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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振玉学术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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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与罗振玉:从儿女亲家到陌路
敦煌文献证明罗振玉为敦煌学奠基人
联语如刀亦伤人

 

 

 

 

王国维与罗振玉:从儿女亲家到陌路

 

新浪文化

  

  从王国维子女和其他亲友的回忆中,都可以看出,任教 清华 研究院的两年多时间(1924年4月——1927年6月)内,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景况最好的时期,同事相处和谐、研究环境惬适,又是家和人气旺, 生活 安定。

  这时他正值“知天命”之年。前妻莫氏所生三子均已长大成人。长子潜明已成家立业,是个不愿依赖父辈、喜欢过独立生活的人。他在与罗振玉三女孝纯婚后不久,即1919年9月从 上海 工部局所办育才公学肄业,并由校方介绍,考入了海关。翌年,调至 天津 海关,寄居嘉乐里岳父家中。不久,海关新建公寓落成。罗氏念小两口才结婚,尚无生活经验,劝他不要急于另立小家庭。王国维也来信对他说,你刚入海关,工薪有限,还是住在岳父家中,既可节省开支,又彼此有所照应,要他听从罗氏劝告。但王潜明还是执意迁出罗宅,搬入公寓,过起了独立的小家庭生活。

  1925年5月底,潜明奉调上海海关。翌年9月26日,在上海病逝,年仅27岁。那位做了遗孀的孝纯,时年仅24岁,与潜明完婚八载,先后生有二女,王国维十分喜爱。不幸的是,两位宝贝孙女均已在上年夭亡。

  王国维是在料理潜明丧事后,于10月15日自沪乘车返京。其间还托人在海宁为潜明购置了墓地。在处理潜明后事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误会”,不仅激化了所谓婆媳家庭矛盾,还致使罗、王两亲家为潜明遗款的收存问题,打起了笔墨官司!

  从王国维这一面来看,当“误会”发生之初,眼见罗氏亲家带了爱女孝纯先行返津,虽至为难堪,甚至可以说是雪上加霜,但仍认为只是一种暂时现象。所以,他在妥善处理潜明丧事的同时,又尽其所能为安排好长媳未来的生活,办了两件事:

  首先是立嗣。由于潜明无后,决定将次子高明的长子庆端过继。

  其次是恤寡。办理潜明的海关恤金等遗款,委托在沪的老友金颂清,通过银行将款全数汇至天津罗家。

  王国维返京以后,又派了男仆冯友专程赴津,将从上海运回的潜明夫妇的家具送至罗宅。然而,冯友从天津返回时,带来了罗氏的拒款信。因为罗氏在潜明医疗问题上曾指责过女儿“偏执”,所以王国维在潜明遗款的问题上,也以长辈的身份不客气地批评了长媳“无理”,并请罗氏喻以“正理”。孰料,罗氏非惟不“喻”,反过来还予以袒护。笔墨官司愈打愈烈,最后终于导致了罗、王“三十年金石之交”破裂!

  罗守巽老人晚年说:先伯父(罗振玉〕性子急,脾气大,待人处事欠冷静。两亲家晚年失和,同他的这个“脾气”有很大关系。

  这话不无道理,但只是一方面。如果寻常百姓,所谓“争吵无好话”,无非说些气话、过头话,一时伤了感情;罗、王则不同。他们两位皆饱 读经 书,是经纶满腹的 学者 ,一旦争起来,就不同寻常了。罗氏敏锐地觉察到,王国维来信中自称“我辈皆老”,这不是由女及父,在批评他做 父亲 的不是吗?尤其是信中十分严正地讲到“蔑视他人人格”,实际上是批评他父女俩有悖“圣人之教”,他岂能不火冒三丈!

  按照这期间罗、王来往书信落款时间,大致三天一信,六天一往返,由龃龉而交绝,历时20天。从书信行文口吻看,王国维始终珍惜旧谊,而罗氏则咄咄逼人,直至最后一信,说自己发断交信“殊非我心所欲”,似乎透出了些许悔意,但仍指责王国维“来书严峻” 。  当然,小女儿孝纯是罗家的掌上明珠,罗氏痛其年轻守寡;但是,王国维难道不更悲痛?事后冷静下来,尤其在仅隔半年以后,罗氏接到亲家去世的噩耗,赴京为之经纪丧事,又在津为之刊印遗著,看来是痛感了这一点的。晚年追忆往事,罗氏在自己的书斋“鲁诗堂”里曾对孙儿辈说:

  静安以一死报知己,我负静安,静安不负我。

  可惜,悔之晚矣!

  那么,所谓“误会”,究竟由何而起?罗继祖是罗氏长孙,那时已十四五岁,据他说,姑母(即罗孝纯)婚后与潜明继母潘氏夫人关系处得不好,中间又受到仆妇们的挑拨,以致婆媳“感情冷淡”。潜明病亡,王国维夫妇到上海主丧;罗氏“痛女心切”,也赴沪探视,两亲家因而发生争执,事情越闹越僵。他这样追述罗、王争执经过:

  潘夫人处置善后偶尔失当,姑母泣诉于祖父,祖父迁怒于王先生,怪他偏听妇言,一怒而携姑母大归。……三十年夙交感情突然破裂,原因是祖父脾气褊急,平日治家事事独断,而王先生性格却相反,平日理头治学,几于不过问家政,一切委之阃内。……事情闹僵,又没有人从中转圜,以至京津虽密迩,竟至避面,直到王先生逝世。

  不过,这都是出于罗氏后人的申述。“罗王交恶”,表面上看起因于潜明“遗款”问题,却非出“一时之误会”,乃是由于心中早有不满。在此之前,至少有两件事情颇使罗氏耿耿于怀。

  一件是1923年5月,王国维人小朝廷不久,书告罗氏:自己的《观堂集林》已在沪装订,打算将其中的精印本“进呈”博仪。罗亦趁此将他自己的《殷虚书契前后编》及《考释》从天津寄到 北京 ,请王托书店做了黄绫套代为“奏呈”。这使初入“南书房”的王国维颇感为难。因为他知道罗与小朝廷内郑孝胥等人有矛盾,便复信表示:为避嫌,拟待“数月以后”再办。罗很生气,当即回信,要王不必做书套代呈了,将原书交人“携津”。

  另一件是潜明在天津海关工作时,小两口皆暂住罗宅,故王国维常去天津看望,而两亲家见面的话题则是溥仪及小朝廷内的人事纷争。罗氏及荐王入“南书房”的升允以“老派”自居,要联名上奏折参劾以郑孝胥为首的“新派”,让王代呈。王国维回京以后,却听到了自己的老朋友金梁及溥仪的岳父(婉容之父)荣源对升、罗二人“结党”的议论。他既怕罗氏知道了引起“盛怒”,又怕亲家因而受到中伤,故写信婉言劝罗改“奏”为“函”,建议不必向“皇上”呈奏折,可直接致信荣源,较为妥帖。这本出于好意,罗氏却很不高兴。

  以上两事,打个比喻,都是罗出试题,而王未能交答卷;罗虽未再坚持,但却埋下了“嫌隙”。由潜明丧事而致罗氏发出“绝交书”,乃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尤其与升、罗引荐王入小朝廷,而王不尽听命,关系极大。

  再就罗、王两家关系而言,直到潜明病重,潘氏夫人与罗宅亲家母之间,应该说是处得比较好的,对长媳也一直很关心。所以,王东明(王国维长女)不同意说她 母亲 潘氏夫人处理善后失当,认为这是没有根据的“臆断之辞”;因潜明丧事而罗、王误会以致绝交,“毋宁说是偶发事件较为合理”。那时,东明女士也已十几岁了,犹能记当时情景,说:

  父亲最爱大哥,大哥病逝,给父亲很深的打击,已是郁郁难欢,而罗振玉先生又不声不响地偷偷把大嫂带回娘家,父亲怒道:“难道我连媳妇都养不起?”然后把大哥生病时的医药花费全汇去罗家,他们寄回来,父亲又寄去,如此往复两回,父亲生气得不言语,只见他从书房抱出一叠信件,撕了再点火焚烧。我走近去看,见信纸上款写着:观堂亲家友(有)道……

  但罗氏的那封“绝交书”和其他一些信件被完整地保存下来。王东明读到“绝交书”后感慨万分,说:

  任何一句,无不伤人自尊,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也由此,使我想到被父亲焚去的信件,当有更甚于此者。再从父亲给罗氏的信来看,无不婉转谦抑,委曲求全,未 发现 有恶言相向的。我常常痴想,如果二人不失和,父亲伤心时得到挚友的劝解慰藉,迷惘时获得劝解宣泄,或可打消死志,拉一把与推一把,其结果就不可以道里计了。

 (本文节选自陈鸿祥著《王国维传》一书,人民出版社2004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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