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评介

  《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下简称《唐杂言》)是王昆吾先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共45万字。此书于1985年完成,1996年11月由中华书局出版,1998年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教育部优秀著作三等奖。

  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的人都知道,在造纸、印刷术尚未充分发展的年代,歌唱与吟诵作为最主要的传播方式,曾使中国文学史成为一部以音乐文学为主体的历史。音乐文学兼有音乐与文学两重属性,“它们的特征,可从音乐和文学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但它们作为一种歌辞体的本质,却是由音乐所规定的。只是在文人染指以后,音乐中包含的文学因素才成长起来,取得独立的发展。”(第16页)任何一种音乐文学的主流体裁,都必然是在经历了民间自然歌唱的初生发展阶段,进入文人之手之后才形成的。因此,随□古代文学研究的深入展开,描述文学样式的产生发展过程,展现文学存在的历史真实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与文学早期存在形态密切相关的音乐,亦越来越多地进入研究者的视野,许多文学研究中的重要问题,都因音乐研究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转折。《唐杂言》一书,便是立足于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把文学研究与音乐研究结合起来的著作。它从对隋唐燕乐的考察入手,根据音乐体裁(即音乐表演方式)来划分文学作品,力图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建立起对隋唐音乐文学的系统认识。这是此书写作的最终目的。而其出发点,却是从对词的起源问题的思考开始的。

  关于词的起源问题的讨论早见于宋代。“填实泛声”与“词为诗余”作为词体起源论中最早的两个命题,影响了宋以来的全部词学研究史;而“本色”“雅正”之说又把词体形式研究与内容的伦理、审美价值判断混同起来,增加了把握词的真实本质的困难。近代以来,音乐学研究与文学研究逐步结合;本世纪初,敦煌曲子辞的发现使唐宋音乐文学研究进一步活跃。这引起了词史研究的重大变化,但学术界尚缺少深入、全面地考察资料的成果,词学研究诸家的认识与历史事实之间明显不合。此书所讨论的问题,便是从这些矛盾中提炼出来的。

  矛盾的产生由概念的混乱开始。为了避免讨论时在概念上夹缠不清,作者在《绪论》中专门讨论了书中涉及的主要概念。通过追索概念的逻辑内容与历史约定性相统一的契合点,作者建立了一个由“从历史事实中提炼出来的概念”组成的概念体系。它以音乐文学的总体概念“歌辞”为首,由关于音乐种类的与关于音乐体裁的两组基本概念构成;前者包括“雅乐”“燕乐”“清乐”“胡乐”“俗乐”等,后者包括“曲子”“谣歌”“琴歌”“大曲”“讲唱”等。下属曲子辞的“著辞”亦被列出专门讨论。由作者排列的概念体系图表可知,上述概念在逻辑平面上处于不同的层次。由于“每一个音乐概念或音乐文学概念,都处在一定的关系中”(第8页),是某种关系网的结点。因此,在概念所指称的事物之间,除了图表所反映的从属关系外,还有相互之间的对立与转化,如谣歌与曲子。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研究方法的独特性。“它把词和作为其前身的隋唐燕乐曲子都看作历史的现象,因而是将其安置在隋唐五代文化史的背景上加以理解的;它认为长短句歌辞的形式特征关联于它们的传播方式,因而主要依据歌唱、吟诵、表演等艺术形式的发展探讨了它们的形成;它认为每一种文学体裁的产生和发展都是民众活动和作家活动相互交流的产物,因而注意从宗教、风俗等各种历史资料中勾稽出这一过程的线索。”(第1页)注重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此书写作的指导思想。

  事物的本质,通过它的诸种现象及现象间的联系表现出来;现象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所以,作者在理清概念的逻辑关系之后,在展开音乐体裁的单元论述之前,专用“隋唐燕乐”一章,系统地叙述了隋唐燕乐歌辞产生的音乐史背景。作者的考察从五个方面展开:“燕乐的名义和‘词’的名义”、“隋唐燕乐的内容及其性质”、“西域乐舞的输入”、“汉族音乐对胡乐的吸收”、“关于乐律、乐器和夷夏之辨”。讨论过程中作者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即注意到史官关于乐律、乐器的文献记载与群众的艺术实践之间的差异。在此基础上,作者充分肯定了隋唐俗乐的历史地位,指出兼容并包的时代精神是隋唐燕乐文化得以兴盛的主因。通过这种背景描述,燕乐歌辞之所以兴盛于隋唐时代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各部类之间的相互关系便清清楚楚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词体起源问题是此书写作的出发点,寻找其答案的关键是理清曲子与词的关系。故在以音乐体裁为单元展开论述时,“曲子”首先被提了出来。“曲子”所指称的那些歌辞,前辈学者多以“唐词”称之;但这是一种舍本求末的提法。实际上,“宋以后人所用的,作为一种诗歌体裁专称的‘词’字,在隋唐五代并没有出现”;它是“后人根据宋以后的文人创作追加给隋唐曲子的名称”,后世的词“只是其中曲子一支的发展结果”(第16、17页)。本书因而在第三章专门讨论了“曲子”,从“曲”与乐的关联、“曲子”一名的最早出现及流行、曲子的音乐性质(“曲度”)、创制方法(“度曲”),讨论到曲子与谣歌、大曲之间的关系,亦即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曲子”的历史内涵作出了细致的分析。作者认
为,曲子作为一种歌辞,它的本质是由音乐决定的。词这一无音乐确定性的名称意味□对曲子音乐本质的否定;词律的出现则标志了辞与乐的分离,“入歌之辞,并不严律;严律之辞,却难入歌”(第117页)。在辞由易入歌到难入歌的历史发展中,著辞的出现起了关键的作用。作者专设“著辞”一章讨论了这个问题。著辞是应唐代空前发达的酒筵歌舞之风的需要而产生的。它的发展经历了民间送酒辞、乐工教坊辞、文人饮妓改令辞、文人格律辞四个阶段。随□作者的叙述,各种杂乱繁复的历史现象被梳理成一个有序可循的关系网,词体起源发展的历史线索遂被清晰地勾勒出来。

  注重事物联系的思维方式大大开拓了作者的视野,使他能够超越已往词史研究的惯例而将研究对象放在一个非常广阔的领域进行考察。博大因此成为此书的显著特色。这里所说的博大,首先体现在作者依据一套准确清晰的概念体系,以“宫廷祭祀乐歌以外的全部隋唐五代长短句歌辞”为研究对象,全面、深入地分析了隋唐五代杂言歌辞各大部类的存在发展历史,建立了对隋唐音乐文学的系统认识;其次一个表现是,作者将自己的研究对象放置在它赖以产生、存在的历史环境中,追根溯源,因而充分地肯定了民间艺人与民间伎艺对于促进隋唐五代音乐文学长足发展的重要作用。作者说,“历史事实已经证明:民间风俗歌唱和妓女歌唱──简单地说:民间艺人和太常艺人的歌唱──对于曲子的产生具有决定作用。”“尽管男女之情是这些曲子辞的重要主题,但它们表现得绝不猥亵,她们无意之中,却成就了一代文学的风格。”(第77页)“艺术的生命毕竟是广大劳动者创造的。……一旦脱离了群众,失去了源源不断的来自生活的艺术补充,它也不免于衰落的命运。”(第249页)重视民俗歌唱并把它们作为研究的主体,超越古典文学研究以作家文学为对象的局限,联系各种因素来考察传播方式对文学样式形成的作用,使作者的研究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包容性。另外,博大的特色还体现在作者对原始资料的穷尽式的占有之上。对此作者有明确的认识:“为了避免重复失误,本书打算依靠隋唐五代的原始资料来进行研究,尽可能充分地占有这些资料,并对它加以客观地解释。”(第3页)“竭泽而渔”式的资料收集,“大禹治水”式的问题梳理,且不说其过程的浩繁,就其成果而言,除凝结为厚厚的两大本《隋唐燕乐杂言歌辞集》外,亦在那些大量出现于书中、被随手拈来的资料以及书末所附数百种征引书目中体现出来。扎实的文献工作为雄辩有力的理论阐述奠定了深厚的基础。通过作者的分析,很多争论已久的问题都在资料所显示出的逻辑顺序中找到答案,例如对琴曲是否有歌,即琴歌是否存在这个问题,作者没有做任何理论性的建构,而是在罗列了数十条自先秦至于唐代文献载籍关于琴曲配歌的记载之后,只用淡淡地一句“综上可知,无论琴曲采用什么方式配歌,琴歌的存在,毕竟是个客观事实”,便无可争议地结束了讨论。一个学术疑案,便被这么“轻而易举”地解决了。

  学术著作在具备博大特点的同时往往出现精深不足的缺陷,但《唐杂言》一书却能二者兼备。这种可贵品质来源于雄厚的资料基础与作者分析处理资料时清晰严密的理性思维。“著辞”一章集中表现了作者思考问题的深入。对照《唐杂言》一书的目录与作者所列概念体系图表可知,除“隋唐燕乐”与“隋代杂言歌辞概述”两章综述性的内容外,被设为专章讨论的“曲子”“大曲”“谣歌”“琴歌”“讲唱”都是隋唐“燕乐歌辞”下属的五个平行概念。“著辞”不是直属“燕乐歌辞”的一大部类,从音乐体制来讲,它只是曲子辞的一种。为什么要为它另辟专章呢?作者如此解释:“酒筵是娱乐的场所,是集体活动的场所,是文人同妓女相交往,因而产生文学同音乐的多种结晶品的场所,是城乡各种音乐伎艺荟萃之地。这就决定了酒筵伎艺在代表隋唐燕乐文化总体面貌方面的典型意义。或者说,它是民间音乐风俗的复制本,是隋唐五代音乐文化的袖珍版。当我们把隋唐五代燕乐歌辞现象分解为曲子辞、大曲辞、琴歌、谣歌辞等方面进行论述的时候,在每一个具体范围中,我们得到的知识不免有片面的性质。只有在《著辞》这一章中,隋唐五代音乐文学才被安置在一个血肉融贯、活泼生动的背景之上。这是我们对著辞进行专章讨论的一个原因。”(第248页)作者以其特有的学术敏感,发现了著辞在唐代音乐文学中的特殊地位并对此作了细致深入地描述,由此不但理清了游戏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客观地评价了艺妓之于隋唐音乐文学发展的历史功勋,更重要的是为词律起源问题找到了较完满的解释,“后世词的种种特色,大都可以在唐著辞中找到渊源”。

  当然,任何一本书都不可能解决其研究领域内的所有问题。虽然此书在博大与精深两个向度上都有突破,但仍有许多问题未能深入的展开,如道调和法曲、敦煌讲唱音曲符号等问题;即如被设为专章讨论的著辞,亦有未充分讨论之处。还有一些问题,如谣歌重沓复唱的形式、敦煌文学的分类等,随□作者研究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需要修正的内容。对于这些缺憾,作者通过此后十多年的努力,以单篇论文的方式作了必要的补充。对唐著辞的研究除《唐代酒令与词》这篇论文外,还凝结为《唐代酒令与艺术》一书。这些论文、专著和《唐杂言》一起,复现了隋唐五代音乐文学的全貌,建立了对隋唐音乐文学的系统认识,这是任何局部的研究都难以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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