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农业生产漫谈

宁 可

  汉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作为封建社会农业特征的个体小生产农业得到很大发展。我国此后两千年封建社会的传统农业的发展道路就是在汉代形成的。汉代农业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从汉代情况看,我国传统农业走的是什么道路,具有哪些特点、成就和局限?这些问题需要专门研究,本文只就其中一些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从三个数字谈起

  “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85页)。马克思这段话启发我们,谈汉代农业生产发展水平,要先看三个数字。

  第一个数字:农业劳动生产率有多高?这是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主要标志。可以拿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主要产品——粮食的年产量作为代表。

  第二个数字:劳动者的个人需要有多大?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农业劳动能提供多少剩余产品,这是封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可以拿每个农业人口一年的口粮数作为主要标志。

  还有第三个数字:当时全国每人平均占有多少粮食?

  先看汉代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数(指原粮,下同)。计量汉代粮食数量有一些困难,其一是记载中“粟”有时也可指去壳的米;其二是汉代量制有大石小石两种,记载中的粮食量属何种量制有时不易分清;其三是西汉亩制有大亩小亩两种,有时也难于区分。我们这里把“粟”均作为原粮;把大多数出土量器如商鞅方升、汉上林共府升、新圜升等(容积约200毫升,当今0.2市升)作为大石一升的容积,把汉河平二年万年县铜斗的容积(1200毫升)作为小石一斗的容积(当大石的五分之三);对于大亩小亩,则尽可能加以区分。这样计算出来的粮食量,在各种折算方法中是属于低的。

  《汉书·食货志》载文帝时晁错言:“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百之收不过百石。”即一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50石,汉代一石(汉有大石小石两种量制,这里指大石,下同)约当今0.2市石。则一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10市石。当时最普遍的粮食作物是粟和小麦,折合市斤,粟(按1市石135斤计)约为1350市斤,小麦(按1市石145斤计)约为1450市斤。晁错讲这段话是要力陈农民的困苦,因此应是个偏低的数字。

  《汉书·食货志》又载战国李悝言,但实际说的也是西汉初年的情况:“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平年)岁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

  战国秦汉的“一夫”不一定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个别男丁,常指一个耕作单位即一家,因此应和晁错说的一样,是一家两个劳动力种田百亩。一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粟75石,约合今2025市斤。

  《管子·治国》篇说的也是西汉初年的情况:“常山之东,河汝之间,……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这里“一夫”也应是指的一家。则当时黄河下游冲积平原一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粟100石,约合今2700市斤。这是属于比较高的劳动生产率。

  再参照其他记载,可知汉代正常年份一般田地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数约在1300斤到2700斤之间。通常产量约为每亩一石半,则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数在2000斤左右。

  再看汉代每个农业人口的口粮数。它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许多记载都说明汉代一家平均五口。《汉书·食货志》记李悝言大小口平均每人月食粟一石半。居延汉简记西汉屯田卒及家属每月领取口粮数,戍卒本人每月合大石二石,大男一石八斗,大女、使男一石三斗,使女、未使男一石,未使女七斗。则每家五口每月口粮约在6石至7.7石之间,每人每月口粮在1.2石到1.54石之间。西汉末《汜胜之书》云丁男长女年食36石,一月三石,平均每人一石半。都与李悝所说相近。秦汉记载中涉及当时人食量的有几十条材料,其中成年人每月食量从一石到三石不等,一般是二石。则大小口通计,每个农业人口口粮平均每月一石五斗左右应是通常情况,即每年约食粟18石,折合486市斤。

  再看汉代全国每人每年平均占有粮食数。

  据《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郡国志》等所列举的十一二个全国户口数字,从西汉末到东汉后期,全国人口大致保持在五千万人上下,其中农业人口约占四千万,一家五口,两个劳动力,每个劳动力年产粮2000斤,则每年粮食总产量约为320亿斤上下,全国每人平均占有粮食640斤,这是一个约莫估算的数字。

  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2000斤,每个农业人口每年口粮486斤,全国每人每年占有粮食640斤。这些数字反映了一个我们过去不大注意的情况,那就是:从汉以来的两千年,我国农业虽然有所发展,但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个农业人口的口粮数和全国每人平均占有的粮食数,仍在汉代已经达到的水平上徘徊!

农业生产发展的途径

  农业劳动生产率徘徊了两千年,并不等于我国农业生产在这两千年里没有发展。为了适应人口较多,耕地较少的情况,我国农业的发展一方面靠扩大耕地面积,另方面更重要地则是走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途径。

  这样的农业发展途径,在汉代已经形成了。

  西汉人口的增长是惊人的。汉初承战乱之后,全国人口约600万或稍多一些。到约二百年后的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即猛增到1200余万户,5959万余口。经过王莽末年的战乱,从东汉中期以迄东汉末,人口大体稳定在900多万户,5000万口左右,比汉初增加到8倍左右。没有从奴隶制下解放出来的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维持这样高的人口增长速度是不可能的,而人口的增长在当时则加速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与人口的迅速增长相适应,汉代农业生产循着量的增长和质的提高这两个途径发展。

  量的增长指荒地的开垦。汉初耕地数字不详,如以全国农业人口500万人,照李悝、晁错所说一家五口,耕地100小亩汉初,故秦地行大亩(240步一亩,当今0.6916市亩),故六国地行小亩(100步一亩,当清亩0.31亩强,合0.2882市亩),一大亩等于2.4小亩。到汉武帝后期全国才统一用大亩。计,则全国耕地总面积在一亿小亩左右,合大亩四千一百多万亩左右。到汉平帝元始二年,全国耕地增到八亿二千七百余万大亩,东汉则长期稳定在近七亿大亩左右,约合今四亿八千万市亩,比汉初增长约十五六倍,这个数字有夸大的成分,但耕地面积增长的速度超过了人口增长的速度是可以肯定的。

  从前引李悝、晁错等议论来看,西汉初每家农户占有耕地100小亩,每个农业人口占有耕地20小亩,分别合今29市亩弱和5.76市亩。《汉书·赵充国传》言西汉屯田卒每人治田20大亩,合48小亩,与李悝、晁错所说的耕地数字相近。加上非农业人口,全国每户及每口平均占有的耕地面积比这还要少些。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及东汉共十一二个全国户口数及六个垦田数通计,平均全国每户占有耕地大亩70亩上下,每口大亩14亩上下,即每户占田48.6市亩,每人9.7市亩。这个数字比西汉初多了约一倍,不好解释,也许是由于荒地大量开垦的原故,更可能是垦田数字被夸大了(例如《后汉书·刘般传》就提到了这种情况)。

  然而,汉代人口与耕地分布及农业发展是很不均衡的。据《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郡国志》的记载,全国州部中,司隶校尉部和豫、冀、兖、青、徐五州,即今天陕西中部迄黄河下游地区,面积仅约占全国八分之一,而人口则占68%以上。尽管这里耕地开垦较多,在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远较其他各州为大,非农业人口所占比重也较大,又不断向外移民,但人多地少是肯定的。崔《政论》就说:“今青、徐、兖、冀,人稠土狭,不足相供。”因此这一带作为全国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地区农业的发展必然靠质的提高,即走精耕细作的道路,以大量劳动投入集约化经营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并且随人口的迁徙而向边缘地区扩展。因此,在汉代农业生产发展的两个途径中,精耕细作占着主导地位,并且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趋向。

  在汉代农业精耕细作的技术水平下,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有多高呢?由于田有美恶,岁有丰歉,耕作技术有精粗,水田旱田有差别,种植作物有不同,所以记载中亩产相差很多。但从前引《汉书·食货志》及《管子·治国篇》可知,“中田”“平年”一小亩产粟、麦在一石到两石之间。此外,《淮南子·主术训》言中田亩产四石,《后汉书·仲长统传》言北方地区通肥硗之田计亩产三石,那都是指的大亩,折成小亩,年产分别为1.66石和1.25石,仍在一石到两石的范围之内。

  因此,汉代正常年景一般田地一市亩产粟94—188市斤,平均约为140市斤。小麦100—200市斤,平均约为150市斤。

  至于行“代田法”的旱地,每大亩年产可达六石,合一市亩产粟233市斤,小麦250市斤。水利田亩产可达小亩2.7石以上,合一市亩产粟253市斤,小麦272市斤以上。这是少数高产田的产量。至于以耕作园艺化为特征的“区种法”,据说中田每大亩可达13石,美田可达19石,分别合一市亩产粟505市斤和739市斤,麦542市斤和793市斤。即使属实,那也是并未推广的小面积丰产试验的特例。

  汉代农业生产发展的两个途径及其主要趋向,也是我国两千年封建社会农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两千年来,我国的耕地面积从汉代的四亿八千万市亩左右增长到解放前的14亿余市亩,即增长到约3倍;单产从每亩约140斤增长到近300斤,约为2.2倍,二者相乘,总增约六七倍;而人口则从汉代的六千万人增长到解放前的五亿多,约达十倍;每人占有的耕地面积则从汉代的4.8市亩或9.7市亩降低到约2.8市亩,即仅为汉代的60%或29%。从宋以后,总的趋势是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了农业生产增长的速度,耕地面积和单产虽有增长,每人占有耕地面积却大大减少,人口增长已从加速农业生产发展的因素转而为阻碍农业生产发展的因素了。除去封建生产关系对农业生产发展的束缚越来越严重这个主要原因外,这就是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口粮数长期在汉代已达到的水平线上徘徊的一个重要原因。

  解放前,我国农业生产已经处于停滞状态。国内虽然还有大片宜农荒地,但多处边疆,开垦条件艰苦,已非个体小生产的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与生产技术所能大量开垦。从1873年到1933年的60年间,全国耕地面积除东北外仅增加1%。在这前后,单产也基本未增,而人口则从四亿多增到五亿多,每人占有的耕地面积逐渐缩小,农民艰苦的生产条件和低下的生活水平丝毫未得改善。可以这样说,不仅封建生产关系成了农业发展的严重桎梏,我国传统的个体小生产农业本身在解放前也基本上走到了它的尽头。

传统农业生产的局限

  在个体小生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精耕细作为主要特征的我国传统农业,其成就是巨大的,但也从一开始就呈现了它的局限。

  关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与人力的巨量耗费这些局限,已为人们熟知,我们就不去谈它了,这里谈谈我国传统农业的另外两个局限。

  其一,是单纯地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忽视了畜牧业。

  从包括人工生产与直接获取自然物的最广义的农业(包括采集、渔猎、种植、畜牧、林业等等),转变为专事人工生产特别是种植业的农业,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一般规律,它能大大提高生产专门化的程度,有利于工具和技术的改进,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的发展和相对的稳定,因而在历史上是进步的现象。我国大体上是在西周春秋期间实现了这一转变的。但在转变过程中畜牧业的发展却落后于农业。而欧洲中世纪走的却是农牧并重,种植业与畜牧业互相结合的道路。这样,我国农业失掉了畜牧业的支持和补充,形成了所谓的“跛足农业”。这种情况,在汉代已经开始出现了。

  我国的传统农业并非完全排斥畜牧业。战国秦汉时的所谓“重农派”,虽然把粮食生产看得高于一切,但并没有走到片面强调粮食生产,抹杀其他一切的地步。战国秦汉时有关农业的著述中,还是在强调粮食生产为主的同时,把桑麻、六畜、园艺等放到了一定的辅助地位上。

  然而,作为农业辅助的家畜饲养,与农牧并重、互相结合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前者畜牧是处于很次要的地位。“重农派”这种对畜牧业和农牧关系的认识,是当时农业和畜牧业的现实情况的反映。汉代除去边疆草原地带外,内地的畜牧业实际上多属于副业性的小规模的家庭圈养,像《孟子》所说的“二母彘、五母鸡”之类,猪、羊等的大规模的饲养、放牧虽也见诸记载,实际上并没有发展起来。至于大牲畜如马、牛的饲养,则是为了役使、军需而非食用。即使是役使,数量也不足,以致汉代许多地方还不能推广牛耕,只能“(zhí音直,意为踩、踏)耒(lěi音垒,代表翻土农具)而耕”(即用人力翻土耕种)或用人力挽犁。这从汉代马、牛价格昂贵,盗牛盗马要重罚乃至处死,及禁止民间屠牛祷神等也可得到证明。总之,从汉代开始,除去饲养军马及西北与游牧民族接壤的草原地带外,在农业地区中与农业结合的大规模的畜牧业就没有得到发展。像《史记·货殖列传》所说的有50匹马或百多头牛或二百多头猪、羊的牧主,当时已是少见的与占有良田千亩的地主或千户侯相当的富人。至于像宣曲任氏、卜式那样的大牧主,就更少见了。汉以后,畜牧业落后于农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惟一的例外是东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畜牧业一度有所发展,但那是少数民族带来的游牧生产形式,它是以原有农业的破坏为代价而不是与农业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并且只是历史上的短暂现象。

  我国农业走上忽视畜牧业的片面发展的道路,有它的客观原因。那就是,畜牧业特别是大牲畜的饲养,生产周期比较长,一般超过一年,并且宜于大规模的经营,为个体小生产力所不及;人多地少,精耕细作,使土地利用率高(汉代农田基本不休闲,连续耕作,有些地区已经实行复种),无法普遍开辟牧场;农业劳动生产率不算高,口粮标准低,吃饭问题未解决,种植饲料受到很大限制;我国地主经济又多半采用把土地分散给小农户耕种的方式,很少进行大规模的经营。这些都是我国个体小生产的传统农业条件下畜牧业不易发展的原因。

  畜牧业不发达给我国农业的发展带来不好的后果。它限制了食物品种的多样化及质量的改善,影响了生活水平的提高。汉代农民往往每年只有几个节日才能吃上肉,粮食成了惟一的主食,粮食不足的问题就更为突出。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我国的传统农业就不得不在努力发展粮食生产但粮食不足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圈子里打转。

  另一个局限是忽视林业和水土保持。我国传统农业的一个发展途径是大量垦荒开田。在封建社会个体小生产的条件下,垦荒不可能有科学的计划,也不可能辅以必要的水土保持工作,这就必然要毁坏森林、草原和湖泊水系,引起气候变化,水土流失,破坏生态平衡,从而使土地肥力下降,自然灾害频仍,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这个问题在汉代已经出现了。以自然灾害为例。据《史记·货殖列传》和《盐铁论·水旱篇》的说法,先秦大约12年中有两个灾年,灾年占16.6%。据《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的统计,从秦始皇元年(公元前246年)至汉吕后元年(公元前187年)的60年中,有重灾9次,占统计年度的15%,其中大水、大旱8次。可见《史记》、《盐铁论》所说的先秦自然灾害率大体上是符合实际的。但是,从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至新莽末年(公元24年)的210年中,即有52个年度有重灾,占统计年数的24.8%,其中大水、大旱即有42次,比先秦自然灾害率要高。东汉自然灾害更严重,从光武建武元年(公元25年)到灵帝光和七年(公元184年)的160年间,有46年有重灾,占统计年数的28.8%,其中大水、大旱有39次。此后情况也未见好转,从公元185年至1913年的1729年间,我国有水灾2673次,旱灾2526次。灾情以黄河中下游最为严重,这同黄河流域的森林草原破坏最烈、水土流失最严重无疑是有关的。

  上述这些传统农业的局限性,在封建时期是无法克服的,在今天也仍然作为一种巨大的保守的习惯势力存留在农业经营中和人们的思想中。我们要发展现代农业,决不能再受它们的束缚了。

  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社会制度的大变革必然带来生产的大发展。战国秦汉时期,随着封建制战胜奴隶制并得到初步发展,作为封建社会特征的个体小生产农业代替了奴隶制下的集体性生产,使得铁器和役畜这样的进步的工具和动力得以普遍使用,使得先进耕作制度和农业技术的创造、使用、推广有了可能,这就使得我国农业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汉代。今天,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胜利了,这就为农业生产的大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如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利用最先进的工具和技术,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农业这份珍贵的历史遗产,摆脱它的局限,并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形成适合我国具体条件的新的农业发展的道路,用最快的步伐把农业搞上去,这就是当前农业战线的根本任务。

原刊《光明日报》1979年4月10日

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