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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要》


  张国光 主编

 
 
                            序言
    隋唐五代起始于隋文帝杨坚开皇元年(公元581),终止于后周恭帝柴宗训显德七年(公元960),历时379年。
    开皇九年(公元589)隋灭陈,结束了南北对峙的局面,统一了中国。隋朝虽然历时不长(581─681),但她"甲兵强锐,三十余年,风行万里,威动殊俗"(《贞观政要》卷1《论君道》),为继起的唐朝奠定下强盛的基础。隋唐是继秦汉之后在我国封建社会建立起来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强盛国家。唐朝从建立(公元618)到玄宗天宝十四年(公元755)一百三十多年间,是她的兴盛期,也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发展的鼎盛期。她国势强大,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成就辉煌。国内各民族尊唐太宗为天可汗,亚洲各国到唐朝来通好、经商、进行文化交流。贞观之治、开元之治为封建社会政治清明的典范。
    天宝十四年的安史之乱是唐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在经济和政治制度方面此后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使我国封建社会由前期转入后期。安史之乱虽然削弱了唐朝的国势,但唐朝在经济和文化方面仍然继续有所发展,对亚洲各国的友好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也未间断。
    隋唐五代也是我国多民族发展的时期。北方的突厥、回纥,东北的渤海、契丹,西南的吐蕃、南诏先后建立了国家。他们和唐朝虽有时发生摩擦甚至以兵戎相见,但和平相处、经济往来仍是主流。有的和唐王朝和亲,有的帮助唐朝平定内乱,在友好往来中促进了各方社会文化的进步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在开发我国边疆地区方面,各民族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唐末王仙芝、黄巢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农民军提出的"平均"旗号却为宋代农民军"均贫富"的要求开了先导,成为封建社会后期农民起义的一个特点。大起义为藩镇军阀所镇压,唐朝不久也为藩镇军阀朱温所代替,开始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局面。
    五代(公元907─960)历时短暂,朝代更迭频仍,是唐末藩镇割据局面的延续。但在纷乱中孕育着统一的因素:北方经济逐渐恢复,南方经济继续发展;到后周时,经过郭威(周太祖)和柴荣(周世宗)两代对经济和军政的改革整顿,已具备了统一南北的条件和能力,为北宋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以上是对本时期历史轮廓的最简单的勾划。下面,就有关隋唐史的几个一般性问题,概述一二。
    一、隋唐社会繁荣昌盛的原因
    隋唐,特别是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繁荣昌盛的时期。她国势强盛,疆域辽阔,在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都有一定特点和相当高的成就。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在其名著《日知录》卷十二《馆舍》条说:"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则弥陋。"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唐朝气象的宏伟。
    这一繁盛局面是怎么来的呢?
    首先,隋朝的建立,结束了将近四百年的南北分裂局面,使中国继秦汉以后,又出现了统一的隋唐帝国。在此以前,南方和北方的经济已都相当发展,统一以后,南北的经济联系加强了,大运河的开凿适应了南北经济联系的需要,更促进了南北经济的联系和交流。从隋朝的建立到唐代安史之乱(755年)以前的一百七十多年间,除了隋末几年战乱外,社会秩序基本上是稳定的,这就给了劳动人民一个休养生息、辛勤劳作、发生生产的机会,出现了历史上艳称的"开元盛世"。
    其次,西晋末年,北方少数族匈奴人刘渊、刘聪、刘曜等灭了西晋,此后匈奴、羯、鲜卑、氐、羌各族在北方先后建立王朝,最后为鲜卑族的拓跋部所统一。这期间是少数族和汉族以及各少数族间矛盾斗争激烈的时期,也是各民族逐渐融合的时期。这种对立统一的结果,使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增添了新的成分,注入了新的血液,扫除了暮气,增加了活力。隋唐继承了这一成果。隋唐的王室都有少数民族的血统,如隋文帝杨坚的皇后独孤氏是鲜卑人,其子杨广即是胡汉混血儿。唐高祖李渊的母亲也是独孤氏,和杨坚的皇后是姊妹。李渊妻窦氏是窦毅之女,窦毅托言东汉窦章之后,东汉末章子亡奔匈奴,为部落大人,实际上是匈奴人,最低也是匈奴化的汉人。窦毅妻宇文氏系出匈奴,因此窦氏是匈奴,她所生的李世民自然也有胡人血统。李世民妻长孙氏是鲜卑人,唐高宗李治是她所生。因此,唐初三个皇帝都有少数族人血统。至于隋唐的文武大臣中出身少数族的人更不可以数计。陈寅恪先生说:"李唐一族之所以崛兴,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李唐氏族之推测后记》,载《金明馆丛稿二编》第303页)这是很有见地的话。
    最后,是唐朝统治者采取的开放政策。如上所述,在隋唐以前的民族融合的基本上,加上唐朝前期统治者与少数族的血缘关系,因此,在民族关系上,他们采取了一视同仁的开放政策。唐太宗的一段话最为典型,他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毕依朕如父母。"(《通鉴》卷198,贞观二十一年五月条)唐太宗这一思想不能仅看作是他个人的特质,而是他所处的时代的产物。对与唐为邻的外国如东方的朝鲜、日本,西域的中亚各国(昭武九姓、波斯、阿拉伯、东罗马)以及南亚各国(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唐政府和这些国家不仅有政治上的使节往来,和这些国家的人民也有经济和文化上的交流。唐朝的国都长安不仅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我国与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中心。这里汇集着各国的使节、商人、留学生、僧侣、学者和艺术家。他们带来了本族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使唐代中国固有的文化更加丰富多彩,在音乐、舞蹈、绘画、文学等方面更具特色,丰富了中国人民的精神生活。辉煌灿烂的唐代文化的形成固然有对前代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但由开放局面引来的外来文化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唐朝统治者采取对外开放政策,也和唐朝国势强盛、不怕外来势力(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在内)的冲击有关。在安史之乱以前,唐朝无疑是当时世界上国力强大、经济繁荣、文化发达居于首列的国家。许多国家或为谋取政治、经济上的利益,或为文化上的交流、宗教上的传播,都派人到中国来,与中国结好、通商和学习中国的先进文化,这都增加了唐朝的声威,因而受到容许和欢迎。
    
    
     二、隋唐在封建社会发展阶段上的地位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繁荣昌盛的时期,也是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发展的时期,从这个角度看,也可以说隋唐是封建社会发展阶段上的过渡时期。
    从封建社会的基础土地制度看,隋及唐前期因袭的北魏以来的均田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的盛行以国有土地的枯竭,已逐渐破坏,所谓"虽有此制,开元之际,天宝以来,法令驰坏,兼并之弊,有逾于汉成、哀之间。"(《通典》卷2《田制》)均田制虽不是平均分配土地,但对土地占有和土地买卖还有所限制,也就是封建国家对土地私有权的控制。均田制破坏后,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现象愈来愈严重,大土地所有制或地主田庄制遂代替了带有一定国有性质的均田制。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
    与此相应的是两税代替了租庸调制。租庸调是均田制时期的赋税制度,它以身丁为本,是一种以丁口为纳税对象的制度,意味着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的控制。两税法以资产为本,它以土地及其它资产为纳税对象,说明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削弱了。
    隋着均田制的破坏,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府兵制也随之破坏而为募兵制所代替。从征调到召募,也说明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削弱,虽然在某些时期,农民还不免为统治者强拉硬抓去充军士,像杜甫在《石壕吏》诗中描述的那样,但那已不是制度所规定的了。
    阶段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占统治地位,农民(自耕农除外)是地主的荫户、佃客和部曲,没有独立的户籍,所谓"客皆注家籍"(《隋书.食货志》),处于依附奴役地位。隋唐时期,门阀士族的特权已不存在; 随着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地主田庄上作为佃耕的客户,这种租佃关系下的农民,其身份是国家的良民,其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较之魏晋南北朝时代已大为松弛。唐末王仙芝起义称"天补平均大将军",朦胧地表现出对财富分配平均的要求,这和前代以反暴政、反徭役为主要目标的农民起义口号已不相同,反映出土地兼并的激烈和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上层建筑也相应地发生了一些变化,虽然它不是直接的而是曲折的反映经济基础的变化。如官制上隋及唐初的三省六部制自武后起逐渐为使职差遣制所代替,安史乱后,使职更为盛行,科举取士也于此时为盛;军事上的藩镇割据现象;文学上的古文运动,传奇小说的兴起,近体诗(律诗)的普及,词的兴起;哲学思想上韩愈的建立儒家统治地位的道统学说等,都是在这个时期孕育、形成和逐渐发展的。这是一个继往开来的时代:继魏晋南北朝的余绪,开宋元明清的先河,因而是一个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向后期过渡的时代。前辈史学家陈寅恪先生在《论韩愈》一文的结语说:"综括言之,唐代之史可分前后两期,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退之者,唐代文化学术史上承先启后转旧为新关捩点之人物也。"(《金明馆丛稿初编》296页)可谓精辟的概括。
    
    
    三、唐史的分期
    如上所述,把唐代历史分成两个时期,这在学术界已是一致看法。但要确定两期的分界线,即具体规定以哪一年为分期断限,却不容易,学术界似乎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个社会的变动变化是相当长时期矛盾酝酿积累的结果,不是一朝一夕突然出现的。不过,为了便于说明,不妨提出两个年代来作为标记:一个是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公元755)的安史之乱;一个是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两税法的颁布。
    安史之乱是唐朝由盛而衰的关键。在此以前,她国势强盛,政局稳定,经济繁荣,是唐朝的鼎盛时期。此后由于长达八年的战乱消耗了国力,河朔藩镇割据形成半独立状态,北方经济遭受破坏,朝廷内部宦官擅权、朋党交争,开(元)天(宝)盛世已一去不返了。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政治事件。
    两税法的颁布宣告了均田制与租庸调的彻底废除,此后中国的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基本上沿袭两税法的模式而有所发展变化,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基本面貌,其影响至为巨大,是一个划时代的经济措施。
    当然,这两件大事都有内在的联系,不是孤立的产物,因此也很难说哪一件更重要。只能说,一件的重要性在政治方面,一件的重要性在经济方面。我们不妨把这25年作为一个整体的转变时期看待。
    以上的分期,是就唐代政治社会面貌的变化标准划分的,也是当今唐史学界的公认的看法。这一分期法可称为二分法。此外,还有四分法和三分法,也流行一时。介绍如下。
    四分法是把唐朝分为初、盛、中、晚四期。初唐──高祖至睿宗;盛唐──玄宗至肃宗;中唐──代宗至文宗;晚唐──武宗至哀帝。这是元人杨士宏所著《唐音》一书中的划分法。这是一部唐诗选集,作者把唐代诗人的诗按其生年分别纳入这四个时期(李白、杜甫、韩愈三家诗未选入)。明人胡震享的《唐音癸签》也这样分。现代进唐代文学特别是讲唐诗的也是这样。因此,这一分期法应当知道。
    三分法可举范文澜先生的《中国通史简编》第三编的说法为代表。其中前期是唐高祖至玄宗开元二十九年(公元618─741);中期自玄宗天宝元年至宪宗元和十五年(公元742─820);后期自穆宗长庆元年至昭宣帝(即哀帝)天祐四年(公元821─807)。其划分法是以"统治阶级内部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为依据。前期的"主要矛盾是中央统治集团内部腐朽倾向和进步倾向的矛盾,由于进步倾向起主导作用,因而保持长期强盛状态。"中期是"中央集权势力和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中央集权势力取得相对的胜利,因而基本上还能够保持国家的统一。"后期是"中央统治集团内部宦官势力和士族势力的矛盾,由于宦官势力占优势,中央集权势力愈趋于衰弱,又由于黄巢所率农民起义军被击败,地方割据势力成为唯一的力量,唐朝就此灭亡,中国又出现五代十国的大分裂局面。"这种划分对于分析唐代政治史特别是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史也有一定便利之处。
    隋唐五代历史内容丰富,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也颇为可观。一大批青年学子希望跨入学术殿堂;治唐代文学的学者也希望尽快获取唐史研究的成果与得失;一些文化学术界、新闻出版界的同仁也常常碰到自己未作深入研究的唐史领域,他们都需要一本学术史性质的备览或参考书。如今,张国刚等同志组织唐史学界的专家、同仁编写了这一部煌煌数十万言的大书,将在一定程度上为研究者提供"按图索骥"之便。不断地总结学术研究的得失,是推动学术繁荣的重要途径,本书虽然还不是一部完整的廿世纪唐史研究史,但无疑地会为人们总结近百年的唐史研究,提供一份有价值的参考资料。为此,我们应该感谢它的作者们。
    
     1989年10月初稿
     1996年8月补写
   16:21 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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