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1世纪构建完整的高师书法教育格局
寇学臣
高等师范的书法教育,不仅是师范教育的一项重要课题,更是书法教育的一项重要课题。它对训练教师职业技能,培养书法教育专业人才,从而促进整个社会书法教育形成良性循环,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早在清末民初,就有李瑞清等将书法课列入师范学堂。可是遗憾的是,书法教育并未由此受到重视而发展起来。直到八十年代的“书法热”过后,伴随着基础教育阶段书法教育的走向正规,以及高等艺术院校书法专业的逐步建立,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将目光投向高师的书法教育。尤其是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使传统的师范书法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发展。
现行高等师范的培养目标是为中等学校培养合格的师资。这就要求高师的书法教育要有双重任务:其一要培养具备教师职业所应有的较好书写技能的师资;其二要培养具备中等学校书法教学能力的师资。所以,传统上的理解高师书法教育,就是指面向全体高师生的书法公共教育,这种理解已经是不全面的。九十年代,数所高等师范院校相继增设了书法教育专业,国务院学位办批准首都师大增设了书法博士点,这不是偶然的,而是时代发展的趋势,高师的书法专业建设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必将成为书法教育中热门的话题和最耀眼的事业。
因此,笔者预言:21世纪的高师书法教育将是公共书法教育与书法专业教育两种格局并存。两者相互依赖,互为显彰,共同促进着整个社会书法教育的大繁荣。
一、高师公共书法教育发展探讨
(一)高师公共书法教育的意义
首先,加强书法公共教育,是高师院校培养规格的要求。师范院校不同于其它类院校,它培养的是未来的教师。具备教师职业所应有的书写技能,是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保证,也是对教师的最起码的要求。在这方面,首都师大为师范院校带了好头,该校对学生的“三笔字”提出明确要求:写不好字不予毕业,95届音乐系一位学生因书写不过关未能毕业。
其次,教师书写水平的高低,对学生影响极其深远。在一次“师范院校与书法教育”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中,一位学生在文章里写到:“小学时,班主任写一手漂亮的粉笔字,我便开始模仿。到了中学,语文老师的钢笔字更漂亮,我便用老师的话‘练字不论春秋’时刻鼓励自己,下决心练好字。”许多书法家在谈到自己如何走上书法道路时,也都不约而同地谈到受老师板书的影响。从这个层面讲,高师书法教育的意义无疑是广泛而深远的。
再次,加强高师书法教育,是素质教育的要求。近年来,一些高师院校以书法教育为龙头实施素质教育,已取得累累硕果。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可以这样说,是否有利于素质教育,是检验一切教育的重要标准。“高师素质教育的合理构成有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从教技能素质、审美素质、身心素质五个方面”[1],而现代教育研究表明,书法教育有育德、益智、求美、健体等多项功能,恰与高师素质教育相吻合。诸多的资料表明,在高师阶段实施书法教育,全面提高师范生的书写水平和审美能力,对促使整个社会的素质教育形成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全民的素质,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为高师“三笔字”教学正名
高师的公共书法教育有一个新名词,叫“三笔字”,这是区别于其它各类各级学校(中师除外)书法教育的特色教育,它是专门针对教师应擅长的毛笔字、钢笔字和粉笔字的略称。一位有识之士,对“三笔字”的意义有这样一段很有见地的论述:“在一个高高在上傲气十足的书法家看来,这可能实在不足道。但我以为,三笔字教学的功能与意义,恰恰在于它的不那么高深莫测故弄玄虚,它指向一个文明社会中人人皆须具备的应用课题,但却又在文明教育过程中倾注了相当的审美要求。它是兼实用与艺术的。正因为如此,社会对它的需求就更大,而任何一个文学艺术门类,如果离开了社会需求或不尊重社会需求,那它必定难于存活更勿论发展。”[2]但一段时期以来,有些师范院校对“三笔字”教学很不重视,许多学校认为这门课是可有可无的。与此同时,教“三笔字”的教师也苦不堪言,在校内教学成果得不到承认,职称受影响,在校外不敢称自己是教“三笔字”的,怕低人一等。直到九十年代,国家教委相继下发了《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训练基本要求》(教师司[1992]39号)、《高等师范院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教师[1994]2号),对师范生“三笔字”提出了明确要求,高师的“三笔字”教学状况才开始好转。
(三)影响高师公共书法教育的发展的几个要素
高师书法公共教育的环境及教学水平,较前几年有了明显的改善与提高。但现状并不容乐观,许多方面还存在着问题:
1.师资力量薄弱。近些年,随着各高师院校公共书法课的相继开设,先后也相应配备了书法教师,但兼职的居多,专职的很少。在“调查的52所学校中,仅有182名书法教师,而在校生136992名,师生比1:752,严重失衡;182名教师中专职仅有45名,45名专职教师中只有1名是高校书法专业毕业的。”[3]这不能不影响到公共书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2.学生基础极低。这一代的大学生,由于种种原因,绝大部分学生在中小学阶段从未有意识地进行过书法训练,即使有个别学生凭着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写了毛笔字,但由于缺少老师的指导,收效也不大。据近年笔者调查,每届学生中,在大学前受到系统书法训练的学生不到5%,在这不到5%学生中,基本上是中师保送生。其他绝大部分学生,书写时笔顺笔画错误百出,笔迹或龙飞凤舞,形同天书,或生硬僵死,毫无美感。
3.课时安排较少。目前,多数高师院校开设书法课的时间都为一个学期,总课时量在36课时左右。众所周知,书法课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一门课程,需要长时间的基本功的训练。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既要学毛笔,又要学硬笔,而且面对的大多数是书法基础几乎为零的学生,“教师必须从楷书基本点画教起,花很大功夫给学生补中小学毛笔字课程”[4],书法课的收效是可想而知的。
4.教学设施落后。许多师范院校还不具备书法课教室,公共书法课都是在固定小桌椅的大教室进行,上硬笔课勉强凑合,毛笔课则难乎其难。多数学校教学用具还同几十年前一样:毛笔、粉笔和黑板,缺少必要的教具、挂图、幻灯片、图书资料及现代化教学手段。
5.领导认识不足。这是让许多书法教育工作者寒心并不愿启齿的问题。其实,学校领导对书法教育认识不足,或以自身好恶决定书法教育命运的情况,还在相当部分学校存在。1997年,在河北省书法教育研讨会上,一位教师的发言至今还记忆犹新:“……领导为我的苦口婆心所感动,1994年暑假后答应我由语文老师改为专职书法老师,我在一年级教钢笔字和粉笔字,在二年级教毛笔字,一年的时间,学生们就有了长足的进步。可好景不长,1996年暑假后,主管领导换了,书法课就被停开。尽管我一再表示只要让我教,即使将来真的象有些人说的那样不给我晋职称也行,但结果仍无济于事。”这极大地影响了书法教育工作者投身书法教育的热情。
(四)高师公共书法教育的展望
要改善高师公共书法教育存在的种种窘境,学校主管领导、书法教师应该从大书法教育、大素质教育的高度予以重视,“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5],把“三笔字”教学确实落到实处。
1.要成立公共书法教研室,配备专兼职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以教研室为阵地,开展教研室活动,引导书法教师献身书法教育的热情,增强凝聚力。完善学校公共书法教育的目标管理和发展计划,形成良好的书法教育氛围。
2.应尽快完善必要的教学设施,如“三笔字”教学需要的幻灯、挂图、电教资料及书法教室、展览室等。这些条件的改善对提高教学效果有着重要的作用。如讲毛笔技法时,其运笔方法要求在动态中去理解、模仿,书法教学与电化手段实现嫁接后,效果更直观;讲作品欣赏和章法创作时,录像教学会省去许多苍白无力的语言描述。再如,书法教室的建立,会免去小桌带来的不利,使学生全身心投入临摹与创作,展览室展出的作品或实物会对学生有一种良好的熏陶作用。
3.鼓励教师研究教法,全面提高教师的书法教育教学能力。师范范校学生“书写‘三笔字’技能训练的基本要求是:①正确掌握3755个第一级汉字的字形、结构、笔画、笔顺。②熟练掌握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的楷书或行书的书写技能。”[6]
针对高师书法教育内容多,学生书写水平低的实际,书法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认真研究教法。笔者在教学中总结出以下几个原则和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①以技法为主,理论为辅;②以硬笔为主,毛笔为辅;③以楷书为主、行书为辅;④毛笔注重笔法传授,硬笔则重结构;⑤注重由楷书技法到行书技法的转变;⑥重视学生从理解技法到掌握技能的转变;⑦将汉字审美贯穿在技法教学之中;⑧采用启发式寻找规律,举一反三。
如第⑥条原则。在临写行书《兰亭序》时,内有“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一句,“左”、“右”二字相连,虽结构相同,写法各异,“左”字横短撇长,“右”字横长撇短,为什么呢?先启发学生,寻找这种写法的依据。然后逐渐地总结:“左”字下方因还有舒展的横画,字的宽度由撇的末端和下横的右端标志出来,因此上横没必要写长,相反写长了倒觉累赘、笨重。“右”字下部是紧缩的“口”,没有舒展的笔画,所以上横应长些标志字的宽度。由此可推出跟“左”一类的字,如“左”、“龙”等,也能推出和“右”一类的字如“布”、“有”等,从而达到举一反三的教学目的。
4.积极开展书法课外活动。高师公共书法教学最少应保证两个学期,72课时左右,但是这个标准也是一时难以达到,要想在短期内达到教学效果,必须组织书法课外活动来配合。书法课外活动形式很多,1995年河北师院书法辅修教研室策划的“双休日书法”系列活动,内容涉及书法咨询、讲座、笔会、教学研讨会、师范院校与书法教育有奖征文等,每周六上午举行,持续一个学期,直接参与师生1000多人次,在全校掀起重视、学习书法的热潮,有利地促进了书法课堂教学的开展。
二、高师书法专业教育的研究构想
1.高师院校与艺术院校书法专业的比较研究
艺术院校与师范院校由于培养目标不同,所以其培养人才的规格和去向也就不同。艺术院校的书法专业培养的是书法艺术专门人才,其去向是当书法家,从事书法艺术研究与创作,而师范院校的书法专业培养的是书法教育专业人才,其去向是当书法教育家,而再去培养书法人才。因此,从继承传统文化、推动书法教育事业方面来讲,高师的书法专业比艺术院校书法专业的建设更具有深远的意义,高校中建立书法专业应该始于师范院校。但事实并非如此,最早建立书法专业的是浙江美术学院(现改名为中国美术学院)。
1962年,时任浙江美院院长的潘天寿先生在文化部主办的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教材会议上提出:“现在中小学还不能开设书法课,但应在少数高等艺术院校开办书法专业,以培养书法人才。书法篆刻是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必须继承。要抢救遗产,如果再不抓书法教育,就会出现后继无人的情况。”[7]于是,在政府的支持下,1962至1963年之间,作为重点美术大学的浙江美术学院招收了第一批学生专攻书法,在中国当代书法教育史上画上了最辉煌的一笔。
笔者想,假如潘天寿先生不是美院院长,而是师院院长,或者当时有一位师院院长提出:“现在中小学还不能开设书法课,但应在少数高师院校开办书法专业,以培养书法教育专业人才……”然后率先在师范院校建立了书法专业,那么我认为中国的书法教育远不止今天这样的景象,将会更为蔚然壮观。建国以后30多年来,我国书法教育发展速度一直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仅有部分书法艺术家长期担任了书法教育家的角色,而书法教育专业人才奇缺。
2.21世纪初高师书法专业建设构想
历史进入八十年代,首都师大的欧阳中石先生看到当代高师生书写水平极低,反不如外国留学生,感到非常痛心。然后积极倡导师范院校的书法教育,并率先在本校建立了书法专业。1993年,经过多方努力,又于本校增设了全国第一家书法博士点。而在此前后,南京师大、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山东聊城师院等几所师范院校也设立了书法专业,成为本世纪末师范院校书法教育的几个亮点。
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笔者断言:在2000~2010年,全国每一个省至少有一所师范院校将增设书法专业,全国至少有10所院校增设书法硕士点,至少有5所院校增设书法博士点。只有按照这样的速度发展,才能满足各层次书法教育对书法师资的需要。
近十年来,在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研究会倡导下,基础教育阶段的书法教育,开展得如火如荼,遍地开花,硕果累累。笔者在该会主办的十周年研讨会上了解到:中小学的书法(写字)课基本得到普及,组织编写的中师书法教材《书写训练》已列入全国中等师范学校用书目录,编写的《中职书法基础教程》也开始在部分学校进行教学试验。一个基础教育阶段书法教育的高潮即将来临,而书法师资问题将是下世纪初基础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作为培养基础阶段师资的母机的高师院校,不仅肩负着培养书写基本功扎实的任务,面临日新月异的书法教育形势,还肩负着培养书法专业教师的重任。
3.高师院校积极争上书法专业。
近些年来,数所高师院校顺应时代需要,首当其冲陆续增设了书法专业,首都师大、江西师大、福建师大、南京师大、聊城师院,就是这样一来师范院校的代表。但是,增设书法专业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这里面需要解决许多的矛盾。例如:现在书法教育各层次的关系还不顺畅,这必然遇到生源及招生时的学生专业素质问题。再如师资问题,申报新专业没有较强的专业师资队伍主管部门不会批准,同时书法专业本身对教师要求非常高,没有高水平的教师也不会办好这个专业。这就需要有热心人积极地去努力,创造条件。
1995年,河北师院组建了书法教育辅修专业,该专业主要面向有一定专长的学生,除开设各体基本技法外,还开设书法理论、书法史、书法美学及书法教学法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及审美素质。书法辅修专业的增设,一开始就受到学生普遍欢迎。1998年首批辅修专业学员大学毕业时,同时拿到了本校颁发的书法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高师院校建立书法辅修专业是切合目前师范院校实际的、别开生面的有益探索,值得借鉴和推广。它的特点在于:既不同于校内的书法小组,也不同于正式的书法专业,它比书法小组更具稳定性和系统性,比正式书法专业更具简易性和可操作性。其意义有二:一是书法辅修专业的学生毕业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转到中等学校书法教师队伍中来,以缓解中等学校书法教师奇缺之急;二是学校通过书法专业辅修教学,可据此聚集书法专业人才和积累书法专业教学经验,为将来正式申报书法专业做好准备。
书法辅修专业需要在实施主辅修制的师范院校进行,没有实施主辅修制的院校,可在美术系美术教育专业增设与国、油、版并列的书法专业方向,其理同书法辅修专业,不一而足。
高师的书法专业建设方兴未艾,让我们共同关注21世纪!
参考文献:
[1]寇学臣《高师素质教育之我见》,载《河北高教研究》1998年第4期。
[2]陈振濂《〈三笔字技法〉序》,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9月。
[3]潘善助《对我国高师公共书法教育现状的调查分析》,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5年第5期。
[4]王延林《上海高校的书法教育》,载《书法研究》总第42辑。
[5]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师司[1992]39号)。
[6]同上。
[7]陈振濂《中国当代书法教育现状及未来发展评析》载《大学师范书法教程》,天津古籍出版社,199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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