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研究 —— 第二届中国"海宁杯"王国维戏曲论文奖征稿启事!

 

第二届中国“海宁杯”王国维戏曲论文奖征稿启事

  2000年首届中国“海宁杯”王国维戏曲论文奖取得圆满成功。为进一步促进戏曲理论评论、研究工作,即日起,有中国艺术研究院、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联、浙江海宁市委市政府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浙江省戏剧家协会、浙江省艺术研究所、海宁市文化局、海宁市文联承办的第二届中国“海宁杯”王国维戏曲论文奖面向海内外公开征稿。

  一、宗旨:坚持“双百”方针,为戏曲繁荣提供理论支持,为戏曲工作者提供发表论文的园地,为优秀论文提供更多的社会关注。

  二、范围:有关戏曲理论、戏曲文学、戏曲表演导演、戏曲音乐(含作曲、指挥、演奏)、戏曲舞美(含灯光、服饰、化妆等)、戏曲历史、剧种发展(包括全国各剧种)、比较戏剧、戏曲艺术家研究、剧团管理、戏曲与市场等方面的论文均可参赛。

  三、稿件要求: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以艺术研究为旨向,提倡对创作实践的理论总结,凡见解独到,体现个人在这一领域研究成果的均可。

  2、来稿须未曾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

  3、字数一般在4000字至7000字,长者应不超过8000字。欢迎短小精悍之作。

  4、开稿须一式两份,以打印为好。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须另附一纸写明,不要写在稿件封面、封底或稿件中。

  5、投稿截止时间为2003年4月底(以邮戳为准)。

  四、评选程序:

  1、初评:评选出提名奖以上作品60个。

  2、复评: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提名奖若干名。

  3、评选结果与2003年第三季度公布,第四季度作为第七届中国艺术节理论学术研讨之内容在浙江省海宁市举行颁奖仪式暨第二届“新世纪中国戏曲论坛”研讨会。

  五、奖励办法:

  1、一等奖每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800元,三等奖奖金600元。

  2、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获奖者均颁发证书和奖牌。

  3、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领奖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主办方负担。

  4、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主办的《戏曲研究》以专辑形式公开出版,并公布获奖名单。

  5、各省、区、市艺术研究所、剧协、院校和其他有关单位,凡积极组织参赛并有作品获奖者,评选委员会将视情况授予组织奖或优秀组织奖。

  六、组织机构:

  由主办单位领导组成组委会,聘请国内老专家担任顾问。

  评选委员会主任:王安葵、沈祖安

  评选委员会秘书长:刘祯、吕建华

  评委:聘请国内著名戏曲专家组成。

  七、其他:

  1、凡参赛作品,均自留底稿,不予退还,但评委会都将给予复函。

  2、投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谢雍君、李玲(收)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64813312 (010)64891166转2304。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
浙江省戏剧家协会
浙江省艺术研究所
海宁市文化局、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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