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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疏证》伪证考略(中)

  (3)阎氏《疏证》根柢所在

  《疏证》(第二十三):“张守节《史记正义》论例曰:‘《史记》文与古文《尚书》同者,则取孔传注之;与伏生《书》同者,则用马、郑、王肃三家。’愚谓三家皆注真古文《书》,不特与今文不同,抑与今孔《书》互异。安得取三家以当伏生乎?守节唐代人,已不能致辨于此矣。”对于阎氏来说,张守节《史记正义·论注例》是一个很难回避的重要反证。他的反驳简短精悍,所谓巧辩。这里需要先搞清几个概念:(1)“伏生《书》”,(2)“孔传”,(3)“今孔《书》”,(4)“古文《尚书》”,(5)“真古文《书》”,(6)“《史记》引文与古文《尚书》同者”,(7)“《史记》引文与伏生《书》同者”,(8)“马、郑、王三家所注《尚书》”。

  张守节所说“伏生《书》”指伏生二十九篇“今文《尚书》”,其传授包括欧阳大小夏侯三家注本乃至《汉石经》;“古文《尚书》”指包括“孔传”的“今孔《书》”,也就是梅赜所献孔传《古文尚书》。这是张守节意义上的“真古文《书》”。他说“《史记》引文与古文《尚书》同者”,指《史记》引《书》接近孔传《古文尚书》的内容;他说“《史记》引文与伏生《书》同者”,指《史记》引《书》接近“今文《尚书》”的内容。张守节《史记正义》“杀青斯竟”在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他还可以看到汉魏《石经》拓本(至少是残本),所以他的话可靠且重要。由于当时今文“师说”已亡失,所以他“取三家以当伏生”。

   阎氏论证十分牵强:他说马郑王三家注本是“真古文《书》”。这个问题前面已经作过分析。可以用他自己的话进行反驳:如果说马郑王三家注本是“伏生二十九篇以古文字写之者”,那么三家注本只不过是伏生本的古文写本,则“取三家以当伏生”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选择。他说:“守节唐代人,已不能致辨于此”。依据同一逻辑方法进行判断:阎若璩是清代人,当然更加“不能致辨于此”。短短一段话,8个很容易界定的概念。这一条论述用的不是证据,而是混淆概念的诡辩技巧。

  张守节的选择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认识线索。这表明:首先,《史记》引文兼用今古文。其次,贾马郑王注本比孔传本更加接近伏生本“今文《尚书》”。这个问题还关连到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唐代以前《史记》注家〔63〕对孔安国、皇甫谧以及贾马郑王注释的选用。这种情况恰恰可以支持本文前面对贾马郑王注本的推测:它的“形态”介于孔传本和伏生本之间。魏《三字石经》是贾马郑王注本,三字排序古文居首,次篆,次隶。另一方面,三字之中隶字笔划最粗,最为醒目。因此,贾马郑王注本既有“古文《尚书》”的属性,也有“今文《尚书》”的属性。但在具体的字词语句内容上,它在一定程度上“离开”孔传本而“接近”伏生本。

   关于贾马郑王注本的篇目和性质问题,孔颖达《尚书正义·尧典》有篇幅较大的专题论述。他的结论是:“孔注之后,其书散逸,传注不行。以庸生、贾、马之等惟传孔学经文三十三篇,故郑与三家同,以为古文。而郑承其后,所注皆同贾逵、马融之学,题曰《古文尚书》,篇与夏侯等同,而经字多异。……然孔注之后,历及后汉之末,无人传说。至晋之初犹得存者,虽不列学官,散在民间,事虽久远,故得犹存。”

  纪昀《四库提要·说文解字》有千余字案语专论此事(论据包括《隋书·经籍志》“非孔旧本”一条),其结论是:“林所传者乃古文字体,……是必刘向校正三家之时,随二十八篇传出。以字非隶古,世不行用。林偶得之以授逵,逵得之以授慎,故(许)慎称为孔氏本,而亦止二十八篇,非真见安国旧本也。”通观《四库提要》可知纪昀相信孔传《古文尚书》是“伪书”,他此辩本意是为“修正”《疏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牵于此句(慎称为孔氏本),遂误以马郑所注为孔氏原本,亦千虑之一失,故附考其源流于此。”纪昀结论与孔颖达十分接近。所不同者,他将杜林本源头直接追溯到“刘向校正三家之时”。这个问题已经很难证实。他对此下过一番功夫,关于贾马郑王注本篇幅(止二十八篇)和性质(非真见安国旧本)的见解比阎氏更加客观合理。

  阎氏自谓《疏证》全书“根柢”是:“予之辨伪古文,吃紧在孔壁原有真古文,为《舜典》……等二十四篇,……孔安国以下,马郑以上,传习尽在于是。《大禹谟》……等二十五篇,则晚出魏晋间,假托安国之名者,此根柢也。得此根柢在手,然后以攻二十五篇,其文理之疏脱,依傍之分明,节节皆迎刃而解矣(第一百十三)。”由于纪昀“修正”对《疏证》“根柢”的杀伤力太大,故此后的《古文尚书》“证伪”者很少有人采纳他的意见,而是一路“误”到底:“以马郑所注为孔氏原本”。阎氏以后(至今为止)大部分研究者都认为贾马郑王注本就是“孔氏原本”,相关论述篇幅颇大,虽然依据极不充分,且相反证据又很多,居然渐成“定论”。

   在《尚书正义·尧典》中,孔颖达引郑玄《书赞》云:“我先师棘子下生安国,亦好此学,卫、贾、马二三君子之业,则雅才好博,既宣之矣。”孔颖达据此认为:“是郑意师祖孔学,传授胶东庸生、刘歆、贾逵、马融等学”。以往的《古文尚书》“证伪”者(包括阎若璩,见《疏证》第三),大多将此作为郑玄与孔安国之间存在师承关系的一个重要证据。细读这一条内容,“亦好此学”的意思是“也喜好这门学问”,而孔安国是“《尚书》古文学”的创立者,并非“亦好此学”的人。因此,孔颖达对此很可能有文义方面的理解错误,郑玄所说的这个“安国”很可能不是孔安国。

  陆德明《尚书音义》选用孔传本为注释对象(《经典释文·序录》:“今以孔氏为正”)。《经典释文·序录》“条例”部分对此有所交待:“……伏生所诵是曰今文,阙谬处多,故不别记。马郑所有同异,今亦附之音后。”由此可知,陆德明在具体比较三个《尚书》版本后,才最终选择孔传本;由于“伏生所诵”今文《尚书》“阙谬处多”,所以被他舍弃不用(故不别记)。与此同时,他在《经典释文》中标注了贾马郑王注本的“所有同异”(附之音后)。这表明:孔传《古文尚书》具有十分明显的文献优势,今文《尚书》的版本质量最差,贾马郑王注本则介于二者之间。

  这里有必要再次强调陆德明的文献条件:三个《尚书》版本他都可以看到。陆德明于陈、隋两朝为国子监助教,唐初李世民任命他为秦府文学馆学士,后授太学博士,贞观初拜国子博士。陆德明《经典释文》遍注群经音义,兼及《老》《庄》。版本比较是文字音义训注的基础功夫。他遍注群经音义在陈、隋、唐之间。由于他历仕三朝学官,《经典释文·序录》提到他撰写《经典释文》是于学官任上“职司其忧”的结果,所以《隋书·经籍志》所录隋唐皇家藏书都在他版本比较的视野之中。

   《四库提要》评论《经典释文》:“所采汉魏六朝音切,凡二百三十余家,又兼载诸儒之训诂,证各本之异同,后来得以考见古义者,注疏以外,惟赖此书之存。真所谓残膏剩馥,沾溉无穷者也。”与他相比,清代学术的文献条件管窥蠡测而已!所以,陆德明的比较和选择过程十分重要,绝对不可以忽视。今天的《尚书》学研究者不妨认真掂量一下陆德明关于今文《尚书》“阙谬处多”的学术分量,及其与刘歆“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联系起来作为证据的重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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