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游民到帝王——朱元璋新论

四、从游民到帝王的思想转化:

  朱元璋出身于贫苦农民,当过游丐和游方和尚,应该说是个典型的游民。他经历多,对人间社会的情伪利弊有较深刻的认识,因此,他登上帝位以后,下位的臣民们也很难欺骗他,而且,他能够游刃有余地驾御比他英勇果敢、比他有谋略、有文化的文臣武将。从朱的经历说,他应该有较为浓重的游民意识,也可以想见在他人生经历和夺取天下的斗争之中,这些思想意识会驱使他作出多少生动精彩的表演。可惜的是,在朱元璋成为明朝的“太祖高皇帝”之后,那些不能为主流社会所肯定的思想意识和行为经历自然会被史官和《高皇帝御制文集》的编辑们所芟汰。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感叹司马迁也许是中国唯一的敢于不为当朝统治者所讳的史学家,因此,后人才能看到“汉高祖”刘邦那“无赖相”的一面,而且,这一面一直持续到他位登大宝以后。而后世那些也许比刘邦更为“无赖”的皇帝们的表演我们看不到了,这都是文人士大夫粉饰的结果。由于明代文人的加工,后世读者如果粗读《明实录·太祖实录》和《高皇帝御制文集》时只感到朱元璋确实是一位有慈有威大家长式的皇帝,而不是象清代赵翼所说的:“盖明祖一人,圣贤、豪杰、盗贼之性,实兼而有之者也。”(《廿二史札记》卷36)这种判断是综合各种有关朱元璋的材料分析的结果。

  我们应该看到朱元璋经历了从游民到帝王的变化以后,其头脑中考虑的问题、甚至思考问题的方式都产生了变化,因为说到底还是存在决定意识的。但是,独特的经历毕竟会给人们留下极深的痕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独特的思想意识也是很难完全掩饰的。作为明王朝开国皇帝的朱元璋毕竟给后世留下了许多关于他的活动与言论的资料,如果我们认真和细致地分析这些资料,还是可以看到他在“圣贤、豪杰”之外的另外一面。何况独立于宗法社会之上帝王和被排斥在宗法网络之外的游民在思想意识也是有若干重合点的(例如思想意识无所规范)。有些事迹和行为是可以用不同的“话语”来阐释的。

  1、从对社会秩序的反抗到迷信对社会的控制力

  游民的反社会性我们在本书第六章中做了概括的介绍,朱元璋从一个典型的游民加入了红巾军,这是动乱时期大多游民所走的道路。可以设想,如果朱元璋没有“变泰发迹”、当上皇帝的话,或者他只是一度做了“山大王”、最后失败的话,人们是如何描述朱元璋从“良民”到造反者这关键的一步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从《水浒传》的作者满怀激情地描绘梁山好汉一个个上山参加造反集团过程便可知道游民从内心到行为对反社会倾向都是认同的。可是朱元璋因为成为明朝的开国君王,他和他下属的臣民对元璋最初的造反行为的评价就不能不迁就社会的主流意识,不能采取完全肯定的态度。于是,当他提到自己取得到帝位的过程时就显得非常尴尬。他在给被赶出大都的元顺帝的信中说到天下大乱,生民涂炭“朕本淮右布衣,不忍坐视,因人心之所向,遂仗义兴兵,群雄所据之地,悉为我有”(《与元主书》)。这是与已经被打倒的对手说话,尽量抬高自己起事的自觉性和斗争的社会意义。可是在写给臣民看的一些文字便不同了,他不能明目张胆地歌颂对现存社会秩序的武装反抗。这点在《纪梦》中表达得特别明确,他宁肯降低自己参与造反活动的意义,也不能给臣民作坏的榜样。在这篇文章中,他对元王朝的官军和首义的红巾军各打五十大板。红巾军是“陷濠城而拒守之,哨掠四乡,焚烧闾舍,荡尽民财,屋无根椽片瓦,墙无立堵可观。不两月,越境犯他邑,所过亦然”。写官军“声攻城而逡巡不进,惟是四掠良民,得之则以绛系首,称为‘乱民’,献俘于上,请给其功”。当然这种描写也是真实的。因为在这种“造反军”与“反造反军”拉锯战争中,最倒霉的就是既不“造反”、又不“反造反”的广大平民百姓。用朱元璋的话说就是“良善者生不保暮”。朱自己也感到“两畏而难前”。于是,出于求生的目的,通过投交向神灵问吉凶。他详细地描写了自己求神问卜的过程,他说自己当时的最大的希望是“出境以全生”,可是“神”几次给予的指示都是“倡义”,而且告诉他“倡义而后昌”,并且多次投交都是这个结论(上引皆见《纪梦》)。朱元璋对当年参加武装反元斗争不敢理直气壮地肯定,最重要的原因是自己作了皇帝,鼓励人们的造反精神使他感到危险,因此,他对元末的红巾起义是完全否定的,他认为当一个朝代不为“天命”所眷时,其垮台是不可避免的,人们起来推翻它也是必然的。但是第一个带头“作乱”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他提出了“首乱不祥”的主张。

  朱元璋多次警告人们不要“首乱”——不要带头闹事。他说“古语云:‘天不与首乱’”。又说“《春秋传》曰:毋首乱,首乱者必不能享其福”(《谕故元国公白琐住书》)。他还说:“民有厌居太平而好乱者,考之于汉隋唐宋,此等愚民,累代有之,呜呼惜哉!此等愚民,屡为造祸之源,一一身死,姓氏俱灭者多矣。”他还例举了历代“首乱”之人:

  如此好乱者,遭如此苦殃,历代昭然,孰曾警省。秦之陈胜、吴广,汉之黄巾,隋之杨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则等辈,皆系造言倡乱首者,比天福民,斯等之辈,若烟消火灭矣。何故?盖天之道好还,凡为首倡乱者,致干戈横作,物命损伤者既多,比其成事也,天不与首乱者,殃归首乱,福在殿兴。(《大诰三编》)

  “殃归首乱,福在殿兴”,这个结论的目的是告诫当代;所谓的“福在殿兴”,意在表明,他这位后起事者不是闹事,不是扰乱天下,而是为了“救民”。朱元璋多次提到自己能得到天下是天命眷顾的结果,为此,他还制造了许多神话,这在《纪梦》一文中就有详细的描写。这个主张与他承认元朝已经失去天命,为他人所替代的合理性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既然元被推翻是必然的,总得有第一个起来反对它的,尽管他可能不成功,但是其发难之功是不容否定的。司马迁就热情肯定和歌颂了首先发难、没有获得成功、又有许多缺点的陈胜吴广。朱元璋的“首乱不祥”完全是既得利益者的主张。为了加强社会控制,朱元璋对于“首乱”分子是坚决打击的,他认为这影响社会稳定,更重要的还是对政权的威胁,因此,朱元璋对此决不容忍,他采用了严刑峻法。这一点,我们在上一节已经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朱元璋认为要搞好社会控制就要抓住两种人,一是老百姓,一是官。他看到过元朝末年,老百姓冒险“从乱”的情景:

  且昔朕亲见豪民若干,中民若干,窘民若干,恬于从乱。一从兵后,弃撇田园宅舍,失玩桑枣榆槐,挈家就军,老幼尽行,随军营于野外,少壮不分多少,人各持刃趋凶,父子皆听命矣。与官军拒,朝出则父子兄弟同行,暮归则四丧其三、二者有之。所存眷属众多,遇寒朔风凛凛,密雪霏霏,饮食不节,老幼悲啼,思归故里,不可得而归。不半年,不周岁,男子俱亡者有之,幼儿父母亦丧者有之,如此身家灭者甚多矣。(《大诰三编》)

  如果老百姓乐于“从乱”到如此地步,那时不管是什么样的政权都要垮台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朱元璋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首乱”者的引导,他认为在这些“乱雄”的带动下,即使是非常老实的平民百姓也都“闻作乱翕然蜂起,其乱雄异其教,造言以倡之”;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官逼民反。这一点,朱元璋也是亲闻亲见的。在《大诰·武诰》“耿良肆贪害民”条中说广西都指挥耿良与地方官勾结“生事作为,百般科敛,将百姓每害得荒了,以至连年啸聚不已。及他事发,差人拿问,共计二十八招,都是害军害民歹勾当,因此上取回他来打杀了。及打杀了他,广西的百姓都安然无事,也不反了。这般看来呵,那是百姓每要反,则是被他逼凌得没奈何了,所以如此”。因此,为了实现对社会的控制,朱元璋认为必须把官吏管好,使他们不去坑民害民,保持国家的稳定。朱元璋亲自主持编纂的《大诰》四编主要是管官吏。《大诰·武臣》是管武官的,《大诰》正、续、三诸编共二百零一条,专讲和同时涉及到官吏犯法的一百五十六条,约占四分之三,其中大多是处理官员们贪赃受贿,科敛害民等罪行的,约一百二十条左右,占全部条款的一半多。可见朱元璋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在处理官员的贪污受贿的问题上,他是宁严勿宽的。在《大诰续编》“醉除滥设”条中提到如何处理游民溷迹于衙门作为编外吏役害民时说的一段话很能代表朱元璋在取得政权后对于加强社会控制的理解:松江、苏州两府有一、两千游民帮闲于官府,“上假官府之威,下虐吾在野之民”。这些人如果不加重处罚,则使老百姓不得安生。他说:“刑此等之徒,人以为君暴;宽此等之徒,法坏而纲弛,人以为君昏。具在方册,掌中可见,其为君者,不亦艰哉!”从朱元璋的这段话的语气和对官吏的处理上看,可知他宁肯作“暴君”,也不作“昏君”的。也真是“智者千虑”,明太祖归天之后,给他继承者造成威胁的,不是民,更不是官,而是他分封作为“国之干城”的诸王。反抗中央王朝的、并最终夺取了皇位的是燕王朱棣。

  朱元璋迷信强制手段对社会的控制力,所以有了模仿《唐律》、但比《唐律》严密和残酷的《大明律》还觉得不够,又制定了严厉的“家法”——《皇明祖训》教导其继承者如何实现有效的统治。对于特别不放心的开国功臣及其子孙朱元璋制定了《铁榜》,榜中的“训诫之词”的核心就是要他们谨遵作为臣子的本份,警惕“高危满溢之祸”;胡惟庸、蓝玉案以后,朱元璋又鉴于以往的教训,编制了《稽古定制》,目的是“严公侯奢侈逾越之禁”。朱元璋还觉得条律不够严密,于是又有《大诰》四编的编制。另外还有很难统计的、也带有强制性的律令,如洪武时太学卧碑刻石上关于秀才的十二条“禁例”,洪武二十三年颁布的、刻在衙门里的《责任条例》等。在多如牛毛的各种法令之外还有法令化的“礼”,例如不同等级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什么样的帽子,住什么样的房子都有细致的规定,对于不遵制者也要绳之以严刑峻法。总之,作为皇帝的朱元璋要用法令把全国一切人的一切行为管起来,整敕划一。如他自己所说“朕自定天下以来,立纲陈纪,颁布天下,有年岁矣。至若官民房室,坟茔碑碣,亦尝斟酌前代,著画一制”(《稽古定制书序》)。甚至连农民什么季节耕作、什么时间出工都由皇帝作出了规定。在《教民榜文》中说:“今出号令,止是各里老人劝督,每村置鼓一面,凡遇农种时月,五更擂鼓,众人闻鼓下田。老人点闸不下田者责决,务要严督见了著业,毋容惰夫游食。若老人不肯督劝,农人穷窘为非,各治其罪。”朱元璋用法令编织成为一个网,笼罩了整个社会,他深信这种强控制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唯一的手段。

  朱元璋力图运用严刑峻法强制规范臣民,他深信皇帝意志力量“无所不能为”“无所不可为”,无限夸大暴力和惩治的作用,而且把极残酷的肉刑作为矫正不良行为的圭臬。实际上规范过多、过细,有些与民风习俗相冲突,不为广大民众所认同,使得法律的执行十分困难,即使一时藉助强大的暴力得以贯彻于一时,当这种强力消失以后,其规范也会马上失效。可以这样说规范如果没有可行性,规范了也等于不规范。老子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说法,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的。这与游民有意识地破坏规范简直可以说是殊途同归了。

  2、从替天行道到皇极意识的转变

  前面我们对《水浒传》里梁山好汉们所倡导的“替天行道”的实质作过分析,“替天行道”的主体是谁呢?自然是那些勇敢的、敢于造反的游民英雄。朱元璋登上帝位以后,在较为堂皇的场合中谈到最初参加起事的动机时就颇有些“替天行道”之义。他说“人君开创基业,皆奉天命”,又说“朕本布衣,因元纲不振,群雄蜂起,所在骚动,遂全生于行伍间,岂知有今日者邪。继而英俊来从,乃东渡大江,固守江东五郡,日积月增,至于数十万,修城池,缮甲兵,保全生齿,以待真人”(《逆臣录序》)。意为起事之时,朱元璋并不认为自己获得了上天的眷顾,因而自己只是“替天”暂时“行道”,以等待真正接受上天眷命之人。当然,这是门面话,是不必认真对待的,但也反映了他对“天”“民”和自己关系的理解。“替天行道”的目的是“救民”,因此,在游民的造反活动中几乎都是以民众的代表者自居的,仿佛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生存和利益才冒死走上造反道路的。

  皇极意识是指皇帝至尊、皇权至上的观念。自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君主一直处在社会的峰巅,他的臣民按照地位的不同、分门别类地匍伏在他的脚下;并在“君权神授”观念熏陶下,人们把君王视为天之骄子,代天行权。因此,历来君主们感到是自己是天生的“圣人”,他是“口含天宪”,“绝对神圣,莫我可逆”的;又认为是上天把世间万类万物交给自己统治,当然也就是他们的代表者。这两点在朱元璋身上也有极强烈的表现。

  要臣民们绝对服从皇帝是容易做到的;如果要臣下心口一致地承认朱元璋的金口玉言都是绝对真理,这便有了几分难度。何况朱氏出身低微、又没有文化,其自卑心理特别严重,即使臣工们真心实意地认同他、尊重他,其内心也难平疑惑。他的大臣之中名儒硕学比比皆是,这更给朱元璋心理造成很大压力。在没有称帝之时,最重要的是生存发展,这个问题尚未排上日程。此时对这些名儒还是满口“先生”,例如在《慰刘基书》《谕刘基书》(见《全明文》卷34)中称刘基为“老先生”,甚至有这样的句子“元璋顿首奉书伯温老先生阁下”。当然这是客套,但是确实表达了在用人之际,朱元璋对文人士大夫保持应有的礼貌,以显示自己礼贤下士的风度。到了建国以后、特别是天下一统、政权稳定之时,朱对文人士大夫的态度则大变,其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使用价值大大降低了。不妨再以刘基为例,在任命丞相的问题上朱与刘有了分歧,刘向朱元璋陈述了自己对朱想委任的几个人的真实看法,朱便认为刘阻挠他人、是自己想担任这一职务。刘基意识到朱元璋只可共患难,不可共安乐,于是,辞职归田。朱在《赐诚意伯刘基还乡》就颇有些杀机地说:“朕闻古人有云:‘君子交绝,恶言不出;忠臣去国,不洁其名’。”从中可见这位出身草莽的皇帝对一些确有长处、又好表现(如道德文章的长处)臣子的憎恶。那些有才华的臣工们就不能不有所收敛。钱谦益说刘基的诗歌创作在入明以后出现明显的倒退,这就是一例。

  作了皇帝的朱元璋仿佛在文章上也要与文人士大夫一争高低,写作了一些书序、游记、哲学或佛学短论之类。从朱元璋所遗留下的《文集》来看,很难断定那些是他自己写的,那些是出于馆臣的捉刀代笔。但是,他认为自己之所以写作,那是因为文人士大夫往往不能代替自己尽言。如《皇陵碑》一文序中就说“况《皇陵碑记》皆儒臣粉饰之文,恐不足为后世子孙戒,特述艰难、明昌运”(《全明文》卷12)。除了一些叙述自己经历的文章较文人士大夫所写稍有感情外,其说理文大多卑之无甚高论,但文章多富于气势。连赵翼都说其“文学明达,博通古今,所传御制文集,虽不无词臣润色,然英伟之气自不可掩”(《廿二史札记》)。我们从其中的一些文章来看朱元璋参与写作是有点不让文人士大夫专擅此长之意。朱氏文章的许多地方表现出他对古代和当代文人士大夫的藐视。如《辟阿奉文》讽刺当代的文臣,说他们还不如唐代妇女在皇帝面前敢说真话,“唐妇人,犹过今之儒者”。他以为这样便污辱了当时的儒臣,可是在后人看来,唐代宫中妇女之所以敢说话,那是由于政治环境的宽松造成,明初的儒生只能歌功颂德,因为朱元璋只允许他的臣民唱赞歌。《驳韩愈颂伯夷文》《辩韩愈讼风伯文》是批评唐代的韩愈的,他说韩愈对于“格物致知,尚未审其情”,实际上是他不懂得诗文写作的文学特点。但是这些文章强词夺理,充斥着的是咄咄逼人的霸气,表现出不可拂逆的皇极意识。

  由于出身贫苦,幼时受过许多苦难,朱元璋登上皇位以后便把自己当做全体人民、特别是贫困农民利益天然的代表者。《天潢玉牒》中说太祖“诚心爱民,尤矜贫弱,语及稼穑艰苦,每为涕泣;于大姓兼并,贪吏渔取,深恶疾之,犯者必置诸法”(《记录汇编》卷12)。在取得政权、一统天下之初,他经常下令免征一些地区的粮税。当下诏书时总免不了要表白一下“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朕本农夫,深知稼穑艰难”;“四海苍生,皆吾赤子,爱念之意,旦暮不忘”“食惟民之天,民乃邦之本,一视同仁,皆吾赤子”。而且,在官民之间他也往往与民站在一起对贪官污吏大加挞伐,《免两浙秋粮诏》就说两浙地方官在“民力未苏”之时,还“害民肥己”,并表示要“扫除奸蠹,更用良善”。在这种关爱、体恤表示的背后是一种作为“臣民之父”的恩赐感。前面我们讲过周朝时宗法社会的家国同构现象,作为君临天下的周天子也就是分布于全国的周民族的大家长。这种制度在赤裸裸的统治压迫上,还被一层温情脉脉的纱幕所笼罩,臣民既受封建国家的控制,又得到它的保护。秦朝以后,宗法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皇帝与他的臣民一般也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了,但是“君臣如父子”这个观念流传下列下来了(这也与儒家思想占主流地位也有关系)。传统上的父亲是把子女视为自己的私有物的,作为“君父”的皇帝则更是如此。而且,不仅皇帝本身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还要求老百姓也应有这种意识。这在朱元璋身上表现得特别强烈。在对秀才夏伯启叔侄不肯出仕的“教诲”中说:“况常云人有再生父母。何谓再生父母?人本非罪,偶遇大殃而几死,或遇人而免。所遇之人,不分老壮而出幼者,但能回生于将死之期,是谓再生父母。”对于一般的、能够救你生命于危难之中的人,还是你的“再生父母”,何况把整个社会和民众从“暴兵横作”中解救出来、对全国人民都有“全生保命之恩、再生之德”(所引皆见《大诰三编》)的君王呢?朱元璋把君王为“民之父母”这个命题通俗化了、也庸俗化了,这可能与其出身和文化程度有关,但是,这种通俗性的阐释更具有绝对性,他更要求广大臣民要绝对遵守。朱元璋所理解的“君臣关系”是通俗的,所以也比较容易在民众推广。在这个认知基础上,给广大人民一点恩惠、赏赐与对其中一些不遵守者严厉惩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它们都是皇极意识——也就是皇权至高无上的表现。

  “替天行道”转变为“皇极意识”,是从游民领袖到帝王的社会地位变迁的结果。两者似乎“雅”“俗”有别,但是它们之间相距却不甚远,因为其思想根源都在于确信自己的个人意志应有绝对自由的活动空间,并具有自由伸张的绝对权力。他们确认自己的一切想法、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具有绝对真理性,因为这些都是代表上天的意志的。实际上,他们及他们所属的集团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他们的奋斗就是为了争夺和实现这种利益,这本来也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他们总是有意无意地掩盖这一点,宣传他们的所作所为纯粹是为了解救陷于痛苦和灾难而不能自救的人们,从而使其奋斗变得崇高起来。

  在反社会游民的小圈子中,虽然高举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其中也不乏“皇极意识”——游民首领关上寨门作皇上,他们在其内部的绝对专制有时并不亚于暴君,帮会头子对应违规兄弟们的处置和惩罚的严厉往往超过了主流社会;那些真正坐上了皇帝宝座、有了帝王之尊和充分实力的人们要战胜政敌、对手有时也要打出代天行罚的旗号,甚至对自己的臣民采用游民手段。

  3、最近于游民的心态——残酷

  赵翼说朱元璋有“盗贼”之性,主要就是指他称帝之后逐渐表现出的极端残忍的一面。本书第六章对于游民性格残酷的一面做了分析,游民残忍的性格与其生活经历中饱受的苦难和他们文化水平较低有关。人经历了太多的苦难后感觉便迟钝了,此时对他人所遭受到苦难便缺少了常人应有的感觉,他们甚至不觉得这是痛苦;游民文化水平低、智力水平也相应较低,人们同情他人的痛苦首先要对他人的心理世界有所了解,而文化水平和智力水平较低的人们不具备这些,人的同情心缺少了,人性的残酷的一面就不免要畸形发展了。朱元璋是具有相当高的智力水平的,最初虽没有文化,后来随着文人士大夫读书,达到相当的水平。因此,他在统治中所表现出的残忍是出于感觉的麻木和政治需要的。

  朱元璋没有登上帝位之时,其性格残酷的一面如何表现,文献不足,不能一概而论。赵翼《廿二史札记》“明祖以不嗜杀得天下”条中云:“明祖以布衣成帝业,其得力处,总在不嗜杀人一语。”又云:“盖是时群雄并起,惟事子女玉帛,荼毒生灵,独明祖以救世安天下为心,故仁声义闻,所至降附,省攻战之力大半。其后,胡、蓝二党诛戮至四五万人,则天下已定,故得肆其雄猜。”这些虽可以说按之有据,但是并不一定符合实际。总的说来,朱元璋在未作皇帝之前较其他反元武装集团要讲些政策,在乱杀滥烧方面有些控制,但远不象赵翼想象那么好。

  我们说一统天下之后的朱元璋在巩固政权表现出非常残酷的一面,这主要还不是说他制造了多少冤案,杀了多少人,而是指他对生命、对人的生存权利、人的自尊的贱视和蔑视。活生生的人在他的眼中无异于猪狗,想如何处置便如何处置。蔑视人这一点虽然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共性,但是在朱元璋这个游民出身的皇帝行事中表现得特别突出。在整顿吏治和稳定政权过程中他推行的打击面极大政策和极为残忍的肉刑,在上一节中我们已有介绍。近几十年来一些史家,把明太祖无节制的杀戮说成是他在维护法制时对地主阶级和贪官污吏进行的“无情的打击”,其语意颇有赞颂之意,似乎这并不是什么残酷。这种意见显然带着时代烙印,在文明有长足进步的今天很难得到人们公认的。

  后人评价朱元璋时常说他喜怒无常,个性“雄猜多疑”。所谓“喜怒”主要指他对人的处理上。他忽喜忽怒,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时少,“怒”时多。怒气一来不知多少人丧生。“雄猜”便是怀疑一切,在他眼中“忠臣良民”太少,因此就要肉体消灭。杀人对他来说是个很随意的事,兴之所至,就要杀人。钱谦益的《列朝诗集小传》引《明兴杂记》中记粤中诗人孙贲事迹时说:

  高皇诛蓝玉,籍其家,有只字往来,皆得罪。贲与玉题一画,故杀之。临刑口占云:“鼍鼓三声急,西山月又斜。黄泉无客舍,今夜宿谁家?”高皇问监杀指挥,孙贲死时何语,以此诗对。高皇怒曰:“何不早奏?”竟杀指挥。

  象这样的仿佛是茶余饭后谈资、却暴露了极残酷现实的记载,在明初是很常见的。人们在专制主义严酷的统治下,对于生命的存在的价值的认知显得十分迟钝、麻木,一个个的具体的生命(其中许多是很有才华的)就这样随意地被消灭了,事后却能如此心平气和地谈论,似乎死的不是人、只是一群蝼蚁。文人这种思想意识是受到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而社会风气的形成正是明初统治者(主要是朱元璋和永乐皇帝朱棣)残酷行为长期示范的结果。

  鲁迅曾说明朝是以“剥人皮始”,也以“剥人皮终”的。所谓“剥人皮终”是指明末张献忠部队与其余部是常用剥皮以威吓反对者和普通老百姓。明朝终于被不堪忍受饥饿、呼啸而起的造反者们画上了句号。这些奴隶平时所接受的都是残酷和“酷刑”的教育,因此,在他们的造反活动中也只知道对人应该残酷和普遍使用酷刑。明初剥皮的始作俑者就是朱元璋。《草木子》中有记载说“太祖严于吏治,凡守令贪赃,许人民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枭首示众,仍剥皮囊草。府州县卫之左,特设一庙,以祀土地,兼为剥皮之所。官府座傍之左,各悬实皮草囊,使之触目惊心”(转引自《国史旧闻》)。有皇帝倡导于上,臣民紧跟于下,使人性中残忍的一面得到鼓励和发展。《孤树裒谈》中说:“国初重典,凌迟处死之外,有洗刷,裸置铁床,沃以沸汤;有铁刷,以铁帚扫去皮肉;有枭令,以钩钩脊悬之;有称竿,缚之竿杪,似半悬而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钩入谷道而出;有剥皮,剥赃贪吏之皮,置公座侧,令代者见而警惩云。”(转引自《国史旧闻》)这里面有“技术”,也有“艺术”,更有足够的想象力。然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使他人更痛苦,使他们更不堪忍受,使承受者变得更为鄙劣,从而摧残他们善良的人性,把他们变成野兽;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这种种酷刑早已使执行者变成了野兽。

  酷刑与儒家思想是大相径庭的。儒家出现本来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引以自豪的事情,因为远在两五百年前,当许多民族还把目光投向上天、视人的生命如草芥的时候,儒家就提出了爱人、尊重生命、善待生命和最大限度地发挥生命的价值等杰出的命题。这些思想意识受到朱元璋的公开的挑战。儒家中孟子的民本主义思想最为强烈,他把孔子君臣之间的相对关系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象“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等激烈的文字充斥于其书中。这些极大的刺激了君权绝对论者朱元璋。他十分愤怒地说“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也就是说孟子要是活在今天也免不了要遭酷刑。后来他又命刘三吾编成《孟子节文》,把《孟子》中尖锐的批评专制主义和宣扬民本主义的文字尽行芟汰。对于儒家经典作这种带有批评性的删节,在经学史上只有两次。一次是宋代的王柏删诗,认为《诗经》中有“淫诗”,删去三十二首,编为《诗疑》。另一次就是朱元璋删《孟子》八十五条。朱的目的就是把君权抬到绝对不得有丝毫怀疑的地步,套用“四库馆臣”批评王柏的话说:“璋何人斯,敢奋笔而进退孟子哉!”然而这的确反映了处在皇帝高位上的朱元璋的“皇极意识”,认为自己“无所不可为”“无所不能为”。

  朱元璋的蔑视人、贱视生命的意识也成为明代思想和政治的一个传统,不仅那些权阉、权臣随意使用种种残忍的手段是这个传统的再现;而且,文人士大夫自虐情节也与此传统有关。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文人士大夫失去了自尊,许多人以自污求生存。明初著名诗人袁凯曾以《白燕诗》闻名于时,入明,以荐授御史。当时明太祖朱元璋审完一些案子,常把这些案子的档案及量刑结论给太子看,太子往往予以减刑。朱元璋问袁凯,“朕与太子孰是”?袁凯谁也不好得罪,只好说“陛下之法正,东宫之心慈”。朱认为他老奸巨猾,首鼠两端,一度下狱。释放后,感到作朝臣的艰难,又没有理由回归乡里。于是装疯,仆地不起。太祖派人用木钻钻他,他也忍住不动,被视为真疯。这样才被放归家乡。后来朱元璋又曾派使者到他家侦查,他当着使者的面唱《月儿高》的小曲,吃狗屎,这样才幸逃一死(见《列朝诗集小传》及《明史》本传),得以寿终。又如《南吴旧话录》记载上海文人郁惟正被征诏,当时朱元璋威福莫测,常有征召文士入朝,“立受显职,旋即诛戮者”。郁惟正深自韬晦,进京后,皇帝让他自我介绍,他作诗云:“上海入京郁惟正,现患四肢风湿病。皇帝若还可怜见,饶了一条穷性命。”看到这种自我污辱式的自白,才被准许归隐。文人士大夫要生存非得彻底去掉面子、泯灭自尊不可,连求生都如此艰难,更不要想追求历代儒者所倡导的文人士大夫应该具备的风骨了。文人士大夫只有彻底变成软体动物才能在这样的社会里生存,这不仅使文人士大夫优良传统中断,也导致了全民道德水准的下降,因为知识阶层的道德水准不单纯是他们自己的事,它关系着整个的社会。

  当然,以酷刑摧残文人士大夫自尊的不只有历代暴君,正如杜甫诗中所说“丧乱死多门”,你去我来的暴民更使文人士大夫无所适从,两者手段的残酷也是相去无几的。我们把成事的朱元璋与未成事的张献忠残忍性格加以比较既可以看到暴君与暴民的相互影响,更能说明高踞于宗法社会之上的暴君是与被排斥出宗法网络之外的游民是具有共同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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