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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与范石生》名誉权案作者最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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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2003/12/16 作者:邸永君 发布时间:200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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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归国留学生考试制度的形成(上)
2003-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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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1872年),清政府推行“新政”,派出首批留学生。根据《挑选幼童赴美肄业章程》的规定,十五年后这些人学成归国,可给予顶戴和官职。为了鼓励游学及吸引归国任事,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谕令由督抚学政及外务部对归国留学生进行考试,按照成绩给予进士、举人等各种出身。 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六日(1903年10月6日),湖广总督张之洞奉旨拟定《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意在规范留学生在国外的行为,鼓励游学毕业生归国通过严格考核取得功名,进而获得职位。此项奖励办法的公布刺激了人们的留学热情,科举制度开始贬值,有关奖励出国的留学政策由此逐渐完善。 《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的主要内容有:资格审查:在日本先由中国出使大臣和总监督“查明该学生品行端谨,并无过犯”,回国后再由钦派大臣“详加察核,且确与所得学堂文凭相符者,始得奏请奖励”。 其奖励办法主要是:在普通中学堂五年毕业并获得优等文凭者,给以拔贡出身,分别录用。在文部省直属高校及程度相当的实业学堂三年毕业并有优等文凭者(在学前后通计8年),给以举人身份,分别录用。在大学堂某一专业获得毕业文凭者(前后在学通计或10年或11年),给以进士出身,分别录用。在日本国家大学堂及程度相当之官设学堂三年毕业有学士文凭者(在学前后通计11年,较选科学问尤为全备),给以翰林出身。在日本大学院五年毕业得有博士文凭者(在学前后通计16年),除给以翰林出身外,并予以翰林升阶。在文部大臣所指定的私立学堂毕业者,视其所学程度,一体酌给举人或拔贡出身。游学生原有翰林、进士、举人、拔贡出身者,各视所学程度,给以相当官职。 颁行这个奖励章程的基本设想是,通过严格的考核给予功名和职位,“使各学生有歆慕之心”,诱导向上。强调对所学科目要“切实考验”。加之约束章程可以用来规束不安分的学生,以利保证出国游学者顺利完成学业。张之洞还在奏章中规定,除了对学生的品行要详加核查外,“确与所得学堂文凭相符,始行奏请给奖”。 光绪三十年(1904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请对留学日本归国毕业生进行考试,以供北洋录用。同年12月,学务大臣张百熙拟定了《奏定考验出洋毕业生章程》(共八条)。章程规定:由钦派大臣会同考试,保送考生于明年(1905)年3月到京候考。考试分两场,第一场考专业,第二场考经史方面的论说文章。第一场必考,第二场可以不考,但影响成绩的等级。考试内容有八条,规定不但要考专业,还要考经史,录取授予功名者还要引见殿试。由此初步形成了一套考试制度。 对归国留学生的首次考试,于1905年6月举行。应试者皆为留日毕业生。曹汝霖是这次考试的应试者,以下是他的回忆片断: “第一次应试者只有十四人,西洋学生无一人应试。考试分两次,第一次在学务处,及格者再行保和殿殿试。殿试悉循科举制。点名后入保和殿,有顷,监试大臣二人入场,少顷,钦派阅卷大臣三人手捧钦命试题(试题用黄纸恭缮,宣纸折格,划红直线,即殿试卷纸)分各生每人一份,分发毕,阅卷大臣即退,只留监试大臣。题分理科、文科。文科题为策题一道。阅卷大臣一为孙家鼐中堂,一为陆润庠中堂,一为像是张亨嘉侍读学士。到申刻,监试大臣即说,快交卷了,不能继烛。越两日发皇榜,张于左角门外,一榜尽赐及第,唯分一等为进士,二等为举人。此次殿试结果,引见后授职。一等者授翰林检讨、主事、内阁中书;二等授七品小京官、县知事。吏部定日引见,在颐和园仁寿殿,御案移近殿门,引见者站在阶下,上下都能看见,每人高声自背履历。慈禧太后坐中间,光绪皇帝坐于左侧。揣引见用意,要观其容,听其声,察其举止而见。”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六月十二日,光绪帝下旨:“本日引见之出洋学生金邦平、唐宝锷均著给予进士出身赏给翰林院检讨;张瑛绪、曹汝霖、钱承 志 、胡宗瀛、戢翼踂均著给进士出身,按照所习科学以主事分部学习行走;陆宗舆著给予举人出身,以内阁中书用;王守善、陆世芬、王宰善、高淑琦、沈琨、林启均著给予举人出身,以知县分省补用。钦此。” 对参加考试者全部授予功名及职位,是光绪帝推行新政、录用人才的一项举措,在留学生中产生了很大影响,因而留学欧美的归国学生也纷纷参加考试。这样,由张之洞拟定的约束奖励措施就演绎为对归国留学生的考试制度。在此后的七年里,清政府学部又陆续在考生资格、分门命题、考场纪律等方面做了许多详细规定,建立起一整套规范的归国留学生考试制度。 光绪三十一年八月(1905年9月),光绪帝下旨废止科举制度后,学部立即修改《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停止了科举考试中的经文考试内容,改为考试中文和外文。1906年9月,学部修改后的章程出台。第一条规定:“考试分两场,第一场就各毕业生文凭所注学科,择要命题考验。第二场试中国文、外国文。”第二条规定:“第一场每学科各命三题,作二题为完卷。第二场试中国文一题、外国文一题,作一题为完卷。”还特别规定应试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其擅长之文字书写考卷。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举行第二次留学毕业生考试。八月初二,学部委任唐绍仪为留学生考试总裁。本次考试的作文题目由下列三题中任选一题。1、中国日下施行强迫教育之实际效用;2、中国农业应如何改良;3、中美新约之订定应以修正美国排斥华工之移民法为基础。 九月初三发榜,共录取三十二名。计取最优等陈锦涛、颜惠庆、谢天保、颜德庆、施肇基、李芳、徐景文、张煜全、胡栋朝九人。优等有田树年、施肇祥等五名,中等十八名;最优等给予进士出身,优等、中等均给予举人出身。最优等者全为欧美留学生,优等者中有三人为欧美留学生,二人为留日学生,及格者中欧美留学生共十七名,日本留学生十五名。 按规定,凡录取者都要进行殿试,殿试后由光绪下旨授以实职。下面是参加本次考试,后来做过北京政府国务总理、外交总长、欧美同学会创始人之一,并任欧美同学会会长的颜惠庆的回忆。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1906年10月),清廷举行第二次留学欧美毕业生考试。年前曾考试留日毕业生一次,中式各人,政府并已尽先拔用。 此次考试,事乏先例,与昔日科场情形不同。唐少川先生任主试官。唐氏系容闳博士率往美国留学幼生之一,现系京朝显宦(时任外务部侍郎)。副试官中,有严几道,詹眷诚(天佑)两先生(詹氏系闻名的铁路工程师,美国耶鲁大学工学院毕业)。此外尚有政府医官、法官数人,共同主持试事。盖应考学生中,有医科、牙科、法科毕业者。我系报考哲学门,主试官为严先生。试题及答案,均系英文,亦异事也。 按此次考试结果,授进士出身者计八人,陈锦涛(法政科)、颜惠庆(译科)、谢天保(医科)、颜德庆(工科)、施肇基(法政科)、李芳(法政科)、徐景文(医科)、张煜全(法政科)。 我等留学生,此次考试,所受待遇,可谓优渥。比1880年代所派游学美国之幼童的遭遇,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清末自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对归国留学生共考过七次,合格者1388人。其中留日学生1252人,留欧美学生13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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