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多诗选

秦始皇帝

荆柯的匕首,张良的大铁椎,
是两只苍蝇从我眼前飞过。
我肋骨槛里囚着一只黑狼,
这一只黑狼它终于杀了我。

我吞噬了六国来喂这黑狼,
黑狼喂肥了,反来吞噬了我;
我筑起阿房来让黑狼游戏,
他游倦了,我们一齐都睡着。

如今什么也惊不醒我们了,
钜鹿的干戈和咸阳城的火……
多情的刺猬抱着我的骷髅,
十丈来的青蛇缠着我的脚。

  《秦始皇帝》一诗,1925年12月1日载于《晨报七周年纪念刊》,并未收入专集。诗以叙事的形式展开,但其中诗人主观抒情的成份较为浓郁,可以体现诗人当时的心境。

  诗从本质上说是抒情的。叙事在诗中亦必须抒情化,带有明显的情感色彩,并顺应情感逻辑和韵律的变化而进展。黑格尔认为有两种进展方式,一是比较清醒的平静的顺流,即按先后承续的逻辑过程发展;另一种是听任灵感和热情支配的飞跃。后一种进展似乎更为常见。诗人的叙事逻辑的自由度较大,可以打乱时空,颠倒顺序,是一种主体性的逻辑。《秦始皇帝》这首诗,即属于后一种类型,诗人为了抒发自己情绪的需要,几次三番打乱叙述的顺序,反复渲染“黑狼”杀了“我”,“反吞噬了我”的意绪,从而突出全诗的主旨。全诗以秦始皇自述的口吻展开,“荆轲的匕首,张良的大铁椎,是两只苍蝇从我眼前飞过”。这里“苍蝇”意象,和另一对意象,即“荆轲的匕首”以及“张良的大铁椎”,唤起一个十分新鲜可喜的对照,表明君临天下的秦始皇内心的狂傲和自大。形似叙事,意在抒情,寄意于象,以象尽意。然而“我肋骨槛里囚着一只黑狼,这只黑狼他终于杀了我”。“匕首”和“铁椎”的袭击原是无所谓的,可怕的是自己“肋骨槛里”的“黑狼”,“他终于杀了我”。“黑狼”的意象,表现为一种历史性意蕴的接续,具有一种较稳定的内涵即狼贪婪凶残和狡诈。养虎贻患,狼性不改,所以“我吞噬了六国来喂这黑狼,黑狼喂肥了,反来吞噬了我”;秦始皇灭六国,建立庞大的秦王朝,但却再也无法抑制住内心的贪欲、霸欲、享受欲,继续横征暴敛、穷兵黩武。劳民伤财,修皇陵、筑阿房宫,“我筑起阿房来让黑狼游戏,他游倦了,我们一齐都睡着”,累累白骨之上,岂有安榻!最终是“楚人一炬,可怜焦土”,自己为自己掘下了坟墓。“如今什么也惊不醒我们了,钜鹿的干戈和咸阳城的火……”“黑狼”和“我”,随着“钜鹿的干戈”、“咸阳城的火”一起毁灭。永远地“睡着”了、安息了。聊可慰藉的只是在荒郊野外、寒风凄恻之中,“多情的刺猬抱着我的骷髅,十丈来的青蛇缠着我的脚”。“黑狼”把一切都毁灭了,昔时帝国的辉煌和长生不死、以至万世为君的梦想,全毁了,唯有荒坟野冢缠身“青蛇”是实在,凄恻而又荒凉。

   从诗的结构来看,“肋骨槛里”的“黑狼”意象统慑全篇。“黑狼”是色、意、情皆茂,把秦始皇内心的贪欲、霸欲以及享受欲都表露得淋漓尽致。接着是万欲皆凶,无欲不空的事实,也于焉呈现。整首诗形式上是叙事的,基调却是抒情的,效果也是抒情的。诗人要告诉读者的,正是“黑狼”如何吞噬“我”——秦始皇这么一个主旨,一种可以警当代及历代统治者的教训,所以他听任灵感和情绪的支配,打乱了时间顺序来抒写。以时间的次序而言,若第一节第四行改写“黑狼”的性格符合发展的逻辑。又如第二节说了用六国喂“黑狼”之后,接着应该是筑阿房与“黑狼”共戏共睡及最终被“黑狼”吞噬的情节,但诗人却把吞噬放在游戏和入睡之前,尽管意在突出“吞噬”主旨,但次序上显然很紊乱。《秦始皇帝》太强调立意,在形式给人以语言微嫌重复,次序略嫌凌乱之感。

(王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