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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明文选》研究



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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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编

   《文选》的编纂及文本研究

 

第二章 《文选》的基本面貌

第一节 《文选》的编辑宗旨、体例

  《文选》的编辑宗旨,与《文选》一书的性质有关,即《文选》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在上一编的分析中,我们指出《文选》于普通三年以后才开始编纂,而在此之前编纂的《古今诗苑英华》,虽然在当时已发生了很大的影响(湘东王向萧统求书以及萧统所说“其书已传”可证),但萧统仍表示“犹有遗恨”。并且关于此书,似未见萧统写序(当然也可能已经失传),这比起《文选》来,二书的孰轻孰重,还是很清楚的。《文选》编成于《古今诗苑英华》等书之后,应该尽力弥补了前书编纂中的“遗恨”,不过除了一篇《文选序》以外,萧统到底对此书有何评价,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这或许与萧统晚期的处境有关,《文选》虽然有可能在普通六年之前已大体编好(刘孝标、徐悱、陆倕三人为刘孝绰后统稿时加上),但在其后的几年中,萧统、刘孝绰都曾丁忧一段时间,再就是萧统政治生活中的“埋鹅”事件,因此《文选》的统稿和最后定稿,实际上并未完成,所以萧统还未来得及发表意见。不过,估计萧统对这部书是满意的,这可从他的序中见出。另外,从当时人及隋唐人的反应也可见出,如对《古今诗苑英华》,颜之推曾有过批评,但未见其对《文选》有批评。至于隋时,萧统从侄萧该专门作有《文选音义》,史称“为当时所贵”,并由此奠定了“《文选》学”的基础。萧统著述颇丰,而萧该选择《文选》作注,反映了时人对此书的看重。又唐人元兢说:“萧统与刘孝绰等撰集《文选》,自谓毕乎天地,悬诸日月”,似乎萧统正面表达了对此书编纂的意见,但仔细推敲,所谓“毕乎天地,悬诸日月”的话,恐即源于《文选序》中“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与日月俱悬”之语。其实此语明指周、孔之书,而非指《文选》。然细一想,唐人敢于把此语认定为萧统对《文选》的评价,其潜意识中一定大量接受了萧统看重这部书的信息,所以很自然地就把这一句话与《文选》联系起来了。另外,元兢著《古今诗人秀句》一书,专选五言诗佳句,因他独异的选录标准而对《文选》不选王融的两首诗提出批评。按照道理,在萧统的书中,《文章英华》是五言诗选集,元兢如要发表批评意见,首先应就《文章英华》而发,为什么他却专对《文选》而言呢?《文选》当时影响大,不仅足以作为萧统的代表作,而且足以作为六朝时期选本的代表作,所以元兢首先以《文选》作为批评对象。以上的种种迹象都说明萧统对《文选》一书的编成,是十分满意的。那么这种满意应该指《文选》的哪些方面呢?这当然与《文选》的最基本性质——作品选本有关。《文选序》说:“自姬汉以来,眇焉悠远,时更七代,数愈千祀,词人才子,则名溢于缥囊;飞文染翰,则卷盈乎缃帙。自非略其芜秽,集其清英,盖欲兼功太半,难矣。”很明显,《文选》不是一般的选本,而是从周秦以来将近千年的文章中选择出精华文萃,所谓“略其芜秽,集其清英”,这应该是萧统的满意所在,而后人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对《文选》或赞扬,或批评。如苏轼《答刘沔书》说:“梁萧统《文选》,世以为工。以轼观之,拙于文而陋于识者,亦莫统若也。李陵赠别长安,而诗有江汉之语;及陵与武书,辞句儇浅,正齐梁间小儿所拟作,决非西汉人,而统不悟。”前于苏轼的唐人刘知己在《史通·杂说》篇中也有类似的批评。这种批评有一定道理,苏、李赠答之诗及李陵《与苏武书》为后人拟作,现在已成公论,但这后人后到什么时候呢?还很难定论,但也决非如苏轼所说为齐梁间人拟作,可见辨伪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苏轼自己的判断都难以做到准确,还要因此而去批评萧统,这就不很公正了。何况苏、李的作品在南朝时基本上为大家认可,萧统却不能超越他的时代,那么,这个错误就不能让萧统一个人来承担责任了。总体说来,《文选》这部书在封建社会里受到的推崇要远远多于批评,所以“《文选》学”才成为当时一门影响极大的学问。

  据上所述,萧统满意的应该是这部书“略其芜秽,集其清英”的特色,如此说来,萧统的编辑宗旨就在于编选一部古今代表作家作品的精华文集,这样的理解或许有道理,但是并不全面。从选本的角度讲,萧统在此前编纂的《古今诗苑英华》和《文章英华》,也都是作品选,并且也应都是代表作家的代表作品,所以称为“精华”。如《文章英华》,《梁书》说是选“五言诗之善者”,当然是“集其清英”的意思。《古今诗苑英华》是各体诗选,情况也当如此。那么,为什么萧统还称“犹有遗恨”呢?对这句话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古今诗苑英华》所选作品还不尽如人意,未能达到“集其清英”的目的。此书编成于普通年间以前,萧统还不满二十岁,文学观也未完全成熟,故所选作品有不合于他后来的标准,此其一;其次,《古今诗苑英华》等书虽挂名萧统,实际上可能主要由刘孝绰操作,萧统或者没有成熟的意见,而且也未能贯彻进去,所以在普通三年时,再回过头来审查这些书,感觉并不如他意。第二,“犹有遗恨”还可从体例等方面寻找原因。如前章分析,《古今诗苑英华》是古今作品兼收的选本,其中有卒于天监末年的何逊,对这一体例,萧统可能不太满意,因为在表达了“犹有遗恨”之后而重新编选的《文选》便没有收录何逊,下限也定于天监十二年(513),以沈约卒年为标志了。前一种解释也有道理,可惜还没有确实的证据,而后一种解释确实有《文选》不收何逊的事实依据。

  萧统在总结了《古今诗苑英华》等书编纂经验的基础之上,重新修改了体例,其中之一是将作家作品的下限定为天监十二年,这一用意,上文也曾交待过,它反映了萧统企图对前人文学进行总结的愿望。所谓“前人文学”的上限,定自《楚辞》,这是清楚的事实,至于下限,定于天监十二年,则是因为永明文学最富于代表性,也是最后一位作家的沈约卒于是年。永明文学在南朝的影响是深钜的,它与梁天监、普通间作家有着直接的师承关系。比如萧统的老师有沈约、任昉;刘孝绰的父亲是刘绘,舅舅是王融;王筠则深受沈约的赏爱,可以说萧统及其东宫学士的文学渊源正自永明文学中来。但是自天监十四年(515)萧统加元服之后,以他为代表的东宫作家群开始显示出自己的特色,开展了属于自己的文学活动,所提倡的“雍容”、“文质彬彬”的文学观,表现出与永明文学的区别。这一切都表明新一代作家成熟了,正因为如此,编选一部以永明文学为下限的作品集,作为对从前文学成就的总结,也是势在必然。这种总结的思想的产生,也并不是孤立的,从《文心雕龙》、《诗品》旨在总结的主导思想看,《文选》的这一编辑思想正是当时文学批评大背景中的产物。

  《文选》对《古今诗苑英华》体例加以修改的第二点,就是由单一的诗选变为赋、诗、文等符合文学内容的各体文选。既然是文学总结,当然不应限于诗,这样的总结就更全面而具有权威性。就此说来,萧统的“遗恨”或许也含有对诗和文分开编集(文如《正序》)的不满。集前人作品精华,编辑成集,自第一部总集《文章流别集》就开始了,《隋志》称:“采摘孔翠,芟剪繁芜”,与《文选》的“集其清英”相同。但就文学总结的意义上讲,《文章流别集》不如《文选》那样富于自觉的文学批评意识。据《隋志》所说,《文章流别集》一个非常突出的动机是“以建安以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以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摘孔翠,芟剪繁芜,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为《流别》。”这种居于主要地位的动机,到齐、梁时期已成为一个基本的事实。因为文学发展到了南朝时候,各体作品的数量更加是溢囊盈帙,诚如《文选序》所说:“诗人才子,则名溢于缥囊;飞文染翰,则卷盈乎缃帙。”这时候,编选文章总集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免除读者面对千赋万诗而不知从哪里读起的苦恼。不过,既然这个动机已为所有选集通有,那也就不再成为动机了。因此,我们分析《文选》编选宗旨时,对此就不需多论了。但是,《文章流别集》另一个动机,即辨别文集,以指导写作的目的,在南朝时成为编选家更迫切的任务。这是因为文体的发展到这时候已非常完备,而同时各文体之间的界限则往往混淆不清,不仅学习写作的人,就连批评家自己也常常无所适从。这种情形引起了作家、批评家以及编选家的普遍关注,因此,辨体的著作、论文和选本纷纷问世,正是应这种历史要求而产生的。作为汇聚各体精华的《文选》,也同样具有这一目的。关于这一点,从《文选》的编辑体例就可以见出。

  《文选》的编辑体例,见于《文选序》。萧统在《序》中对体例主要说明了两点,即一、《文选》不收什么和收录什么;二、对所收作品如何编排。什么样的作品不入选呢?萧统说:“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与日月俱悬,鬼神争奥;孝敬之准式,人伦之师友,岂可重以芟夷,加之剪截?老、庄之作,管、孟之流,盖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今之所撰,又以略诸。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辩士之端,冰释泉涌,金相玉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秦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发八难,曲逆之吐六奇,盖乃事美一时,语流千载,概见坟籍,旁出子、史。若斯之流,又亦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据此,《文选》不收经、子、史三类。这一种自觉以经、子、史与文学作品区分的思想,代表了南朝人对文学特点认识的高度,是值得我们称道的。经、子、史虽不入选,但其中的序、述、赞、论部分,因其具有“综辑辞采,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特点,“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这还是从文辞等文学特征上去考虑的。关于这几句话,是不是《文选》的选录标准的问题,从阮元以来就展开了争论。其实萧统的意思很明白,这是针对为什么选录经、子、史中的序、述、赞、论而发的,认为这几种文体虽为经、子、史中文章,但由于具有文学特点,故予以收录,这与单独宣布选录标准还是有区别的。也许有人据此推论既然这些文体因此而入选,那么萧统的这些话就应该是《文选》的选录标准。我以为对此不能进行这样的反推,因为萧统主要论述的是这几种文体,而其它一些文体,如诗、骚、赋等等,也许就不是这几句话所能包容的。也就是说,这几句话符合《文选》的选录标准是没有问题的,但决不就是选录标准。有些研究者反复讨论“事”、“义”和“沉思”、“翰藻”的语义等,不管赞成者还是反对者,其实都与选录标准没有太大的关系。

  除了经、子、史中的序、述等文体外,《文选》主要地还是选录赋、诗等文学性体载。在《《文选序》中,萧统所论有赋、骚、诗、颂、箴、戒、论、铭、诔、赞、诏、诰、教、令、表、奏、笺、记、书、誓、符、檄、吊、祭、悲、哀、答客、指事、篇、辞、序、引、碑、碣、志、状等文体,照道理,这些文体都应见于《文选》,实则有些文体并未见收录,如“诰”、“戒”、“悲”等文体均未入选,这似乎表明实际操作者刘孝绰在文体的选录上与萧统小有差异。不管怎么说,《文选》选录了三十多种文体是事实,三十多种文体各自具有清楚的界限,又有表现文体特点的代表文章,编者用以辨析文体的用意也就十分明显了。萧统辨体思想的具体内容,将于下节详细讨论,这里只在说明,《文选》以文体为依据收录作品,表现出编者十分明显的辨析文体的编辑宗旨。六朝时期,文体界限不清,常致混淆,刘孝绰《昭明太子集序》就说:“孟坚(班固)之颂,尚有似赞之讥;士衡(陆机)之碑,犹闻类赋之贬”。班固之颂类赞,陆机之碑类赋,已成为当时人共知的事实,如萧绎《内典碑铭集林序》也说:“班固硕学,尚云赞、颂相似;陆机钩深,犹闻碑、赋如一”。这句话中“尚云”和“犹闻”的主语,应是指批评的人。班固的颂和陆机的碑,具体是哪一篇,似无可指明。《文章流别论》曾经批评过班固的《安丰戴侯颂》,称与《鲁颂》体意相类,而《鲁颂》据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若商之《那》,周之《清庙》诸什,皆以告神,乃颂之正体也。至于《鲁颂·駉》、《閟》等篇,则用以颂僖公,而颂之体变矣。”这是说班固的《安丰戴侯颂》是颂的变体,与萧绎、刘孝绰的批评不合。又《文心雕龙·颂赞》篇批评班固的《北征颂》说:“至于班()、傅()之《北征》、《西征》,变为序引,岂不褒过而谬体哉!”也与萧、刘所说不合。关于陆机的碑,《陆机集》仅载有一首《晋平西将军孝侯周处碑》,碑文中有“建武元年(317)和“太兴二年(319)”字样,而陆机太安二年(303)被杀,显与陆机生平不符,故其真伪尚值一辨。这样,萧、刘所称陆机之碑,也不好落实。不过,作为大作家,班、陆这两种文体不符合要求,已是公认的。今观《文选》中颂、碑二体,颂中没有收录班固的作品,碑中没有收录陆机的作品,表现了编者对文体界限把握的严格。因此,面对“众制锋起,源流间出”的文体,各为类聚区分,以为学习者的依据,也是《文选》的编辑宗旨之一。

  我们知道,齐梁时期是文学批评和文学创作的高潮时期,其实,并不仅如此,齐梁时期还高涨着学习写作的热潮。《梁书·王承传》记普通年间“时膏腴贵游,咸以文学相尚,罕以经术为业,惟承独好之,发言吐论,造次儒者。”这个记载是符合事实的,如《诗品序》说:“故词人作者,罔不爱好。今之士俗,斯风炽矣。才能胜衣,甫就小学,必甘心而驰骛焉。于是庸音杂体,各各为容。至使膏腴子弟,耻文不逮,终朝点缀,分夜呻吟。“又如萧纲《与湘东王书》说,时有学谢灵运、裴子野文体以及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说当时流行三体的情形。然而学习者多,若无正确指引,必会造成混乱,所谓“庸音杂体”,而妨害后生。正确的指引,一是指出各文体特点、规格,不要出现颂、赞相似的现象。《颜氏家训·文章》篇说:“凡诗人之作,刺箴美颂,各有源流,未尝混杂,善恶同篇也”,正是就文体而言;另一是以代表作家代表作品为榜样,学有楷模,不失正轨。《颜氏家训·文章》篇记邢子才、魏收对沈约、任昉学习,虽近于偷,但也说明了代表作家于学习者的重要性。而这两点,在《文选》体例中得到了充分地表现。

  在《文选》三十多种文体的选录中,我们特别注意到“诗”类“杂拟”一体的收录情况。“杂拟”在《文选诗》二十四个类目中,与“游览”、“赠答”、“杂诗”等类一样,属于诗中的大类,共选录十位作家六十三首作品。萧统这样看重“杂拟”体,是有用意的。按,“杂拟”据五臣刘良注说;“杂谓非一类,拟,比也;比古志以明今情。”这是说拟诗的用意本在于托古言志,对于有些拟作如鲍照的《拟古》说来是如此,但如陆机的《拟古》、江淹的《杂体诗》,目的却不在于托古言志。拟古诗是六朝诗歌创作中极为显目的一个现象,作者多,作品数量多,所模拟的对象也多。从拟诗的名称看,有称“拟”,也有称“代”、“效”;从种类看,大致为两类,一类是概称“拟古”、“效古”等,一类是具体地拟某篇,如傅玄、张载的《拟四愁诗》。清人汪师韩《诗学纂闻》 解释说:“杂拟者,凡拟古、效古诸诗是也。拟古类取往古名篇,规摹其意调,其止一、二首者,既直题曰:拟某篇;而其拟作多者,则虽概题曰‘拟古’,仍于每篇之前一一标题所拟者为何篇。”从六朝的杂拟作品看,主要的目的倒不在托古言志,大多数则在“规摹其意调”。在这一类作品中,江淹的《杂体诗三十首》是当之无愧的代表,他关于《杂体诗》写作的用意,可以作为我们考察拟体诗产生的参考。

  江淹《杂体诗三十首》,前有总序,说;“夫楚谣汉风,既非一骨,魏制晋造,固亦二体,譬犹蓝未成彩,杂错之变无穷;宫商为音,靡曼之态不极。故蛾眉讵同貌而俱动于魄;芳草宁共气而皆悦于魂,不其然欤?至于世之诸贤,各滞所迷,莫不论甘而忌辛,好丹而非素。岂所谓通方广恕,好远兼爱者哉?及公干、仲宣之论,家有曲直;安仁、士衡之评,人立矫抗,况复殊于此者乎?又贵远贱近,人之常情;重耳轻目,俗之恒弊。是以邯郸托曲于李奇,士季假论于嗣宗,此其效也。然五言之兴,谅非夐古。但关西邺下,既以罕同;河外江南,颇为异法。故玄黄经纬之辨,金碧沉浮之殊,仆以为亦合其美并善而已。今作三十首诗,学其文体,虽不足品藻渊流,庶亦无乖商榷云尔。”江淹此序对当世学习和批评的一些流弊展开了批评,所谓“世之诸贤,各滞所迷,莫不论甘而忌辛,好丹而非素”,与《诗品序》所说:“观王公缙绅之士,每博论之余,何尝不以诗为口实。随其嗜欲,商榷不同,淄渑并泛,朱紫相夺,喧议竞起,准的无依”正相符契,这是批评家“随其嗜欲”的流弊。又六朝时期,诸体并行,学习、模拟的人很多,观史书及齐梁批评家言论可知。不同的学习者对不同的学习对象,难免“家有曲直”、“人立矫抗”,这又是学习者的流弊。江淹有鉴于此,选择了汉魏以来三十家诗人,对不同诗体均学作一首,目的是“品藻渊流”,为学习和批评树立典范。这一用意正合《文选》编辑宗旨,萧统不仅在“诗”类中专列“杂拟”一类,而且将江淹的拟作全数录入,表明他对辨体和拟体的重视。

  在对入选的文体作出规定以后,《文选》的实际操作体例便据此定为“凡次文之体,各以汇聚。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类分之中,各(古抄本作“略”)以时代相次”。在前编第一章第二节中,我们曾就“类聚区分”体例的实际涵义作过分析,认为是出于辨析文体的目的,这一体例对六朝文学总集的编纂,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文选》也不例外,它在操作中采取的类聚区分的体例,也正是根据于按文体收录作品的实际情况。萧统不仅采取了前人的体例,也吸收了前人制作这一体例的用意。因此,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以为《文选》作为一部文章总集的编辑宗旨,既表现了对前人文学总结的意图,同时又以此作为辨析文体以指导学习写作的范文。

  正是在这样的编辑宗旨指导下,我们看到,《文选》的选文及分类安排,偏重于应用文。以诗和文为例(赋一般不具有应用性,且《文选》中的赋,很可能依据的是梁武帝的《历代赋》,故此不论),在诗二十四个小类中,“公宴”、“祖饯”、“咏史”、“游览”、“哀伤”、“赠答”、“行旅”、“乐府”、“杂诗”、“杂拟”等类,所收作家、作品数量超过其它各类,是《文选·诗》中的大类;而这些类目除“咏史”、“哀伤”外,都是应用性极强的题材。文的情况更是如此,在三十五类文体中,大概除掉“辞”之外,都是应用文。这种情况很清楚地表明了《文选》所针对的读者对象,也难怪在隋唐以后的科举考试中,《文选》几被当作教科书的原因了。 

    第二节 《文选序》对文体的认识 

  《文选序》反映了萧统的文学观和对文体的认识。关于文学观,萧统坚持进化论。他说:“若夫椎轮为大辂之始,大辂宁有椎轮之质;增冰为积水所成,积水曾微增冰之凛。何哉?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随时变改,难可详悉。”这是承认文学的发展进步,对后世文学表示了肯定。这一观念是萧统全部文学思想的基础,接下去所论及的各文体,也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萧统认为《诗》有风、赋、比、兴、雅、颂六义,后世之赋、骚、诗、文诸体,都从此发展而来。对赋与骚,萧统都作了充分的肯定。至于诗和文,分体又细,故萧统详加论述。萧统说:“自炎汉中叶,厥途渐异,退傅有《在邹》之作,降将著‘河梁’之篇,四言、五言区以别矣。又少则三字,多则九言,各体互兴,分镳并驱。颂者所以游扬德业,褒赞成功。吉甫有‘穆若’之谈,季子有‘至矣’之叹。舒布为诗,既言如彼,总成为颂,又亦若此。次则箴兴于补阙,戒出于弼匡,论则析理精微,铭则序事清润,美终则诔发,图象则赞兴;又诏诰教令之流,表奏笺记之列,书誓符檄之品,吊祭悲哀之作,答客指事之制,三言八字之文,篇辞引序,碑碣志状,众制锋起,源流间出。譬陶匏异器,并为入耳之娱;黼黻不同,俱为悦目之玩。作者之致,盖云备矣。”萧统认为自汉中叶以来,诗、文各体互兴,而与秦汉的骚、赋有了区别。这一认识符合文学发展的实际,与保守的论者以诸体都源于五经的观点不同。萧统认为四言诗起源于韦孟的《讽谏诗》,五言诗则起源于李陵的《与苏武诗》。关于苏、李诗的真伪,现在已经清楚了,但在南朝时期,却是相信的多,所以不能因此而责怪萧统。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不是苏李诗的真伪问题,而是萧统提出的各种文体,以及他对这些文体的认识。

  就对文体的认识而论,萧统基本上遵从魏晋以来的辨析文体成果,而又有所发展。如颂体,挚虞《文章流别论》说:“颂之所美者,圣王之德也。”这是根据《诗大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的解释。颂的正体本以颂王德以告神明,但后来则用以颂一般的人,挚虞曾批评班固、扬雄等人的颂为变体。不过随着时代的变化,颂体的发生变化是必然的,萧统所说“随时变改”也应包含文体的迁变在内。所以对于颂体的定义,萧统仅用“游扬德业,褒赞成功”来概括了。再如戒体,萧统的“戒出于弼匡”遵从李充《翰林论》所说;“诫诰施于弼违””;论体的“析理精微”源于陆机的《文赋》:“论精微而朗畅”;诔体的“美终则诔发”源于挚虞的《文章流别论》:“嘉美终而诔集”。总起来说,萧统目的不在于给文体下定义,而在于利用前人的辨体成果,根据齐梁时期文体成立的事实,分体收录作品,从而达到辨析文体,指导写作的目的。

  萧统在《文选序》中提到的文体有赋、骚、诗、颂、箴、戒、论、铭、诔、赞、诏、诰、教、令、表、奏、笺、记、书、誓、符、檄、吊、祭、悲、哀、答客、指事、篇、辞、引、序、碑、志、状共三十六类,其中有的为《文选》所不收,而有的为《文选》所收,又不入此《序》。《文选》不收的有戒、诰、誓、悲、引、碣等,《文选》实有其体而此《序》未加论及的有七、册、文、上书、启、弹事、难、对问等。其中考察到萧统序文用骈体写作的原因,为求简洁,可能书已包括了上书,论包括了史论,赞包括了史述赞,故此处未予统计。又有名异而实同的,如答客,吕延济注说是指东方朔《答客难》;又说指事是指《解嘲》之类。《文选》中这二类均入“对问”体。又篇体,高步瀛《文选李注义疏》引方廷珪《文选集成》谓指曹子建《美女》、《白马》、《名都》等篇。又引体谓指《箜篌引》。方氏为清代人,所解也未必正确,今引其说以为参考。《文选》未收的六种文体,据五臣注,确为当时所流行,如“悲”,张铣注说:“盖伤痛之文也”。任昉《文章缘起》列有悲文,以蔡邕《悲温舒文》当之,可证萧统所说不误。

  萧统《文选序》所举文体与《文选》实际收录文体不符的现象,应该值得注意,考虑到刘孝绰协助萧统编纂的事实,这种不符可以理解为萧统大概只在确定指导思想,制定体例等方面总体把握了此书的编纂,实际上的操作或由刘孝绰执行。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就又否定了《文选》也由刘孝绰代笔的可能(日本白文古抄本《文选序》上有标注:“太子令刘孝绰作之云云”)。实际上,萧统已说得很清楚了:“余监抚余闲,居多暇日,历观文囿,泛览辞林,未尝不心游目想,移晷忘倦。”这样的话,只能由身为太子的萧统说出来,如果连一篇序文也要由人代笔的话,那史书及时人的赞美也就不好理解了。

  由汉魏至于齐梁,文体的发展确实大备了,以任昉《文章缘起》为例,该书共收文体八十五类,可以见出当时各种文体活跃的情形。我们不妨从任昉的《文章缘起》与萧统的《文选序》和《文选》实际收录的文体作一比较。《文章缘起》所分文体分别是:三言诗、四言诗、五言诗、六言诗、七言诗、九言诗、赋、歌、离骚、诏、策文、表、让表、上书、书、对贤良策、上疏、启、奏记、笺、谢恩、令、奏、驳、论、议、反骚、弹文、荐、教、封事、白事、移书、铭、箴、封禅书、赞、颂、序、引、志录、记、碑、碣、诰、誓、露布、檄、明文、乐府、对问、传、上章、解嘲、训、辞、旨、劝进、喻难、诫、吊文、告、传赞、谒文、祈文、祝文、行状、哀策、哀颂、墓志、谏、悲文、祭文、哀词、挽词、七发、离合诗、连珠、篇、歌诗、遗、图、势、约。从任昉所收的文体看,基本上包括了萧统《文选序》和《文选》所收录的文体。特别是《文选序》提到而《文选》未收的六种文体,全部见于《文章缘起》。还有一些是名异而实同的,如《文章缘起》中的“解嘲”、“封禅文”,分别是《文选》中的“设论”、“符命”。从以上的事实看,说萧统文体观到任昉的影响,应该是有根据的。以《文选序》为例,萧统多依据于任昉。如说:“又少则三字,多则九言,各体互兴,分镳并驱。”五臣吕向注引《文始》说:“三字起夏侯湛,九言出高贵乡公。”《文始》即《文章始》,也即《文章缘起》,《隋志》著录称《文章始》,宋人称《文章缘起》。可见萧统对三言、九言的理解与任昉相合。又如对四言、五言的认识,萧统说:“退傅有在邹之作,降将著河梁之篇,四言五言区以别矣。”在《文章缘起》中,任昉也正是以韦孟《诗楚夷王戊诗》作为四言的起源,以李陵《与苏武诗》作为五言的起源。任昉此书,前人多讥其琐碎,引据不当,尤以篇名立体,而不知归类。但任昉意在追溯每体的起源,每一体中只能列举一篇文章。假使以一体包含数篇相近但不相同的文章,又只能列举一篇,就很难做到源流清楚了。以诗为例,任昉细分为三言、四言、五言、七言等,如果将这四种诗体合为一类,那三、四、五、七各言的第一篇起始就不知道了。因此,选本如《文选》,评论如《文心雕龙》,都可以做归类的工作,《文章始》却不可以,这也是体例所限。

《文选序》对文体的认识,以及全文的结构顺序,可以见出辨析文体的确是《文选》的一个主要编辑思想。《文选序》开门见山提出了编者的文学观,即“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的进化论。观点提出后,萧统即叙述了《诗经》之后各文体的发展,然后总括一句:“众制锋起,源流间出”,点出了“众制”和“源流”是他考虑的要点。其后作者称自己“历观文囿,泛览辞林”,所观、所览是各文体的“文囿”、“辞林”。在这之后所论述的体例:不选经、子、史,但选其中的论、赞等,只是对前文的补充说明。也即是说,《文选》主要选录赋、诗、骚、文等各体“精英”文章,不录经、子、史等,但选其论、赞。为什么呢?“若夫姬公之籍”以后全是补充说明这个理由的。这就是《文选序》的结构,在这结构中,各文体的叙述,无疑是全文的主要内容,而“众制锋起,源流间出”,是编者主要的着眼点。


        第三节 《文选》的分类

  《文选》是按文体分类的,一共分多少类呢?根据现在的版本,如李善注系统的尤刻本、六家本系统的明州本、明袁褧复宋本、六臣注系统的赣州本、建州本(《四部丛刊》影宋本),都是三十七类,所以便有人认为《文选》分类应该是三十七类。 但近世以来,学者往往持三十八类说,骆鸿凯《文选学·义例第二》说:“《文选》次文之体凡三十有八,曰赋,曰诗,曰骚,曰七,曰诏,曰册,曰令,曰教,曰策文,曰表,曰上书,曰启,曰弹事,曰笺,曰奏记,曰书,曰移,曰檄,曰对问,曰设问,曰辞,曰颂,曰赞,曰符命,曰史论,曰史述赞,曰论,曰连珠,曰箴,曰铭,曰诔,曰哀,曰碑文,曰墓志,曰行状,曰吊文,曰祭文。”从骆氏的统计看出,他较上述各版本多增了“移”一体。据现存各版本,《文选》卷四十三是“书”体,收录有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孙子荆《为石仲容与孙皓书》、赵景真《与嵇茂齐书》、丘希范《与陈伯之书》、刘孝标《重答刘秣陵沼书》、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孔德璋《北山移文》等共七篇文章。骆氏既标“移”体,说明最后两篇应与前五篇“书”体分开,单列一类。骆氏的根据当来自他的老师黄季刚()先生,而黄氏又根据清人的成说。清胡克家《文选考异》卷八在“移书让太常博士”条下说:“陈云题前脱‘移’字一行,是也。各本皆脱,又卷首子目亦然。”陈即陈景云,长洲(今江苏吴县)人,精通选学,为何焯门人。著有《文选举正》六卷,已失传,幸得胡克家《文选考异》和梁章钜《文选旁证》多所征引而保存其说。陈氏的意思是说在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一文之前,脱掉了表明文类的“移”字。卷首的目录也是如此。这个说法为黄季刚先生所接受,在他《文选平点》的《目录校记》和卷五正文平点中,他都以“移”单独标类,并注明:“题前以意补‘移’字一行。”他的门人骆鸿凯继承师说即以“移”列为一体,统计下来便是三十八类。值得注意的是,陈景云断《移书让太常博士》文前脱“移”字,以及黄氏所说“以意补”的“意”,都没有说出具体的根据。细加揣测,估计他们的根据即是《文选序》所说:“凡次文体,各以汇聚。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类分之中,各以时代相次。”就是说,《文选》编排体例是每一类中文章各以时代先后为顺序排列,而据现存各版本,如尤刻本(中华书局1974年影印)、四部丛刊本(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一文居然排列在刘孝标《重答刘秣陵沼书》之后。刘歆(子骏)是西汉人,刘孝标是梁人,时代相差这么远,编者不可能不知道,可见此处的确是脱了一个标明类目的“移”字。这就是陈、黄的依据。

这一依据是有道理的,胡克家又据以去考证欧阳坚石的《临终诗》。按,欧阳建的《临终诗》在卷二十三,尤刻本、明州本、四部丛刊本均以之列于诗类“咏怀”中。“咏怀”共选三位作家作品:阮籍《咏怀》十七首、谢惠连《秋怀》一首、欧阳建《临终诗》一首。显然,按照萧统《文选序》体例,欧阳建不应排列在谢惠连之后。因为欧阳建是西晋人,永康元年(300)被杀;谢惠连是刘宋时人,元嘉十年(433)卒,现存版本的排列肯定有误。胡克家《文选考异》卷四说:“案,此不得在谢惠连下,当是《临终》自为一类。尤、袁、茶陵各本皆不分,盖传写有误。又案,俗行汲古阁本反不误,乃毛自改之耳,非别有本也。”这里所说的尤即南宋尤袤刻本,袁即明袁褧 复宋本,茶陵即元陈仁子刻本。

依据于《文选序》,对《文选》分类作出判断,这是前人的研究成果,这一成果应该是正确的。对此,我们找到了版本依据。一是日本古抄白文二十一卷本,一是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陈八郎刻五臣注本。这两个本子既证实了“临终”是诗中的小类,与“咏怀”相同,也证实了“移”确为独立的文体,与“书”、“檄”相同,陈、黄等人的判断不误。这样,《文选》的分类就不是三十七,而是三十八类。

  但是,问题并没有结束。因为依据同样的理由,《文选》卷四十四“檄”类中司马长卿(相如)《难蜀父老》一文,无论如何不应排列在钟士季()的《檄蜀文》之后。司马相如是西汉人,而钟会却是曹魏时人,这两人都是名人,照理是不应出错的。因此,《难蜀父老》一文也应单独标类,即“难”与“移”一样,都是《文选》中单独的文体。这样,《文选》实际文体类目就应该是三十九类了。

最先提出这一观点的,是台湾的游志诚博士,他的主要依据是陈八郎本《文选》。该本是国内现存最完整的五臣注本。它不仅在卷四十四中标出了“难”体,也在卷四十三中标出了“移”体,在卷二十三中标出了“临终”子目,后两种一一都与清人推断相合。其实,在现存的版本中,并不是没有这样著录的,比如明末毛晋所刻汲古阁本《文选》,也都标出了“移”、“难”和“临终”。但为什么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呢?我们从胡克家对汲古阁本的态度可以了解其原因。前引胡氏《文选考异》称汲古阁本为“俗行”,原来,自清初以来,学者并不注重汲古阁本,认为毛氏臆改处太多,故其本不足为据。比如章学诚《文史通义》对《文选》有过批评,其中提到司马相如的《难蜀父老》文,说:“《难蜀父老》亦设问也;今以篇题为难,而别为难体,则《客难》当与同篇,而《解嘲》当别有‘嘲’体,《宾戏》当别为‘戏’体矣。”章实斋此处在批评《文选》分体不当,“淆乱芜秽”。暂不论章氏的批评有无道理,值得注意的是,在他的批评中知道他所依据的本子中,“难”是作为一体的。那么章氏依据的是哪一种版本呢?根据清代《文选》版本的递藏情况,能够将“难”标为文体的,大概只有汲古阁本。对于章学诚将“难”作为文体论述的话,骆鸿凯《文选学》并没有用心揣测黄季刚先生“意”的来源,进一步思考“难”是否可以立体,就简单地予以否认说:“《难蜀父老》,《文选》本入檄类。章氏谓别为难体,语失检。”简单地说汲古阁本不可相信,未免过于生硬,汲古阁本虽然臆改较多,但并非没有依据。从毛氏藏书来看,他收藏的宋版《文选》有李善注、五臣注、六臣注等多种版本,他标“移”、“难”二目,应该是有版本依据的。尤其这种标目完全符合《文选序》所述编辑体例,又有什么要怀疑的呢?

除了汲古阁本以外,朝鲜正德年间所刻五臣注《文选》(今藏成均馆及日本东京大学),也与陈八郎本一样标出“移”、“难”二体。此本经校核,与陈八郎本不是同一系统,而与现存杭州猫儿桥锺家刻本两残卷(今藏北京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相同,证明其底本即是杭州本。这样,宋代两种五臣注本都将“移”、“难”作为独立的文体著录,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更要算作铁证的要属《文选集注》提供的证据。《文选集注》是清末董康在日本称名寺发现的写本,一共二十三卷,1918年罗振玉曾据以影写十六卷行世,题称“康写文选集注残本”。这是国内学者所见较多的本子,但罗氏影写并不完整,与日本京都大学影印本相比,不仅没有印足二十三卷,即使同一卷中也脱漏甚多。如卷八十五罗本仅有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和孙子荆《为石仲容与孙皓书》,而卷八十五下全脱。又如卷七十三,罗本仅有曹子建《求自试表》和《求通亲亲表》,日本影印却自诸葛孔明《出师表》起。能够说明问题的是卷八十八所载的司马长卿《难蜀父老文》,但在罗本中脱漏了题目,因而不可考查“难”是否单独列类。同时在罗本所拟总目录中,罗振玉根据现行刻本《难蜀父老文》列于“檄”类的事实,也想当然地在卷八十八目录下题写“檄”字,使人误以为《文选集注》中的《难蜀父老文》也是置于“檄”类的。这其实是罗氏未见全本所引起的错误。事实是在此文之前还有陈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脱题目)和锺会的《檄蜀文》,恰恰就在《檄蜀文》的末句:“各具宣布,咸使知闻”下,连写一“难”字。在“难”字下《集注》引陆善经注说:“难,诘问之。”然后换行,题写《难蜀父文》,再换行,题“司马长卿”,这分明表示“难”体的确单独列类。

值得说明的是,《文选集注》所集为李善注、五臣注以及《文选钞》、《文选音决》和陆善经注,但以李善注为底本。这个事实说明唐代的李善注也是以“难”作为独立的文体的。至此,“移”、“难”二体是否单独列类,应该不再有争议了吧。至于有的人根据现存各种宋版李善本、六臣本、六家本,如尤袤刻本、明州本、赣州本、建州本等都列三十七类的事实,来否定“移”、“难”单独立体,那其实是不了解这几种版本的实际面貌所造成的。简单地说,尤袤刻本并不能如实反映李善本原貌,其可靠性还有待于查明它出自何种底本而定;至于六臣本和六家本,其实它们出自一种底本,即北宋元祐九年(1094)二月秀州州学本。这是第一个五臣与李善合并注本,其后的六家本(即五臣在前李善在后)如广都裴氏刻本、明州本,即据其重雕;又其后,六臣本(即李善在前五臣在后)如赣州本、建州本,又据六家本重雕,只不过是将五臣与李善的前后次序调换了一下。由此可知,是六家和六臣的底本秀州本在合并时漏掉了“移”、“难”二体,因此其后依其重雕的各刻本也同样漏掉了这两类,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所见各宋本都标三十七类的原因。

  除了上述现存各版本所提供的证据外,我们还可以根据宋人的记载来证实这个问题。其一是南宋晁公武《郡斋书志》卷二十著录李善注《文选》六十卷,说:“右梁昭明太子萧统纂。前有序,述其所以作之意。盖选汉迄梁诸家所著赋、诗、骚、七、诏、册、令、教、策秀才文、表、上书、启、弹事、笺、记、书、移、檄、难、对问、议论、序、颂、赞、符命、史论、连珠、铭、箴、诔、哀辞、碑、志、行状、弔、祭文,类之为三十卷。”其二是南宋王应麟《玉海》卷五四引《中兴书目》曰:“《文选》,昭明太子萧统集子夏、屈原、宋玉、李斯及汉迄梁文人才士所著赋、诗、骚、七、诏、册、令、教、表、书、启、笺、记、檄、难、问、议论、序、颂、赞、铭、诔、碑、志、行状等为三十卷(与何逊、刘孝绰等选集)。李善注析为六十卷。”其三是宋章如愚《群书考索》前集卷十九《书目门》“文选”条说:“梁昭明太子萧统集子夏、屈原、宋玉、李斯及汉迄梁文人才士所著诗、赋、骚、诏、册、令、教、表、书、启、笺、记、檄、难、问、议论、序、颂、赞、铭、箴、策、碑、志、行状等为三十卷。唐李善注析为六十卷。”章氏所记全同《中兴书目》,当从其抄出。从宋人的记载看,“难”的确是作为独立文体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郡斋读书志》著录的是李善注本,它证明了在陈八郎的五臣注之外,当时流传的李善单注本也有“难”体。其次,《郡斋读书志》著录较详细,只漏掉了“辞”、“史述赞”和“论”三类。它著录的顺序也基本与今本《文选》相符,除“箴”、“铭”颠倒以及个别文类名称略有出入(如“文”类写为“策秀才文”、“奏记”省略为“记”、“设论”误为“议论”、“哀”类写为“哀辞”、“弔文”省略为“弔”)外,应该就是照原文抄下来的目录。

以上是宋人所见《文选》著录“移”、“难”二体的证据,这样,我们可以说《文选》的文体分类,既不是三十七类,也不是三十八类,而应该是三十九类。

那么,《文选》著录难体有什么历史依据呢?就汉魏六朝文体发展的历史看,“难”作为一种文体,是有著录的。以《后汉书》、《三国志》、《晋书》、《世说新语》为例,大概有这样一些记载:

  1.《后汉书·贾逵传》:“()著经传义诂及论难百余万言,又作诗、颂、诔、书、连珠、酒令凡九篇。”

  2.《三国志·吴书·薛综传》:“()凡所著诗赋难论数万言。”

  3.《晋书·卢钦传》:“()所著诗赋论难数十篇。”

  4.《晋书·皇甫谧传》:“()所著诗赋诔颂论难甚多。”

  5.《晋书·王接传》:“()撰……杂论议诗赋碑颂驳难十余万言。”

  6.《晋书·虞预传》:“()所著诗赋论难数十篇。”

  7.《晋书·孙盛传》:“()并造诗赋论难复数十篇。”

  8.《世说新语·文学》注引《中兴书》说阮裕:“甚精论难。”

  以上史书的记载说明“难”从东汉以来就已作为独立文体被著录。其中多互“论”并列而称“论难”,但也有一例称“难论”,一例称“驳难”,这说明“难”并非依靠“论”而存在。

  史书之外,在魏晋六朝一些文章总集中,“难”也被当作单独的文体。这主要是李充的《翰林论》和任昉的《文章缘起》,其它一些专书如《文章流别论》等因失传而难以考察。李充《翰林论》佚文有一条关于“难”的评论:“研核名理而论难生焉。”这表明《翰林论》书录了“难”体文章。任昉的《文章缘起》共收八十四类文体,其中有“喻难”一体,以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和《难蜀父老》两文为代表。

    从以上所论,可以说明《文选》著录“难”体是有非常充分的版本依据和文献依据的,因此,《文选》的文体分类,应该是三十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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