前期南方丝织业的发展不如北方。《唐六典》卷20《太府寺》把唐代主要的产绢州按其质量的高低分为八等,一至四等的产绢州均在河南、河北二道,这也表明至少在开元时南方的丝织业落后于北方,当时的丝织业中心仍在北方两河地区。但是,仅用《唐国史补》、《唐六典》的材料来论证唐前期南方丝织业的发展情况,尚不全面。事实上,唐前期南方丝织业在总体水平上虽然落后于北方,但也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通典》卷6所载南方各州天宝时入贡的高级丝织品的种类和数量即可为证。如果唐前期南方丝织业的发展没有相当的基础,安史之乱后丝织业重心的南移,则是很难想象的。安史之乱后南方的丝织业后来居上,确立了对北方的优势,而这种优势局面的形成和确立并非突然,它是经过长期的酝酿逐步形成的,是南方丝织业长期发展的结果。而贞元后越州丝织业的迅猛发展以及“辇越而衣”局面的形成,正是当时南方丝织业长足发展的一个典型。

  “越人娶织妇”的故事,讲的是北方先进纺织技术的南传及其对南方丝织业发展的影响。事实上,中唐后随着南方丝织技术的不断提高,其织造技术亦为北人所仿效,这从《唐语林》卷7苏州的丝织技术为关陇地区所效仿的记载中即可得以说明。应当说,南北双方丝织技术的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才是唐代丝织业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在考察这一问题时,不能单纯强调北方对南方的影响。

二、唐后期苏州城市人口考

  城市人口的增长是衡量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在研究中国古代城市经济发展时,还应从城市人口的数量和居民的构成入手进行考察。唐后期的苏州,“名称十望,地号六雄”,“地广人繁,民多殷富”,是当时浙西地区最发达的经济都会。这里我们根据有关材料对唐后期苏州城市人口的数量和人口构成作一粗略考察。

  有唐一代,苏州的户口一直增长之势。天宝元年(742年)苏州有76421户,632650口,至宪宗元和时户数增至100808户。敬宗宝历元年(825年),白居易出任苏州刺史,在任上所咏之诗中常有“版图十万户,兵籍五千人”[5]之类的诗句。宝历二年(826年),白居易离苏州北归时,刘禹锡赋诗道:“苏州十万户,尽作婴儿啼。”[6]这里的十万户系指苏州七县(吴、长洲、嘉兴、海盐、常熟、昆山、华亭)的人口总数而非城市人口数[7]。唐末诗人吴融《风雨吟》诗云:“姑苏碧瓦十万户,中有楼台与歌舞”;杨乘《吴中书事》诗亦称:“十万人家天暂东,管弦台榭满春风。”[8]从“中有楼台与歌舞”、“管弦台榭满春风”的内容描述来看,诗中的十万户大概是指苏州的城市人口。诗人言苏州城有户十万,泛指苏州城内人口极多,并非实际的户口数。据陆广微《吴地记》记载,唐末僖宗时,苏州户数已由元和时的100808户增至143361户。在当时苏州七县中,吴、长洲两县为城郭县,吴县有31361户[9],是七县户数中最多的一县。长洲县户数为23700户,两县户数相加为55061户。换言之,唐末苏州城区人口约有55000户左右。实际上,苏州城区人口当不止此数,因为将陆广微所记苏州七县户数相加为125896户,比所记总数143361户少了17465户,可知七县户数当有遗漏。我们怀疑漏掉的这17465户即属于居住在州郭下的城市人口。即使不全是,起码有绝大部分当属。如果把这17000多户和吴、长洲两县户数相加,大约苏州城区人口当有七万余户。唐末寓居在苏州的皮日休有诗称“全吴缥瓦十万户”,[10]显然这里的十万户,是指苏州七县总户数(实际上唐末苏州户已增至14万)。而他在另一首写给好友陆龟蒙的诗中称“吴中铜臭户,七万沸如臛。”[11]众所周知,“铜臭”系为经商者的代名词,诗中所言的“铜臭户”当泛指居住在苏州城内的工商业者。诗人不言十万或其它数,而独称七万,应是有原因的。我们认为,皮诗中的七万户即指当时苏州的城区人口。如果这种推证还有道理的话,这恰好与我们前面的推测相印证,说明陆广微所记苏州七县户数漏掉的那17000多户当为城市人口可以成立。为此,我们把唐末苏州城市人口总数定为七万户左右[12]。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苏州天宝元年有76421户,63650口,据此可知苏州每户人口平均数为8.28人。唐末僖宗时户已增加一倍,口数若翻一倍,当为127万左右。所以,我们推测唐末苏州的城区人口数当在60万上下。

  如上的推断说明苏州城市人口在数量上有了极快的增长。其实,中唐后苏州城市人口不仅在量上有了增加,而且居民的人口结构也有了较大变化,城内从事工商业的人数在城市居民中已占有相当的比例。《太平广记》卷280《刘景复》条载苏州有金银行,金银行有同行的组织领导者“行首”,“行首”之下有“行徒”。每到春季,行首即“纠合其徒,以绡画美人”,献于吴泰伯庙。据此可知,苏州城内有不少制造金银器的工匠。有唐一代,苏州以多酒肆、酒楼而著称于世。苏州的五酘酒在唐后期位列名酒之列。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卷下《大酒巷》条载:“大酒巷,旧名黄土曲,唐时有富人修弟其间,植花濬池,建水槛风亭,酿美酒以延宾旅,其酒价颇高,故号大酒巷。”从这条记载看来,这位“酿美酒以延宾旅”的富人,当是一个专门经营酿酒业的富商,他手下肯定有不少的酿酒工匠。既然以“大酒巷”命名,估计这里不止富商一家,可能是一个专门的酿酒区,这位富人不过是其中经营规模较大者,且以善酿出名。苏州制造的吴笺在唐后期“名动四方”,诗人陆龟蒙、皮日休有诗称赞吴笺,说明苏州城内造纸工匠不少。元稹《和乐天送客游岭南二十韵》有“贡兼蛟女绢,俗重语儿巾”的诗句,自注云:“南方去京华绝远,冠冕不到,唯海路稍遥,吴中商肆多榜云,此有语儿巾子。”[13]是诗表明,唐时苏州城内有不少经营各种商品买卖的店肆。白居易有诗称苏州“人稠过扬府,坊闹半长安。”足见苏州城内人口之多和坊内商业活动之频繁。文宗大和中,任过苏州刺史的刘禹锡在《采菱行》中吟出了“家家竹楼临广陌,下有连樯多估客”的诗句,说明苏州经商者甚众。前引皮日休《吴中苦雨》诗有“吴中铜臭户,七万沸如臛”之句,言苏州业商者有七万户,当系诗人的夸张之辞,但在苏州城市人口中,从事生产和贸易的工商业者的比例有幅度地上升,则是勿庸置疑的。工商业市民的增多,是城市经济进步的重要标志。从事工商业市民的增多,必然会扩大城市居民的社会分工,而社会分工愈发达,市民的日常生活也就越发依赖于商品交换,这必然会促进商业的发展。可见,城市的发展与商业的发展是互为条件的,这诚如马克思所言:“城市工业本身一旦和农业分离,它的产品一开始就是商品,因而它的产品的出售就需要有商业作为媒介,这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这是不言而喻的。”[14]

  业师吴泽先生指出:“在以统治阶级为城市人口主要构成的社会形态内,城市经济体现政治属性,工商业不发达。在以私人工商业人口为城市人口主要构成的城市中,城市经济表现为较完整的经济属性和关系。”[15]唐后期苏州城市人口中从事工商业者数量的增多,正是城市经济意义不断增强的体现,这种城市居民结构的新变化从一定意义上说,正代表着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方向(即城市的政治、军事色彩不断弱化,经济职能得到加强,由原来政治军事意义的城市向经济性都市发展演变),这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三、唐代南粮北调考

  南粮北调,是唐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南粮北调,从初唐时就已开始。但是,唐前期北调的南粮在全国漕粮中究竟占怎样的地位?唐前期全国漕粮的重心是否已移到了南方江淮地区?这些问题却有必要加以具体考察。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先将一些重要材料排列如下:

  《新唐书》卷53《食货志》:“唐都长安,而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供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高祖、太宗之时,用物有节而易赡,水陆漕运,岁不过二十万石。”

  《旧唐书》卷5《高宗纪下》:“总章三年(670年),天下四十余州旱及霜虫,百姓饥乏,关中尤甚。诏令往诸州逐食,仍转江南租米以赈给之。”

  《全唐文》卷211陈子昂《上军国机要事》:“江南、淮南诸州租船数千艘已至巩洛,计有百余万斛,所司便勒往幽蓟,纳充军粮。”

  《资治通鉴》卷209中宗景龙三年(709年)条:“是岁,关中饥,斗米百钱,运山东、江淮谷输京师。”

  《旧唐书》卷8《玄宗纪上》:“开元十五年(727年)秋,六十三州水,十七州霜旱;河北饥,转江淮之南租米百万石以赈给之。”

  《旧唐书》卷49《食货下》:“(开元二十二年)以裴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江淮、河南转运都使;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萧炅为副。凡三年,运七百万石,省陆运之佣四十万贯。……(开元)二十五年,运米一百万石。”

  《通典》卷10《食货十·漕运》:“天宝中,每岁水陆运米二百五十万石入关。”

  从如上材料看,南粮北调从初唐时就已开始,当时南粮北调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救济灾荒,如高宗总章三年、中宗景龙三年、玄宗开元十五年即是;一是输往河北备边,如武则天时江南、淮南百余万斛粮食“勒往幽蓟,纳充军粮”即是。同时,与山东之粟西运关中相比,南粮北调的数量并不算多。唐初,“岁不过二十万石”。高宗以后,“岁益增多”,武则天时有“淮海漕运,日夕流衍”之说,不过当时运往北方的漕粮一般都在100万石左右。开元二十二年(734年),裴耀卿改革漕运,分段转输江淮漕粮以实关中,南粮至此才开始大量北运。从《旧唐书·食货志》的记载来看,裴耀卿主漕三年,运米共达700万石,平均每年运粮约230余万石。但尚需指出的是,这230余万石漕米并非全部出自南方江淮地区。裴耀卿主持江淮漕运,表明南方地区,特别是江淮地区的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唐前期的漕粮重心已南移江淮。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裴耀卿“益漕晋、绛、魏、濮、邢、贝、济、博之租输诸仓,转而入渭。凡三岁,漕七百万石。”据此可此,在裴耀卿每年运粮二百三十万石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出自于北方诸州,特别是位于黄河中下游的两河地区(河南道、河北道)。天宝三载(744年),水陆运使韦坚“漕山东粟四百万石”。依“折粟一斛,输米六斗”[16]计,可折米二百四十万石,可知唐前期全国漕粮的中心仍在黄河中下游地区。《通典》卷十二《食货·轻重》载有天宝八年(747年)全国正仓、义仓的储粮数,兹据其列表如下:

天宝八年全国十道正仓、义仓储粮数表(单位:石)

地区 正仓 占全国总数% 义仓 占全国总数%
北方 关内道 1821516 11.27% 5946212 9.41%
河北道 1821546 11.27% 17544600 27.77%
河东道 3589180 22.20% 7309610 11.57%
河西道 702065 4.34% 388403 0.61%
陇右道 372780 2.31% 300034 0.47%
河南道 5825414 36.03% 15429763 24.43%
合 计 14132501 87.41% 46918622 74.28%
南方 剑南道 223940 1.39% 1797228 2.85%
淮南道 688252 4.26% 4840872 7.66%
江南道 978825 6.05% 6739270 10.67%
山南道 143882 0.89% 2871668 4.55%
合计 2034899 12.59% 16249038 25.72%
总计 16167400 6316766

  由上表可知,天宝八年十道正仓储粮为16167400石,北方六道储粮数为14132401石,占全国储粮总数的87.41%,其中河南道藏量第一,占全国总数36.03%。其次为关内、河南二道。南方四道储粮数为2034899,占全国总数12.59%,其中江南道为978825石,仅占全国总数6.05%,在十道中居第五位,淮南道居第六位。同年全国义仓储量总计63167660石,北方六道有46918622石,占全国总数74.28%,南方四道为16249038石,仅占总数的25.72%。可见,无论是正仓还是义仓储粮,北方都明显多于南方。《通典》卷10《食货·漕运》载:“天宝中,每岁水陆运米二百五十万入关。”在这250万石,绝大部分当出自北方两河地区。开元二十五年(737年)二月,玄宗“罢江淮运”[17],唐前期关中的粮食供给并不依赖江淮,在这里亦可得到说明。

  安史之乱使北方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曾为唐政府主要赋税地的河北道,乱后成为藩镇割据的顽固堡垒,割据者自征赋税,拒不上供。河南道一带兵戈屡动,骄将悍卒往往藉地自肥,“王赋所入无几”。唐政府已无法在两河地区取得象样的经济资助。而南方自天宝以来,“未尝受兵”,社会相对安定。北人南迁,为南方地区补充了不少的劳动力。特别是中唐后南方地区稻作生产技术的进步,进一步促进了这一地区稻作农业的发展[18]。所以,安史之乱后,以长江中下游地区为主的南方经济开始超过北方,唐政府的漕粮主要仰给江淮,东南八道已成为全国漕粮的主要供给地。建中四年(783年),驰援襄城的泾原镇兵哗变关中,德宗出逃奉天。润州刺史、镇海军节度使韩滉“忧王师之绝粮,遂于浙江东西市米六百万石,表奏御史四十员,以充纲署。淮汴之间,楼船万计。中原百万之师,馈粮不竭。”[19]兴元元年(784年)十一月,镇守两浙的韩滉又“自临水滨,发米百万斛”[20]输关中,“漕挽资储,千里相继。”贞元初,朝廷“增江淮之运,浙江东、西岁运米七十五万石,复以两税易米百万石;江西、湖南、鄂岳、福建、岭南米亦有二十万石。诏浙江东西节度使韩滉、淮南节度使杜亚运至东西渭桥仓。”[21]政府在南方各道增调的漕粮岁达295万石,已超过了盛唐时关东漕米西运量。宋人吕祖谦称“唐时漕运大率三节,江淮是一节,河南是一节,陕西到长安是一节。……然而三处惟是江淮最切。何故?皆自江淮发足。”[22]可见,江淮漕粮已成为唐后期政府赖以生存的命脉所寄。

注释:

[1]《太平广记》卷105《李惟燕》条引《广异记》。

[2]周密:《齐东野语》卷10。

[3]《太平广记》卷232《令狐綯》条引《芝田录》。

[4]《元和郡县图志》卷26《越州》。

[5]《白居易集》卷24,顾学颉点校,中华书局1977年版。

[6]《刘禹锡集》卷31《白太守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7]参见拙文:《唐后期长江下游户口考》,《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4期。

[8]《全唐诗》卷517,一说为白居易诗。

[9]由于《吴地记》版本不同,记载吴县、嘉兴县户数有异。《吴地记》版本大致有:(1)明万历《古今逸史》吴琯校本(简称“吴本”);(2)明天启三年海盐知县樊维成刊《盐邑志林》本(简称“樊本”);(3)清张海鹏《学津讨原》本(简称“张本”);(4)清道光曹溶编《学海类编》本(简称“曹本”);(5)《四库全书》本(以上版本参见曹林娣《吴地记校注序》)。张本记吴县户数为38361,吴本、樊本均作31361,比张本少7000户。本文吴县户数不取张本。另,嘉兴县户数张本作27054,吴本、樊本、曹本、四库本均作17054,比张本少10000户,疑张本“2”乃“1”之误。根据考据学中孤证存疑的原则,嘉兴户数不取张本。

[10]《全唐诗》卷613皮日休《奉和鲁望早春雪中作吴体见寄》。

[11]《全唐诗》卷609皮日休《吴中苦雨因书一百韵寄鲁望》。

[12]笔者把唐末苏州城市人口总数定为七万户受过冻国栋先生研究成果的启发,参见氏著《唐代苏州商品经济的发展初探》一文,《苏州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笫3期。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推证苏州城市人口是指苏州城郭县吴、长洲两县户数,既包括城内的“坊”(城区),也包括城外的“乡”(郊区),不仅仅是指居住在苏州城内的城市居民。

[13]《元稹集》卷12,中华书局1982年版。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在1974年版,第371页。

[15]吴泽师:《春秋战国城市经济发展史论·序言》,第5页,辽宁出版杜1988年。

[16]《通典》卷6《食货六·赋税下》。

[17]《旧唐书》卷9《玄宗纪下》。

[18]笔者认为,唐后期大量的南粮北调主要是建立在南方稻作农业长足发展的基础之上的。中唐后南方农田水利工程的兴修远超北方,唐代最先进的耕梨曲辕梨首先出现在长江下游并在南方地区普遍推广,至迟在中唐整个长江流域已普遍采用水稻插秧技术,中唐后稻麦轮作复种制在长江流域一些先进的农业区内出现,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唐后南方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水利事业的发展、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稻作生产技术的进步又促进了稻作生产率的提高,使南方地区粮食生产量空前增长。如果南方地区的稻作农业没有显著发展,中唐后大量的南粮北调显然是不可能的。

[19]赵元一:《奉天录》卷2。

[20]《资治通鉴》卷231。

[21]《新唐书》卷53《食货志三》。

[22]吕祖谦:《历代制度详说》卷4。转引自董咸明《唐代盐铁转运使述论》一文,《云南民族学院》(哲社版)1989年第4期。

原载《西华师范大学》(哲社版)2003年第5期,此次网上发表内容略有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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