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传统的思维模式看平衡论的意义

  很高兴来参加李继兴同志主持的“平衡论”问题的讨论。关于“平衡论”,我认为,不是讲的静态中的“平衡”,而是讲的动态的中“平衡”;不是讲的绝对意义的“平衡”,而讲的相对意义上的“平衡”;不是讲的确定性的“平衡”,而是讲的不确定性的“平衡”。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想,如果“平衡”处于静态中,事物就没有发展;只有在动态中,事物不仅能得到发展,而且体现在运动中求“平衡”的必要。如果从绝对意义上了解“平衡”,那么就导致取消“平衡”与“不平衡”的矛盾;只有从相对意义上了解“平衡”,事物就会在“平衡”与“不平衡”之间,找到新的“平衡”。如果一味追求确定性的“平衡”,那么就会使“平衡”成为绝对化、僵化态;而不确定性的“平衡”,则可使“平衡”适应千变万化的事物的运动过程。“平衡”是个过程,不是要求人们崇拜的图腾。这是我对“平衡论”的一点粗浅认识,而这不是我要讲的主要内容。我想讲一讲,从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模式上来看“平衡论”的意义。

  中国传统哲学中至少有四、五种极有影响的思维模式。这里我简单的介绍一下这几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再谈谈这几种思维方式和”平衡论”的关系。

  (1)孔子的“中庸”思想是要求在两极之间求一“中极”。所谓“中庸”就是“用中”的意思,(郑玄注《礼记·中庸》:“庸,用也”。《说文》:“庸、用也。”)“用中”就要求既不要“过”,也不要“不及”,所以孔子说“过犹不及”,《论语·尧曰》:“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尧在让位给舜时,对舜说,天命已落在你的身上,要真诚地保持适中。)就此,我们可以说,孔子的“中庸”就是追求合适的“度”,过了这个合适的“度”,就是“过”;没有达到这个合适的“度”,就是“不及”,也就是要求在两极中求得一适合的“中极”。

  (2)老子则不同,他是要求由事物的一极,来寻求事物的另一极。例如《老子》第一章:“天下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这就是说,在你看到事物的一个方面时,必须注意与其相对应的另一个方面,这是因为事物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所以老子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认为事物这种一反一正,彼此互转的态势,一般人常常对它迷惑不解,但事物的发展往往正是如此的,因此,在注意事物的一极的同时,必须注意其相对应的另一极。

  (3)《书经·洪范》提出”五行”的思想,《左传》、《国语》等也多有论述,后来发展成一套五行相生相克的思想体系。

  相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相克: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

  万物相生相克,相互联系,既可相生,也可相克,而这种相生相克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而不是杂乱无章,例如,只能是土生金,而不能是金生土;只能是金克木,不能是木克金。而无论相生、还是相克都包含着发展观(不应是杂乱无章的发展,而应是有序的发展),或者在相生中发展,或者在相克中发展。

  (4)湖北荆门郭店出土的竹简中有一篇题为《太一生水》,其开头说:“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云云。作为一种思维形成,其意义是说:一种事物产生另外一种事物,被产生事物会反回来辅助原来的事物,而产生新的事物。例如由孔子的“性相近”的思想产生了孟子的“性善”思想,孟子的“性善论”不是对孔子的“性相近”的思想的否定,实际上帮助了孔子的“性相近”得到发展,而孟子的“性善论”后来又发展为宋明理学的“性即理”的理论。这就是说,一事物产生了一新的事物,并不是新事物把产生它旧事物完全否定掉,而是帮助产生它的旧事物得到发展,从而产生更新的事物。这种思维模式是充分注意到新和旧并不是完全对立不相容的,而是说“新”往往是包含着“旧”的,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关系。

  (5)《国语·郑语》中记载了如下一段,史伯对郑桓公说的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事实上和谐才能生长万物,同一就不能发展。把不同的东西加以协调叫作和谐,才能使万物丰盛发展而有所归属;如果把相同的东西相加,用尽了之后只能抛弃。所以先王把土和金、木、水、火配合起来,作成千万种事物。)”以他平他”,是以相异相关为前提,相异的事物相互协调并进,就能发展;”以同裨同”,则是以相同的东西相叠加,其结果只能窒息生机。

  如果我们把中国传统思想这些不同类型的思维模式用到“平衡论”上,是不是可以说“平衡论”的出发点首先是要在事物的发展中要找到一个适当的度,即在“过”与“不及”上,找到克服这两种偏向的“中极”,也就是“中庸”之道。但事物都是动态的,因此在它的运动中就一定会离开“中极”,即使适当的度变成不适当了。怎么办?我们应该在此事物适度时,就看到它的对立面,就是要看到会发展成不适度,这就是老子提出的要注意”在一极中找对应的一极”(美之所以为美,斯恶矣),即我们一定要注意事物是会相互转化的。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一点,就可以避免使事物向不利的方向发展。那么应该如何呢?这就要我们看到这种两极对立既存在着相克的关系,但同时又存在着相生的关系。例如孟子的“性善说”和荀子的“性恶说”,从一方面看它们是“相克”的,但从另一方面对是互补的,因为孟子的“性善说”是孔子“仁”的思想的发挥,而荀子的“性恶说”是为孔子重视“礼”的思想作论证。因此,我们要在运动着的事物出现“相克”的情况时,注意其中存在着“相生”的因素。又有“相生”的情况时,注意其中存在着“相克”的因素。这样事物才可以由不平衡态发展到新平衡态。由于事物是永远处在运动之中,就会有新的因素加入,新的因素的加入,可以是对此事物起“相生”的作用,也可以起“相克”的作用。如果是起“相生”的作用,这就是说它会起着促进事物向前发展,但在此时就必须注意到发展的“适度”;如果是起”相克”的作用,这就是说此新因素的加入会阻碍事物的发展,那么我们就要注意如何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如果注意了在事物运动中会出现“相生”,又出现了”相克”的问题,那么运动中的事物就会不断的保持运动中的平衡态。而正是有新的因素加入会对运动中的事物有着“相生”和“相克”的情况发生,事物才有发展,才会出现事物由不平衡态走向新的平衡态。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新因素的加入,正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所以罗素说:“历史多次证明,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是文明发展的里程碑。”如果事物能在运动中不断吸收新的事物,不仅注意到适度,而又注意相对立方面的影响,并能处理好其在运动中的“相生”、“相克”关系,和在新旧事物之间找到内在关系,这样事物就可以在运动中经常保持“平衡”态,而中国传统哲学认为事物的最高平衡态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万物并育”、“道并行”是“大同”,“不相害”、“不相悖”是“和”,这种“和”就是《易经》中所说的“太和”。所谓“太和”就是事物在运动的最完满的平衡态。这当然是一个理想,但它无论如何正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境界。《周易·乾卦·彖辞》中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意思是说,天道的大化流行,万物各得其正(恰当的位置),保持完满的和谐,万物就能顺利发展。一切事物(万物)如能在运动中与其他事物保持“和谐”,这必定要照顾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的条件下保持与其他事物的“和谐”,这应该是“平衡论”所必须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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