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心统万物的儒教哲学

  内容提要:儒教哲学上绍三代之圣,下启孔孟之学,既体现了“天”的意志和道德训示,同时鲜明地流露出对“天与”、“人归”的远古黄金时代的终极关怀。既以天命论证王治,又强调性本之于天,通达于道。如此,天、祖、圣合一,命、性、道合一,对天命认同的外在超越,转向对心性关注的内在超越;由三代的理想,上接天命,并以性为道,以理为性,以心为理,终至“心统万物”,在天人合一的整体思维基础上,不断实现自我调适,并系统化、精致化,而以官方哲学的优势,铸就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模式。儒家宗教的合理性终极追求,进一步得到思辨哲学的论证。这正是儒教哲学,也是中国宗教哲学继往开来的渊薮。

  关键词:儒教哲学;天人合一;心统万物;天命;心性

  儒教哲学模式熔铸于孔子,子思、孟子充实于其后;至汉代董仲舒以“天人合一”的整体思维,系统诠释而得以巩固并全面发展;宋代儒者更是在性命天道问题上作进一步的精细分析,而使之成为居于统治地位的终极价值。然而儒教哲学的基础可以追溯到上古历史和传说中的往圣先贤,尤其是圣王尧、舜,以及三代的创立者禹、汤、文、武;同样也得自周公制礼作乐,上绍三代之圣,下启孔孟之学,神圣的神话故事,在他们的诠释中,转化为寓意深刻的历史事件,既体现了“天”的意志和道德训示,同时鲜明地流露出对远古黄金时代的终极关怀——确信在遥远的过去,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道德伦理上,曾经有过一个与现实完全不同的理想的境界——大同社会。《礼记.礼运》对此有精彩的描述: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天下为公,政治上选贤任能,而非任人唯亲,故整个社会井然有序,老吾老以至人之老,幼吾幼以至人之幼,人尽其长,各取所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既无尔虞我诈的权利之争,亦无盗窃乱贼的暗中侵扰,更无腐败与战争。这是一幅多么美好,令人憧憬的社会蓝图!然而三代以下:

  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 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 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 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至于如今,更是人心不古,每况愈下,“世道衰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以致于天怒人怨。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 因此,诚惶诚恐,以恢复远古的黄金时代为上天赋予自己的使命。儒门弟子也言必称三代,所谓“为天地立心”者。这正是儒家的终极追求,是儒家思想作为宗教的本质体现 。

  诚如孔子所言,三代之英与三代盛景,“丘未之逮也”,只是其矢志追求的 “太阳城”、“乌托邦”,或者说“桃花源”、“西方极乐净土”;于后世言必称三代的儒者,对远古黄金时代的追慕,更是他们理念中实现超越有限的合理性过程。换句话说,三代的大同社会并非实有,只是存在于理念中的神圣境界和终极追求,当然,也是评价现实社会的价值系统。早在100多年前,康有为就直言不韪地指出,上古茫昧无稽,诸子纷纷创宗立教,或称神农、黄帝,或法夏、法周,“或称三代”,所谓“三代文教之盛”就是孔子之假托,“六经中尧、舜、文王,皆孔子民主君主之所寄托。”儒教于是创立,孔子则被尊为“素王”(康有为《孔子改制考》),即教主。康氏此说,虽然是为其变法维新寻求历史依据,但“托古”之说,还是揭示了远古黄金时代作为儒教终极追求的真相。不过,与希腊、罗马文明和其它制度化的宗教组织不同,儒家把神话故事转换为历史事实,将传说中的英雄塑造成史前的圣人和具有血缘关系的宗祖。于是,理想看起来更像现实,超越的彼岸、上古,似乎也在此岸和今世,终极的追求无形中演变为对已存社会的关注。这也是许多人认为儒家非宗教的原因。其实儒者终极关怀的“三代”又何尝不是佛家的净土、旧约的伊甸园,基督的天国?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儒教对无限的关注在时间上向后而非向前,在空间上似乎在此而非在彼。

  当然,三代之所以完美、至善,而成为儒者追求的终极之境,实在是天命所归,即所谓“天与”。“故夫政必本于天,殽以降命”(《礼记.礼运》),“惟天为大,惟尧则之”(《论语.泰伯》)。正因为如此,尧舜禹得昊天上帝之眷顾而昌,桀纣幽厉失天命而亡。即便是感生的神话,也同天命观念纠缠在一起,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说的是同样的意思。所以,在儒家思想里,天和天命,无论是赏善罚恶的主宰(如武王伐纣,牧野誓师乃“恭行天之罚”《尚书.牧誓》,孔子信誓旦旦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卷三),还是阴阳和合,流动不息的自然之理(如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都是关涉人类生存环境的决定因素。政由天启,顺天行善则盛,逆天造恶则衰,万古如斯。于是,敬天之怒,畏天之威,小心翼翼,昭示上帝,便成为儒者的行为准则;对三代的追慕,发展而为对天命的敬畏,对远古黄金时代的终极追求,潜移默化为对天和天命的终极关怀。天、天命,便成为儒教超越有限,实现终极关怀的合理性过程的思辨基础。

  显而易见,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惟天为大,圣人则之。上天辅有德之圣而与之天下,圣人以天命为则而人心所归。孟子认为,舜有天下既是“天与”,亦为“人归”,凸显的正是天和圣、和人的关系。因此他索性讲,人归之即天与之,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卷九)。管仲答齐桓公,尤为直截地指出:“所谓天,非苍茫之天也。王者以百姓为天。”(《韩诗外传》卷四)儒家就是如此由远古的黄金时代,得天命的有德之圣,逻辑地推衍出天人合一的思维框架的。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祖宗原为祭祀之名,所谓“祖有功,宗有德”,尚功德而不重血统,也是“惟德是辅”的意思。夏后氏“郊鲧而宗禹”,周代祖文王而宗武王,虽然是天下为公向天下为家的转变,但祀祖的本意在于对天的敬畏,说明“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如此郊天、祀祖、崇圣,实质上还是天人合一的表现形式。

  众所周知,儒家哲学擅长心性辩说,早期儒者突出天与、人归、天人合一的观念,不仅仅是为了给予远古黄金时代的终极追求以合理性的解释,更重要的是为超越有限的终极关怀寻求心性论方面的依据。比较普遍地认为,孔子不多论性与天道之类的玄学问题,也少涉及终极价值和终极关怀的内容,但实际上,他强调的是天地万物生生不息,“无古无今,无始无终”,“古犹今也”(《庄子.知北游》),由此鉴往知来,“虽百世可知也”(《论语》卷二)。正如戴震评“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句,他认为,孔子“实言前圣所未言,微孔子孰从而闻之,故曰不可得而闻。”(戴东原《孟子字义疏证》)意思就是说,孔子于性与天道,不是不谈,而是举一反三,因材施教。所谓“未知生,焉知死?”生且未明,怎能认识死?对无限的追求,自然有待于有限知识的积累。后世儒家正是沿着孔子天人合一的思路,相续不断,多方位,多层次诠释其性命天道之学的。子思、孟子,开其端绪,对不可得而闻的“孔门传授心法”(程颐《中庸章句》)特别加以发挥。子思直截了当地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实以性本之于天,通达于道。简单地讲就是性即命、性即道。如此命、性、道三位一体,强调的是天人合一的内在逻辑。至于修习先天的性命之道,则是后天的教化,是对天人合一终极关怀的实践。撇开众多烦琐的考据不言,从“道不远人”的观念考察,性命道三位一体,确实是孔子以来儒教哲学的核心。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这个“仁”说的正是圣人的天命之性、率性之道,并以之与天道合一的终极价值,即所谓“知命”、“知天”。还有“诚者天之道”,“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则可以与天地参”,其思维方式还是性与天合,天道归诸人心的天人合一的心性哲学。因此孟子更明白地讲:“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卷十四)在孟子看来,尽心则知性,知性便知天,心性与天齐,心性与天通,天人合一在内而不在外,在心而不在天,对天的终极关怀,终至于对自心的关怀,大体上成就了儒教哲学心性论的转换。

  勿庸讳言,儒家对远古黄金时代的终极追求,正是如此以天人合一的观念,转向对天、道、天命的关注;进而以天命之性观照与心性合一之天,于是,天、祖、圣合一,命、性、道合一,把对三代终极追求,对天命认同的外在超越,转向对心性关注的内在超越,宗教的合理性终极追求,进一步得到思辨哲学的论证。这正是儒教哲学,也是中国宗教哲学继往开来的渊薮。当然,上述看似逻辑的推演,实际上是对超验的终极价值的认同,并以此为后世儒者提供了辨证思维的材料,而所谓天、道、心、性、命、中、庸、和、仁、诚、明、德,乃至理、欲、善、恶等诸多范畴,无疑是儒教哲学诠释天人合一、心统万物的合理性工具。

  儒教哲学形成于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之中,以天命相警示,以明德、亲民、至善而与天合并致大同的理想,在中国文化史上独树一帜。虽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独裁统治指斥儒者“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故“有敢偶语诗书者弃世,以古非今者族”(李斯语),于是焚书坑儒,以致儒家思想淹没无闻于当世,但是,已经形成的儒教哲学毕竟根深蒂固而不致灭绝。坑灰未冷,不足二世,汉取秦而代之。沿袭秦制,却又力图改变始皇严刑峻法面孔的刘氏家族,尤其需要重新点燃历史对远古黄金时代渴慕的热情,在“奉天法古”(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呼声中,儒教天人合一的理念扶摇而起。在董仲舒的著作中,进一步突出孔子和思孟学派“天与”的观念,不仅把“天”视作绝对的超越的本体,而且视作宇宙和社会秩序的缔造者,以及君主废立、赏善罚恶的最高主宰,由是“皇权天授”凝固为不可变易的神学原则。同时又把人视作天的缩影,以独特的天命赋予国家规模的意义,“王”便是贯通天地人的“人上之人”,即“天子”。天祖圣、命性道三位一体的宗教哲学一变而为王权合理性论证的神学体系。“道之大源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便成为孔子为汉代立法,乃至为百代立法微言大义的神学依据;孔子也藉儒学的独尊、太学的设立,聚贤、养士、举贤,而由儒教哲学的创立者、精神领袖和道德楷模,上升为教主和神圣的。

  似乎与宗教的超越精神相悖,董氏尤其“惶惶不可一日无君”。他特别重视王权天授的地位,说“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实以训诂之名,作神学目的论的论证。汉代兴起的儒教思想,就是如此以神权论证王权,以天人感应说天人合一,以谶纬明天道人事,带有更多的神秘色彩。至于三统、三世之说,既以阴阳五行为根据,亦同谶纬之学相表里,都趋向外在超越,把对现实的关注,集中在超现实,却具有意志的人格神,即天道上。孔子作为宗教的卡里斯马(Charisma),自然顺化为制度化的宗教教主而被奉为神圣,只是当其后无论在民间,还是在官方重新被作为圣人得以普遍认同之后,才超越了人神的界限,回复到卡里斯马的象征。

  简单地说,儒家思想蹶而复振,不仅以天道说王制,倍受王室青睐而居独尊的地位,同时凭借汉王朝文治武功的需要,并以孔子相号召,形成独具特色的制度化的儒教组织——一个按照儒教天人合一思想陶冶出来的,以行使天命为己任,并与等级化的官僚和贵族机构保持千丝万缕联系的“士”的阶层或集团。所以,认为儒家缺少组织形式而非宗教,既是规定性的错误,显然也不符合事实。应当说,制度化的儒教组织滥觞于汉,是与政权机制直接联系的组织形式。后汉一登龙门,身价百倍的名士风流,以及党锢之祸,无疑证明,制度化的儒教已经与国家融为一体,直接或潜移默化发挥其社会功能了。隋唐而后,随着儒教经典的确立,以经取士的科举制的不断完善,儒教作为制度化的宗教组织更是如鱼得水,与儒教哲学发展同步,而得以巩固并长足发展。

  然而,独尊儒术的结果,学者莫不以专研经学而呈趋骛之势,因此难免泥沙俱下。义理发挥,训诂考据,以致烦琐支离,入主出奴,所谓“幼童守一艺,白首后能言”。皓首穷经,导致对经学的反动。其二,以神学论证王治的汉代儒学,天人感应之说含有太多的神秘色彩,从哲学的角度讲,毕竟粗浅。其三,佛教传入,道教兴起,玄风大振,适逢其会,儒教哲学也就不能不接受佛道之挑战。毕竟儒释道在理性思维方面存有大体相同的总体趋势,因此,或者拒斥,或者倡导三教同源,强调“佛”“晋时训为觉,觉,悟也。孟轲以圣人为先觉,其旨一也。周孔匡救时弊,佛教唯明其本,为其首尾,其致不殊。故寻于逆者,每见其二,通于顺者,无往不一。”(孙绰《喻道篇》,《弘明集》卷二)于是,名士硕儒,超然出尘,游走于名僧大德之间,不再完全依靠官方支持成为圣贤,而是沿袭性命天道之思,兼取佛道的辨证思维,不断地进行自我调适,努力朝着内在超越的终极方向迈进,终至发展为精致的,以心性为中心的儒教哲学——理学。

  隋代王通,虽为孔门弟子,却假托孔子之言,尊佛为圣人,以仲尼、老庄、释迦并称,强调“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文仲子.周公篇》),与前朝三教同源论无异。唐代人文之盛,推崇儒教,虽有若韩愈者辟释氏之说不遗余力,但其所著《原性》,与李翱复性论同调,以思孟学说为骨干,参杂释老为枝叶,所谓“彼等以事解,我以心通”,实已非早期儒家和汉代儒教的本来面貌。尤其是李翱,贯通三教,融易、礼、庄与佛说为一体而成复性之论,实在可以说是理学的前奏,或者说儒教哲学精致化的过度。请看:

  性为定静不动,惟善;情为性之动,有善有不善……性虽为情蔽,性已不失;而无情则性亦不能新生。惟妄情灭息,乃复于性。性复则至诚,至诚之境乃能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既诚矣,则明,诚乃不动之动,睹于不睹,闻于无闻,视听昭昭而见闻不起。(《李文公集》卷二)

  这里的“性”为恒定不变之体,唯善而无恶,即《大学》中说的“至善”;性动则生情,情分善恶,性为情蔽则善隐,故灭妄情才能复归至善之性。复性则诚,诚则明,则与天合。可见此“性”既非孔子所言“食色性也”的生理之性,也有别于孟子“人皆有之”的伦理道德之性,而是与天道合一,明确规定为至善,实际上是超越善恶,生成一切的宇宙本体和审定万事的终极价值。宋儒无不以诠释性理本体为哲学使命,实现对自我的超越,实现儒教“内圣外王”理想人格的追求。当然也实现了对儒教哲学精致化的改造。青年毛泽东说过“吾国宋儒之说与康德同”,也是从本体论上立意的,说它是“将伦理提高为本体,以重建人的哲学”(李泽厚《宋明理学片论》),也未尝不可。

  以性为本体,即以性为天人合一的枢纽和思想基础,其实是对早期儒家“天命之谓性”思想的复归,也是宋儒本体论和伦理思想融合的关键。性寂然不动,“情”是性本体的作用,妄情也就是佛家说的“无明”。“情”的概念的提出,以及有善有不善的界定,为宋儒 “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乃至天理人欲之辨奠定了理论基础。至于张载的“心统性情”之说,无疑植根于孟子“四心”之论,将与玄远天命相连的“性”,转化而为人皆有之的具有道德属性的“心”。如此性本体向心本体的顺化,不仅为“心统万物”的心本体论提供了逻辑思维的资料,而且为儒教“以道德的区别来代替神秘的不区别”(克里斯蒂安.乔基姆《中国的宗教精神》),即实现儒教“内圣外王”理想人格的道德追求,而非明确的超越有限的终极追求,创造了心性哲学上的依据。

  至于“理”的范畴,则是河南?氏的创造性思维。所谓“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拈出来”(《宋元学案》卷二十四)。如其所言:

  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四书集注·中庸注》卷一)

  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为性,同得天地之气以为形。甚不同者,独于人其间得形气之正而能有以全其性。(《四书集注·孟子·离娄下》)

  如此“天”——“命”——“性”——“心”便以一“理”相贯,“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直接地说“性即是理”,理就是性。与程、朱不同,陆、王心学索性讲“心即理”、“心外无理”、“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心之体甚大,若能尽我之心,便与天同”(《陆九渊集》卷三十五),把“心”作为通万物同天地的本体,甚至进一步说“无善无恶心之体”(王阳明天桥问答的四句教),把心视为超越善、恶二元对立的终极存在。如是,内在的“心”本体,与超然物外的纯“理”世界相比,显然具有更多的人文关怀,而且“合内外为一体,以物我为平等”(吕祖谦《近思录》),万物皆备于我,宇宙就在我心中,充分表现儒教的超越精神和主体意识。儒教哲学就是如此自外向内,由三代的理想,上接天命,以性为道,以理为性,以心为理,终至“心统万物”,以内在超越的天人合一论,逐渐实现自我调适,并系统化、精致化,而以官方哲学的优势,铸就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模式。

  顺便说明,制度化的儒教组织与儒教哲学精致化同步,其严密与系统性也在稳定发展中得以巩固。有唐一代,具有官方性质的孔颖达对十三经的注疏、府县各级行政机构设孔庙以祭孔、制度化科举制的形成、以经取士,特别是宋以下以《四书》取士的人才制度,不断完善和全面推广,儒教组织借助国家机器的运作,全方位发挥了它的社会功能。这是佛道以及其它外来宗教组织无与伦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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