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家园

    

中国女权状况的历史反思

    二十世纪前中国女权的回顾 

    由于远古人类处于过“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时期,女性因 而享有过一段辉煌,连人类始祖黄帝都曾以女性面孔出现(《大戴礼》 )。然而,步出原始社会的女性从此开始与苦难结缘,在触及二十世 纪的门楣之前,女性的坎坷之旅大致经历了唐前、唐、唐后三个阶段。

     唐前阶段包括夏商周三代直至六朝,女性在社会领域的各种权利 渐次丧失,如夏商妇女可参予政治、拥有田产;之后妇女遂被剥夺此 权利。《礼记》中公然宣称“妇人伏于人者也”,明确压抑女性凸显 自身价值。汉儒的“夫为妇纲”更使女性沦为男性的附属品。但唐前 妇女在婚姻情感上还较为自由,男女都有选择配偶和再婚的权利。以 提倡贞节的汉代为例,从公主到村姑,再嫁为寻常之事,如淮南王刘 安娶再嫁女侯成君为妃,刘兰芝离异后太守县令迭来议婚等。

    唐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特出时代,婚姻思想开放,贞节观念淡漠。 唐公主改嫁者达数十人,高阳、襄阳、太平、安乐、永嘉诸公主还养 有男宠。《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使唐人 对离婚态度较为开通,有的离异书上还有祝福之语:“愿妻娘子相离 之后,重梳蝉鬓,美裙娥媚,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士……一别 两宽,各生欢喜。”(《敦煌资料》)

     不惟如此,唐朝妇女社会地位似乎也有所提高,唐贵族妇女多有 参政习惯,即使一般女性,外出经商者有之,诣阙进诗者有之,与男 子自由交往者有之,出外游乐聚观者有之,受到的限制较其他朝代为 少。

    一般认为,这与大唐国力强盛所引发的自信心和李唐皇室身上具 有的推崇妇女的鲜卑遗风有关。

    唐以后,随着宋代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之说的风行,妇 女从身心两方面受到了极大的束缚和压抑。身的一面是缠足之习开始 盛行,至元后愈演愈烈,元代杂剧词曲中,动辄可见“三寸金莲”之 称,反映出这一畸行已内化为受人艳羡的民俗心理。明清的缠足更成 为妇女第一美,出现男子娶妻不问长相,先看裙下双脚的小脚崇拜狂。 清方绚自署香莲博士,著《香莲品藻》,划小脚为三等、五式、九品、 十八名、三十六格,更反映这一畸形心理的泛滥。

    心的一面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贞节观被厘定为天理得到 誓死信奉。官方明令褒奖节妇,免除其家差役。明清还规定对再嫁之 妇,不得因夫或子贵而请求封爵。名利诱惑下,节妇数量大增,据不 完全统计,唐代节妇为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则高达36000人, 清初八十年烈女节妇即达12000人。清代发展至有的农村男子随地小 便,如被女子看见,便被认为玷污了贞节,除非嫁给此人便要寻死。 福州一带还流行“搭台死节”之举,即丈夫不幸早亡,女方父母兄弟 皆迫女自尽。于众人聚集处搭高台,扶女上,等女自缢死,鼓吹迎尸 入葬,以为无尚光荣。

    可见,在中国封建社会,妇女总体上一直是被凌辱被压制的对象, 即使是唐代,在经济、法律诸方面,男权意识仍很明显。如女无继承 家产的权力,男子弃妻无罪,妻妾擅去者则要处二年徒刑等。男女平 等在封建社会不过是南柯一梦。

    二十世纪女权的反思和展望  随着清帝国的訇然坍塌和西学东渐的影响,二十世纪中国妇女运 动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建国后的各项社会改革,为妇女全面介入 社会和男女平等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妇女开始真正撑起了半边天,很 多方面令男子自愧不如。如体育这项过去与妇女绝缘的运动,如今在 国际赛场上为国争光的巾帼人数就远远大于须眉。

    然而,真正的男女平等应该是思想观念上的共存和平等。这一点, 不管是过去还是今天,都做得远远不够。历史上卓有成就的女性往往 是先被男性思维所同化,以男性话语去立身处世。如班昭,学问品行 受人尊重,被尊为“班大家”,而正是她,却著《女诫》提出了女性 应遵守“三从四德”。二十世纪的新女性虽然在社会的沧桑剧变中身 心有所解放,但其解放不过是全体中国人民解放的一个组成部分,并 没有真正独立出来,女权运动悄然同化于男权为中心的社会变革中。 以社会最敏感的神经———文学而论,有人认为,1955年以前的中国 女作家没有自身独立的位置,只是以男性或中性话语进行写作。

    而男性们,尽管历史上不乏对妇女尊重歌赞的通达之人:如范仲 淹因子丧,令儿媳嫁与门生王润。王安石令与儿子感情不合的儿媳庞 氏“择婿而嫁之。”李贽更大赞卓文君为善择配偶,为此受到了卫道 士们的攻击陷害。但他们多是从同情弱者的施予立场出发,并非真正 的平等。连力行男女平权的蔡元培亦摆脱不了此种心理上优越感。以 为“人类中妇女弱于男子……故至今日,而尊重妇女人格,实为男子 之义务矣。”(《中学修身教科书》)

    这一切,和男权千年来强势地位的惯性影响有关。中国人的传统 观念中,男尊女卑,既庄严于经典文化里,又挥洒于世俗文化中。即 使今天也阴魂不散,如当代台港小说《代妻》,描写科技发展,出现 了美丽、解语、能干又不发牢骚,甚至连性交生育都将具备的机器人, 男人控制着它们的开关,不再想要妻子,弄得妇女集体起来造反,这 是典型的男权话语。

    甚至不少歌颂女性的话里也暗藏陷阱,诸如“她不仅在单位表现 出色,而且在家里还是个好妻子、好母亲”等。话语里隐含着除了要 求女人在外勤奋工作外,还不放弃传统女性持家的本色,实际上是一 种让女人活得更累的男权话语的廉价赞美。

    就连女权主义者也不时落入男权话语的霸权中而不自知,女权主 义一般都提倡从性别角色中解放出来,具有消泯男女性别差异的倾向。 然而女权主义者中穿高跟鞋的大有人在,并未意识到高跟鞋和小脚一 样都是女性生理和性别特征的文化凸现。因为从文化心理学上讲,要 求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稳如泰山,故立足宜大宜平;对女子的要 求则是亭亭玉立、风姿绰约、婀娜多姿、风摆扬柳、轻盈如风,立足 点愈小或愈不稳则愈能体现。小脚和高跟鞋在这一点上有着某种令人 莞尔的相似性。女权主义者的高跟鞋构成了对自身理论的反讽。

    从学理上看男尊女卑的话语机制,其形成过程大致如此:首先从 生理差异转为社会差异,如生孩子本是生理差异,但女性因哺乳本能 而连带负起带孩子的主要责任,进而延伸至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等 皆以女性为主,生理角色被社会化了。其次社会差异导致价值差异, 如男性所从事的工作被认为对社会有着更直接更重要的作用,于是男 女由事实的不平等被内在地观念化了。

    消除这种不平等不妨运用逆思法。即首先争取男女在社会和家庭 领域中各项事实的平等,如男女同工同酬、共同参与抚养孩子等。即 使是哺乳期间母亲需喂养孩子,政府也要对母亲的家庭工作予以认可 与尊重,可以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奖励优秀的母亲或补偿母亲在哺乳 期间社会价值的损失。女性的价值不应只体现于社会再生产中,同样 要在家庭中体现出来。

    其次争取男女平等的观念认同。这是前一阶段工作的自然延伸, 随着立法的强制性和政府物质利益的刺激性,将强迫或吸引男性逐渐 参与到女性的传统工作中来,使人们意识到培养孩子的重要性毫不逊 色于参加社会工作。这样,就打破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陋见, 并逐步过渡到男女分工的重新分配,使男女重组为平等自然的伙伴关 系。

    随着将来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社会分工、组织的改变(如家庭所 承受之负担,可能会由公共机关来替代),未来的人类社会也将在那 些贤妻良母和贤夫良父,英雄和英雌们的平等合作下,健康向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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