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指简牍。简是竹或木制成的长条,用绳编连为册,用来作书写材料。牍则是木制的方版,用于写信或上奏,也用于其他内容的文字记载。甲骨文里有“册”、“典”字,说明商代通用的书写材料是简。这种竹木材料至东晋才逐步被纸代替。帛是丝织品,作为书写材料,几乎与简册同时并行。历史上简策出土屡见记载,汉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所得古文经书及晋太康二年汲冢出土竹书是影响最大的两次。自十九世纪末以来,出土简帛文献较多,与甲骨文、金文、敦煌文献、明清档案一样,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新材料,形成了国际性新学科,是文献领域不可忽视的新天地。
(一)近世出土简帛文献概况
1、曾侯乙墓竹简。1978年发掘,地点在湖北省随州市擂鼓墩,墓主为战国早期曾国国君曾侯乙。出土竹简240枚,经整理,全部有字简编为215号。简文照片、释文及考释见1989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曾侯乙墓》(上下册)中。简文所记系用于葬仪的车、马以及配套的车马器、兵器、甲胄等物的数量。车马有自备的,有他人赠送的。赠送者有王、太子、令尹、鲁阳公、阳城君等,鲁阳、阳城都是楚邑,王、太子、令尹无疑也是楚国的,简文中又称楚国莫敖(官位次于令尹)为“大莫敖”。简文字体风格与楚国文字一致。说明曾国已成为楚国的附庸国。这批竹简在出土竹简中时代较早。(参《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裘锡圭《曾侯乙墓竹简》条)
2、战国楚简(湖北)。湖北江陵、荆门一带分布着数量庞大的楚国墓群,这里是战国时期楚国郢都所在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对这一带楚墓进行了大规模发掘,在江陵天星观1号墓、望山1、2号墓、籐店1号墓、秦家嘴三座楚墓、九店56号、621号墓、鸡公山48号墓、荆门包山2号墓、郭店1号墓等楚墓都出土了竹简,迄今发现竹简字数四万字以上,价值最大的是1993年10月出土的郭店楚简。郭店1号墓1993年秋被盗,随后由考古工作者进行发掘,所出竹简804枚,清理出有字简730枚,收入1998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郭店楚墓竹简》一书。该书除图版外还有释文与注释。郭店1号楚墓时代为战国中期后段,所出竹简主要是道家和儒家的著作。道家的有《老子》甲、乙、丙三组摘抄本,丙本附有《太乙生水》,是对《老子》的解说引申。儒家的有《淄衣》、《五行》、《成之闻之》、《尊德义》、《性自命出》、《六德》、《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诸篇。另有《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语丛》。
3、战国楚简(湖南)。湖南长沙一带与湖北江陵一样,分布着庞大的楚国墓群,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被发掘者有一千数百座。其中五里牌406号墓出土竹简38枚(1951年),仰天湖25号墓出土竹简43枚(1953年),临澧九里1号墓出土竹简100多枚,慈利石板36号墓出土竹简约1000枚(断为4371枚)。九里楚简为占卜之辞,五里牌、仰天湖楚简均系遣策。石板楚墓为战国中期前段墓葬,其中所出楚简多系先秦古籍,可与传世的《国语·吴语》、《逸周书·大武》、《管子·霸形》等书对勘,为《国语》、《逸周书》成书年代提供旁证,文献价值较高。(参《新中国考古五十年》)
4、战国楚简(河南)。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楚墓1957年发掘出土竹简两组,一组28根1000余字,为记随葬物的遣策。另一组残片,仅存500多字,内容可能是死者生平。
5、云梦秦简。1975年湖北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出土竹简1155枚(另残片80片),从竹简推断墓主为秦狱吏喜,简文内容主要是法律、行政文书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包括《编年纪》53简、《语书》14简、《秦律十八种》202简、《效律》61简、《秦律杂抄》42简、《封诊式》98简、《为吏之道》51简、《日书》甲种166简、《日书》乙种257简。其中《语书》、《封诊式》、《日书》乙种三种有标题在最后一简简背,《效律》有标题在第一简简背。《编年纪》记秦昭王元年(公元前306)至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间事,可作为这批秦简断代的参考。1977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收入了《日书》两种以外的所有秦简,并有释文、注释、语译。
6、江陵秦简。1993年江陵王家台15号秦墓出土《日书》、《效律》、《易占》等类秦简。《易占》与前人称引的《归藏》大部分吻合,为《归藏》的真伪及时代问题的考证提供了新的证据,有较高的文献价值(参《新中国考古五十年》)。
7、马王堆汉墓帛书。1973年12月长沙马王堆3号西汉墓出土,约29件12万字,该墓入葬时间为汉文帝十二年。根据书体、避讳字和帛书上出现的纪年内容,专家推定为秦末至西汉初抄写。这些帛书被整理成《马王堆汉墓帛书》六册由文物出版社从1981年开始陆续分册出版。这批帛书属于书籍,大都无书名,整理时据内容拟定了书名。主要有:
《老子》甲本及卷后佚书四种,存465行13000多字,写在半幅帛上,字体在篆隶之间。不避刘邦讳,大概抄于高祖即帝位前。四种佚书定名为《五行》、《九主》、《明君》、《德圣》。
《老子》乙本及卷前佚书四种,共252行16000多字,写在一幅整帛上,字体为隶书。避刘邦讳,估计抄于文帝初。四种佚书原有题目:《经法》、《十六经》、《称》、《道原》。
《周易》及卷后佚书五种,隶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六十四卦》及卷后佚书《二三子问》,无篇题。第二部分为《系辞》和卷后佚书,佚书为《易之义》、《要》、《昭力》、《缪和》(后三种为原题)。《六十四卦》存93行约4900余字。《系辞》约6700余字。佚书五种共36行约9600字。
《春秋事语》,存16章97行约二千余字,隶书,写于半幅的帛书上,原无题目。每章记一事,重在记言,不分国,亦不编年,所记史事上起鲁隐公被杀,下至三家灭智氏。
《战国纵横家书》,存27章325行11000多字,字体在篆隶之间,写在半幅的帛上。其中11章见于《战国策》、《史记》,文句大体相同。另16章为佚文,主要记苏秦游说活动。
《刑德》甲乙丙三件,内容属于兵阴阳家。
《五星占》,存144行约八千字,隶书,保存甘氏和石氏天文书的一部分,为现存较早的一部天文书。
《相马经》,存77行约5200字,隶书。绝大部分为传世《相马经》所无。
《五十二病方》及卷前佚书四种。共存462行。佚书为《足臂十一脉灸经》、《阴阳十一脉灸经》、《脉经》、《阴阳脉死候》,均系拟题。为迄今发现的较古医书。
《导引图》及卷前佚书二种。全长1.4米,均无题目。《导引图》长1米。佚书共26行1500多字。第一种8行为《却谷食气》。第二种从第9行开始,内容与《阴阳十一脉灸经》基本相同。
《长沙国南部地形图》,经复原为长宽各96厘米的正方形。《驻军图》,经复原为长98厘米、宽78厘米的长方形。两幅地图为今存最古老的地图。
8、阜阳汉简。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1号汉墓出土,考古学家推测为汝阴侯夏侯灶墓,夏侯灶卒于汉文帝十五年。墓早期被盗,竹简断裂严重。初步整理,发现有十多种古籍残片。其中《苍颉篇》120余片540余字,内有《爰历篇》首句“爰历次貤,继续前图”,知还应包括《爰历篇》简文。《诗经》170余片,涉及《国风》65首,《小雅》4首残文,已由胡平生、韩自强整理成《阜阳汉简诗经研究》于1988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周易》近600片,其中与今本不同的卜事之辞约400片。《吕氏春秋》40余片,涉及《孟夏》、《劝学》、《荡兵》等20余篇。《庄子》约20片。《离骚》残文4字,《涉江》残文5字。另有《万物》130余片、《作务员程》170余片等(参《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胡平生《阜阳汉简》条)。
9、银雀山汉简。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出土。下葬时代为汉武帝时期。1号墓出土4942枚,2号墓出土32枚。简均为竹简,牍为木牍。银雀山汉简主要是古书,有失传的古佚书,也有传世古书的古本。主要有:
《孙子兵法》,二百余简,二千四百余字,除《地形》篇外,传本十三篇中的十二篇文字均有发现,与宋本《孙子》对照,简文约存三分之一强。另有佚文四篇:《吴问》、《黄帝伐赤帝》、《四变》、《地形二》。专家认为与孙子有直接关系,列为《孙子》佚文。
《孙膑兵法》,共三十篇,整理为上下两编。上编十五篇,第一至四篇及第十五篇《强兵》记孙子与齐威王、田忌问答,其余亦称“孙子曰”,而内容书体与同时出土的《孙子兵法》佚篇不相类,所以推定为孙膑兵法。下篇十五篇没提到孙子,据其内容、文例、书体推定为孙膑兵法。张震泽《孙膑兵法校理》认为下篇“似非孙膑之书,而应别题书名。”
《尉缭子》,五篇,与传世本《兵谈》、《攻权》、《守权》、《将理》、《原官》五篇文字相合。另有《兵令》一篇与传本《尉缭子》合,但其简式与《尉缭子》各篇不合,而与《守法》篇同,所以在简本系统《兵令》一篇属于《守法守令十三篇》,而不属于《尉缭子》。这对探讨传本《尉缭子》的形成过程有一定启发。
《守法守令十三篇》,共十篇,是以木牍篇题为线索整理出来的。其中《守法》、《守令》两篇不易分,暂合为一。《上篇》、《下篇》疑即简本《六韬》,因无直接证据,这两篇暂缺。其余为《要言》、《库法》、《市法》、《田法》、《委积》、《王兵》、《李法》、《王法》、《兵令》。其中《守法》与《墨子》的《备城门》、《号令》等篇相似,《王兵》内容散见于《管子》的《参患》、《七法》、《兵法》、《地图》等篇。《兵令》与传本《尉缭子》的《兵令》篇合。
《六韬》,共十四组。其中一至七组见于传本《六韬》,八至十三组见于《群书治要》、《通典》、《太平御览》所引《六韬》佚文,第十四组为残简,据简式、字体、内容定为《六韬》佚文。
《晏子》,共十六章,散见于传本八篇之中,其中第十、第十一两章传本分别又析为两章。
《地典》,一篇,见《汉书艺文志》兵阴阳家。
《唐勒》,一篇,为唐勒、宋玉论驭赋。
另有《十官》、《五议》、《务过》、《为国之过》、《起师》等四十余篇论政、论兵文章,《曹氏阴阳》等十余篇阴阳、时令、占候之书,《相狗》、《作酱》等技艺之书。
2号汉墓出土的《元光元年历谱》以十月为岁首,是迄今发现的较早的完整的历谱。能纠正《通鉴目录》以来相关诸书的错误(参《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吴九龙《银雀山汉简》条)。
10、江陵汉墓简牍。1983年12月至1984年1月从江陵张家山M247、249、258三座西汉早期墓中出土,共1600余枚。内容包括:
《二年律令》,吕后二年颁布的法令,律名有《金布律》、《徭律》、《置吏律》、《效律》等二十余种,有些律名与睡虎地出土秦律同。
《奏谳律》,法律案件汇编,包括二十余个案例。
《盖庐》,记吴王阖庐与伍子胥对话,属于兵阴阳家内容。
《脉书》,主要内容与马王堆出土帛书《五十二病方》中关于脉法部分相同。
《引书》,讨论古代导引术的著作,可与马王堆出土《导引图》参证。
《算术书》,与《九章算术》前七篇相似,但成书更早。
《日书》,与睡虎地秦简《日书》相似。
《历谱》,为考古发现较早的历谱。
《遣策》,记随葬物。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又在张家山M327、336两座汉墓出中出土竹简一批,也是文书类竹简,使张家山出土竹简达到三千余枚。张家山之外,江陵毛家园、凤凰山、杨家山、高台也出土有汉简。
11、武威汉简。甘肃武威出土。其中1959年武威磨嘴子6号汉墓出土的《仪礼》简469枚,其他日忌杂占简11枚。《仪礼》简分甲乙丙三本。甲本木简398枚,包括《士相见》、《服传》(单传)、《特牲》、《少牢》、《有司》、《燕礼》、《泰射》7篇。乙本木简37枚,仅《服传》一篇(单传)。丙本竹简34枚,仅《丧服》一篇(单经)。抄写年代约西汉晚期,下限为成帝和平年间。1959年磨嘴子18号汉墓出土有10枚木简,记东汉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幼伯受王杖事,录有西汉本始二年和建始二年诏令,被称为“王杖十简”。1981年武威文管会又征集到王杖诏令简26枚,简背有编号“第一”至“第廿七”,中缺第十五简。内容包括建始元年、元延三年关于高年授王杖及关于汝南郡王安世等因殴辱王杖主而弃市的诏令。1972年武威旱滩坡汉墓出土木简78枚,木牍14枚,内容涉及临床医学、药物学、针灸学等。以上这些汉简因同出于武威而称武威汉简。简文收入《武威汉简》(1964年文物出版社)、《汉简研究文集·武威新出土王杖诏令册》(1984年甘肃人民出版社)、《武威汉代医简》(1975年文物出版社)。
12、居延汉简。指汉代张掖郡居延都尉和肩水都尉下辖的城鄣、熢燧、关塞遗址出土的简牍。主要是木简,少数为竹简。地点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和甘肃省金塔县境内。1930年到1931年中国、瑞典学者组成的西北科学考察团在此处发现汉简一万余枚,现藏台湾中央研究院。这部分汉简,以1980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居延汉简甲乙编》收罗较齐备,该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编,包括图版、释文、附录、附表。1972年到1974年间,甘肃省文物考古工作者又发掘汉简近二万枚,主要地点是居延都尉所辖甲渠候官治所、甲渠候官所辖第四部和第四燧所在地、肩水都尉所辖肩水金关。1994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上下册,收入甲渠候官治所汉简7933枚,第四燧汉简195枚,其他采集散简281枚,合计8409枚。上册为释文,下册为图版。肩水金关汉简11000余枚将另出《居延新简(肩水金关)》一书。居延汉简主要是当时的公文、档案、历谱、药方等,数量庞大,内容丰富,是研究历史、文字、书法及书籍制度史的重要资料。
13、敦煌汉简。甘肃敦煌、玉门、酒泉汉代熢燧、驿置遗址出土的简牍。时间约为汉武帝时期至东汉中期。1907年英人斯坦因在敦煌西北汉代熢燧遗址获简704枚,1913至1915年又在敦煌、酒泉西北汉代熢燧遗址获简166枚,这两批简现藏英国不列颠博物馆。1944年夏鼐在敦煌县小方盘城等汉代遗址获简48枚,现藏台湾。建国初民间采到17枚,传为1920年出土于敦煌西北,现藏敦煌研究院。1977年嘉裕关市文管所在玉门市花海汉代熢燧遗址获简91枚。1979年甘肃博物馆、敦煌文化馆在敦煌县马圈湾汉代屯戍遗址获简1217枚,现藏甘肃文物考古研究所。1981年敦煌文化馆在敦煌县酥油土汉代熢燧遗址获简76枚。1990至1992年甘肃考古工作者对敦煌西北64公里处汉代悬泉置遗址进行发掘,获简25000余枚,主要是红柳木简,完整或相对完整者约40册。这是一处邮驿遗址。汉简内容为汉代诏书、律令、料品、檄文、簿籍、爰书、劾状、符、传、历谱、术数、医书、相马经。其中大量邮驿文书,史料价值极高。
14、定州汉简。1973年河北定州市八角廓40号西汉中山怀王刘修墓出土的竹简。现藏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刘修卒于汉宣帝五凤三年(公元前55年)。该墓早年被盗并焚烧,竹简已炭化、残碎。经初步整理,有《论语》、《儒家者言》、《哀公问五义》、《保傅传》、《太公》、《文子》、《□安王朝五凤二年正月起居记》、《日书》等古籍。1997年文物出版社出版了《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为这部分简的释文和校勘记、简注,共收残简620多枚,录成释文7576字,不足传本《论语》的二分之一。与今本文字异者七百余处。
15、大通汉简。1978年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115号墓出土木简400枚,残断严重。内容为部曲(军队编制)、操典(操练法规)、军队标志、军队爵级、赏赐制度及行杀、处罚规定等。有目录简6枚,残存文字有“首捕虏□□论廿一”、“虏以尺籍廿二、私车骑数卅”、“所毋为卅七、材官”、“私卒仆养数廿八、从马数使私卒卅六、车”、“车一两卌四”。部分残简文字与目录符合。
16、尹湾汉墓简牍。1993年江苏东海县温泉镇尹湾村西南汉墓出土。M2号墓出土木牍一方。M6号墓出土木牍23方、竹简133枚,保存基本完好。时代为东汉晚期。M6墓主为汉东海郡功曹史师饶。内容为东海郡上计集簿、吏官簿、长史名籍、东海郡属吏设置簿、兵车器集簿、赠钱名籍、神龟占、六甲占雨、博局占、元延元年历谱、元延三年五月历谱、遣策、名谒、元延二年日记、刑德行时、得道吉凶、《神乌赋》等。已收入《尹湾汉墓简牍》一书(1997年中华书局出版)。包括所有图版、释文。
17、楼兰、尼雅汉晋木简。楼兰古城遗址在新疆若羌县孔雀河下游,罗布泊西北。为塔里木盆地最低洼地区。城墙约修于西汉末或东汉初,四世纪中叶后逐渐衰落,沉没于沙碛中。1900年瑞典人斯文赫定在罗布泊考察,向导艾尔得克偶然发现这处遗址,1901年斯文赫定进行发掘,得汉晋木简121枚及大量遗物、文书。经研究为汉代楼兰遗址。尼雅遗址在新疆民丰县北约150公里外的尼雅河终点,为汉代“精绝”(见《汉书·西域传》)故地。1901年英国人斯坦因在尼雅发掘,得魏晋木牍数十枚。1905年至1928年间上述二人又不断来楼兰、尼雅两地,美国的亨廷顿、日本的橘瑞超、瑞典的伯格曼也来此探险。又发现大量遗物,内有汉文、佉卢文、粟特文、婆罗迷文木简、残纸。这些木简、残纸文书历多年才逐步发表出来。林梅村编著《楼兰尼雅出土文书》(1985年文物出版社)一书,收入斯文赫定在楼兰发现汉文文书277件,斯坦因在尼雅发现汉文文书58件、在楼兰发现汉文文书349件,橘瑞超等在楼兰发现汉文文书44件,共计汉文文书728件。仅作释文,重新编号。这些文书包括汉文简牍和纸质文书。木简纪年最晚的为前凉建兴十八年(东晋咸和五年)。
18、长沙三国吴简。1996年长沙市中心走马楼平和堂商厦建设工地第22号井窖出土,约10万枚,包括木简、竹简、木牍、封检、签牌等。内容主要是券书、官府文书、长沙郡所属户籍、名刺、信函、账簿等。初步清理最早年号为建安二十五年,其次有黄武、黄龙、嘉禾等孙权年号。其数量极其庞大,是研究三国史特别是吴国史的重要资料。
(二)简帛文献的价值
1、佚籍复出。大批古佚书的出土,使我国一部分古籍佚而复出。丰富了古文献的内容,解决了某些学术上悬而未决的问题,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新资料、新课题。
例如《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记载:“孙武者,齐人也。以《兵法》见于吴王阖庐。阖庐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又载:“孙武既死,后百余岁有孙膑,膑生阿、鄄之间,膑亦孙武之后世子孙也……世传其《兵法》。”《汉书·艺文志·兵书略》载有“《吴孙子兵法》八十二篇《图》九卷”、“《齐孙子》八十九篇《图》四卷。”即指孙武、孙膑两家兵书。但传世的只有孙武《孙子兵法》,孙膑的兵法早已失传。于是人们在孙武、孙膑之间的关系以及《孙子兵法》为谁所作,孙膑有无兵法等问题上产生种种疑议。例如近人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说:“《孙子》十三篇洵非春秋时书。其人则自齐之孙膑而误。”(《孙武辨》)又说:“又孙膑之称以其膑脚,而无名,则武殆即膑名耳。……史公亦误分以为二人也。”(《田忌邹忌孙膑考》)日本人斋藤拙堂《孙子辨》谓“今之《孙子》一书是孙膑所著”,“孙武与孙膑毕竟同是一人,武其名,而膑是其绰号。”(武内义雄《孙子十三篇之作者》引,见《先秦经籍考》P377)日本武内义雄也说:“今之《孙子》不是出于吴孙子,而是出于齐孙子之想像。”又说:“今之《孙子》十三篇是魏武帝抄录本,从《齐孙子》即孙膑书中拔萃而成者。”(同上)但是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同时出土《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就使得种种揣测怀疑不攻自破,证明《史记》所载是可信的。《孙膑兵法》的出土,为我国军事史研究增加了一部名著。银雀山出土的佚书还有《守法守令十三篇》、《地典》、《唐勒》、《相狗》、《作酱》等,也都有重要价值。
再如1993年郭店战国楚墓出土的竹简,有儒家著作十一种十四篇,其中《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五行》、《唐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闻之》、《性自命出》、《六德》、《语丛》九篇,都是佚书(《五行》篇曾在马王堆帛书中出现过)。这批佚书填补了哲学史上从孔子至孟子之间的空白。庞朴说:“多年来我们始终未能搞清楚孔子到孟子那一百来年的情况。因为相传为曾子所作的《大学》和子思所作的《中庸》,不能贸然相信,此外又没有别的材料可资利用。这种遗憾,直到郭店楚简出现,方才得到缓解。楚简在孔子的‘性相近’和孟子的性本善之间,提出了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性一心殊等等说法,为《中庸》所谓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命题的出场,做了充分的思想铺垫,也就补足了孔、孟之间所曾失落的理论之环。”(《中国哲学》第二十辑庞朴《古墓新知--漫读郭店楚简》)一般认为这批佚书属于子思或子思一派的著作。李学勤说:“这些儒书的发现,不仅证实了《中庸》出自子思,而且可以推论《大学》确可能与曾子有关。”(同上《先秦儒家著作的重大发现》)
又如1973年马王堆出土帛书中有佚书《战国纵横家书》、《春秋事语》、《五十二病方》、《五星占》等,对春秋战国史、医学、天文学研究都有重大意义。
2、考校释读传世古籍。传世古籍的简帛古写本的出土,为考证古书的时代及真伪、校补古书讹脱、释读古书文义提供了可靠的最新依据,大大推动了古文献学的深入发展。
《孙子》一书不少人怀疑不是春秋时孙武作,而是战国时孙膑作,又有人认为《孙子》十三篇为曹操的节选本,当然《四库提要》及清代孙星衍等则坚持《孙子》十三篇出自孙武。银雀山汉墓同时出土《孙子兵法》、《孙膑兵法》,证明《孙子》十三篇并非曹操节选本,而且孙膑自有兵法,与孙武兵法不同,证明《四库提要》和孙星衍等人坚持的看法完全正确。
再如《老子》一书马王堆汉墓帛书中有之,郭店战国楚墓又有之。郭店楚简《老子》甲本有云:“绝知弃辩,民得百倍。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绝为弃作,民复孝慈。”在今本《老子》第十九章和马王堆帛书《老子》第六十三章,都有这段话,其中“绝知弃辩”今本及马王堆帛书均作“绝圣弃知”;“绝为弃作”今本及马王堆帛书均作“绝仁弃义”。其中关系着儒、道原则分歧的“圣”、“仁”、“义”,在郭店简中作“辩”、“为”、“作”。庞朴说:“这三个关键字关系着儒、道两家的关系,马虎不得。谁都知道,圣和仁义,都是儒家所推崇的德行,在同时出土的《五行》篇中,圣被描绘为‘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的最高一行,仁义则是最基础的两行。弃绝此三者,意味着儒、道两家在价值观方面的彻底对立,如我们一向所认为的那样。令人惊讶的是,现在的竹书《老子》居然未曾弃绝这些,它所要弃绝的三者--辩、为、作,以及无争议的另外三者,都是儒家也常鄙视之的。如果这里不是抄写上的错误,那就是一个摇撼我们传统知识的大信息。”(《中国哲学》第二十辑)郭店楚墓时代为战国中期后段,简本《老子》抄写年代当更早。从版本学角度看,战国中期楚地流传的《老子》与汉代初年流传的《老子》在文字上有出入,而且在关键字上有出入,这似乎给我们透露了一个信息,早期《老子》版本,也就是接近原貌的《老子》版本,与儒家对立的程度要弱得多,虽是不同学派,但两派之间也并非绝然对立、水火不容,《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孔子向老子问礼事,恐怕是有来历的。司马迁指出:“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似乎对老子后学和孔子后学的相互排斥不以为然。近代研究哲学史的人所阐述的儒、道关系很可能只是战国后期以来的儒、道关系,而不是早期儒、道关系的实况。
其他如郭店楚简《淄衣》、帛书《周易》、阜阳汉简《诗经》、银雀山汉简《尉缭子》、《六韬》、《晏子》、武威汉简《仪礼》、定州汉简《论语》、《文子》等,与传世本都有或多或少的出入,对考定以上各书形成的年代及真伪,也都有重要意义。
3、历史资料宝库。大批不属于古籍的文书、遣策、历谱、药方等,为我们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历史资料。上面所说的传世及亡佚的古书中,自然也有大量史料,不必再说。这里单就非书籍性的出土简帛文字资料来说,也是十分丰富的。
数量最大的是长沙三国吴简,估计不少于150万字,不仅是《三国志·吴书》的若干倍,而且大大超过《三国志》总字数,被认为是三国史研究的一大发现。这批吴简尚待整理发表。
仅次于吴简的是居延汉简,已近三万枚。然后是敦煌汉简,也有二万七千多枚。居延和敦煌汉简主要是对研究汉代西北地区的屯戍活动、兴衰历史以及民族关系、交通、经济等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例如居延新简中有详细记载长安至河西的20个驿置的里程简(EPT59、581),途经京兆、右扶风、北地、安定、武威、张掖等郡,对确定长安以西、敦煌以东的交通路线具有重大意义(《居延新简--甲渠候官·前言》)。
在尹湾汉简中,六号汉墓出土第二号木牍正面有“海西吏员百七人”、“況其吏员五十五人”,反面有“兰旗吏员五十九人”、“南城吏员五十六人”,第三号木牍正面有“況其长沛郡蕲陈胜”、“況其丞”、“況其左尉”、“況其右尉”,反面有“兰旗相”、“兰旗丞”、“兰旗左尉”、“兰旗右尉”、“南城相”、“南城丞”、“南城尉”,四号木牍有“兰旗侯家丞”、“南城侯家丞”、“干乡侯家丞”,第五号木牍正面有“海西丞”、“南城丞”、“干乡丞”、“南城尉”、“況其邑丞”、“兰旗左尉”、“兰旗右尉”等。海西,《汉书·地理志》误作海曲,钱大昕已指其误,今得西汉木牍,证明钱大昕的说法是可信的。兰旗,《汉书·地理志》误作兰祺,《王子侯者年表》作兰旗,王先谦谓“旗当为祺”,从出土木牍看,王先谦的主张恰恰与事实相反。南城,《汉书·地理志》作南成,《王子侯者年表》作南城,从出土木牍看,作南城是。況其,《汉书·地理志》误作祝其。干乡,《汉书·地理志》、《王子侯者年表》均误作于乡。可据出土木牍纠正。这些出土文献是非常原始的,因此在校正书面文献的错讹方面,最为可靠。
4、文字学资料。出土简帛文献为我们提供了战国至秦汉间汉字形体的资料,为研究战国文字、秦汉文字提供了大量素材。《说文解字》提供的小篆是秦统一中国所制定的统一字形,在小篆之前是战国文字,再之前才是金文,过去研究金文,往往以小篆为出发点上推,中间隔着战国文字,原因是这一段文字学上的资源太少,不成体系,而且六国文字本身识读困难。近数十年间,在湖南、湖北、河南出土的大量楚简以及1942年长沙子弹库发现的楚国帛书,都使战国文字资料大大丰富。通过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对照以及出土文献之间字形的相互对照,许多战国文字得以识读,因而从很大程度上填补了战国文字这一薄弱环节。可见战国简帛的出土在文字学上意义重大。
至于小篆以后的汉代隶书,过去主要靠汉碑材料,汉碑基本上是东汉之物,西汉的流行字体则只能依靠出土文献来了解。即使东汉字体,也以大量居延、敦煌汉简所保存的实用文字字形资料最为丰富。战国文字已有若干字典行世,汉代文字也应编出《汉简文字编》,只是数量庞大,而且资料尚未全部公布,这项工作还有不少困难,目前可以先就现有资料来做。三国吴简将来也可以编成《文字编》,对文字学及书法研究均有重要用途。
5、书籍制度史实物。出土简帛对我们了解古代书籍形态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前人早就指出古书以篇行的事实,所以《史记》提到一些重要人物的著作,往往称篇名,如《说难》、《孤愤》、《牧民》、《山高》之类,不说《韩非子》、《管子》。出土简帛文献往往有篇题,而有书名的较少,证实了在西汉及西汉以前古书存在着以篇行的现象。
唐朝人解释“刀笔”一词,曾有误说,认为刀是用来刻字的,清代及近代仍有人这样说。从出土简策及实物看,竹简是用毛笔书写的,墨黑如漆,所以又称漆书。写错了要刮去重写,这就是书刀的用途。尹湾汉墓出土简牍的同时,还有书刀一对、毛笔一对,说明这都是配套的文房用品。今天也许认为这是常识,但在没见过简册的人们看来,是不易理解的。
竹木简是以篇为单位编连成册的,每册有篇题。睡虎地秦简《语书》、《封诊式》、《日书》三种篇题都写在末简背面,说明是从文字开头一端卷起,末简之背正好露在外面。而《效律》篇题写在第一简背面,又说明是从末向首卷,第一简简背标题正好露在外面。银雀山汉简篇题则有三种方式,一是写于第一简正面,二是写于第一简背面,三是写于末简文字之后。这说明当时简册同时存在从尾往首卷和从首往尾卷两种方式。
简的长度汉人记载有二尺四寸、一尺二寸、八尺等规格,分别用于写经、传、记,以表示等差有别。王国维《简牍检署考》有考证。从出土实物看,有合有不合,说明汉人记载是可信的,同时又不十分严格。
总之,简帛是我国早期书籍的形态,行用时间很长,出土实物对我们认识这种形态无疑是十分真切而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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