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中的服饰史料

  《元史》是关于元朝的纪传体史书,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共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下令编修《元史》,意欲借此来说明元朝的灭亡和明朝的兴起都出于“天命”,而他自己则是“奉天承运”的真命天子。第二年,以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赵埙等十六人为纂修,于南京天界寺开局编写,全部编撰工作历时只三百三十一天。由于成书仓促,而且出于众手,错漏谬误之处所在多有,历来就遭到学者们的非难。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说:“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亦无如《元史》者。”《元史》问题主要在于:随得随抄,前后重复,失于剪裁;又不彼此互对,考定异同,时见牴牾。

  但作为研究元代的史料来看,《元史》比其他某些正史的史料价值更高。元代的十三朝实录和《经世大典》已经失传,其部分内容赖《元史》得以保存下来。《元史》的本纪和志占去全书一半,而本纪占全书近四分之一,《文宗纪》竟多达一年一卷。有人批评它不合定例,不知芟削,然而这种作法却起到了保存上述失传史料的作用。就见于列传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中有一小半人已没有别的史料可供参考,后世对这些当时有很大影响的历史人物的事迹只能通过《元史》才能了解。

  《元史》中的服饰史料主要集中于《舆服志》中,其他诸志及人物纪传中亦有反映,是研究元代服制的重要史料。

志第二十二·礼乐五(节录)

  ○乐服 

  乐正副四人,舒脚幞头,紫罗公服,乌角带,木笏,皂靴。 

  照烛二人,服同前,无笏。 

  乐师二人,服绯,冠、笏同前。 

  运谱二人,服绿,冠、笏同前。 

  舞师二人,舒脚幞头,黄罗绣抹额,紫服,金铜荔枝带,皂靴,各执仗。(仗,牙仗也。) 

  执旌二人,平冕,前后各九旒五就,青生色鸾袍,黄绫带,黄绢裦,白绢袜,赤革履。(平冕鸾袍,皆仿金制,惟冕之旒数不同,详见后至元二年博士议。) 

  执纛二人,青罗巾,余同执旌。 

  乐工,介帻冠,绯罗生色鸾袍,黄绫带,皂靴。(冠以皮为之,黑油如熊耳,亦金制也。) 

  歌工,服同乐工。 

  执麾,服同上,惟加平巾帻。(状若笼金帻,以革为之。) 

  舞人,青罗生色义花鸾袍,缘以皂绫,平冕冠。(冠前后有旒,青白硝石珠相间。) 

  执器二十人,服同乐工,绿油母追冠,(革为之,一名武弁。)加红抹额。 

  至元二年闰五月,大乐署言,堂上下乐舞官员及乐工,合用衣服冠冕靴履等物,乞行制造。太常寺下博士议定:乐正副四人、乐师二人、照烛二人、运谱二人,皆服紫罗公服,皂纱幞头舒脚,红鞓角带,木笏,皂靴。引舞色长四人,紫罗公服,皂纱幞头展脚,黄罗绣南花抹额,金铜带,皂靴。乐工二百四十有六人,绯绣义花鸾袍,县黄插口,介帻冠,紫罗带,全黄罗抹带,黄绢夹裤,白绫袜,朱履。(金太常寺掌故张珍所著《叠代世范》载金制:舞人服黑衫,皆四袄,有黄插口,左右垂之,黄绫抹带,其衫以绸为之,胸背二答、两肩二答,前后和一答,皆彩色,绣二鸾盘飞之状,缀之于衫。冠以平冕,亦有天板、口圈,天门纳言以紫绢标背,铜裹边圈,前后各五旒,以青白硝石珠相间。《大备集》所载,二舞人皂绣义花鸾衫,县紫插口,黄绫抹带,朱履,平冕。其冠有口圈,亦有天门纳言系带,口圈高一尺许,天板长二尺,阔一尺,前微高后低,里外紫绢糊,铜楞道妆钉,无旒。)执器二十人,绯绣义花鸾袍,县黄插口,绿油革冠,黄罗抹带,黄绢夹裤,白绫袜,朱履。旌纛四人,青绣义花鸾袍,县紫插口,平冕冠二,青包巾二,黄罗抹带,黄绢夹裤,白绫袜,朱履。七月,中书吏部再准太常博士议定,行下所司制造。三年九月服成,绯鸾袍二百六十有七,青鸾袍一百三十二,黄绢裤一百五十二,紫罗公服一十四,黄绫带三百九十七,介帻冠二百四十有四,平冕冠百三十,簪全,木笏十有六,幞头十有四,平巾帻二,绿油革冠二十,荔枝铜带四,角带十,皂靴二百六十对,朱履百五十对。 

  宣圣庙乐工,黑漆冠三十五,绿罗生色胸背花袍三十五,皂靴三十五对,黄绢囊三十五,黄绢夹袱三十五。

——摘自《国学宝典》史部·正史之《元史》卷七十一·志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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