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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明文选》研究



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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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编

   《文选》编纂背景研究

 

第一章 汉魏六朝编撰考论

第一节 汉魏六朝著书、编集动因考

  在中国古典文献中,著书与编集是两种不同类别。即使著书,也并不同于现代的概念。先秦时期,能称著作者,指的是圣人经书。《礼记·乐记》说:“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颜师古《汉书·礼乐志》注此句说:“作谓有所兴造也”。“兴造”是指作者无所依傍,创造,当然这创造是有限制的,即《礼记》所说:“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这自然非普通常人而可为,必得圣人始能制作,所以《礼记正义》说:“圣者通达物理,故作者之谓圣,则尧、舜、禹、汤是也。”由此可知著作者本指圣王的经书,张华《博物志》称:“圣人制作曰经,贤者著述曰传。”与“作”相对的是“述”,《礼记正义》说:“明者辨说是非,故修述者之谓明,则子游、子夏是也。”可见“述”在于明辨是非,述圣人之意,也即《汉书·礼乐志》所说:“述谓明辨其义而循行也。”这也就是张华所说的经和传的区别。这一观念至汉犹然,王充《论衡·对作》说:“或曰:‘圣人作,贤者述,以贤而作者非也。《论衡》、《政务》,可谓作者。’非曰作也,亦非述也,论也。论者述之次也。五经之兴,可谓作矣,太史公书、刘子政序、班叔皮传,可谓述矣。桓君山《新论》、邹伯奇《检论》,可谓论矣。今观《论衡》、《政务》,桓、邹之二论也,非所谓作也。”王充这里否认有人将《论衡》称为著作,指出他的《论衡》既不是作,也不是述,而是论。“论则考之以心,效之以事,虚浮之事,辄立证验”,《论衡》即“就世俗之书,订其真伪,辩其实虚”。王充对著述的看法仍然同于《礼记》。这里他又引进了“论”体,其源亦出孔子。王充引孔子说:“诗人疾之不能默,丘疾之不能伏,是以论也。”这是将疾虚订伪的批评看作论,而与李充“研核名理”(《翰林论》)的说法不合。从王充叙述的作、述、论三种图书看,分别所指的是经、史、子。史书称述不称作,也来自史学家自己的意见。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在回答壶遂时说:“余所谓述故事,整齐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从以上所论看,秦汉以来的著书观念,总起来也不过是经、史、子三类,对于诗辞赋一类文学作品,当时并没有给予承认。但是,不承认不等于不存在,即使《诗三百》被列入经类,不再作为文学的例证,也还有屈原的《离骚》。先秦两汉时期,尽管文学地位不高,还不可以与经、史、子抗衡,但辞赋的写作却是大量的、普通的。不幸,这一现象在当时的著述观念中是被忽视的。其原因除了文学本身地位不高之外,恐还是与当时文学作品没有以书或集的方式出现有关。刘向曾裒集屈、宋作品,名为《楚辞》,但并不是作为文学总集,东汉时,王逸还努力想尊之为“经”,恐也与著述观念有一定关系。文学作品既不能称为著、作,也与述、论绝不相同,随着文学作品的数量增多,地位的提高,编集就势在必行,于是经、史、子之外,集部就独立为一类了。这便是汉魏六朝著书、编集的背景。由于这一背景具有如上所述的复杂性,汉魏六朝时期著书、编集的动因、所采取的体例也就各有不同。比如六经,按照汉儒的解释,是“治身者斯须忘礼,则暴慢入之矣;为国者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天禀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天地而制礼乐,所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者也。”当然,儒家解经,并不合乎事实,如《诗三百》就非出自以上目的,但自先秦以来,统治者掌握了解释权,遂成为后人接受的事实。因此,本文的分析也就排除掉经的部分。

  秦汉时期著述,大抵集中于子、史,总结其著书动因,大概有这样几种方式:一、道困著书。如《史记·孔子世家》记子思困于宋而作《中庸》;又如《孟子列传》记:“天下方务于合纵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二、嫉世与发愤。《史记·荀卿列传》记:“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 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猾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又,司马迁《太史公自序》历举周文王、孔子、屈原、左丘明、孙子、吕不韦等圣贤著书的遭遇,说《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这就是有名的“发愤著书说。”三、著书立言,自成一家。《太平御览》卷第六百二引《吕氏春秋》说:“吕不韦为秦相国,集诸儒使著其所闻,为十二记、八览、六论,合十余万言,名为《吕氏春秋》。暴之咸阳市,门悬千金于其上,有能增损一字者,与之金。”以上三种方式是秦汉著书的主要动因,所举例也都属子书。在史书的编著中,也是如此。如司马迁作《史记》,应属于发愤一类,但另一方面,《史记》贯彻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思想,又使这一部书不能简单地作史书看,它的字里行间,都表达了司马迁对人类社会高度的哲学思考。

  然而诗赋等文学作品的写作,越来越受文人的青睐,不仅数量增加,题材也逐渐扩大了范围。就史书的著录看,《史记》、《汉书》中尚未见对传主诗赋等作品的著录,但在《后汉书》中已屡屡出现。如《后汉书·班固传》记:“固所著《典引》、《宾戏》、《应讥》、诗、赋、铭、诔、颂、书、文、记、论、议、六言,在者凡四十一篇。”又如《蔡邕传》:“()所著诗、赋、碑、诔、铭、赞、连珠、箴、吊、论、议、《独断》、《劝学》、《释悔》、《叙乐》、《女训》、《篆势》、祝文、章表、书记,凡百四篇传于世。”文学作品大量涌现,势必推动编撰结集的发展。《隋书·经籍志》说:“别集之名,盖汉东京之所创也。自灵均已降,属文之士众矣,然其志尚不同,风流殊别。后之君子,欲观其体势而见其心灵,故别具焉,名之为集。”别集的产生自然是东汉作品增多所致,一时间至“家家有制,人人有集”,显示了东汉文学创作的兴盛,这正是文学自觉的前夜。

  编集之风至魏晋尤盛,有作家手自编集者,如曹植自编《前录》七十八篇;有帝王敕编者,如魏景初(237239)中明帝敕录曹植“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凡百余篇,副藏内外。”作家个人专集的产生和受到社会的广泛注意,是与文学进步的观念相一致的,这与西京以前已完全不同了。也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件,即我国第一篇专论文学的文章《典论·论文》发表了。在这一文献里,曹丕首先把文学与经国之大业相提并论,并且许之为不朽,这是对传统“三立”学说的突破。尽管产生曹丕这篇论文的背景,具有十分明显的政治原因,但它所表现的意义却冲破了政治目的性。曹丕说:“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一说法直接以文学作品与子、史相等,提高了文学的地位。自此以后,集部的编撰自然具有了立言成家的内容。

  别集的大量涌现,促成了总集编撰的历史要求。《隋书·经籍志》说:“总集者,以建安以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以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摘孔翠,芟剪繁芜,自诗赋以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为《流别》。是后文集总抄,作者继轨,属辞之士,以为覃奥,而取则焉。”这一段话既解释了总集产生的原因,即由于辞赋等大量产生,再加以别集日增,读者劳顿困倦而难以遍览,于是挚虞编总集,芟剪繁芜,集以精华,方便了读者;同时又指出最早的总集即挚虞的《文章流别集》,《隋志》就是将挚虞此书列为总集类第一部。其实在挚虞之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总集,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举出有应璩《书林》、傅玄《七林》、荀勖《晋歌诗》、《晋燕乐歌辞》、陈寿《汉名臣奏事》、《魏名臣秦事》、荀绰《古今五言诗美文》、陈勰《杂碑》、《碑文》等,但也正如王、杨所指出的那样:“荟萃各体文章,加以删汰别裁,且附以系统评论的大规模总集,自当首推《文章流别集》。”此外,挚书之前的总集,隋唐时大略都已亡佚,《隋志》既不知其体例,宜以挚书为首。除了王、杨所指以上各总集,《后汉书·王逸传》记王逸“又作《汉诗》百二十三篇。”这大概是现在见到的最早的总集了(《楚辞》例外,见《四库总目提要》“楚辞类”总叙)。不过,汉诗能有一百二十几篇,数量是挺大了,根据汉人关于诗的概念,王逸所谓汉诗,当与《汉书·艺文志)所裁三百二十四篇歌诗相类,即大多为乐府歌词。如果是这样,王逸《汉诗》与魏晋以后的诗歌并不相同,但能将这些歌诗编撰成集,应该称得上是总集之祖了。

  挚虞《文章流别集》的编撰原因,基本也是后世总集编撰的主要依据。这都是与当日作品数量繁博的事实有关。不仅是文学总集,子、史两部也是如此。如《后汉书·荀悦传》:“()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三十篇,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又葛洪《抱朴子》说:“余家遭火,典籍荡尽,困于无力,不能更得,故抄撮众书,撮其精要,用功少而所收多,思不烦而所见博。”葛洪是因火后家贫无力购书而撮取众书之要,但“用功少而所收多,思不烦而所见博”的目的却相同。这种方式与当日产生的类书也是同一背景。《魏志·文帝本纪》记:“初,帝好文学,以著述为务,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从,凡千余篇,号曰《皇览》。”从部帙浩繁的经传中撮取精要,再随类相从,的确使读者“用功少而所收多,思不烦而所见博”,这样的方法不能不对总集产生影响。

  作品繁博,而且各种文体界限不清,挚虞《文章流别论》便指出前人作品有“颂而似雅”的现象。文章体裁不清楚,是文学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每一种体裁的产生大都与现实需要有关,新产生的体裁在写法上也难免受其它体裁的影响。虽是正常现象,如不加以辨析纠正,就不再是正常现象了。那样就会引起写作的混乱,令后世学者无所适从。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魏晋南北朝的作家、批评家既著文辨析,又编集以区分各体,这是魏晋南北朝批评史上真正的主流,但却为我们的批评史所忽略。关于文体辨析的观念、体例,将留待下章具体讨论,本文旨在说明魏晋南北朝总集的编纂,大都与这一动因有关。这是一种好现象,说明当日文学创作的兴盛,反映了文学本体的自觉。挚虞《文章流别集》固是出于“采摘孔翠,芟剪繁芜”的原因,更有辨析文体的目的,其定名“流别”,就表明了它的编辑宗旨。挚虞之后,又一部有影响的作品是东晋李充的《翰林论》,《晋书·文苑传》说:“于时典籍混乱,充删除烦重,以类相从,分作四部,甚有条贯,秘阁以为永制。”可见《翰林论》的编纂,是受当时“典籍混乱”现实的刺激。这个混乱,既指典籍四部不分,也应包含有各文体淆乱的内容。李充身为著作郎,自然有责任承担这一任务。

  编选文章总集,辨明文体应该是魏晋南北朝总集编纂的一个主要动因,这从现在尚可略知体例的一些总集如任昉《文章缘起》、萧统《文选》、杜铨《文轨》等中可以看出。详细的论述,见下章。

  除了编述历代诗文(体制一般是不录存者)外,尚有一些编撰时人作品和文学活动的总集。比如石崇所编《金谷集》,此集编于元康六年(296),为送大将军祭酒王诩还长安,石崇在其别庐金谷园宴请宾客饮酒赋诗,诗成编集作《序》。《序》中说:“或登高临下,或列坐水滨,时琴瑟笙筑,合载车中。道路并作,及住,令与鼓吹递奏,遂各赋诗,以叙中怀,或不能者,罚酒三斗。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故具列时人官号姓名年纪,又写诗著后,后之好事者,其览之哉。”表面上看来《金谷集》的编纂,是以石崇为首的一次诗会活动的结果,但实质上却是借诗集传名于后世的动机促成的。《序》中说:“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与汉末以来就弥漫着恐惧死亡的生命意识相一致,如《古诗十九首》所反映的那样。这是伴随着人本体意识觉醒的思想活动,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人们普遍感到了生命的可贵,弥足留恋,但“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飚尘”,怎样才能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更有价值呢?就《古诗十九首》讨论的几种生活方式看,“荣名以为宝”为更多的知识分子所接受。那么怎么样博取“荣名”呢?这还是先秦以来的老话题,立德、立功、立言。不过,这一次立言的内容,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秦汉时期视为小道的辞赋,成为了立言的主要内容。曹丕《典论·论文》说:“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这个观念无疑为魏晋以后的文人所接受,于是文章的写作几成为每个文人的自觉活动,也是检验文人是否具备才能的一个标志。在这一时期的史书里,介绍传主时,往往要写上文章如何,如臧荣绪《晋书》说潘岳:“摛藻清艳”,说成公绥:“辞赋壮丽”,又说张华:“少好文义”,这很明显地反映了当时的价值取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里,石崇等人既写诗,又编集,并且详细著录每人的官号、姓名、年纪,动机是非常清楚的,要使“后之好事者,其览之哉。”

  石崇的金谷诗会和《金谷诗集》,是当时文人雅集中一件比较有趣味的事,东晋时王羲之还有意地摹仿了一次,也将该会诗歌编成一集,并作了一篇更有名的《兰亭集序》。应该说石《序》和王《序》分别代表了思想史上的两个阶段,石《序》代表的是魏晋时期人对生命的忧惧感,王《序》则代表了东晋人对这种忧惧一定程度上的超越,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已包含有“人生代代无穷已”的意思。它不象石崇仅看到自己在后人之前的悲哀,而是由后人又看到了后人之后时代。人生就是这样一个生死交替,循环不已的过程,所以“一死生”、“齐彭殇”都是虚妄。王羲之这样的生命观很明显地具有哲学思考意味,也是他“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而得到的启悟。推究石、王二人生死观的差异,以及形成这种差异的思想史原因,不是本文的任务,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在形式上,王羲之摹仿了石崇,当有人将他的《序》与石《序》相比时,他是十分高兴的;在本质上,王羲之编《兰亭诗集》,也仍然是传名于后世的动机。

  从以上叙述看出,魏晋南北朝时期著书、编集的动因乃至方式、内容,都不同于秦汉,由于文学地位的提高,文学作品的别集,总集,以及对文学作品的批评、指导之书,成为文人主要的工作对象,这就具有了许多不同于先秦、两汉的撰著动因。如上述文学总集的删繁从简、类聚区分、分体编撰和以文学作品为传名后世的载体等,这些都是魏晋南北朝著书、编集的主要动因。此外,随着某种文体的发展,其作用和价值愈加受到世人的重视,于是便有人集其精华编选专集,以示其源流变化。如《隋志》著录魏晋时期作品有陈勰所编《杂碑》二十二卷、《碑文》十五卷;应璩《书林》八卷及东晋人所撰《设论集》等。至南朝之后,这种据一种文体所编的总集已远远超过魏晋。这些总集有的在当时便已失传,有的在唐宋时失传,至于今天,基本上都已经见不到了。不过梁萧绎曾编过《内典碑铭集》,其序尚存,于中可以见到他编此集的目的。序文首先叙述内典碑铭的由来,继而称:“夫世代亟改,论文之理非一;时事推移,属词之体或异。但繁则伤弱,率则恨省,存华则失体,从实则无味。或引事虽博,其意犹同;或新意虽奇,无所倚约;或首尾伦帖,事似牵课;或翻复博涉,体制不工。能使艳而不华,质而不野,博而不繁,省而不率,文而有质,约而能润,事随意转,理逐言深,所谓菁华,无以间也。”萧绎这里表达了他对内典碑铭的看法,即“艳而不华”一段,说明此集意在编选符合这一标准的碑铭“菁华”。这样的观点,与魏晋南北朝文章选集的编撰动因都是一致的。但我们不能不看到,即使在魏晋南北朝,即使同样是编著文学作品,不同身份的人,又有不同的原因,这大致上可分为四类:帝王、太子、诸王、文士。

  帝王撰述的历史可上溯至汉,如高祖刘邦有《大风歌》、武帝刘彻有《秋风辞》等,又《汉书·艺文志》记武帝自造赋二篇,但编书、著书,似两汉不闻焉。魏晋以后始见记载,《文选》卷二十有应贞《晋武帝华林园集诗》,李善注引干宝《晋纪》说:“泰始四年二月,上幸芳林园,与群臣宴,赋诗观志。”又引孙盛《晋阳秋》曰:“散骑常侍应贞诗最美。”魏晋时,帝宴群臣,赋诗观志,是经常举行的活动,至南北朝尤多。宴集作诗,大概是编辑成集的,如《隋志》著录梁时有魏、晋、宋《杂祖饯宴会诗集》二十一部,一百四十三卷。不过这种编辑工作必非出自帝王之手,至多不过是敕编。至刘宋,明帝刘撰《江左以来文章志》,但此书是他在藩时所作,所以只好算是诸王撰著一类。以至尊之身躬自撰著的,大概从梁武帝萧衍始。《南史·梁武帝本纪》说他“及登宝位,躬制赞、序、诏诰、铭、诔、说、箴、颂、笺、奏诸文,又百二十卷。”此外,萧衍还著有《易》、《礼》、《书》等经传类书二百余卷。文学类则编有《历代赋》十卷,天监十七年(518)曾让周舍为之加注,周舍启周兴嗣帮助而成。梁武亲自编纂《历代赋》的动机,限于史料不可知,从他的为人看,似略可加以揣测。史书记梁武帝“少而笃学,洞达儒学。虽万机多务,犹卷不辍手。燃烛侧光,常至戊夜。”又记他:“笃信正法,尤长释典。……天情睿敏,下笔成章,千赋百诗,直疏便就,皆文质彬彬,超迈今古。诏铭赞诔,箴颂笺奏,爰初在田,泊登宝历,凡诸文集,又百二十卷。六艺备闲,棋登逸品,阴阳纬候,卜筮占决,并悉称善。”于此可见出他博学强记,而他也颇以此自负,曾称:“吾若著《通史》,众史可废。”事实上,《通史》六百卷造成后,他躬制赞序。他曾与沈约比赛博物,各忆栗事多少,沈约不得不让他领先三事。又据《南史·刘峻传》记,刘峻编《类苑》成,萧衍即命学士编《华林遍略》以高之,这都见出武帝的博学、自负和由此带来的偏执处。而赋历来被视作“博物之书”,“五经之鼓吹”,自汉末以来就有人专门给赋作注,所以能否作赋在当时视作是否有才的标志。《太平御览》卷五八七引《三国典略》说:“齐魏收以温子升、邢劭不作赋,乃云:‘会须作赋,始成大才。唯以章表自许,此同儿戏。’”由此可见赋在当时一直受到很高的重视。梁武帝亲自编《历代赋》,大概是有显示其博学的动因。

  以太子储君之身而勤于著述,曹丕首开此风。建安二十二年冬曹丕在立为太子之后不久,就开始了他的《典论》写作。《典论》属于子书性质,对曹丕来说,尤其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因为曹丕被立为太子,实在是与乃弟曹植经过了一场艰苦的争斗,甚至差点儿输给了曹植,一个主要的原因便是曹植文采斐然,深得好文章的曹操的欢心。曹丕最终胜利后,并未放松警惕,因为曹操是一个不喜欢按规矩办事的人,如果当他认为曹植确比曹丕有才华,很可能会改变主意的。因此,曹丕很快著成《典论》,作为子书,其价值在当时高于诗赋,所以曹丕十分得意。他先是集诸儒于萧城门内讨论这一部书,又以素书饷孙权,以纸写一通与张昭。这样大张旗鼓地宣扬《典论》,其政治目的十分明显。《典论》是由一个政治动因促成的,但并不能因此否定《典论》中有些问题,尤其是文学问题的讨论。《典论·论文》涉及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中一些本质问题,在当时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曹丕能够提出如此卓越的见解,又有文学发展的历史动因在内。

曹丕与曹植的故事,令魏晋以后的太子们和诸王们十分企羡。身为太子的常以曹丕自比,而把其他诸王比作曹植。如萧统身为太子,便自比子桓,萧纲为诸王,只能比为子建。《梁书》本纪记他六岁能属文,武帝一见叹曰:“此子,吾家之东阿”。然及至萧纲作了

太子之后,他在《与湘东王书》中便以子桓(曹丕)自居,而称萧绎为子建了。萧纲在作太子之后,编了一部诗集,名为《玉台新咏》。萧纲此书或因与曹丕有一些相似之处,即也具有政治原因,关于这一问题将留待第三章中讨论。

魏晋南北朝诸王著书、编集的现象较汉时更为普遍而兴盛。如宋临川王刘义庆编《世说新语》,齐竟陵王萧子良编《四部要略》、《古今篆隶文体》、梁湘东王萧绎著《金楼子》、《诗英》等。除萧绎外,刘义庆、萧子良皆非躬自编撰。在当时由诸王设府招学士,编撰图籍,是诸王延誉的一个极好的途径。如萧子 良开西邸招天下学士,在当时乃至身后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说诸王编书,也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在南朝诸王中,萧绎著书的方式与其他人不同,他明确反对由学士代为操笔。《金楼子·立言》说:“裴几原问曰,‘西伯拘而阐《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孙子之遇庞涓,韩非之值秦后,虞卿穷愁,不违迁蜀,士嬴疾行,夷齐潜隐,皆心有不悦,尔乃著书,夫子实尊千乘,褰帷万里,地得周旦,声齐燕奭,豪匹四君,威同五伯,玳簪之客雁行接踵,珠剑之客肩随鳞次,下帷著书,其义何也?殊为牴牾,良用于邑。’予答曰:‘吾于天下,亦不贱也,所以一沐三握发,一食三吐哺,何者?正以名节未树也。吾尝欲棱威翰海,绝幕居延,出万死而不顾,必令威振诸夏,然后度聊城而长望,向阳关而凯入,尽忠尽力以报国家,此吾之上愿也。次则清酒一壶,弹琴一曲,有志不遂,命也如何。脱略刑名,萧散怀抱,而未能为止。但性过抑扬,恒欲权衡称物,所以隆暑不辞热,凝冬不惮寒著《鸿烈》者,盖为此也。’又问曰:‘子何不询之有识共著此书,曷为区区自勤苦如此?’予答曰:‘夫荷旃被毳者,难与道纯棉之致密,羹藜含糗者,不足论大牢之滋味,故服絺綌能之凉者,不苦盛暑之郁烦,袭貂狐之暖者,不知寒之凄怆。予之术业岂宾客之能窥斯?盖以莛撞钟,以蠡测海也。予尝切齿淮南、不韦之书,谓为宾游所制。每至著述之间,不令宾客窥之也。”从这一大段叙述中,我们得出这样几点信息:第一,萧绎的最高志愿是立功,其次才是立言,这与曹植极相似。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说:“吾虽薄德,位为藩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又说:“若吾志未果,吾道不行,则将采庶官之实录,辨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言。”看来魏晋南北朝(即使到了文学已单独开馆,史书专为列传的南朝),士人对立功、立言等次的看法,仍与秦汉时相同。象曹丕那样居于太子之位,立德、立功是不言而喻的事,所以他可以劝人以立言为务,其实在骨子里,他与曹植的看法没有什么两样。他在《与王朗书》中说:“生有七尺之形,死惟一棺之土,惟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他也是将立德、立功置于立言之上。这封信是曹丕初立太子时所写,讲出了他的真心话。太子可以说:“文章乃经国之大业”,诸王却认为“棱威翰海,绝幕居延”才是上愿。由此可见,不同的身份决定了不同的人生理想、价值观。第二,萧绎是一个极端自负的人,他对自己的评估极高。由于这样的自负,他的著述决不让宾游参加。看来,自负是萧衍一家人的共同特征。萧统、萧纲虽都未如萧绎那样过分,但于典籍皆“躬刊手掇”,不让于人,亦有萧衍之风。萧绎与两位长兄情况不同,他作为萧衍第七子,生母仅为修容,故于至尊位望一毫无关。此外,他自小就盲一目,有生理残疾,那样的出身,那样的身体,造成了他其实是一个内心自卑的人。偏他又极自负,在《金楼子》中曾自比孔子,称应五百年期而生者。由这样一种自卑情结生发出来的自负,使他的心理极不健全。由于自负,他会盲目夸大自己;由于自卑,他又会无端地猜忌别人。因此,他的不宽容、偏狭、阴毒,就由此产生。事实上,他的《金楼子》并不是一部很有思想的书,与曹丕《典论》尚不可比同,遑论孔子那样的哲人。当他江陵兵败,一把火烧掉了公私经籍七万余卷时,这表现了他愚蠢地把自己当作了文道的传人,所谓斯人既逝,斯物何存的悲愤。同时也表现了他对一个抛弃了他之后仍然健康发展、生存的人类社会的妒恨。从萧绎这不健全的人格看,他著书的动机比较复杂。当他声称他应五百年之数而生时,已远远不把他两个哥哥放在眼中了。《南史》本纪说他“性好矫饰,多猜忌,于名无所假人,微有胜已者,必加毁害。”这一种个性使他对自己尊亲、兄长也不会有所迁让。台城陷日,他握兵江陵,若举兵东下,梁室当有可救。然他竟能残忍地眼瞅着萧衍、萧纲被侯景所害,盖大宝之位,觊觎已久,一俟有机可乘,自不会拱手相送。《南史·梁武帝诸子传》附《萧栋传》载,王僧辩奉萧绎之命领兵东讨侯景,“将发,谘元帝曰:‘平贼之后,嗣君万福,未审有何仪注?’帝曰:‘六门之内,自极兵威。’僧辩曰:‘平贼之谋,臣为己任,成济之事,请别举人。’由是帝别敕宣猛将军朱买臣使行忍酷。会简文已害,栋等与买臣遇见,呼往船共饮,未竟,并沈于水。”于此见萧绎的残酷,萧纲即使不死于侯景之手,也必死于萧绎之手。他对于勋业、功名的汲汲追求,是他所有活动的一个主要动因。《南史》说他:“性不好声色,颇慕高名”,《梁书》说他居藩时“颇事声誉,勤心著述,卮酒未尝妄进”。一个对名誉过于热衷的人是令人可怕的,所以萧恭便说:“下官历观世人,多有不好欢乐,乃仰眠床上,看屋梁而著书,千秋万岁,谁传此者。”萧恭此话就是针对萧绎而言,这也说明萧绎那种摒弃一切欢乐(声色等),专心于声誉的行动是不太正常的。但是,不管怎么说,萧绎亲自著书、编书的行为本身还是值得肯定的。这一点也当是受萧衍的影响。萧门之内,萧统、萧纲也都“躬刊手掇”,这是与前代太子诸王所不同的。

如果说诸王还够不上立德、立功的话,文士们更加只有立言一路了。文士著述的动因,前已论述,兹不赘。从以上四种不同身份者的著述动因看,的确是与每个人所担任角色的限定有关的,这是我们研究这一期文学史所要注意的。 

第二节  汉魏六朝著书、编集体例述论 

  编集之风,自汉末以来渐为兴盛,正如梁元帝萧绎所说:“至家家有制,人人有集。”(《金楼子·立言》)其实,不独人人有集,往往一人多集。如曹植生前手自编《前录》,收赋作七十八篇,而在他死后,景初(237239)中明帝下诏为他编集,共收赋颂诗铭杂论凡百余篇。《四库总目提要·别集总叙》说:“集始于东汉,荀况诸集,后人追题也。其自制名者,则始张融《玉海集》;其区分部帙,则江淹有《前集》、有《后集》;梁武帝有《诗赋集》、有《文集》、有《别集》;梁元帝有《集》,有《小集》,谢朓有《集》,有《逸集》;与王筠之一官一集,沈约之《正集》百卷,又别选《集略》三十卷者,其体例均始于齐梁,盖集之盛,自是始也。”看来别集体例往往与该作者经历、性格有关。别集的兴盛,自然促进了总集的编纂。《四库总目提要·总集总叙》说:“文籍日兴,散无统纪,于是总集作焉。一则网罗放佚,使零章残什,并有所归;一则删汰繁芜,使莠稗咸除,菁华毕出:是固文章之衡鉴,著作之渊薮矣。”总集的体例基本上与这两个编纂目的有关。从现存的《文选》、《玉台新咏》以及已佚总集的零星记载看,总集的体例大略有四点:

  一是以作品收集的时代划限。这大概可分三种,一种是历代作品,一种是断代作品,还有一种是当代作品。历代作品有一些从总集名称上可以看出,如梁武帝《历代赋》十卷,佚名的《古游仙诗》一卷等。还有一些则要借助于有关记载。如挚虞《文章流别集》,本传说他:“又撰古文章,类聚区分为三十卷”,可见是历代作品。又如梁时有《诏集》一百卷,《隋志》注称:“起汉迄宋”,则是宋以后人选前代诏文而成。此外,也有不少是以“古今”名集的,如荀绰《古今五言诗美文》五卷,当为先代至晋时的五言诗选集。又萧统《古今诗苑英华》十九卷,下限当至梁时,唐僧慧净有《续古今诗苑英华》二十卷,《旧唐志》著录于萧统书下,当为续萧统之书。马端临《文献通考》十一“续古文(案,当作“今”)诗苑英华集十卷”条引晁氏曰:“唐僧惠净撰,辑梁武帝大同中《会三教篇》至唐刘孝孙《成皋望河》之作,凡一百五十四人,歌诗五百四十八篇,孝孙为之序。”慧净此书既称续,表明萧书下限至于梁代。唯大同初,萧统已经去世,而且根据萧统《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知道此书早在普通三年前已完成(详见后论),萧书即使录至梁代也当在普通初年以前。慧净所续,时间上并未紧相衔接。当然,续书也并不要求如此严格。

  断代作品总集以应用性文字以及朝会歌辞为多。歌辞如《隋志》所记《晋歌章》十卷、《晋歌诗》十八卷、《宋太始祭高禖歌辞》十一卷、《齐三调雅辞》五卷等。应用文字如《梁代杂文》三卷、《魏朝杂诏》二卷等。诏书议表等朝廷文书一般由秘府收藏,故各代都较完备,晋、宋、齐、梁都有专集。诗文总集也有断代的,如晋索靖编有《晋诗》二十卷,但索靖是晋人,故又可视作当代作品。这一编纂目的当合于《四库提要》所说的:“网罗放佚,使零章残什,并有所归。”

当代作品总集则有萧淑的《西府新文》十一卷,萧圆肃的《文海》五十卷。《西府新文》是萧绎镇荆州时命萧淑所撰。《颜氏家训·文章》说:“吾家世文章,甚为典正,不从流俗;梁孝元在蕃邸时,撰《西府新文》,讫无一篇见录者,亦以不偶于世,无郑、卫之音故也。”颜之推父亲颜协时为萧绎镇西府谘议参军,之推颇以其父文章未被选入《西府新文》为恨,据此知《西府新文》所收为当代作品。《隋书·经籍志》将《西府新文》列于诗类,可知它应是一部诗集,如果这样的话,颜协的不被选录,可能与他诗歌写作没有佳什有关。颜协于西府颇得重用,与顾协齐名,时称“二协”。颜协卒世,萧绎甚为叹惜,作有《怀旧诗》以示哀伤。根据这样的事迹,颜协的不入选,与人事关系等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大概是限于体例,《西府新文》是诗集,而颜协不擅于诗,自然不能入选。萧圆肃《文海》,《隋志》著录五十卷,不题撰人,两《唐志》均题萧圆,当脱“肃”字。又著录为三十六卷,说明至唐时已经散佚。据《北史》本传,萧圆萧是梁武帝之孙,武陵王萧纪子,后降北周。“有文集十卷,又撰时人诗笔为《文海》四十卷、《广堪》十卷、《淮海乱离志》四卷,行于世。”《北史》所载《文海》四十卷与《隋志》著录的五十卷不合,或为《隋志》误书。

二是不录存者的体例,这当然是指历代作品总集。“不录存者”作为一种体例,见于钟嵘《诗品序》:“一品之中,略以世代为先后,不以优劣为诠次。又其人既往,其文克定;今所寓言,不录存者。”钟嵘《诗品》,主旨在于对五言诗人加以品骘,故不录存者是一个比较保险而且可靠的体例,便于操作。当然,在钟嵘之前,凡集选历代作品者,都属“不录存者”之例,钟嵘批评它们是:“皆就谈文体,而不显优劣。”这大概是指这些书没有象《诗品》那样明确地品骘,其实从《文章流别论》逸文看,品评的意思还是很清楚的,刘勰《文心雕龙·序志》就在例举曹丕、曹植、应瑒、陆机、挚虞、李充等人文论之后说:“或臧否当时之才,或铨品前修之文”;又《文镜秘府论·天卷·四声论》也说:“挚虞《文章志》,区别优劣,编辑胜辞,亦才人之苑囿”。钟嵘此语有点强调一点,不及其余的意思。不过,以魏晋与齐梁时期比,文学批评的意识显然逊于后者,这大概是钟嵘立论的基础。“显优劣”是批评意识自觉的表现,这也的确是齐梁时期特别显目的特征,各种批评论文及批评专著纷纷涌现,这现象本身就说明了批评意识的觉醒。《诗品序》又说:“观王公缙绅之士,每博论之余,何尝不以诗为口实。随其嗜欲,商榷不同,淄渑并泛,朱紫相夺,喧议竞起,准的无依。”这里描绘的是当日批评界混乱的现象,但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齐梁时期纷纷以诗文为批评对象情景,与魏晋时期以《老》、《庄》、《易》为清谈口实的现象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一方面说明了文学创作的繁荣,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文学地位的真正提高。六朝士人似乎人人都有诗文面世,人人也都感觉良好,由于文学地位的提高,谁也不愿意在这一点上落后于别人,受到别人的批评。因此,在这一背景中从事批评,的确有难度,而“不录存者”自然是比较好的保护自己批评权利的措施。

当然,另一方面“不录存者”也未必就十分保险,那些逝者的亲友、后人往往也会对之耿耿于怀。比如《世说新语·文学》记:“袁宏始作《东征赋》,都不道陶公。胡奴诱之狭室中,临以白刃,曰:‘先公勋业如是,君作《东征赋》,云何相忽略?’宏窘蹙无计,便答:‘我大道公,何以云无?’因诵曰:‘精金百炼,在割能断。功则治人,职思靖乱。长沙之勋,为史所赞。’”此事刘孝标注引《续晋阳秋》,略有不同,但可见是真实的。《东征赋》是纪行之作,带有史的性质,魏晋人又特别看重赋,所以陶侃的儿子才如此发急。一般说来,魏晋时期尽管文学地位提高了,但还不至于对自己或自己的先人入不入某一诗文总集感到特别在意,至齐梁时期,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如上举颜之推之例,他对于其父未能入《西府新文》耿耿于怀;同时,对于自己没能为父亲编集,以至其父诗文荡尽于火而“衔酷茹恨,彻于心髓”!面对这样的批评对象,“不录存者”也并不完全安全,但也只能是唯一的选择了。与钟嵘相似,刘勰《文心雕龙》的批评对象也限于亡者。这种体例虽然对当代文坛未能加以评骘,但在保持态度的公正客观上,是很有好处的。由于文集地位的提高,齐梁时期的诗文总集已具有品评的内容,所以“不录存者”一般地被采作通例。

三是在内容上采用“以类相从”的体例。“以类相从”本是类书的工作方法,如中国最早的一部类书《皇览》便是。《三国志·魏志·文帝纪》记:“帝好文学,以著述为务,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从,凡千余篇,号曰《皇览》。”又同书《刘劭传》记:“刘劭,黄初中受诏集五经群书,以类相从,作《皇览》。”类书的目的在于便利读者,通过分类查找,易于用事用典,真正是用功少而所收多。魏晋以后,类书的迅速流行,自然与这一种便利有关,而“以类相从”的体例也影响到总集的编纂。如挚虞《文章流别集》,采取的就是“类聚区分”的体例,这也是出于诗文总集编纂的事实需要。因为所收作品既多,势必要按类别区分。这其中有的按文体分类,有的按内容分类。《文章流别集》当是按文体分类,从现在搜到的《流别论》逸文看,该书共涉及到十三种文体,可以想见挚虞编集时是以文体区分来编排的。这也正合于《隋志总序》所说:“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为《流别》。”文体分类在《文章流别集》中表现为一种编辑体例,但在《流别论》中就表明为辨析文体的文学批评观了,这一点留待下节详论。挚虞之后,东晋李充编《翰林论》,也应当采用了“以类相从”的体例。《晋书·文苑传》记:“于时典籍混乱,充删除烦重,以类相从,分作四部,甚有条贯,秘阁以为永制。”李充当时担任秘书著作郎,与挚虞相同,他整理秘阁图书时采取了四部分类的工作方法,这一方法又成为后世秘阁的准则。估计《翰林论》就是在他担任著作郎期间完成的。因为编集当然需要大量的图书,只有秘阁才能提供这一条件,这也与挚虞所编《文章流别集》相类。李充使用“以类相从”的方法整理秘阁图书,同时在他编集时应会考虑作为一种体例的。《隋志》著录《翰林论》在梁时有五十四卷,但至唐人编《隋书》时仅有三卷,而在《旧唐志》中又只有两卷了。从现在辑佚的数条看,《翰林论》是从文体分类的。在这十数条逸文中(《全晋文》八条,许文雨《文论讲疏》四条),李充所说文体有十四类,从中约略可以见出《翰林论》的原貌。

《文章流别集》及《翰林论》基本上为后世总集的编纂制定了体例,《隋书·经籍志》说:“是后文集总抄,作者继轨,属辞之士,以为覃奥而取则焉”,正是指其体例而言。《文选》即在这样的背景里遵从了这样的体例。《文选序》说:“凡次文之体,各以汇聚,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类分之中,略(据古抄本)以时代相次。”可见《文选》在内容上先以文体分类,每一类中再以时代顺序相次。

这应该是总集编纂的基本规则,萧统的另一部书《古今诗苑英华》大概也是这样的体例。据《大唐新语》卷九《著述》记:“贞观中,纪国寺僧慧净,撰《续英华诗》十卷,行于代。慧净尝言曰:‘作之非难,鉴之为贵。吾所搜拣,亦《诗三百篇》之次矣。……与《英华》相似,起自梁代,迄于今朝,以类相从。”慧净此书称为续萧统《古今诗苑英华》,时代上从梁大同开始,体例上亦当与萧书相同,可知萧统《古今诗苑英华》的体例也应是“以类相从”,这与他后来所编《文选》是一致的。

由于六朝总集的散佚,对它们的具体面貌已不可推知,“以类相从”的体例到底在总集编纂中起多大作用,它在当时诗文总集中占多大比重,也无从推论。不过在现存一些佛学总集以及这些总集的《序》中,的确见出“以类相从”不仅是诗文总集编纂的基本体例,同时也是佛学总集编纂的基本体例。六朝佛学总集现存的有梁释僧佑的《弘明集》。《弘明集》是一部佛学论文集,主旨在于“抑周孔,排黄老,而独申释氏之法”,《旧唐志》列入总集类。该书本为十卷,皆梁以前文,后又增为十四卷,所增多梁代文。僧佑《弘明集序》说他“山栖余暇,撰古今之明篇,总道俗之雅论,其有刻意剪邪,建言卫法,制无大小,莫不毕采。又前代胜士,书记文述,有益三宝,亦皆编录,类聚区分,列为十四卷。”《弘明集》虽然不象唐人所编《广弘明集》那样明确标类,但其编辑中心围绕了当时几个道俗主要论争的问题,如神灭与神不灭、因果报应、华夷之辨、沙门是否应敬王者、生死、神形等,其体例正是“类聚区分”。

除《弘明集》外,一些簿录类总集如僧佑的《出三藏记集》和隋费长房的《历代三宝记》,也都是以类相从的体例,这说明“以类相从”的确是总集及其它种类书籍(如类书、目录学书等)编辑中最易于操作的体例。

四、书名之下系作者小传。在现存的六朝诗文总集《文选》和《玉台新咏》中,都不见这样的的体制,另一部佛学总集《弘明集》也没有此例,但是这一体例确为六朝总集所有。如《文章流别集》,《文选》班彪《北征赋》李善注引《流别论》说:“更始时,班彪避难凉州,发长安,至安定,作《北征赋》也。”又《文选》曹大家《东征赋》李善注引《流别论》说:“(曹大家)发洛至陈留,述所经历也。”李善注引皆置于题目之下,说明挚书原貌如此。《文选》李善注之外,《古文苑》章樵注引也有两条,一是卷七王粲《羽猎赋》题下注引《文章流别论》说:“建安中,魏文帝从武帝出猎,赋,命陈琳、王粲、应瑒、刘桢并作。琳为《武猎》,粲为《羽猎》,瑒为《西狩》,桢为《大阅》。凡此各有所长,粲其最也。”二是卷八王粲《思亲为潘文则作》题下注引挚虞《文章流别》说:“王粲所与蔡子笃及文叔良、士孙文始、杨德祖诗,及所为潘文则作《思亲诗》,其文当而整,皆近乎雅矣。”此外,《三国志·魏志·陈思王传》裴松之注引挚虞《文章志》说:“刘季绪,名修,刘表子,官至东安太守。著诗、赋、颂六篇。”案,裴松之引此文注曹植《与杨德祖书》中:“刘季绪才不逮于作者,而好诋呵文章,掎摭利病”句,挚虞《文章流别集》并不于文中加注,因此这一段文字必定是在刘季绪文章之下。刘季绪诗文今一概不存,就不知《流别集》原来所选为何文了。挚虞《流别集》这一体例,是否贯彻在李充《翰林论》中,在现存数条《翰林论》逸文中已不可见出。据《隋书·经籍志》,《翰林论》梁时有五十卷,规模远比挚虞的三十卷为大,从《翰林论》逸文涉及到的作者看,有司马相如、扬雄、孔融、诸葛亮、曹植、嵇康、裴頠、羊祜、陆机、潘岳、木华等,但都是就文体而论,而非作者小传。《翰林论》在《隋书·经籍志》中著录仅存三卷,从其逸文看,与《文章流别论》相同,这因此使人猜测其五十卷者当与《流别集》相同,是作品总集;其三卷者或与《流别论》相同,是对当时文体的评论。《新唐志》即以之置入“文史类”,与《文心雕龙》、《诗品》相等,可见这一推论是合理的。挚虞还有《文章志》,疑即作者小传,《翰林论》既师从了《流别集》的体例,也当有《文章志》一类,或可称《翰林志》,可惜缺乏证据,只能是一种猜测。

挚、李二书之后,总集迭出。《隋志》著录有谢混《文章流别本》十二卷,孔宁《续文章流别》三卷,佚名《集苑》四十五卷(注称梁时六十卷。《新唐志》题为谢混,《旧唐志》题为谢琨。校勘记引清罗士林等《旧唐书校勘记》云:“谢混见于《晋书》,而谢琨无考,当以‘混’字为是。”)、刘义庆《集林》一百八十一卷、佚名《集林钞》十一卷、沈约《集钞》十卷、注梁丘迟《集钞》四十卷、佚名《集略》二十卷》、佚名《撰遗》六卷、孔逭《文苑》一百卷、佚名《文苑抄》三十卷等。这些总集全部佚失,从其它书籍的注引中略可见其体例的也仅几部。其中谢混的《文章流别本》和孔宁的《续文章流别》,体例应该是和挚虞《流别集》相同。唯孔书仅有三卷,规模甚小,《隋志》置入总集,两《唐志》不录,就无可知道它的本来面目了。其它如丘迟《集抄》,《文镜秘府论·南卷·集论》引或曰云:“丘迟《抄集》,略而无当”,王利器《文镜秘府论校注》引铃木虎雄以为“或曰”即元兢的《古今诗人秀句序》。这是批评《集略》选文既粗略而又不准确,大概是指精劣不分。又孔逭《文苑》,《玉海》卷五四引《中兴书目》说:“孔逭集汉以后诸儒文章,今存十九卷。赋、颂、骚、铭、诔、吊、典、书、表、论凡十属。目录有书写校正官吏姓名题龙朔二年或十年,盖唐秘书所藏本也。”看来《文苑》至宋也只有十九卷了,从《玉海》的介绍看,当是以文体分类的诗文总集。六朝时有各文体的单注本,赋有薛综注《二京赋》、张载等注《三都赋》以及周舍、周兴嗣注梁武帝《历代赋》等,诗有应贞注应璩《百一诗》、罗潜注江淹《拟古》等;文有沈约等人注梁武帝《制旨连珠》等,但在诗文总集中加注的尚属稀见。以上总集,约略可见出零星面貌,是否于书名之下各加作者小传,已不可知了。现在所能知道的是刘义庆的《集林》。《集林》,《隋志》著录一百八十一卷,小字注梁二百卷,两《唐志》均著录二百卷,可见其规模之巨大。《集林》所附作者传,《文选》李善注有三条。一是卷四七史孝山《出师颂》,李善注曰:“范晔《后汉书》曰,王莽末,沛国史岑字孝山,以文章显。《文章志》及《集林》、《今书七志》并同,皆载岑《出师颂》。”这是说《文章志》、《集林》、《今书七志》都选载了史岑的《出师颂》,而且据引《后汉书》的记载,似乎都附有作者小传,指明《出师颂》作者是西汉末年王莽时期的史岑。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在对作者身份的判定上都犯了错误。因为《出师颂》的作者是东汉时的史岑而非西汉末史岑。李善说:“而《流别集》及《集林》又载岑《和熹邓后颂并序》,计()莽之末以迄和熹,百有余年。又《东观后记》,东平王苍上《光武中兴颂》,明帝问校书郎:‘此与谁等?’对云:‘前世史岑之比。’斯则莽末之史岑。明帝之时已云前世,不得为和熹之颂明矣。然盖有二史岑:字子孝者,仕王莽之末;字子山者,当和熹之际。但书典散亡,未详孝山爵里,诸家以孝山之文载于子孝之集,非也。”这是说历史上有两个史岑,一是西汉末字子孝者;一是东汉人字子山。《文章志》、《集林》等却混同一人,将《出师颂》与《和熹邓后颂》都系于西汉的史子孝名下。和熹邓后是东汉人,西汉末年的史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作颂的,当为东汉的史子山无疑。《出师颂》同样如此,也非西汉末史岑所作,因为文中明言“历纪十二,天命中易”,李善注说:“《汉书》曰,汉起元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十有二世也。”这是东汉史岑所作的明证。又据李善注,《出师颂》是歌颂邓骘西征的。这说明两篇作品都是东汉史岑所作,但《文章志》、《集林》以及范晔《后汉书》都误以为西汉的史岑。刘义庆、王俭等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说明后世总集在编选魏以前文章,大多参照的挚虞《文章流别集》和《文章志》。挚书所选篇目和确定的作者,基本为后人所遵从。只有这样,《流别集》在“颂”中误将《出师颂》和《和熹邓后颂》判为西汉史岑所作,才会被《集林》以及《今书七志》照录,同时,挚虞所犯的错误也照样出现在二书之中。这一现象也给我们另一个启发,魏晋以后总集的编纂,大多以前世总集作为依据,所以才有一个人能够编辑几种总集(如谢灵运),如果前无依傍的话,恐怕时间、精力乃至图书资料都不允许。李善注引《集林》另外两条作者传分别是卷二四嵇康《赠秀才入军》题下的:“嵇喜,字公穆,举秀才。”和卷五三李康《运命论》题下:“李康,字萧远,中山人也,性介立,不能和俗,著《游山九吟》。魏明帝异其文,遂起家为寻阳长。政有美绩,病卒。”此外,《太平御览》卷八引《集林》说:“昔有人寻河源,见妇人浣沙,以问之,曰:‘此天河也。’乃与一石而归,问严君平,云:‘此织女支机石也。’”这一条显然是神话传说,与张华《博物志》所记某人乘槎赴天河见到织女的故事一样,应是小说一类。《集林》载录不知出于什么样的体例,如果不是对某一作家或某一作品说明的话,它应该就是《集林》收录的内容,所以《御览》才以它的出处在《集林》。如果这种说法可以成立,则《集林》不仅是诗文总集,而且还收录了小说的内容,所以它才庞大到二百卷。

南朝另一部总集可推知附作者小传的是昭明太子的《古今诗苑英华》。《文选》卷二二王康琚《反招隐诗》李善注曰:“《古今诗英华》题云晋王康琚,然爵里未详也。”五臣吕向注亦称:“《今古诗英》题云晋王康琚,而不述其爵里才行也。”很明显,吕向此注从李善注抄来,又讳其所从来,而将《古今诗英华》改成《今古诗英》。据李善注,萧统《古今诗苑英华》收录了王康琚的《反招隐诗》,于作者仅题晋人,未详爵里,那是因为对王康琚爵里不详的缘故。李善此注,正暗示《古今诗苑英华》的体例本是在书名之下有作者小传的,由于萧统不熟悉王康琚,才未标明。如果《古今诗苑英华》没有这一体例,李善也不会作出这样的注文了。萧统《古今诗苑英华》的这一体例却没有在《文选》中得到贯彻,是很耐人寻味的。是因为这一体例不好,萧统弃取?还是《文选》编纂仓促而未及加上呢?

以上是汉魏六朝在著书、编集时最基本的四种体例,是我们研究这一时期总集编纂的依据。 

第三节 汉魏六朝著书、编集撰人例论

  汉魏六朝的作者问题,是文学史上很值得留意的现象,它反映了随着文学观念的进步、文学地位的提高,作者逐渐意识到著作权的价值,于是便有由依托名人到窃别人书为己有的转变。总括这一时期的作者署名现象,大约有四端:

  一是托名古人或名人。这一类情形多见于子史和小说。子书如晋人张湛作《列子序》,托称《列子》原为王粲、王弼家中藏书,后经搜求而问世,其实就是他本人所作的。小说类如《西京杂记》、《汉武故事》、《汉武内传》等也都是魏晋人伪托前人。这一时期的作伪,目的恐还是借古人以重己书,使能流传后世的意思。《西京杂记》卷三记:“长安有庆虬之,亦善为赋,尝为《清思赋》,时人不之贵也。乃托以相如所作,遂大见重于世。”这虽非著书之例,但原因是相同的。有的人想书传后世,有的人想能见重于时。但想见重于时的人,一旦托名于别人之后,自己怎么可以受到别人的重视呢?因此,这样的作伪动机可能出自两种考虑,一是只要自己的作品能够引起重视,自己也得到了心理上的安慰;另一种是作伪的人待书流传之后再想法证明是自己所作,故在当时便有流传某人作伪的故事,即如上引《西京杂记》所述。这样的作伪,其实在现在仍然时有发生,其动机与古人也相差不多。作伪的动机还有的出自现实利益的引诱,《隋书·儒林传》记载:“时牛弘奏请购求天下遗逸之书,()炫遂伪造书百余卷,题为《连山易》、《鲁史记》等,录上送官,取赏而去。后有人讼之,经赦免死,坐除名。”隋唐以来献书可以取赏,或得官,或得财物,于是便有如刘炫这样的作伪者。由于以上诸种原因,故秦汉以来的作品多有混乱,不独托名前代的书籍篇章已难考查,即使当代作品也经常混乱。如汉末产生的《古诗》,至陆机时已称“古诗”而不知作者了:其或托名苏武、李陵;或托名枚乘、傅毅;甚至被怀疑为建安时曹植、王粲所作,这颇令当日读者深为感慨。钟嵘《诗品序》说:“古诗眇邈,人世难详”,表达了对这种现象无可奈何的情绪。不过《古诗》作者倒非意在托名,指认苏、李等作者,实乃后人所为。有意托史作伪,旨在流传后世的,如曹冏所作《六代论》托名曹植,便是一显著的例子。《晋书·曹志传》记:“()帝尝阅《六代论》,问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对曰:‘先王有手所作目录,请归寻按。’还奏曰:‘按录无此。’帝曰:‘谁作?’志曰:‘以臣所闻,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书传于后,是以假托。’帝曰:‘古来亦多有是。’顾谓公卿曰:‘父子证明,足以为审。自今已后,可无复疑。’”曹冏托名的目的,曹志说得很清楚了,这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时人附会所致。《文选》李善注引《嵇绍集》称绍曰:“赵景真与从兄茂齐书,时人误谓吕仲悌与先君书,故具列本末。赵至字景真,代郡人,州避辽东从事,从兄太子舍人蕃字茂齐,与至同年相齐。至始诣辽东时,作此书与茂齐。”这些错误看来是时人想当然地附会而成,人们总是喜欢附会为名人作品。不过这篇文章恐未必如嵇绍所说,黄季刚先生《文选平点》说:“窃疑此延祖讳言也。如非嵇、吕往还,何得有‘平涤九区,恢维宇宙’之言?干生之言得其实矣”。干生即干宝,干宝《晋纪》记载太祖(司马昭)徙吕安远郡,安遗书于康。太祖恶之,追收下狱,嵇康理之,与吕安俱死。如果是这样的话,嵇绍是出于忌讳而为其父掩饰。《太平御览》卷五九三引殷洪《小说》一例,对产生这种现象原因的解释就比较清楚明白了:“魏国初建,潘勖字元茂,为策命文,自汉武已来未有此制。勖乃依商周,宪章唐虞,辞义温雅,与典诰同风,于时朝士皆莫能措一字。勖亡后,王仲宣擅名于当时,时人见此策美,或疑是仲宣所为,论者纷纭。及晋王为太傅,腊日大会宾客,勖子蒲时亦在焉。宣王谓之曰:‘尊君作《封魏君策》高妙,信不可及。吾曾问仲宣,亦以为不如’。朝廷之士乃知勖作也。”案,“殷洪”应为“殷芸”,潘勖子应为潘满而非潘蒲,此为《御览》抄手所误。以上三例都是“父子证明”之例,由此,亦可知不明作者的现象在作者去世不久便发生了。

  二、窃他人书稿为己书。这是汉魏六朝造成作者混乱的一个较显著的现象,有的甚至造成学术公案。《晋书·郭象传》载:“先是注《庄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旨统。向秀于旧注外而为解义,妙演奇致,大畅玄风,惟《秋水》、《至乐》二篇未竟秀卒。秀子幼,其义零落,然颇有别本迁流。象为人行薄,以秀义不传于世,遂窃以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易《马蹄》一篇,其余众篇或点定文句而已。其后秀义别本出,故今有向、郭二《庄》,其义一也。”自此以后郭象是否窃向秀之书,遂成学术公案。《四库总目提要》以残存向秀注与郭象注校对,称:“是所谓窃据向书,点定文句者,殆非无证。”不论郭象是否窃了向秀的书,这个故事在当时得到流传说明了窃书现象确有存在。《晋书》记虞预私撰《晋书》,而生长东南,不知西晋时事,多次访于王隐。时王隐亦撰《晋书》,虞预遂借而窃写。又《南史》记何法盛偷郗绍《晋中兴书》事,都反映这个时期因过分看重著书,以至不惜偷窃别人成果的现象。何法盛对这一目的说得很清楚,他对郗绍说:“卿名位贵达,不复俟此延誉。我寒士,无闻于时,如袁宏、干宝之徒,赖有著述,流声于后。宜以为惠。”由此看,当日窃书行为乃出于博取声名的动机。这一行为本身固不光明磊落,但说明当时知识分子,尤其是寒族知识分子对著书的重视。

  三、诸王组织门客编书之例。秦汉以来,诸王组织门客编书渐成风气,汉淮南王刘安组织编辑《淮南子》,首开此风。刘安好书,辩博而善为文辞,汉武帝每为报书及赐,都要先召司马相如等人看过之后才发遣。武帝尝使为《离骚传》,旦受诏,日食而上。招致宾客方术之士,著《淮南子》一书。刘安虽善文辞,而此书为门客所为是显而易见的。招致门客著书之例,并不始于刘安,秦相吕不韦已有《吕氏春秋》在先。秦汉时门客为依附性质,多另有所图。主人得志时便为之效力,失意时则作鸟兽散。《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记武安侯田蚡亲幸,“天下吏士趋势利者,皆去魏其归武安”,这实际上是一种互相利用的关系,同传记武安侯“新欲用事为相,卑下宾客”,看来在这一关系的基础之上,门客得以保持着自己人格的独立性。既然目的在为文上,故作者的署名并不很重要。这是封建社会的普遍特征,直到清代,胡克家约请顾广圻、彭兆荪为他校勘《文选》,其《文选考异》仍然署胡克家之名。当然,顾、彭为胡克家工作的性质,与两汉门客是不同的。那时的门客,除极少数人留名外,多数人连身份都不清楚。这样的主客关系,也维持到六朝时期,如刘宋时临川王刘义庆组织编著《世说新语》,主要的工作当然是由门客完成。《宋书》本传记刘义庆“爱好文义,才词虽不多,然足为宗室之表。”这样一个爱好文义的人,组织编著《世说新语》以及《集林》,恐怕才力还是足够的。

  一般说来,身份为诸王者,所要留心的事多集中在政治上,即使组织编撰,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与文人的著书、编集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挚虞编《文章流别集》,目的是芟剪繁芜,类聚区分,使各文体有条贯,这也是与他秘书监身份有关的,同时这一工作也起到了批评、指导的作用。这样的目的,以及由这目的起到的作用自然不是诸王所要关心的。由于有这种区别和特殊性,不同身份的人在选择编著的内容、题目以及所采用的体例也就有不同。诸王既怀有政治目的,当然要挑选部帙大,易于造成影响的书来编。如刘义庆编《集林》二百卷、《世说》八卷、《宣验记》十三卷、《幽明录》二十卷、《徐州先贤传》十卷。再如萧子良开西邸,召学士,编《四部要略》千卷,都是这样的例子。从内容上看,诸王编书,两汉时期与六朝略有不同。两汉时刘安造《淮南子》属子书,此前的吕不韦造《吕氏春秋》,也是子书,魏晋以后,诸王造书就不再是子部,大多集中在类书及小说等类。这种现象也挺有意思,《吕氏春秋》、《淮南子》都是杂家类,可见吕不韦和刘安并非要借以留一家言。从其门客成份构成看,也是杂乱不一。《汉书·刘安传》载刘安“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这就是说《淮南子》实际撰著者刘安的门客们,本来成份杂驳不纯,故所造书当然表现为杂家。虽然高诱称其旨“近老子淡泊无为,蹈虚守静”,但仍与纯粹的道家有区别。《吕氏春秋》也是如此,从其著书的原因看,他本为模拟战国四大公子养客之风,又慕荀子等著书布天下,这才招客著书,“人人著所闻,……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这种原因自与先秦诸子立一家之言有别。可见吕不韦及后世诸王造书,目的不在书本身,因此并不管这书在当时是否有价值,只要能造成政治影响即行。这一方面说明有权势却无思想的统治者只能依靠门客造书,门客造书自然不会有太大价值;另一方面又说明所谓立一家之言本来是知识分子的崇高理想,而非统治者乐意为之。著书立言的价值观并未在当时占有多大比重,所以诸王才无视于其所造书有无价值。这种现象在六朝时期应该发生了变化,因为文学及文人地位的提高,著书立言的价值观一定程度上获得与立德、立功抗衡的力量,统治者本人也开始从事著述,如曹丕、曹植、萧衍、萧统、萧纲、萧绎等。但是统治者中具有撰述能力的人仍然不是很多,尤其是要独立制造子书,更不可能。加上招客著书方式的限制,仍然只能是一些较易操作的类书、传闻等类。因此刘义庆的编《世说新语》、《宣验记》,萧子良编《四部要略》,也就不足为奇了。以上是指一批招客著书的诸王,魏晋六朝时毕竟较两汉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就是有才华的统治者(帝、王、太子等),已经亲手编撰图书了,这是六朝时撰著的第四种情形。

  四、帝王亲自撰述。此例当始于曹魏父子。两汉时虽如刘邦、刘彻也有《大风歌》、《秋风辞》等,但那毕竟是乡风楚歌,不能等同于写作。至汉末,曹操“以相王之尊雅爱诗章”,躬自撰述,《三国志·文帝纪评》注引《典论·自序》说:“上雅好诗书文籍,虽在军旅,手不释卷。”又萧绎《金楼子·兴王》说:“魏武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昼则讲武策,夜则思经传。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其后,曹丕、曹植并踵武其父,诚如《文心雕龙》说:“文帝以副君之重,妙善辞赋;陈思以公子之豪,下笔琳琅;并体貌英逸,故俊才云蒸。”(同上)曹氏父子开创的这一优秀传统,在其后得到了很好的发扬。晋、宋、齐、梁、陈,并皆好文,所谓“主爱雕虫,家弃章句”,并不独在有魏一朝了。就编著一事看,曹丕著有《典论》一书,属子类,这是他亲自撰述,而非学士代劳之作。《隋志》还著录曹丕《列异传》三卷、《士操》一卷。前者,《隋志》称为“序鬼物奇怪之事”,列入杂传类;后者列入子部名家类,与刘劭《人物志》相同,当是关于人物论的控名责实之书。这两部书都有可能是曹丕手撰,但没有更进一步的证据。《士操》不见著录于《三国志》,《列异传》则见于裴松之的两处注引,但亦未明作者。史志著录的作者,尤其是帝王身份的作者,有许多是不可信的。如前述《吕氏春秋》、《淮南子》,吕不韦、刘安只是组织者而已,甚至与后世的主编都不相同。但也不可否认,魏晋六朝时,随着文学地位的提高,有才华的帝王往往也亲自编撰,或是主持编撰。我们不妨就《隋书·经籍志》关于这一身份的作者撰述实况作一调查。《隋志》著录魏晋南北朝皇帝与诸王(包括太子)所著书共八十余种,最多的还是梁朝萧氏父子,其中梁武帝一人就占二十三种,其次是梁元帝萧绎,十五种。帝王著书,有一些明记为门下学士所为,如《隋志》记梁武帝《通史》四百八十卷,其实据《梁书》本纪,萧衍仅制赞、序。《梁书·吴均传》记:“寻有敕召见,使撰《通史》,起三皇,讫齐代,均草本纪、世家,功已毕,唯列传未就。”看来梁武帝《通史》大部分是吴均所著。但吴均《通史》体例是起三皇,讫齐代,而《隋志》著录是起三皇讫梁,这大概是在吴均底本上又有扩大。又如《隋志》著录梁简文帝《长春义记》一百卷,据《梁书·许懋传》:“中大通三年,皇太子召诸儒参录《长春义记》”,则见此书也非萧纲自撰。但是,在帝王著书中,有一些似乎是别人代替不了的,如《隋志》著录魏武帝曹操所著六种兵法书,便非别人所能代笔。《三国志·武帝纪》裴注引《魏书》说:“太祖自统御海内,芟夷群丑,其行军用师,大较孙、吴之法,而因事设奇,谲敌制胜,变化如神。自作兵书十万余言,诸将征伐,皆以新书从事,临事又手为节度,从令者克捷,违教者负败。”所谓“新书”即曹操所撰兵法,那是基本兵法,然每临新役,他又另作节度,因为写定的兵法只是常规,而每一新战役又有新的特殊情况,所以又要另为节度。这反映了曹操用兵的灵活性。象这样根据他本人几十年征战经验而撰成的兵法,别人不敢,也不能代笔。因此《隋志》著录的帝王著书,既不能一概相信为传主所为;也不能全部否定,说是门下学士所造。如梁武帝萧衍,除政务之外,即意在撰述,象《隋志》著录的那些经义疏解一类,未必就不是他本人所著。不过,由于缺乏证据,这些说法总是推测,肯定者可以这样说,否定者也可以那样说。这里我们不妨以萧绎为例来解释当日著述的一般情形。

  《隋志》著录萧绎作品有:
  
1.《汉书注》一百一十五卷,梁有,亡。
  
2.《孝德传》三十卷
  3.《忠臣传》三十卷
  4.《同姓名录》一卷
  5.《丹阳尹传》十卷
  6.《怀旧志》九卷
  7.《全德志》一卷
  8.《研神记》十卷
  9.《补阙子》十卷
  10.《湘东鸿烈》十卷,亡。
  11.《金楼子》十卷
  12.《玉韬》十卷
  13.《洞林》三卷
  14.《连山》三十卷
  15.《释氏碑文》三十卷

    以上十五种均题名梁元帝撰,其中1791214十一种书为《梁书》本纪所载。如前举梁武帝《通史》和简文帝《长春义记》例,史书著载也并不可信,这十一种书是否确为萧绎所著,仅以史书记载很难推定。幸好萧绎《金楼子》一书传世,在《立言》篇中,他借回答裴几原的机会阐述了自己对著书的看法(见本章第一节),于是使我们相信萧绎是一个注重亲手著书,反对代笔的人。但《隋志》著录的十五种书以及本纪记载而《隋志》未录的《老子讲疏》四卷、《周易讲疏》十卷、《内典博要》一百卷、《荆南志》、《江州记》、《贡职图》、《筮经》十二卷、《式赞》三卷等八种,是否尽为萧绎手撰呢?在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证据之前,我们也许会根据萧绎的话相信史书的记载,幸而《金楼子·著书》篇留下一份著书目录,以供我们分析鉴别。此目分四部著录,共三十八种,萧绎亲于书下加注,指明哪些是己撰,哪些是付别人撰写。在《隋志》著录的十五种书中,萧绎注明自撰的有245671214,共七种。第1种无注,第389三种注明自为序。第101315三种未见著录。在《梁书》本纪所载八种书中,萧绎注明自撰的有《周易讲疏》(《金楼子》作《周易义疏》三秩三十卷,称:“金楼奉述制义,私小小措意也。”)、《荆南志》、《内典博要》、《江州记》、《贡职图》无注,《筮经》、《老子讲疏》、《式赞》不著录。但《金楼子》有《孝子义疏》一秩十卷,疑《隋志》“老”字乃“孝”字之误。又有《式苑》一秩三卷,《隋志》“赞”字或“苑”字之误。除此之外,《金楼子》著录的书目中,还有许多是他让别人所撰。比如《晋仙传》,注称:“金楼使颜协撰”,《奇字》二秩二十卷,注称:“金楼付萧贲撰”,《谱》一秩十卷,注称:“金楼付王兢撰”,《梦书》一秩十卷,注称:“金楼使丁觇撰”,《碑集》十秩百卷,注称:“付兰陵萧贲撰”,《诗英》一秩十卷,注称:“付琅邪王孝祀撰”。又有萧绎自为序而让别人撰写的,如《研神记》,注称:“金楼自为序,付刘#纂次”,《补阙子》,注称:“金楼为序,付鲍泉东里撰”。还有一种是萧绎与人合著之例,如《长州苑记》一秩三卷,注称:“金楼与刘之亨等撰”。从以上《金楼子》所注著书方式看,有这样几种:

  1.萧绎自撰;
  
2.萧绎付别人撰;
  
3.萧绎为序,付别人撰;
  
4.萧绎与人合撰;

    由萧绎这样几种著书方式看,当日书篇撰人的情况确很复杂,如不加特殊说明,是很难搞清楚实际撰人的。史书于此往往也会出错,所以也不可尽信。如《隋志》著录萧贲撰《辩林》三十卷,实际上恐为萧绎撰,书目载《金楼子》。萧绎曾让萧贲撰《奇字》二十卷,恐史书作者错混二书。又由《金楼子》所著录书目,可见出当时人对撰人的一些看法。一些起码不是萧绎亲所撰书,《金楼子》都可以著录,并且《梁书》也便归为萧绎,如《补阙子》等,这反映出当时人对有权位的组织者比较看重,常以组织者作为撰人看待。这是当时人的普遍观念,大概并不以为这样做便是错误。与这一观念相联系,萧绎将这些书著录在自己名下,恐也并非一点关系没有,一者他是组织者,二者他大概对书的内容、体例还是有所交待的。比如《金楼子》著录有《诗英》十卷,《隋志》及两《唐志》不录。此书据萧绎自注,乃付琅邪王孝祀撰。王孝祀,史书无传,或是萧绎僚属。萧绎能诗,自称:“六岁解为诗”,他对诗歌是有自己见解的。《文镜秘府论·南卷·论文意》引他《诗评》说:“作诗不对,本是吼文,不名为诗。”《诗评》不见于《金楼子》,《隋志》亦不著录,据日本藤原佐世《日本国见在书目录》,收《诗品》三卷、《诗评》六卷。三卷《诗品》当即钟嵘之书,《诗评》六卷或许为萧绎所撰。萧绎既对诗歌有要求,他让王孝祀编《诗英》,应该是按照他的诗歌观选诗的。这样说来,将《诗英》看作他自己的作品也还能说得过去。

  《金楼子》著录之有根据,还有一例说明,即他在镇荆州时,僚属萧淑撰有《西府新文》十一卷,《隋志》著录,题梁萧淑撰。但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却称:“梁孝元在蕃邸时,撰《西府新文》”,此书大概的确与萧绎没有什么关系,所以《金楼子》不著录。这也从侧面说明《金楼子》著录诸书,是有一定根据的。如《西府新文》确与萧绎无关的话,颜之推此话就反映当时一种普遍的观念,即实际撰人并不很重要,大家认可的还是身居高位者。也正是由于有这样的观念,史书及史志也才往往将实际撰述者隐去,而署上组织者或实际撰人的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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