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继永
第二炮兵司令部原管理局副局长

 

题 词

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 ——明·史可法《小腆纪传·弘光纪》


    史可法(1602—1645)河南祥符(今开封)人字宪之,号道邻,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南明弘光政权兵部尚书,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围困扬州,他拒降固守,城破被俘,不屈牺牲。在正史中,无论是南明遗子还是清方资,甚至之后的书籍文章,对史可法都是较高的评价,特别是1911年辛亥革命后,史可法被追谥为“民族英雄”。1962年7月适逢史可法诞辰360周年,郭沫若同志为其写了一首赞诗“梅花岭畔遗香在,铁火贡何时返故乡”,敬爱的朱德委员长亲笔为史可法纪念馆题写了匾额。1990年江泽民总书记在接见台湾“统联”访问团时曾深情地说:“在扬州城外梅花岭,在民族英雄史可法的衣冠冢,冢前有副对联,叫做‘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1991年,江总书记在访俄前的记者招待会上,再次吟诵这幅对联,歌颂史可法的忠肝义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