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家园

 

关于“磁”“瓷”同用之说

     

    中国历史悠久,文字渊源流长,每个字的形成都有一定 的含义和缘由。然而,历代对“磁”与“瓷”的使用,就有同用和不 同用的现象。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疑难。据汉朝许慎《说文解字》一 书释曰:“磁,石名,可以引针。”又曰:“瓷,瓦器也”。这说明 了在我国汉朝时期,就将“磁”与“瓷”二字看成了两个不同概念的 物质。这个“磁”是石名可以引针。这个“瓷”是一种土瓦器。二者 有本质上的区别,应分别使用,可是到了唐朝,就出现了“磁”“瓷” 混用的现象。如《新唐书》(卷四十一、第1013页)载“邢州巨鹿郡 土贡:丝布、磁器、刀……”。第1060页又载:“越州会稽郡土贡: 瓷器,纸,笔……”。在同一书内,指的同一种物体。前者土贡用这 个“磁”。后者土贡用这个“瓷”。不知为何缘故。有人解释说:邢 州巨鹿郡土贡“磁器”。当指磁州窑所产。这种解释未免有点离题太 远。邢州巨鹿郡土贡“磁器”。应是邢州窑制品,若说成是磁州窑就 没有道理了。因为唐朝时邢州巨鹿郡和磁州不在一个行政辖区之内, 邢州巨鹿郡辖七县,即龙岗、沙河、南和、距鹿、平乡、内邱、尧山。 这时磁州(已更名惠州)辖四县,即滏阳、邯郸、武安、昭义。土贡“ 纱、磁石”。显然,说巨鹿郡土贡“磁器”是指磁州窑产品就不对了, 不仅是因为两地相距较远。不在一个辖区之内。就连本州的贡品都是 纱、磁石,怎能说邢州巨鹿郡土贡“磁器”是磁州窑所产呢?

    宋朝是我国生产瓷器的鼎盛时期,史料上亦有“磁”与“瓷”同 用的现象,如《宋史》(地理二、第2127页)载:“信德府(次府), 贡品:“绢、白磁盏、解玉砂。这里也用了磁石的“磁”字。  到了元代,“磁”与“瓷”  混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元史》(百官志、第八八回、第2227 页)载:“浮桥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掌烧造瓷器”。在 同一件事中,前者用了这个“磁”字,后者用了这个“瓷”字,不知 何由。

    明朝年间,不仅“磁”与“瓷”混用,还加了解释,如谢肇涮《 五杂俎》一书中写道:“今俗语窑器谓之磁器者,盖河南磁州窑最多, 相沿成习,谓之磁器”。薛琪《五彩瓷》一书中亦有同样的说法。

    清朝,对“磁”与“瓷”混用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许之衡《 饮流斋说瓷》,第八页载:“磁窑,出磁州(昔属河南,今属直隶) 宋时所建,磁石引针之磁石,即产是州。取石炼陶,磁石之名,乃专 指此,令人辄误,以磁与瓷混用矣”。《景德镇陶录》(卷七,第13 页)载:“磁州窑始磁州,昔属彰德府,今属北直隶省广平府,称磁 器者盖此,又本磁石制泥为坯陶成,所以名也。器之佳者,与定相似, 但无泪痕,亦有划花,绣花,素者价高于定,在宋代固著,今人论以 陶窑瓷品呼为磁器不知另有是种窑”。

    根据上述史料记载,以“磁”代“瓷”的混用现象也沿续了很长 一段时间,至今《辞海》一书中仍诠释:“磁”同“瓷”。如“瓷器” 亦可以写作“磁器”。这样使用和解释,已背离了《说文解字》一书 中的原意。所以,“磁”、“瓷”混用至今。就连磁州一名的由来,也有人误认为是磁州窑产瓷多,而得名磁州的,恕不知因州西北生产 天然磁铁石而得名磁州。后以州名得窑名。如果专指磁州窑生产的瓷 器而言,写成“磁器”,还能认可。若扩大范围,凡“瓷器”都写成“ 磁器”,就违背了“磁”、“瓷”二字的本意。笔者之意,遵循《说 文解字》一书中的原意,区别使用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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