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尚书》非“伪作”
——清华简《金滕》、《傅说之命》、《尹诰》破解“古文《尚书》疑案”

  【内容提要】作者通过对比分析清华简《金滕》、《傅说之命》、《尹诰》与传世文献的相关内容,得出结论:孔安国《尚书序》所言完全可信,东晋梅赜所献并流传至今的古文《尚书》确实为孔子所整理的上古文献,非后人伪造。

  【关键词】清华简;金滕;尹诰;傅说之命;孔子;古文《尚书》

  清华大学所藏的“清华简”中《傅说之命》三篇。清华简整理者说:《傅说之命》三篇简文内容与东晋时期出现的伪古文《尚书》的《说命》篇完全不同,这种情况在清华简第一辑整理报告中已经出现。它再次证明传世的伪古文《尚书》确系后人伪作,并将对中国学术史的研究产生深远影响。[①]

  清华简整理者得出清华简证明“古文《尚书》确系后人伪作”这一结论,并未作过具体的对比分析,未免草率。笔者认为,清华简的面世恰恰证明了传世古文《尚书》确实为孔子所整理的上古文献,非所谓“后人伪作”。

  一、孔子“删述《六经》”与“古文《尚书》真伪之争”

  孔安国《尚书序》曰:“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②],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轨范也。”[③]

  据《尚书序》,经过孔子整理后的百篇《尚书》,秦火之后,仅存济南伏生口授之二十余篇而传世,称“今文《尚书》”。鲁共王时,“孔壁书”出,孔安国从中整理出五十八篇,又把各篇的《序》合并成单独的一篇,共五十九篇,称“古文《尚书》”。孔安国将这五十九篇古文《尚书》的“孔壁书原件”,即孔壁书中可识别的竹简,连同因为“错乱摩灭,弗可复知”,即没有办法整理的其余孔壁书竹简,“悉上送官,藏之书府,以待能者。”随后,孔安国奉诏为整理出来的五十九篇古文《尚书》作《传》。但当《传》完成后,因突发的“巫蛊”事件的影响,而使得“经籍之事”不合时宜,于是经过孔安国“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的这册“古文《尚书》”,连同孔安国所作之《传》,就未再“呈送官府”,而在孔门子孙中流传下来。传至东晋时,豫章内史梅赜献出,被立为官学,古文《尚书》自此公开于天下。

  自宋代开始,有人怀疑古文《尚书》的真实性,猜测其可能是晋代人伪造的。这种猜测在清代发展到了极点,其影响一直延续到当今。在清华简的整理过程中,整理者依据对清华简《尹诰》、《傅说之命》的释读、理解,以之为依据,再次肯定了“古文《尚书》为伪造”之说。

  二、《尚书·金滕》、《尚书·说命》与清华简《金滕》、《傅说之命》相关字句对比

  孔子整理《尚书》时,有的史料未收集到或直接弃用,而所采用的史料在质量上差异也非常大。从清华简已经公布的相关文献看[④],这些史料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文字精炼、内容清楚明白、行文流畅,若伊尹所作的清华简《尹诰》;第二类,整体上内容明确,叙事通顺,对这类史料的整理只需做少量的文字上的修改和句序的调整,若出自史官之手的清华简《金滕》(孔颖达疏:“史叙其事,乃作此篇,非周公作也”);第三类,内容驳杂,既有史实,又有史官或不知何人撰写的荒诞怪异的内容,行文上拖沓冗杂,语句颠倒错乱多有,若清华简《傅说之命》。对第三类史料,就需要大加“删述”。

  为更直观的认识孔子是如何“删述”史料的,笔者以下分别对清华简《金滕》释文的首段与《尚书·金滕》的首段,以及《国语·楚语上》“引文”、《尚书·说命》原文、清华简《傅说之命》释文,以表格的形式作对比分析。

(表一)

清华简《金滕》(首段) 《尚书·金滕》(首段) “删述”之处
1、武王既克殷三年,王不豫有迟。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 1、删“武王”2字。
2、“殷”改为“商”。
3、“三”改为“2”。
4、“不豫有疾”改为“有疾弗豫”。
2、二公告周公曰:“我其为王穆卜。” 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 删“告周公曰”4字。
3、周公曰:“未可以戚吾先王。” 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 “吾”改为“我”。
4、周公乃为三坛同墠,为一坛于南方。 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 1、“周公”改为“公”。2、将清华简释文首段第9句之“为功自以代王”改为“自以为功”,接于“乃”字后。
5、周公立焉,秉璧植珪。 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 1、加“北面”2字。
2、“秉璧植珪”改为“植璧秉珪”
6、史乃册祝告先王曰: 乃告大王、王季、文王。
史乃册,祝曰:
“告先王”改为“乃告大王、王季、文王”,置于“史乃册”句前,接上文“植璧秉珪”。
7、“尔元孙发也,遘害虐疾,尔毋乃有備子之责在上?惟尔元孙发也,不若旦也,是仁若巧,能多才多艺,能事鬼神。 “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 1、“尔元孙发也”改为“惟尔元孙某”。
2、“遘害虐疾”改为“遘厉虐疾”。
3、“尔毋乃有備子之责在上”改为“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据清华简释文第9句“周公乃纳其所为功自以代王之说于金滕之匮”,加“以旦代某之身”6字。
4,“惟尔元孙发也,不若旦也”改为“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调整句序,置于“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后。
5、“是仁若巧,能多才多艺,能事鬼神”改为“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
8、命于帝廷,溥有四方,以定尔子孙于下地。 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 1、“命”前加“乃”字,“廷”改为“庭”。
2、“溥有四方”改为“敷佑四方”。
3、“以定尔子孙于下地”改为“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
4、加“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这句话应为据其他文献而加——笔者注)
9、尔之许我,我则晋璧与珪。尔不许我,我乃以璧与珪归。”周公乃纳其所为功自以代王之说于金滕之匮。 今我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 公归,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 1、“尔之许我”前加“今我即命于元龟”7字。
2、“我则晋璧与珪”改为“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
3、“我乃以璧与珪归”改为“我乃屏璧与珪”。
4、加“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这句话应为据其他文献而加——笔者注)
5、“周公乃纳其所为功自以代王之说于金滕之匮”改为“公归,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

  对比显示,清华简《金滕》和《尚书·金滕》的差异,决非所谓的“版本不同”,两者是明显的原始资料和修改后的“定稿”的关系。与史料相比,“定稿”于用字的“删削”与“转述”、句序的“调整”、语句之间的“衔接”与“过渡”,皆可谓精心为之。

  清华简整理者认为:“清华简《傅说之命》其中的部分内容与《国语·楚语》的引文完全一致”,而清华简《傅说之命》的其它大部分内容与《尚书·说命》完全不同。据此,清华简整理者断定:《国语·楚语》的引文出自清华简《傅说之命》,清华简《傅说之命》才是真正的《尚书·说命》,现存的古文《尚书·说命》为伪作。

  笔者认为,清华简《傅说之命》并非《尚书·说命》,而仅仅是《尚书·说命》的史料,而且属于“第三类史料”。因为史料质量差,所以孔子“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包括剔除怪诞的内容[⑤],对原文语句做删除、提炼、概述等文字处理。这就直接导致了清华简《傅说之命》与《尚书·说命》在字句表述和内容上存在很大差异。

(表二)

《国语·楚语上》“引文” 《尚书·说命》原文 清华简《傅说之命》释文
1、“王言以出令,若不言,是无所禀令也。” “王言惟作命,不言臣下罔攸禀令。” (无)
2、“以余正四方,余恐德之不类,兹故不言。” “以台正于四方,惟恐德弗类,兹故弗言。” (无)
3、如是而又使以象梦旁求四方之贤,得傅说以来,升以为公,而使朝夕规谏。 (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说筑傅岩之野,惟肖。爰立作相。王置诸于左右,命之曰:“朝夕纳诲,以辅台德。” 惟殷王赐说于天,用为佚仲使人。王命厥百工向,以货徇求说于邑人。惟射人得说于傅岩,厥俾繃弓,绅关辟矢。说方筑城,縢降庸力,厥说之状,鹃肩如惟。王乃讯说曰:“帝繄尔以畀余,繄非?”说乃曰:“惟,帝以余畀尔,尔左执朕袂,尔右稽首。”王曰:“亶然。”
4、“若金,用女作砺。若津水,用女作舟。若天旱,用女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视地,厥足用伤。” “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若跣弗视地,厥足用伤。” 若金,用惟汝作砺。古我先王灭夏、燮强、捷蠢邦,惟庶相之力乘,用孚自艺。敬之哉!启乃心,日沃朕心。若药,如不瞑眩,越疾罔瘳。 朕畜汝,惟乃腹,非乃身。若天旱,汝作淫雨;若满水,汝作舟。
5、“必交修余,无余弃也。” “尔交修予,罔余弃。” (无)

  1、第一、二段“引文”,显然出自《尚书·说命》。

  2、第三段“引文”是《国语》的作者左丘明[⑥]对《尚书·说命》原文的转述。对比《尚书·说命》原文与清华简《傅说之命》释文,可见清华简《傅说之命》语句粗糙、行文拖沓、主题混乱,且含有怪诞的内容,显然是《尚书·说命》的史料。对比说明,孔子整理《傅说之命》时对这段史料的处理可谓大删大改。

  3、第四段“引文”是左丘明对《尚书·说命》原文的直接引用,句序完全相同,个别用字做了同义替换。而与清华简《傅说之命》释文对比,可见孔子取用了其“若金”、“若济巨川”、“若岁大旱”、“若药”部分内容,但对具体用字以及顺序做了修改和调整;对于“灭夏、燮强、捷蠢邦”、“朕畜汝,惟乃腹,非乃身”之类的繁冗、不工之辞,一概删除。

  4、武丁反复强调,要求傅说要经常规谏、提醒自己,君臣之间要坦诚相见,不要有所隐瞒,曰:“听戒朕言,寘之于乃心。”“余告汝若时,歭之于乃心”“毋独乃心,敷之于朕政,裕汝其有友,勑朕命哉。”这些语意重复的言辞,可以判定为武丁的原话,为史官所记录。在整理的时候,孔子将这些句子全部删除,而以简练的“尔交修予,罔余弃”7字代之。

  三、《礼记·缁衣》引文与《尚书·说命》、清华简《傅说之命》相关字句对比

  除《国语·楚语》中有与《尚书·说命》、清华简《傅说之命》有关的文字,《礼记·缁衣》中还有一段与清华简《傅说之命》相关语句相似的“引文”,这段引文亦见于《尚书·说命》。笔者认为,《礼记·缁衣》的这段引文,亦足以证明清华简《傅说之命》为《尚书·说命》之史料。三者之间的关系,仍做图表形式作分析。

(表三)

《礼记·缁衣》引文 《尚书·说命》原文 清华简《傅说之命》释文
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惟口起羞,惟甲胄起戎,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且惟口起戎出羞,惟干戈作疾;惟爱载病,惟干戈眚厥身。

  《礼记·缁衣》的引文与《尚书·说命》原文比,只存在一字之差,即“惟甲胄起兵”与“惟甲胄起戎”;而“兵”、“戎”二字又同义,显然为有意替换。

  而以《尚书·说命》原文与清华简《傅说之命》释文相对比,则修改后的痕迹明显:

  1、“且”字删除。

  2、“惟口起戎出羞,惟干戈作疾”改为“惟口起羞,惟甲胄起戎”。

  3、“惟爱载病”改为“惟衣裳在笥”。

  4、“惟干戈眚厥身”改为“惟干戈省厥躬”。

  修改后的《尚书·说命》与作为史料的清华简《傅说之命》相比,意思清楚,用字准确,行文流畅,结构严谨。

  综上,完全可以得出结论:《礼记·缁衣》“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引自《尚书·说命》。也就是说,《礼记·缁衣》中引自《尚书·说命》的“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一句,直接证明《尚书·说命》确为孔子整理过的上古文献,非东晋人伪造。

  四、清华简《尹诰》不能用作判定古文尚书《咸有一德》真伪的证据

  清华简整理者所说的“这种情况在清华简第一辑整理报告中已经出现”,指的是其认为《礼记·缁衣》所引“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出自清华简《尹诰》,清华简《尹诰》才是真正的古文尚书《咸有一德》,而文句中有“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9字的古文尚书《咸有一德》为伪造。笔者认为,清华简整理者得出这一结论之前,并未对三句话做过具体分析。

  以下笔者对三篇文献中相似的三句话作对比分析。

  1、古文尚书《咸有一德》:“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监于万方,启迪有命,眷求一德,俾作神主。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师,爰革正夏。……”

  2、《礼记·缁衣》:“子曰: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则君不疑于其臣,而臣不惑于其君矣!尹吉(“诰”)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3、清华简《尹诰》:“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曰:“夏自绝其有民,亦惟厥众。非民亡与守邑。厥辟作怨于民,民复之用离心。我剪灭夏。今后曷不监?……”

  三句话并不完全相同,存在着2字之差:古文尚书《咸有一德》作“惟尹躬暨汤”,《礼记·缁衣》作“惟尹躬及汤”,清华简《尹诰》作“为尹既及汤”。而更重要的是,根据上下文所显示的段意,在“内容”上,也就是在“涵义”上,“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读作“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与“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读作“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相同(皆为“伊尹与汤心意相通,同心同德”之意),而与“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读作“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伊尹与汤有公心”之意)则完全不同。因此,《礼记·缁衣》的引文只存在出于清华简《尹诰》的可能性,而绝无可能出自古文尚书《咸有一德》。也就是说,《礼记·缁衣》、清华简《尹诰》皆与古文尚书《咸有一德》毫无关系。因此,清华简《尹诰》根本不可用作判定古文尚书《咸有一德》真伪的证据。

  非止如此,笔者据上述分析,认为《礼记·缁衣》所提到的《尹诰》,并非指清华简《尹诰》。笔者断定:《尚书》中另有一篇名为《尹诰》的文献,清华简《尹诰》乃是《尚书·尹诰》的史料。

  五、总结

  综上,笔者认为,清华简《尹诰》、《傅说之命》、《金滕》的面世证明孔安国《尚书序》可信;古文《尚书》确实出自孔子之手,秦火后为孔安国自孔壁书中整理出来,至东晋时由梅赜公诸于世,惠泽华夏,流传至今。

注释:

[①] 见《光明日报》2013年1月5日相关报道。

[②]“(孔子)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即“孔子看到流传下来的典籍纷繁混乱、泥沙俱下,担心惑乱读者的心志,使天下人违背先圣帝王传下来的中道之教。”

[③]关于孔子之“删述《六经》”,明代大儒王阳明曰:“……天下之大乱,由虚文胜而实行衰也。使道明于天下,则《六经》不必述。删述《六经》,孔子不得已也。自伏羲画卦,至于文王、周公,其间言《易》如连山、归藏之属,纷纷籍籍,不知其几,易道大乱。孔子以天下好文之风日盛,知其说之将无纪极,于是取文王、周公之说而赞之,以为惟此为得其宗。于是纷纷之说尽废,而天下之言易者始一。《书》、《诗》、《礼》、《乐》、《春秋》皆然。《书》自《典》、《谟》以后,《诗》自《二南》以降,如《九丘》、《八索》,一切淫哇逸荡之词,盖不知其几千百篇;《礼》、《乐》之名物度数,至是亦不可胜穷。孔子皆删削而述正之,然后其说始废。如《书》《诗》《礼》《乐》中,孔子何尝加一语?今之《礼记》诸说,皆后儒附会而成,已非孔子之旧。至于《春秋》,虽称孔子作之,其实皆鲁史旧文。所谓笔者,笔其旧。所谓削者,削其繁。是有减无增。孔子述《六经》,惧繁文之乱天下。惟简之而不得。使天下务去其文,以求其实。非以文教之也。”(《王阳明全集·徐爱录》)

[④] 笔者认为清华简第一辑及第三辑中诸篇多为周王室原始档案之楚文复录本。

[⑤]指清华简《傅说之命》中下述内容:“失仲是生子,生二牡豕。失仲卜曰:‘我其杀之?我其已,勿杀?’勿杀是吉。失仲违卜,乃杀一豕。说于围伐失仲,一豕乃旋保以逝。乃践,邑人皆从。一豕随仲之自行,是为赦俘之戎。”这段文字不知何人所写,其内容荒诞怪异。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不语怪力、乱神”,故对于这段内容,做删除处理。

[⑥]从内容、文辞上看,即便没有清华简《傅说之命》做参照,《国语·楚语》记载的“白公谏灵王”一段文字即足以证明古文《尚书·傅说之命》之不伪。白公谏楚灵王发生在周景王十六年,即公元前529年,其时孔子尚未开始《尚书》。因此,《国语》的作者左丘明在记述《楚语》的时候,关于“白公谏灵王”一事中涉及商王武丁和傅说之间的言谈,或直接引用,或转述,完全采用的是孔子整理过的《尚书·说命》的言辞。因此,《国语·楚语》中保存的这段史料,已可以直接证明《尚书·说命》为先秦文献,而非后人伪造。而且,白公谏楚灵王时所引用的“卿士”的话,以及“必交修余,无余弃也”句,都只见于《尚书·说命》,而不见于清华简《傅说之命》,也说明《国语》的作者左丘明在写作《楚语》时所依据的文献就是孔子删述而成的《尚书·说命》。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科院哲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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