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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三代政治思想

 



  黄帝时代,中国从野蛮人到文明人转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治制度,治理洪水,奠定山川,民族统一,开创炎黄族,划分行政区域,制定税收制度,形成宗法制、礼文化、服天命政治思想,铸就了中国人大一统的辩证思维方式。这是中国结束蒙昧社会的第一次质变。
启开始,最高领导权由暴力获得,“父传子,族天下”,开始了集权政治下的宗法制,有的把它称之为“国王制”,神权法思想开始形成。三代,礼文化、大一统思想被强化,宗法制权力传承被限定在近亲之中,同为炎黄子孙的中华人划分为大大小小的家族利益团体,宗法制成了宗派制,服天命成了天命令,大一统的辩证思维方式被发扬光大。三代是中国社会的第二次质变。

  三代政治思想的形成,既是政治思想的发展,也是政治思想的倒退。所谓倒退,是从政治必然民主化趋势来讲的,所谓发展是从“大一统”发展的必然性来讲的。大一统是与早期分散群居的氏族部落相对立的社会生活方式。

  中国特殊的地理自然环境形成了以中原为中心的大一统的内聚力,大一统为整个社会的安宁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它以集体的力量形成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尤其在早期人类社会形成过程中。

  人是二重性的人,个人与社会是在矛盾统一体中。个人与社会,团体与社会必然发生冲突,为了整个社会不至于在无谓的冲突中毁灭,必然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威。大一统的需要,这种权威的获得,至启开始,不可能由民主的方式在整个炎黄族成员中产生,它只能在团体利益中产生,即由某一团体成为权力的拥有者,这个团体利益在那个时代就是宗派利益,也是地方利益。同为炎黄子孙的中国人被划分为大大小小的宗派利益,并由某一宗派独裁管理社会。政治变了:军队、警察、监狱、税收、……变了。为了进行统治,政治思想变了:神权法思想产生了,服天命成了天命令。社会秩序变了:骑在人民头上的要求安定团结,被人骑在头上的要求造反夺权。中国社会进入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周期率之中。权力更替表现为暴力、杀人和财富积累的毁灭。中国有几千年的文明,却缺少几千年的财富积累,权力更替,就象黄河洪水泛滥周期性地荡涤财富的累积。

  三代之前的宗法制,是皇帝制(郡县制)之前的一种制度,它与皇帝制的区别在于,它没有皇帝制专制。主要原因在于它是族天下,是分封管理制度,“诸侯建国,大夫建家”,各封国是独立的政治实体。由于那时土地相对于人口的无限性,专制的另一面是宽松的自由生活方式。“国王制度与夏朝之前,部落联合体酋邦和家长制是一脉相承的。国王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为皇帝制度的产生和创立奠定了基础。夏、商、周时期的国王制度,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政体,既非贵族民主政体,也非君主专制政体,而是一种宗法贵族君主政体。是这一国家制度形式既有别于古代西方希腊、罗马的奴隶主民主制,又有别于皇帝制度创立以后的专制集权政体。” (曾小华《中国政治制度史论简编》P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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