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离”、“离离”、“离骚”

一、释“离”

   “离”即繁体之“離”,从“佳”,从“离”。“佳”者,“鸟”之象也,是为“离”之声符。“离”原是鸟名,即今所谓“黄鹂”。

   “离者,丽也”(《易·离》)。明人杨慎《丹铅杂录》进一步地解说道:“丽之为训,连也,又双也。”在先秦、两汉,以至隋唐文献中,“离”字与“丽”通假,每每有“连相比并”或者与“连相比并”相关的意思。

   “丽”有“连相比并”之意,是来源于上古时代的农耕生活。《周礼》中见有“丽马”一语。《注》云:“丽,耦也。两相坿,则为丽。”徐中舒先生《耒耜考》说:“(商代甲骨文中的‘丽’字)象两耒并耕形,古者耦耕,故丽有耦意。”所以,与“丽”通假的“离”字,也有“并耦”之意。《礼记》所谓“离坐离立”,正是“丽坐丽立”–相并而坐,相并而立–之意。“骈俪”、“伉俪”之“俪”,也是“相并连耦”之意。

   正因“离”字有“连相比并”之意,故《尔雅·释诂》以此“离”字,释训古之“覭、髳、茀”诸字。《尔雅·释诂》和郭璞《注》说:“覭、髳、茀,离也。谓草木之丛茸翳荟也。茀离,即弥离。弥离,犹蒙茏耳”(1)。

   上述“连相比并”之意,是“离”字之一意。除此之外,“离”字尚有“析分为二”之意。

   《尔雅·释言》说:“斯,誃,离也。”此所谓“离”,又作“灑”。《汉书·司马相如传》引相如《难蜀父老》文有“灑沈澹灾”之语。颜师古《注》云:“灑,分也。”《汉书·沟洫志》有“禹逎釃二渠以引其河”之语。《注》引孟康言亦云:“釃,分也。”杨树达先生在其《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一书中说:“按此‘釃’字,《史记·河渠书》作‘厮’。《索隐》云:‘厮,《汉书》作灑,《史记》旧本亦作灑。’……据此则《史记》之‘厮’,《汉书》之‘釃’,旧皆作‘灑’。此‘灑’字训为‘分决’之证也。”“然《尔雅》、《史》、《汉》之‘灑’、‘釃’,盖声近假为‘斯’。《说文》十四篇上‘斤’部云:‘斯,析也,从斤,其声。’引《诗》曰:‘斧以斯之。’洒斯声近,故假灑为斯。”此“分决为二”的“斯”字,今作“撕”。与“斯”通假的“离”、“丽”二字,其意确有此一端。

   如此,则“离”字既有“连相比并”之意,又有“析分为二”之意。或如宗白华先生所说:“离,既有相遭遇的意思,又有相脱离的意思”(2)。此所谓“反训”,是古文中常有的事情。

   在此对立的二意之中,“析分为二”之一意,又有“二物析分,仍相近依”的引伸之意。朱熹《楚辞集注》注《离骚》“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一语时引《广韵》之言说:“近曰‘离’,远曰‘别’。”可见今日“生离死别”的“离”、“别”二字,其各自形容之“二物析分”的态势是有所区别的。“离”,是“二物析分,仍相近依”之态;“别”,是“二物析分,实已远隔”之态。因此,“生离”与“死别”,有着微妙而准确的程度差别。此所谓“离”之“二物析分,仍相近依”一意,又有《公羊传·恒公五年》“离不言会”,《谷梁传·定公十年》“离会不致”二语为证。《谷梁传》之《注》云:“二国会曰离。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然则所是之是未必是,所非之非未必非。未必非者,不能非人之真非;未必是者,不能是人之真是。是非纷错,则未有是。是非不同,故曰离。”所谓“离不言会”、“离会不致”者,正是取“二物析分,仍相近依”之意加以引申,以言传“二国虽化,其心实异”的情势。也正是就此意义而言,《公孙龙子·坚白论》云:“见与不见离。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此所谓“离”、“藏”,正是“所见”、“所不见”既有分别又有联系的某种关系状态。同样,也正是就此意义而言顾炎武《哭杨主事》诗说:“鱼丽笠泽兵,乌合松陵将”(3)。其中“鱼丽”即“鱼离”,它和“乌合”一样,都是对散沙一般一轰而起但并无严密组织钢铁纪律之反清明末遗民队伍的形容。如此看来,“离”字之古意,比之今日单纯的“分开”之意,实在是丰富得良多。

二、释“离离”

   “离”字之意既明,则古籍文献中的“离离”一语,也就很好加以解释。

   “离离”一语,初见于《诗经》。《王风·黍离》云:“彼黍离离”。《小雅·湛露》亦云:“其桐其椅,其实离离。”

   “离离”一语,又见之于左思《蜀都赋》。《赋》曰:“结朱实之离离。”

   “离离”一语再见之于左思《咏史》之二。诗如下:“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阴此百尺条。”

   “离离”一语,还见之于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这是人们熟知的:“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离离”一语,尚见之于陆游《游诸葛武侯读书台》。这也是人们熟知的:“沔阳道中草离离,卧龙往矣空遗祠。”

   以上,“离离”一语凡六见,除《诗经·小雅·湛露》之“其桐其椅,其实离离”是如孔颖达所说:“言二树当秋之时,其子实离离然垂而蕃多”之外,其余皆为“草木之丛茸翳荟”的意思,六者都是“相连比并”之“离”字的叠用。

   霍松林先生在其《白居易诗选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57年7月版)一书中,曾将“离离”注为“分离貌”,这是误取了“离”字“析分为二”之意。但在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说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一文中,(载《文史知识》1985年第1期),便修正了这个误注。霍先生在这篇文章中说:“第一句以‘原上草’点题,前加‘离离’作定语,形容‘原上草’稠密、茂盛。……在读者面前展开了春草‘离离’一望无际的画卷。”这,可说是把握住了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之“离离”一语的本意。

   “离离”一语,除上引四例外,另见《荀子·非十二子》、《楚辞·九叹·思古》、韩愈《秋怀》等。

   《荀子·非十二子》云:“劳苦事业中则儢儢然,离离然。”《注》说:“离离,不亲事之貌也。”

   《楚辞·九叹·思古》云:“曾哀凄欷,心离离兮。”王逸《注》说:“离离,剥离貌。”

   韩愈《秋怀》云:“离离挂空悲,慼慼抱虚惊。”

   以上,“离离”一语,凡三见,皆与“离”字之“析分为二”之意以及由“析分为二”之意引申而来而“离异”之意相关。

   如此看来,“离离”之意,也有相反的两端。此两端之意皆是由“离”字相反的两意引申而来。

   除此两端之外,与“离”字“既有分别又有联系”的意义相仿,“离离”一语,也早被用来形容星辰之间互相远离又关联有序的运行。如《尚书大传·书序传》便说:“《书》之论事也,昭昭如日月之代明,离离如参辰之错行。”

三、释“离骚”

   刘熙载《艺概》有言:“太史公《屈原传》曰:‘离骚,犹离忧也。’于‘离’字初未明下注脚。”

   此汉司马迁“初未明下注脚”的“离”字,两千多年来,很费了一些注家的心思。然从训诂学的角度而言,则不外是训“离”为“别”,训“离”为“罹”两类。

   训“离”为“别”者,以王逸为首。王逸《楚辞章句》说:“离,别也;骚,愁也。言己放逐离别,中心愁思。”

   训“离”为“罹”者,以班固为首。班固《离骚赞序》说:“离,犹遭也;骚,忧也。明己遭忧作辞也。”

   关于“离”有“分别”之一意,本文在前面已略有析说。关于“离”有“遭遇”之一意,则尚未言及。这里,稍作引述如下。

   “离”字,古文常和“罹”字通假。“罹”之本意,《说文》徐铉《注》附其文释为“心忧”。然《汉书·文帝纪》中有“以罹寒暑之数”句,颜师古《注》云:“罹音离,遭也。”故班固、应劭以及后来的一些注家,也有释“离骚”为“忧愁”或“遭遇忧愁”的。除上述两种解释之外,尚有以楚语双声词“劳骚”(即“劳商”)解释“离骚”的。如游国恩、郭沫若等。

   然而《楚语》中有伍举语曰:“德义不行,则迩者骚离,远者距违。”从上下文意来看,“离”、“骚”二字和“违”(案:疑同“伟”)、“距”二字,都是偏正关系,而不是不可分割的双声词语。故,游、郭二先生的解说确如姜书阁先生《先秦辞赋原论》所评:“游氏之说固新奇可喜,也还讲得通。但于诂训终觉迂曲”(4)。

   两千余年,此太史公“初未明下注脚”的《离骚》文题,一直扑朔迷离,而未有确训达诂。

   窃以为:“太史公之所以不‘明下注脚’者,盖因‘离’之一字,在其时意义甚明。”

   又以为:“据伍举‘骚离’之言,‘离’字当为‘骚’字的限定修饰用语。”

   故,“离骚”者,据当时“离”字有“析分为二”与“连相比并”之二意的前提,当不外乎“别愁”与“双重乃至多重忧愁”之二意。

   此“别愁”与“双重乃至多重忧愁”之二意,前者,历代多有注家发明;后者,则向未见有人言及。故特申此意,逞其浅妄,以存一端之见。

   古文献中,每每以“骚”独称《离骚》一类的文体,而并不言及“离”字。现在看来,《离骚》之“骚”者,是为此类“谏议”文体的名号;《离骚》之“离”者,则屈原特加于此“骚”字之上的限定修饰用语。故,“骚”者,为此类文体的共名;《离骚》者,为屈原所作之“骚”的特称。

   屈原之《离骚》,既“恐皇舆之败绩”,“哀民生之多艰”,又“恐修名之不立”,“哀朕时之不当”。这忧国忧民,且感慨于自己生不逢时的双重乃至多重忧愁,实在是《离骚》创作的触媒。

   屈原所作之《骚》,之所以特别题作《离骚》者,正是欲以此“双重乃至多重忧愁”的文题,来揭示文中积愤的深广。

附注:

1,《木兰诗》中有“雄兔脚扑簌,雌兔眼迷离”句,这“迷离”一语,即是“弥离”,故作“蒙茏”(朦胧)解。

2,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第1版,第39页。

3,见《顾亭林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5月第2版,第274页。赵俪生先生《顾亭林与王山史》(齐鲁书社1986年12月第1版)一书说:“其中‘乌合’二字,描写得很确切”(第26页)。牛案:同样,“鱼丽”二字也很妥帖。

4,与其把“劳骚”看作双声词来解释“离骚”,倒不如用“双重乃至多重忧愁”的“离骚”内涵,来阐明“劳骚”的本意。

1983年5月24日初稿
1993年2月24日修订
载1993年11月出版之高雄《中国国学》第21期第85-90页
1996年3月22日补订
1998年8月9日再补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