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婚恋

 

——兼驳有关讹传谬说

 

陈漱渝

  鲁迅一生中真正的爱情体验是许广平给他带来的。关于鲁迅与许
广平由相识相交到相知相恋的过程,在《许广平的一生》、《许广平
的故事》等专著中已有详尽的介绍。去年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
绍兴电视台又联合摄制了二十集电视连续剧《鲁迅与许广平》,近期
将在荧屏与广大观众见面。在这篇短文中,没有必要再费笔墨去复述
那些广为人知的内容,只想着重介绍他们相恋的思想基础和某些生动
细节。

  用世俗的眼光看来,鲁迅跟许广平的结合存在诸多障碍:论年龄,
双方相差有十八岁之多;论外貌,鲁迅身材矮小,并无特殊魅力;论
金钱,鲁迅不但家庭负担沉重,而且因购置北京西三条二十一号寓所
而债务在身;论地位,鲁迅固然在文坛享有盛誉,但当时却因支持进
步学生运动而被北洋政府教育部免去佥事之职,甚至面临着被通缉的
危险。最大的障碍,还是鲁迅有着一位形式上的太太,如果离婚,按
绍兴旧习,女方会因为被“休”而倍受歧视,后果不堪设想。鲁迅宁
可陪着做一世的牺牲,也不愿伤害虽然无爱但却无辜的异性。然而,
许广平仍然主动果敢地向鲁迅献出了纯真的爱情,其根本原因,在于
他们有着深受封建包办婚姻之害的共同遭遇(许广平刚生下三天,被
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将她许配给劣绅家的子弟,后逃婚离
家,北上求学),又有着反抗旧社会、旧礼教、旧教育的共同思想。
她跟鲁迅当时所能选择的惟一的结合方式,就是同居。许广平后来对
此做出了明确解释:“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
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
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
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
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
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鲁迅年谱〉的经过》,
原载1940年9月16日上海《宇宙风》乙刊)。

  关于鲁迅与许广平恋爱的过程和细节,大致是这样的———他们
相识于1923年10月,那时鲁迅开始兼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改
名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国文系讲师,每周讲授一小时中国小说史,而
许广平是该校国文系二年级学生。在每周三十多点钟的课程中,她最
盼望听讲小说史,上课时常选择第一排座位。在学校,鲁迅是一位在
学生中找不出一句恶评的老师,而许广平则是一位听课时喜好忘形而
直率地提问的小学生。他们相交于1925年3月11日,当时女师大发生了
反对校长杨荫榆的学潮,作为学生自治会总干事的许广平正是学潮中
的骨干。为了解除时代的苦闷,探讨中国女子教育的前途,她主动给
鲁迅写出了第一封信。从此他们在斗争中相互支持,在事业上相互帮
助,在生活上相互关怀。他们相恋于1925年10月20日(这个日期是绝
对正确的,但笔者暂不准备披露材料来源)。这一天的晚上,在鲁迅
西三条寓所的工作室———“老虎尾巴”,鲁迅坐在靠书桌的藤椅上,
许广平坐在鲁迅的床头,27岁的许广平首先握住了鲁迅的手,鲁迅同
时也报许广平以轻柔而缓缓的紧握。许广平脉搏的剧烈跳荡,正跟鲁
迅逐渐急促的呼吸声相应。于是,鲁迅首先对许广平说:“你战胜了!”
许广平不禁报以羞涩的一笑。(以上细节,参阅许广平:《风子是我
的爱……》,原载《鲁迅研究动态》1985年第1期)。接着,两人热烈
地接吻。第二天,刚刚写完小说《孤独者》四天的鲁迅,又一气呵成
了一篇以婚恋为题材的充满生活哲理和抒情色彩的小说———《伤逝》。
1927年10月3日,鲁迅和许广平终于在上海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鲁
迅承认,在他和许广平结合的全过程中,许广平都比他决断得多。

  为使读者比较全面而准确地了解鲁迅的婚恋生活,还有必要澄清
一些讹传,批驳一些谬说。这些讹传和谬说大多是打着反对神化鲁迅
的旗号抛出的,但由于有悖于事实,并不能达到恢复历史人物原貌的
目的,而只能混淆真伪,惑乱视听。据笔者所知有以下几种:

   一,二许争鲁说。在谈及鲁迅的婚恋生活时,中外一些研究者常
提及许羡苏。有人甚至用直截了当或隐晦含蓄的笔墨把鲁迅和许羡苏
的关系神秘化,认为他们的感情已超乎友情。作这种判断主要有两个
依据:1,鲁迅的学生和友人孙伏园曾对人说:“L(按:指鲁迅)家
不但常有男学生,也常有女学生,但L是爱长的那一个的,因为她最有
才气云云。”(鲁迅1926年9月30日致许广平)“长的”指许广平,相
对矮的那一位则指许羡苏。2,据鲁迅自己统计,鲁迅致许羡苏的书信
多达110封,比致许广平信多30封,而许羡苏致鲁迅信也多达96封。此
外,许羡苏曾替鲁迅北京寓所管账,管理书籍,还为鲁迅编织过毛衣、
围巾、毛背心。但是,以上事实只能说明鲁迅和许羡苏关系密切,而
不能证明他们之间有超乎友谊的情感。比如鲁迅与“二许”之说,原
是孙伏园散布的流言,鲁迅在同一信中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这种说法
“正如伏园之人,不足道也”。至于鲁迅与许羡苏通信,基本上是在
鲁迅与许广平相爱双双南下之后。因为鲁迅常常需要调阅存放在北京
寓所的书刊、拓片,只好委托替鲁瑞和朱安管家的许羡苏代寄。这些
往返信函的内容多属事务性,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容,更不是某
位名家揣测的是表达鲁迅的“赎罪”心情。1931年许羡苏到大名河北
第五女子师范学校任教。离开北京之前,她把鲁迅寄她的信捆成一包,
亲手交给了朱安,可见这批信件并没有神秘内容。许羡苏为鲁迅织毛
线,系受鲁迅母亲的委托,也并不是表达超乎寻常的情感。

  二,暗恋萧红说。有人因为鲁迅与萧红大都过早地蒙受了婚姻的
创伤,都有肺病和热烈而沉郁的乡土情感,共同语言多,对话范围广,
就认为鲁迅和萧红在潜意识中彼此暗恋。这位论者还给读者布下了一
个疑阵:“后来,她(指萧红)远走东京,却一去没有了消息。这是
颇费猜量的。”其实,萧红1936年7月去东京,萧军去青岛,暂定分别
一年,是因为萧军一度移情别恋,使萧红内心苦痛,两人之间一度产
生了感情裂痕。这跟鲁迅丝毫也没有关系。即使如此,在萧红赴日本
期间给萧军的信中,仍时时流露出对萧军的恋情。许广平在《忆萧红》
一文中谈到,鲁迅跟二萧接近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是“两个北方来的不
甘做奴隶者”,而且萧红又具有活泼开朗、天真无邪的性格,因此才
“用接待自己兄弟一样的感情招待了他们”(原载1945年11月28日上
海《大公报·文艺》)。二萧跟鲁迅接触过程中,萧军写信多,萧红
上门拜访多。因鲁迅当时多病,萧红来时多半是由许广平出面作陪。
在萧红心目中,鲁迅是敬爱的导师,慈祥的长辈,并没有留下让人猜
量的感情空间。

  三,与弟媳关系暧昧说。这种说法起因于鲁迅与二弟周作人突然
失和,而双方都没有公开失和的真相,致使众说纷坛,莫衷一是。
1991年,千家驹先生在海外发布了一个耸人听闻的消息:周作人的日
本老婆羽太信子曾经是鲁迅的妻子,证据是鲁迅1912年7月10日的一则
日记。原文是:“午前赴东交民巷日本邮局寄东京羽太家信并日银十
元。”千家驹解释兑,“羽太”即羽太信子,鲁迅把寄羽太信子的信
函称为“家信”,可知他们是夫妻关系。(千家驹:《鲁迅与羽太信
子的关系及其它》,1991年《明报月刊》第1期)这种妄解不仅蒙蔽了
一些对鲁迅生平不熟悉的青年人,同时也蒙蔽了一些学富五车的学者
教授。有人据此解释,“鲁迅”这个笔名中的“鲁”字取其母鲁瑞的
姓,而“迅”(xùn)与“信”(xìn)在南方是谐音字,系指羽太
信子,所以“鲁迅”这个笔名反映了鲁迅内心深处母爱与性爱的冲突。

  事实是:羽太信子是鲁迅二弟周作人之妻,1909年在日本成婚。
羽太信子家贫,人口多———有祖母,父母,一弟二妹。为帮助周作
人及羽太一家的生活,鲁迅毅然中断了留学生活。鲁迅对友人许寿裳
说:“你回国很好,我也只好回国去,因为起孟(即周作人)将结婚,
从此费用增多,我不能不去谋事,庶几有所资助。”(《亡友鲁迅印
象记》)1911年5月,周作人夫妇归国。1912年5月16日,羽太信子分
娩,得一子。其弟羽太重九携妹羽太芳子来绍兴,照顾产妇。鲁迅7月
10日寄“羽太家信”,并不是寄给羽太信子的信,而是寄给日本羽太
家的信。当时羽太信子在浙江绍兴,6月12日、6月29日曾两次给鲁迅
来函,据推断似为向鲁迅要钱。鲁迅“寄羽太家信并日银十元”显然
与羽太信子来信有关。鲁迅也曾复羽太信子信,日记写明是“与二弟
妇信”,而不是“寄羽太家信”。由此可见,望文生义会得出多么荒
唐可笑的结论。

  四,“濯足”系手淫自慰或其它性行为说。在鲁迅日记中,间或
有“夜濯足”的记载。濯,洗涤之意。《孟子·离娄上》:“清斯濯
缨,浊斯濯足矣。”意思是清水用以洗涤帽子上的丝带,浑水则用来
洗脚。《楚辞·渔父》:“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
兮,可以濯吾足。”后来就用濯缨表示清高自守的行为,而以濯足作
为被道学家视为污浊的性行为的隐语。因为一般人有每天洗脚的卫生
习惯,但在鲁迅日记中却有时大半月、甚至几个月才出现“濯足”的
记载,于是有人怀疑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洗脚,而是性生活或性行
为的隐语。这种理解也是一种妄测。因为鲁迅日记并非皇帝的起居注,
是写给自己看的,有很大的随意性。生活中的要事经常有意或无意不
录,小事则经常失记,更何况鲁迅生前也并不是每天都洗脚,特别是
在寒冬。鲁迅日记中濯足的记载时断时续,其中并没有什么隐秘之处。
比如鲁迅1915年至1918年独居于北京绍兴县馆时,日记中有“夜濯足”
的记载,而在与许广平开始同居的1927年10月日记中反无“濯足”的
记载,可见“濯足”与性行为并无关连。再如,鲁迅临终前不久的日
记中(如1936年9月21日,10月12日)都有“夜濯足”的记载。当时鲁
迅正在发烧,病情严重,当然不会有性生活的雅兴。所以,应该把鲁
迅日记中的“濯足”如实地解释为洗脚,而不应作其它的奇想和发挥。

  五,鲁迅狎妓说。前些年,海内外一些以反鲁为职志的作家还发
布了另一个爆炸性新闻:“鲁迅狎妓。”证据是:鲁迅日记中出现过
“邀一妓略来坐,与以一元”的记载。经查核,这句引文出自鲁迅
1932年2月16日记,前后文是:“夜全寓十人皆至同宝泰饮酒,颇醉。
复往青莲阁饮茗,邀一妓略来坐,与以一元。”所谓“全寓”,系指
鲁迅一家三口及其三弟周建人全家。如狎妓,哪有全家同往并携夫人
的道理?事实是,日记中所谓“妓”系指“一·二八”事变之后沦为
歌女的女性。“略来坐”,无非是借聊天进行社会调查。鲁迅同年创
作的旧体诗《七绝·所闻》《七绝·无题》就都是以这些下层妇女流
离失所的痛苦生活为题材。所以,这种谣传丝毫无损于鲁迅的人格,
只能暴露出造谣者内心的阴暗。

  在《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六》中,鲁迅谈到论及一个作家
必须顾及全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譬如
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交,如果只取他末一点,
画起像来,挂在妓院里,尊为性交大师,那自然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
的,然而,岂不冤哉!”我想,在谈及作家婚恋生活时,如果捕风捉
影,移花接木,或背离事实,凭空杜撰,那必将使论述对象蒙受更大
的冤屈,这种做法更是不足取的。

郭沫若骨灰为何撒到大寨?

 

版式: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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