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艺术与宗教》评介

  《中国早期艺术与宗教》,王昆吾著,47万字,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出版

  本书是作者近十年来有关专题的学术论文的结集,共收录四组十八篇文章。其内容要点是:

一、关于原始信仰和艺术考古

  《火历论衡》:中国早期历法经过了物候历、星辰历、日月历等发展阶段,在不同民族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中的火历可确定为商民族所使用的、同早期农业相适合的星辰历。但过去的火历研究却缺少分析观念,把大火观测和龙星观测相混淆,把星宿火崇拜和自然火崇拜相混淆,在处理基本资料时出现了较大失误。为此,本文对火历成说作了详尽考订,确认鲁昭公十七年六月并非火历正月,而是“建巳正阳之月”;“龙见而雩”是龙宫七宿昏见时的祭礼,同火历无关;“以火纪”是一种物候历,而非星辰历;夏、商、周等民族分别以参星、大火、房星为轴心星宿,“辰”并不是大火星的专名;曾侯乙墓龙虎二十八宿图是对武王伐殷天象的描写,其中并无火历的位置;“子”、“巳”二字分别代表日光冥极而生的状态和寅宾出日仪式已毕的状态,“二子”问题实际上是字形字义分化的问题──子在子宫中为“子”,脱离子宫而出为“巳”;宋代前后的两种龙珠是月珠和日珠之分,其间变化源于龙为阳物、君居阳位的观念,亦源于水晶珠传入后产生的火珠观念,而不是源于大火崇拜。本文主张建立关于中国早期天文、历法内部关系的全面认识,作为火历研究的前提。

  《楚宗庙壁画鸱龟曳衔图》:本文从长沙马王堆汉墓帛画、汉甘泉宫遗址瓦当、河南郑州新郑汉画像砖等早期文献、文物资料中,复原了一个已经佚失的神话──关于夜间太阳化身为鸱,由龟背负,自羽渊经黑水而返回东方若木之处的神话。通过对这一神话的思想基础的研究,本文揭示了上古太阳崇拜同生命崇拜相结合的特点,也揭露了《天问》“鸱龟曳衔,鲧何听焉”一语的内涵。

  《鸡彝和□彝》:鸡彝和□彝是夏商时代最重要的礼器,用于以盥沃神尸和地面为特徵的灌礼。本文判断它们是新石器时代的两种鸟崇拜──东方短尾鸟崇拜和西方长尾鸟崇拜的产物。鸡彝制度来源于鸡血祀神风俗,故夏民族的灌礼联系于对春季和东方太阳的崇拜、对自然生命的崇拜、对鸡和翟雉类鸟的崇拜;彝制度来源于鸷鸟祭祀,故商民族的灌礼联系于对秋季和西方太阳的崇拜、对人工培植的生命的崇拜、对□和鹰□类鸟的崇拜。江苏省连云港将军崖岩画即以□、“戴辛”、禾稼、季夏星空等形象的组合,细致地表达了后一主题。

  《论古神话中的黑水、昆仑与蓬莱》:本文认为,神话中的黑水、昆仑是一些假想的地名。它们往往联系于一些神秘的事物,事实上是冥间神话系统中的符号。黑水原指夜间太阳自西方返回东方的通道,代表生命的流动和永恒。昆仑原指黑色的墓丘,代表死亡,被设想为太阳和所有生命的归宿。蓬莱原指旭日之山,取象于龟负鸱□的形象,代表生命的再生。在原始信仰和古典哲学之间,古代中国人曾经经历了一个用具体物名表示抽象概念的阶段。上述地名系统即是这一历史现象的产物。

  《从生殖崇拜到祖先崇拜:汉文化发生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早期汉文化围绕宗法制度而建立,具有崇重家族与家长的特色。本文考察了中原国家建立前后意识形态的转变,以及上古中原文化和华南文化所依据的经济基础的差异,认为这一特色是在强化祖先崇拜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生殖崇拜各形态的资料表明,它经过了孕育崇拜、女阴崇拜、男根崇拜等历史阶段。古文字学资料表明,在殷商以前,同早期国家制度相适应,祖先崇拜便完成了对生殖崇拜的改造,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二里头、陶寺等文化遗址的资料表明,这一转变以家族私有制为背景,发生在公元前二十世纪前后。关于儒、道两家生殖观念的资料则表明,它标志了同黄土高原的自然环境、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相适应的一种文明传统的成熟。

二、 关于文学的发生与传播

  《中国韵文的传播方式及其体制变迁》:本文在研究一系列韵文文体成因的基础上,论证了文学传播方式对其体制变迁的直接影响。认为韵文最基本的功能是记诵功能,其原始体制产生于仪式叙述的需要;《诗经》体是祝颂、比歌、兴歌的产物;楚辞体的结构特徵和语助特徵来自相和歌唱;赋原是周代乐教中的雅言诵,因“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而与音乐脱离,成为作家文学最早的文体。本文还讨论了铭刻、书写等传播方式对于文体发展的作用,五言、七言诗体的形成过程及其与乐府的关系等问题。

  《汉藏语猴祖神话的谱系》:猴祖神话是在图腾信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类神话母题。它分布在汉藏语系18个民族当中,主要凭借血缘上相互关联的特定人群得到传承,从而为文学的历史比较研究提供了一组内容丰富的标本。本文从发生学角度对目前所见的45例猴祖神话进行了分类描写;进而依据相关的语言学资料构拟出五种共同母语形式,经神话学和语言学的比较研究,给出了汉藏语猴祖神话的谱系。在解释这些分类体系的时候,本文著重论述了中国猴祖神话的不同历史形态与不同民族文化的对应关系,以及其中各思想要素的源流。

  《诗六义原始》:本文对《诗大序》六义说作了穷源竟委的探讨,细致描写了从“六诗”到“六义”的发展过程。本文认为:六诗是西周乐教的六个项目,服务于仪式上的史诗唱诵和乐舞。其中“风”和“赋”是用言语传述诗的两种方式,分别指方音诵和雅言诵;“比”和“兴”是用歌唱传述诗的两种方式,分别指赓歌与和歌;“雅”和“颂”则是加入器乐因素来传述诗的方式,分别指乐歌与舞歌。今本《诗经》的各种格式均是六诗影响的产物。从六诗到六义的演变经过若干历史阶段。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因素有三项:一是随著神权政治削弱、雅言功能扩大和礼乐制度崩坏,由司乐之官掌管的乐教逐步让位于由司徒之官掌管的德教;二是诗三百文本的形成,其过程大致是散乐纳入正乐、乡乐奏入仪式、献进之诗编为正歌的过程;三是儒家诗学传统的确立,包括孔子集各地歌本删为诗三百、孟子建立“以意逆志”的比附诗论、荀子确立徵圣宗经原则等步骤。作为汉代经学的组成部分,六义说是演绎“德化”、“政教”、“美刺”等儒家伦理概念的理论,但因保存了六诗、“四始”、“变风”、“变雅”等若干历史术语而具有价值。

  《敦煌文学与唐代讲唱艺术》:敦煌文学研究长期建立在作家文学的文体观念之上。在八十年代以前的五十年间,研究者一直将其划分为三个领域──属于诗学领域的敦煌诗歌,属于词学领域的曲子辞,属于俗文学领域的变文──而未尊重它同说唱艺术相联系的特性。有鉴于此,本文首先明确了敦煌文学作为口头文学的主要性质,在否定人为的学科三分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以讲经文、变文、话本、词文、俗赋、论议、曲子辞、诗歌为体裁样式的敦煌文学的概念体系。然后,以历史上的中西文化交流为背景,论述了敦煌文学各品种的文化渊源和敦煌文学资料对于中国文学研究的意义。《敦煌<高兴歌>及其文化意蕴》:本文从写作时代、伎艺性质、文化成分等方面,对敦煌文献《高兴歌》进行了考察,著重讨论了它作为俗文学作品所特有的缺少艺术个性的特点和体裁不确定的特点。本文认为:这篇作品产生于中唐前期;见于不同写本的不同名称(《高兴歌》、《高兴歌·酒赋一本》、《酒赋》),反映了它以歌辞、说唱作品、韵诵作品等身份而流传的经过,证明俗文学作品往往具有多种艺术功能。作为作家诗歌、群众曲艺、民间歌唱等多种因素的组合,它显示了表层文化(士大夫文化)在基层文化(庶民文化)中的积淀。

三、关于宗教音乐系统的形成

  《汉唐佛教音乐述略》:中国佛教音乐系统形成于魏晋至中唐,包括呗赞、唱导、佛曲等三个组成部分。呗赞音乐用于佛经唱诵,其素材和制度都来自西域;唱导音乐用于宣释佛理、导达化俗,其制度成立于东晋,其音乐素材则来自民间讲唱;佛曲是用于各种佛教庆典、佛教集会的乐工之曲,由西域佛曲和汉族赞佛之乐结合而成。佛教音乐的发展,深刻地影响了南北朝以来的中国音乐。例如呗赞音乐之于中国器乐,唱导音乐之于中国曲艺,佛曲之于唐代的戏弄、大曲和杂曲,都产生了极大的推进作用。

  《五台山与唐代佛教音乐》:五台山是中西文化交通的枢纽、佛教之名山。到唐代,因中国佛教音乐系统进入确立时期,也因中国佛教出现教派林立、竟相争逐的局面,五台山的佛教音乐臻于极度繁荣。本文逐一讨论了各佛教宗派在五台山建寺宣教所使用的音乐手段,借此阐述了唐代佛教音乐的概貌、其社会功能及其与不同宗教理论的关系。

  《佛教呗赞音乐与敦煌讲唱辞中“平”、“侧”、“断”诸音曲符号》:为研究佛教音乐同诗律的关系,本文对见于敦煌讲经文、变文、词文的十几种音曲符号进行了讨论,确定了它们作为呗赞曲名和声法名的性质;又通过对汉魏六朝佛经偈赞的考察,确定了其中“古吟”格律的来源。本文认为:这些音曲符号反映了呗赞音乐在唐代的发展,“平”、“侧”、“断”等音符联系于不同的器乐方式(定弦方式),“偈”、“韵”、“诗”等音符联系于不同的声乐方式(吟唱方式),分别是古呗和新呗的代表。从声辞关系的角度看,唐代音乐包括谣歌、曲子、呗赞三大系统。在后一系统中隐藏了不同于近体诗律的另一批韵文格律。作为特别讲究字声的一种吟唱音乐,佛教呗赞对中国的(尤其是南方的)歌曲、器乐曲以及各种民间曲艺,都发生了深刻影响。《早期道教的音乐与仪轨》:道教是在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其音乐与仪轨是作为民间祷祠歌舞的对立物逐渐成熟起来的。本文对道教科仪音乐的渊源和产生过程作了全面考察,认为它的音乐素材源于古代雅乐和方士琴歌,吟诵声法和斋官制度模仿佛教的呗赞转读,叩齿、咽液、存思等修行节目承自古代神仙术,禹步、礼斗、礼太一等祭祀方式则脱胎于古代巫术。道教音乐的仪式化过程表现为通神、宣化、养生、遣欲等功能次第转型的过程。其第一步,是将民间祭神歌舞改造为服从道教神系、具有内持特色的吟诵音乐;其第二步,是在神仙思想的指导下,将简单的吟唱改造为同存想、旋行、叩齿等仪式相配合的吟唱;其第三步,是参考儒家礼制和佛教仪轨,使道教音乐成为转经、上启、宣戒、注念玄真等斋醮节目的仪式手段。早期道教音乐的四个品种也是依次出现的:先有祭神音乐,次有“仙歌”(如《步虚》),再有诵经音乐,最后有赞道音乐。为实现独立,道教背弃了作为母体的巫术和神仙术;为实现统一,又从各种文化事项中充分吸取了营养。在道教同民间风俗之间、道教音乐同民间音乐之间,于是出现了既相联系又相排斥的复杂关系。

  《唐代的道曲和道调》:道曲是产生于唐代的一个道教音乐品种,主要用于祭献道教宫观的仪式和宫廷的燕飨活动。在传统的“仙歌”、“音诵”、“道赞”之外,它为道教仪式增加了一批器乐性的音乐;在“法曲”和“胡部新声”之外,它又为唐代宫廷增加了一批艺术性的音乐。道调则是专用于道曲的宫调,即雅乐律林钟均上的宫调式。本文通过对67支道曲曲调的考察,阐明了这一音乐品种的来源和功能。

四、关于民族文化的起源

  《对藏族文化起源问题的重新思考》:讨论藏族文化起源问题的目的是探求古远时代东亚大陆各民族文化的联系,借此判定藏族文化的个性及其来历。关于这一问题的主流学说──土著说,因无法解释现有的各种资料而缺乏上述意义。

  为此,本文依靠文献学证据重新确认了古代羌文化和藏文化的同源关系;依靠考古学证据确认了藏族文化作为高地文化、作为新石器时代半月形文化传播带之产物的性质;依靠语言学和宗教学证据判断汉藏民族的先民曾经共有同一种史前文化,在父系社会前期分离。本文认为:藏民族及其文化的起源过程,是从更大的文化共同体中分离出来的漫长过程。其雏形产生在藏缅语初步独立的时期,即新石器时代末期;在青铜时代初期,即与夏商王朝相当的时候,它成为以畜牧经济为基础的文化共同体。畜牧经济初具规模、活动范围相对稳定,是藏民族及其文化得以形成的两个重要条件。

  《潮汕文化的一支古老来源》:畲族在潮汕人口中仅占千分之三四的比例,但代表了潮汕文化的一支古老来源。本文通过对粤东畲族图腾传说与古史地资料的比较研究,确认了由海路迁入广东的畲族先民的史前身份。本文认为:畲族原是东夷族群的一个分支,分布在辽西、鲁南、浙东、潮汕的“会稽山”和“房山”是他们迁徙的遗迹;尽管它们拥有与苗瑶语诸族相似的神话和语言,但从族源角度看,它们同壮侗语诸族有更深刻的发生学的关系。

  《中国史前文明研究的地理学方法》:史前文明以文字的使用、城邦的建立和农、牧、副业的确立为标志。为揭示文明成因及其变迁规律,有必要在研究中把地理学的区域观念、动态观念、综合观念同考古学资料结合起来,采用(一)以地层观测、沉积相分析、测年技术、环境标志数据研究和考古遗存研究为手段的环境综合分析法,(二)以遥感技术为手段的景观结构复原法,(三)以计算机数字图像处理、影像地图、景观数学模型为手段的地理信息系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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