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商品化批判

  商品,意指可以用金钱购买的物品,是为了盈利而制造出来并投诸市场,进行现金交易的产品。学术商业化就是把学术研究视作赤裸裸的盈利的工具,把研究成果作为冷酷无情,只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在社会上兜售。如此,学术神圣的灵光变为利己主义的交换价值,作为公器的学术研究也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学术自然也就失去了它的尊严,而消减了它的终极和普遍的价值。虽然说为学在于“求是”,不在“致用”(章太炎《规“新世纪”》,但这里并不否认“学以致用”,同样肯定学术成果应当能够充分发挥它的实际作用,所谓“风过而草必偃”者。然而,学术研究的目的,毕竟是探索和明晰真理,重要在于文化传承,从而推进学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和社会的进步,所以不能把它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所谓“学术乃天下之公器”,学术成果也一定是为公众服务,为文明发展、积累者,尤其不可亦不必得之而私。所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种承上启下,文化传承的伟大使命和终极关怀,便是学术的担当。学术的商品化显然与此背道而驰。

  当前,学术商品化的一个最滑稽,似乎也是最合理的表现是——用“钱”来衡量学术的优劣和学者的“价值”。学者品位的高低、研究成果,甚至还在酝酿中的“成果”价值的大小,取决于获得的经费的多寡。如此导向,学术领域自然也就向“钱”看齐。求真求是的学术研究,一变而为赢利的资本或工具,学者也就变成了利害关系中的奴隶,不再以求真求是为目的,而以名利双收为动力。无论是纵向课题,还是横向课题,只要来钱就是上品。正因为如此,接踵而来的是,学者变成了雇佣劳动,非学者的官员、假学术投机取巧的各色人士,甚至是本质上的商人也都无需“板凳一坐十年冷”,而轻松地切入学界,并成为优秀的人才。哪里还谈得上“为往圣继绝学”,哪里还谈得上终极关怀之“立言”?学术这个平台的神圣灵光完全淹没在功利化的冰水之中了。

  学术商品化,同其他精神产品的商品化一起,充分显示了金钱的威力,不仅学者不得不弯下难以伸展的腰,低下高贵的头,同时又有太多的旁门左道,更是削尖脑袋,也要在商品化的学术中分一杯羹,甚至是一大碗羹。于是开后门,拉关系,托人情,所谓跑项目、跑经费者也。学术研究变成了一块块敲门砖,功夫大抵都在学术之外。真正以学术为生命的学者也只有望洋兴叹了!

  诚然,学术研究应当得到经费的支持,对成果的奖励也是必要的,但这些显然不能作为衡量学术价值的绳墨。学术价值应当也只能存在于学术成果的本身。这一显而易见的道理和不争的事实,如今在主流社会中也会变得如此扭曲。

  学术乃天下之公器,像空气、阳光、自然风景,不是任何个人的私有财产,因此不能占为己有,更不能把学术的尊严变成交换价值。退一万步讲,把研究成果占为一己之私,利用它的使用价值,在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中,获取最大的利益。这些商品化的成果尚有学术价值可言,也能够为社会创造或多或少的利益。这也还算靠谱。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今学术的商品化,在纯粹功利思想的驱动下,生产出来的有太多的泡沫产品,以至伪劣产品。君不见,拼凑、抄袭、捉刀者,不一而足,即使作为商品的生产者而言,他们也是不称职的。更有甚者,权力至上,金钱至上,指鹿为马,以劣充优,认奴为郎,学术完全成了他们任意打扮的新娘,越来越不靠谱了。最为显著的表现是买卖双方的易位。

  按道理讲,在商品化的学术中,“学者”应当是卖方,与之对应的是买方。卖方出售的应当是成果,获得的是报酬。然而,由于卖方没有合格的商品,及成果,所以首先要从买方那里购买“价值”,实际上是“价值”的认定,也就是“商品”的合格证了。于是卖方易位为买方。买方因为占有权力,或者资本,比如评价机制、学术展示的平台等,于是便可以利用或者说出售公共资源而攫取利润,买方则易位为卖方。也就是说,买方以金钱购买价值,卖方出售的只是权力分配的利益。当然买方再凭借所获得的利益——商品的合格证,兜售不合格的成果,换取自我的“尊严”。如此扭曲的的商品交易,一步一步啮噬了学术的尊严。于是购买版面、付费论文、代写论文、代发论文、乃至抄袭,屡禁不止,以致因此而迎来送往,行贿受贿,还有与此相关的新兴“职业”也应运而生,类似的广告风靡网络,遍布大街小巷,甚至洗手间的墙上,不仅学术的尊严被践踏得面目全非,而且作为人的羞耻之心也荡然无存了。

  学术或学术研究,应当是事业,而非单纯的职业。所谓事业就是“谋道不谋食”,“食”是社会对其工作的回报,而非对社会的索取。职业则不同,是“谋食不谋道”,目的就是要养家糊口。谋道,当然是以天下为己任,即便谋道兼谋食,也不能丢弃奉献精神,说是有兴趣也可以,只不过是乐此不疲的奉献的兴趣罢了。所以,没有以学术为生命的奉献精神,没有“坐冷板凳,啃硬骨头”的毅力,没有无论在繁华还是在贫困中抵御诱惑的淡定,急功近利,巧取豪夺,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甚至像商人一样总想着“先富起来”,实在谈不上学术研究。然而如今,不少人总是“以学术作为物质意义上的职业”[1]将学术视为谋食、谋利,或者说“只为稻粱谋”的资本和工具,学术的商品化也就在所难免了。作为职业,人人都有工作的权利,所谓“天赋人权”者。于是很多只是为了利益,高喊着工作权利的人,纷纷涌入学术界,不断地制造泡沫产品、或剽窃别人的成果,用以谋食和谋利。这是以商治学。当然,在这样的商品化的环境中,以学术作为一种生存方式,除了理解,除了悲悯,过多的抱怨显然是不明智的,但是确实是这样的职业观改变了学术的性质。

  更有甚者,学术的行政化,使一些原本从事管理工作的人,也挤入学术领域。近水楼台,资本的占有或获取资本的方便,尤其使他们在商品化的学术中运斤成风,得心应手地做起学术的买卖。这是以官治学,或者说是学术的行政化、官僚化。如此权力加学术,学术又得以升值,价值转换中的现金交易,更是无往而不胜。

  另一方面,经不起诱惑的学者,纷纷下海,抑或上山,用学术、学位博取一官半职,在实现职业转换的同时,也就推动了学术的商品化。显著的表现是博士做官、甚至几十个教授竞聘一个处长的职务。长此以往,学术又怎能不每下愈况!学术的出路又在何方?

  其实也很简单,反其道而行之可矣。学术评价应以学术本身为导向,尊重具有学术价值的成果;避免学术行政化;学者不要做官,更不应当经商,如果办不到,就不要做学者;做管理的,以及那些对学术缺乏兴趣、缺乏奉献精神乃至经不起商品诱惑的人,也不要在学术的圈子里滥竽充数。如是坚持数年,必有成效!“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学术追求,也将再度成为学术界的召唤。

  需要说明的是,学术的商品化也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早已揭示。当今中国经济的发展,学术领域受到商品化的影响也在所难免。然而,即使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学术还是同资本保持着距离,保持着她的的神圣和尊严。

注释:

[1] 韦伯,罗久蓉、钱永祥译,《学术作为一种志业》,《韦伯作品集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55页

2010-4-26定稿

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5月1日评论版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