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帛书《系辞》杂记

  内容提要:从帛书《易传》与通行各本《系辞》的比较来看,现通行各本基本上是在帛书《系辞》基础上整编而成的。帛书本与通行本之间有许多异文,大多属异体字、声义通假字或错字,无关大旨。但有些则与文义密切相关。文中举例于此加以说明,并认为在这些地方,帛书本多胜于通行本,或较通行本更近于原貌。

  I 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帛书是一九七三年出土的,其中大部分内容在前些年已陆续公诸于世,并获得了极其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可是其中《周易》后佚书部分,直至二十年后的今天,才公布了其中的《系辞》部分,正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然而,根据原始整理者报告书的介绍,《系辞》只是帛书《周易》后佚书中的一小部分。因为《系辞》仅有二千七百余字,而帛书《周易》后佚书的其它部分,如《二三子问》、《子曰易之义》、《要》、《缪和》、《昭力》等加在一起则尚有近一万字左右,且其中大部分是人们前未曾见的、战国末至汉初人论述《易》的佚著,其研究价值可以肯定地说比之《系辞》有更重要的意义。但愿不要让我辈再等上二十年,而冀尽早得见这部分佚著的全貌以作整体的研讨。尽管未免遗憾,然就已公布的《系辞》部分来说,也还是有不少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1]

  Ⅱ 以现今通行各本与帛书《系辞》相校,可以清楚地看到,现通行各本基本上是在帛书《系辞》基础上整编而成的。帛书《系辞》不分上下篇,而现通行各本则都分为上下篇。就通行各本上篇言,其中除增入了“大衍之数”一章外,其余章节次序与帛书本全同。而通行各本的下篇,则比帛书本增加了三分之一左右的章节,这部分增入的章节据云大多见于《子曰易之义》或《要》中[2]。此外,帛书《系辞》中有不少文字是与现通行各本不同的。其中,大部分是古今异体字(如“祐 ”作“右”,“悔”作“¥”等)或声义通假字(如“乾”作“键”,“坤”作“川”,“迩”作“近”,“胃”借为“谓”,“至”借为“致”等),此外也有一些明显的错字,这些都不涉及文义的岐解。但是,其中有许多不同处则是与文义相关的,有的甚至涉及到《系辞》的一些重要思想理论问题,这些我将在下面提出来与方家研讨。在一般不同的文字中,有一个字大概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即现通行本中所有的“象”字,在帛书本中却一律写作“马”字。原因是什么?我想最简单的一个解释是:由于“象”和“马”这两个字在篆书中十分相近,因而在转写为隶书的过程中把“象”写成了“马”。或者,《系辞》中用“象”之义,是以“象其物宜”,特别是象法天地(乾坤)之义为主,所以尝言:“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又,如众所周知“马”为“乾”之象(《说卦》:“乾为马”)。这样,上文“成象之谓乾”,帛书作“成马之谓乾”似乎也可通。由此,我怀疑当时人在此处是把“马”和“象”这两个字当作一个字、同一意义上来用的,“马”也就是“象”,不像今人把这两个字分得那么清楚。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测而已,至于帛书“象”作“马”有什么更为深刻的意义,我期待着方家的高见。

  Ⅲ 在通行本《系辞上》的第一章中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即“乾以易知,坤以简能”。帛书本却无句中“知”字,而作“乾以易,坤以简能”。烈按,帛书本是正确的。因为,紧接着这句话的下文是:“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这里,“易则易知,简则易从”一句,是直接解释乾的“易”和坤的“简”的。所以,“乾以易,坤以简能”句中的“能”字,是贯通“乾以易”和“坤以简”两句的,即是说乾具有“易”的功能,而坤具有“简”的功能。后人可能是因为“乾以易,坤以简能”读起来不对称,同时又由于后面有“易知”一句,于是就加上了一个“知”字,使“乾以易知”与“坤以简能”对仗,读来琅琅上口。殊不知加此一“知”字,实乃画蛇添足之举,它使得紧接着的“易则易知,简则易从”句成了重复的赘语。“易知”和“易从”,“有亲”和“有功”,“可久”和“可大”等是分别解释和发挥“易”和“简”的,而“易”“简”则是“乾”“坤”的最基本特性,所以下文总结说:“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或说:“易简之善配至德。”(五章)又,通行本《系辞下》第一章有“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魋然示人简矣。”(帛书本作“夫乾,蒿然视人易;坤,魋然视人简。”)第九章有“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帛书本无“天下之至健也”一句,而于“天下之至顺也”前多“魋然”二字)。这两段话也可以作为帛书本作“乾以易,坤以简能”为是的佐证。

  Ⅳ 通行本《系辞上》第三章中的一句名言:“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帛书本作“易与天地顺,故能弥论天下之道。”这里“论”与“纶”声与义均可通,可不论。“天地之道”作“天下之道”意义相去不远,亦可不论。但要指出的是,“天地之道”当是后人据前句“易与天地准(顺)”而改易的。因为,在一些较早的通行本中此句亦作“天下之道”。如,唐陆德明在《经典释文》中作的是“天下之道”,而注曰:“一本作天地。”唐李鼎祚的《周易集解》本亦作“天下之道”,并引汉虞翻注云:“谓易在天下,包络万物”,可见虞翻所见之本也作“天下之道”。这句话里最有意思的一个差别是,“准”字在帛书本中作“顺”字。“准”“顺”二字,一声之转,完全可以通假。但如果对整句话或对“易”的基本原则理解不同的话,那末其释义是会相去很远的。现在能见到的各通行本都作“准”,但解释是不尽一样的。如,《经典释文》引京房和郑玄说云:“京云:准,等也。郑云:中也,平也。”《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准,同也。”以后,韩康伯注似乎取虞说,故曰:“作易以准天地。”朱熹《周易本义》则似取京说,而云:“易书卦爻,具有天地之道,与之齐准。”以上诸说于文义均可说通,但我以为,帛书本之“顺”字,其义远胜各家之解。顺者,因也。易之所以能弥纶天下之道,乃在于其能因顺天地之阴阳刚柔而生变化。此当与道家“道法自然”,因顺自然的思想有相通之处。   

  Ⅴ 通行本《系辞上》第五章起始一句说:“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这是后儒们大加发挥的一句话。然而,帛书本此句则作:“圣者仁勇,鼓万物而不与众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与通行本差别甚大。按一般的解释,通行本中的“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的主词是指易道。如,《周易集解》引“侯果曰:圣人成务,不能无心,故有忧。神道鼓物,寂然无情,故无忧也。”韩康伯注亦曰:“衣被万物,故曰显诸仁;日用而不知,故曰藏诸用。万物由之以化,故曰鼓万物也。圣人虽体道以为用,未能至(全)无以为体,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也。”同时,这两个注解都把易道与圣人对举相比。然而,帛书本此句的主词却为“圣者”,且以“圣者”与“众人”对举。从前后文义贯穿起来看,通行本的修改显然优于帛书本,因为这句话的前后文都是讲易道的。不过,如果考虑到《系辞》中受有某种程度道家思想的影响,那末,其中插上这样一段以“圣者”喻易道的话也并非没有道理。《老子》书中就有“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四十七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等这样的思想。所以,帛书本此句的不同,对我们考察《系辞》的演变轨迹是有重要意义的。

  Ⅵ 通行本《系辞上》第十章中“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一句,帛书本作:“夫易,古物定命,乐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其中,“古”字疑为“占”字之误,故“古物定命”当为“占物定命”。而从这一章的全文来看,帛书本的这句话似乎更为朴实无华、准确贴切。“易”本来就是用来“占物定命”的,所以紧接这句话的后面就说:“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义,易以贡。”以往许多注《易》者,费力地解释“开物成务”之义,都不免望文生义,曲折为解。如《周易集解》引“陆绩曰:开物,谓庖牺引信八卦,重以为六十四,触长爻册,至于万一千五百二十,以当万物之数,故曰开物。圣人观象而制网罟耒耜之属,以成天下之务,故曰成务。”韩康伯则完全离开卜筮,统而论曰:“言易通万物之志,成天下之务,其道可以覆冒天下也。”朱熹是明确以《易》为卜筮之书的,所以他的解释倒很符合帛书本的文义。他说:“开物成务,谓使人卜筮以知吉凶,而成事业。冒天下之道,谓卦爻既设,而天下之道皆在其中。”当年,朱熹若得见此帛书《系辞》,则不啻为其论《易》之性质提供一强有力的佐证。

  本章在紧接“六爻之义,易以贡”之后,通行本均作“圣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吉凶与民同患。”而帛书本则作“圣人以此佚心,内藏于[密,吉凶与]民同患(?)。”这里“内藏”与“退藏”义同,“同患”之“患”,帛书本似非“患”字,但因模糊不清,无法断定为何字,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这句话中最关键的不同是通行本的“洗心”,在帛书本中作“佚心”。而据《经典释文》说:“京、荀、虞、董、张、蜀才作‘先’,石经同。”作“先心”解者,《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圣人谓庖牺以蓍神知来,故以先心。”作“洗心”解者,《经典释文》引刘巘注:“尽也。”《周易集解》则引韩康伯注:“洗濯万物之心”。此三字比较,我以为当以帛书之“佚心”与本章前后文义最为相合。“佚心”者,不用心而顺自然也。若前文所言,“夫易,古(占)物定命”,“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义,易以贡”,“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等等,则圣人又何需用心?当顺其神物(蓍 )所示,卦爻所告,“佚心”以侍,而“吉凶与民同患(?)”。

  Ⅶ 通行本《系辞》与帛书本相较,使人们最为困惑难解的是《系辞》中一个最重要、最关键的词:“太极”,在帛书本中竟作“大恒”。也就是说,人们最为熟知的“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这句话,在帛书本中则成了“是故,易有大恒,是生两仪,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吉凶,吉凶生大业”。“太”“大”古通,无需多说。帛书本中的“恒”字,有没有可能是“极”的误写呢?这也不能完全排斥。因为,在帛书本中“恒”与“极”这两个字的书写形象很近似,易于误书误读。为此,我反复比较了帛书《系辞上》第二章中“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句中的“极”字和《易经·恒卦》中的许多“恒”字,肯定帛书确实是作“易有大恒”。即使如此,我们仍然不能完全排斥帛书书写者笔误的可能性。而且,如果有人要坚持说帛书本之“恒”字为“极”字之误,我也是不会反对的。

  不过,经过反复思考后,我觉得“易有大恒”很可能是原有之义,而“易有太极”则是后起之说。“太极”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大宗师》,而且,在先秦典籍中,也仅此一见而已,其文曰:“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於上古而不为老。”这里,“太极”一词,上与“道”相比,下与“六极”对文。“六极”者,上下四方之谓也。“上下”亦即天地。文中以“道”“生天生地”,“先天地生”,且言“在太极之先”,则“太极”不可能“生天生地”和“先天地生”。那末,“太极”一词在这里的意义与“六极”相当。所不同者,“六极”是一个具体指“上下四方”的词,而“太极”则是一个总“上下四方”并表示其广大极至的词,它与“道”是不相等的。《系辞》中所讲的“两仪”,从筮法上讲是指爻象,即“一”与“–”,从易理上讲是表示“阳”与“阴”,指象“天”与“地”。这样《系辞》中所讲的“是生两仪”者,就不应当是《庄子·大宗师》中的“太极”,而应当是它的“道”。“道”是先天地生而更为久长者,“生天生地”的“道”的基本特性之一,可以说也就是恒久。《老子·道篇》一开首不就是说:“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只有“恒道”才是万物之始母。所以,“易有大恒,是生两仪”这句话,也就是说:“易有恒道,是生两仪”,这比之于“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似乎更合道理。又,《恒卦·彖传》有曰“恒者,久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从这句话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恒”与天地两仪的关系。那末,怎么会从“大恒”演变为“太极”的呢?我想这可能与秦汉之际把“道”称为“太一”,又把“太一”与“两仪”联系起来有关。如《吕氏春秋·仲夏纪·大乐》中就说:“道也者,至精也,不可为形,不可为名,强为之谓之太一。”又说:“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王弼注《老子》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句曰:“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由此可见“一”与“极”的相通之处,而“太一”之演变而为“太极”也就不难理解了。以上所论仅为推测,供方家一笑。

  帛书《系辞》中还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我期待着拜读学界同仁们的卓识高见。

注释:

[1] 据《马王堆汉墓文物(综述)》介绍:“帛书《周易》之后,有几篇包括《系辞》在内的古佚书。根据帛书中在篇首以墨块为记的惯例细验原件,其内容大致分为六篇。

  第一篇是《二三子问》。从‘二三子问曰’始,至‘小人之贞’止,共三十六行。无篇题,姑取开篇几字名之。

  第二篇是《系辞》。…… 。

  第三篇《子曰》约二千余字。开篇即说:‘易之义,唯阴与阳’。全篇讨论阴阳卦象的道理,…… 。

  第四篇《缪和》,从‘缪和问于先生曰’至‘观目之光明远矣’止,共五千余字。主要是缪和等人与先生讨论周易义理,篇末题为‘缪和’,缺记字数。

  第六篇《昭力》,首句有‘昭力问曰’,篇末题有‘昭力,六千’,可见‘昭力’是篇名。…… ‘昭力问曰’的篇首没有墨块标记。此篇甚短,字数却标为‘六千’。 …… 因此,‘六千’所指当是《缪和》与《昭力》的字数总和。”(湖南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

  烈按,以上《二三子问》一篇只标了“共三十六行”,而未计字数,若以《要》所存十八行半约有一千零四十字折算,则此篇当约为二千字左右。这样,除《系辞》以外各篇的字数加在一起当有一万字左右。

[2] 同上引书云:“《系辞》与通行比较,它包括通行本的《系辞上》(缺第八章。烈按,即“大衍之数”章),还有《系辞下》的第一、二、九章;第三章的第一、二、三、四节,第五节的开头四字,第八节的十个字;第四章的第一、二、三、四、九、十节的一部分;第七章第十节的一部分。”又云:“《子曰》…… 其中还包括通行本《说卦》第三节、《系辞下》的第五、六、八章以及第十章的一部分。”

    又,据文物1974年第九期首次披露马王堆汉墓帛书的报导文章《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概述》(作者:晓菡)和同期《座谈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一文中张政烺先生的发言中,都指出通行本《系辞下》第四章中的“子曰危者安其位”,“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两节文字见于帛书的《要》。然新出版的《马王堆汉墓文物(综述)》中则未提及,故特为引出。

原载《道家文化研究》第三期,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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