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首页 | 国学资讯 | 国学论坛 | 投稿选登 | 国学入门 | 国学产品 | 请您留言
2008年
第1期
目 录

中国古代哲理思想的诗化表达

张晓华

 

  摘要:中国古代哲理思想以诗化语言作为自己的主要表达方式,这是其本身的内在要求与本真显现。中国古代哲理思想所理解的终极实在并非抽象范畴和永恒实体,而是一种境域性的原初意义生成机制,它要求一种超越指称性、定义性、逻辑性语言局限的原本表达方式。中国语言和文字的韵律性、意象性、隐喻性使其能够通过诗构造出一种原初的思想境域,引导人们领悟和理解终极意义。但中国古代哲理思想及其表达方式的价值长期以来被传统形而上学所遮蔽,现代西方哲学通过对语言、意义、存在等问题的深入考察突破了概念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为彰显中国古代哲理思想的终极价值提供了新的视野。

  关键词:境域;诗;象;音韵

  作者简介:张晓华(1974-),男,山东高唐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

 

  中国古代哲理思想孕育于中国文化的语境之中,具有独特的风格与个性。它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其思想主流带有浓厚的诗化色彩,某些思想流派如禅宗甚至把诗作为主要的表达方式之一,而注重名相剖析的流派如墨家、名家等一直处于边缘状态,这与西方传统哲学追求精确概念和严密逻辑的主流形成鲜明对比。而一些西方思辨哲学家和按照西方概念形而上学标准框范中国哲理思想的人也往往把它作为贬低乃至否定中国哲理思想的重要依据。但通过对中国哲理思想的内在考察,并借助于当代西方哲学所提供的新视野,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哲理思想的诗化表达并非仅是一个单纯的形式问题,而恰恰是哲理思想的内在要求和本真显现。

  哲学是对世界的终极思考,是对终极实在的一种理解方式。但在中国古代哲理思想中,这种终极实在并非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超时空的、抽象的无限观念和永恒实体,而是一种境域中的原发意义生成机制,如中国古代哲学中的基本范畴“天”、“道”、“仁”等就不能等同于西方的抽象范畴。“天”是中国古人心目中境域自然化的根本主宰力量;“道”不是实体或规律,而是引导人们进入变化、感受变化、协调变化的原本的方式和道路,“仁”也并非仅是伦理学范畴,而是一种看待人的天性的纯境域方式,它们都蕴涵着具有丰富生育力的原本意义,任何把它们当作现成对象加以指称和界定的努力都是对其原本意义的戕害和肢解。因此作为典型的指称性和线性表征方式的科学语言和逻辑语言远不足以容纳原本的思想含义。因为科学语言追求的是能指与所指、符号与对象之间一一对应的确定关系,以实现表征的明晰性、固定性,它本质上是一种刚性语言,建构起一个完成的和封闭的意义空间,对现成的对象和“在者”是有效的。但如果把这种表征方式及其所代表的线性视野独断化,必然会导致对“在”的原本意义的遮蔽和遗忘。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实际上显现了概念化的思维方式与线性视野的天然局限。海德格尔就鲜明地反对用概念思维对待形而上学问题的态度,他指出:“‘存在'这个概念是不可定义的。……虽然传统逻辑的‘定义方法'可以在一定限度内规定存在者,但这种方法不适用于存在。”[1](5)中国古人明确意识到任何现成的语言符号都无法恰当地表征哲理思想的原本意义,因此老子强调:“道可道,非常道。”庄子所说:“大道不称”。(《庄子·齐物论》)孔子也“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他强调“刚毅木讷”、“讷于言而敏于行”等都是为了防止将原本意义对象化、贫乏化、片面化,纠缠于名相之辨,而远离了切身的大道,所以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只有放下用语言裁割、概括、定义对象的欲望,才能深契于道,融入宇宙的大化流行。但这并不意味着“道”从根本上是不可言说的,或我们只能求助于灵感、天启等神秘体验。哲理思想本身内在地要求超越现成的指称关系,寻求一种原本的表达方式。现代西方哲学也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创造性地深化了对语言和诗的本性的思考,为哲学的这一合理要求提供了新的可能。

  20世纪语言学巨擘、布拉格学派领袖之一罗曼·雅柯布森对音位学做了创造性研究,深刻揭示了语言与意义的生成过程,为我们认识和理解语言与诗的本性提供了发生学依据。雅柯布森指出语音最重要的功能是区分词的意义,具有区分语义功能的语音单位在语言学里叫做音位。音位并非实在的语言现象(如语素、词汇等)或心理现象,而是一个纯功能、纯语言学的思想。对音位而言最重要的是可以造成语义的区别,这是它唯一的语言价值。[2](160-185)作为一个区别性片段,音位还可以再加分解,即通过“交换”的方法,用更原本、更简单的区别性片段置换原来的片段,直至最后还原到不能再行分解的区别性,这叫做最小区别性。任何最小区别性都包含着原本的二项对立,语音对立的两项从根本上紧密关联、相对相成,使人面临二中择一的局面,两个对立项之间的选择叫做区别性特征。区别性特征是语言系统中的最小成分。[2](186-247)如土耳其语的元音系统共有8个音位,可以产生28种区别,因而产生28种二项关系,28种元音的对立可以简化为3种基本的对立:1)高与低的对立,2)前与非前的对立,3)圆唇与非圆唇的对立。这3组区别性成分不能再行分解,土耳其语的8个元音音位就是由这3组区别性成分构成的。[2](180-181)

  二项对立的结构是原发的、非对象化的,它具有原本的意义生成功能,正是一些简单的区别性特征对子造就了复杂的语言现象。包含二项对立结构的音位本身就是具有能指(语音形式)和所指(语法意义)两个方面的实体,不过音位的特殊性在于两个音位的区分只包含一个具体的、固定的差异,这个差异在能指层面上,而在所指层面上,区分意义只有一种可能性。音位的分类与语素和语言实体的分类不同,词法和语法对立的系统基于所指层面,而音位并不指称实际内容,音位的对应只取决于能指,每一对音位的特殊之处只在于它在能指层面上的对立。这些对立决定了不同音位在音位系统中的位置,这意味着音位的分类只能以能指层面为基础。能指与实在的、固定的、同质的所指相关,就往往与所指紧密甚至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一旦存在这种固定的联系,就特别容易识别能指。甚至试验证明,动物也可以根据音高识别意义并根据意义识别信号,这仅仅因为信号的意义,因为所指和能指之间有稳定的机械的联系。[2](175-177)并且音位不是孤立独存的音质,重要的是音位系统内部彼此的对立关系。每一音位都包含与其它音位对立的网络,音位网络有内在的组织原则和系统化的差异结构,不同的语音的构造方式引发相应的意义构成,从而把语言学研究引入发生与构成维度,与胡塞尔的意向性构成理论有契合之处。雅柯布森的音位学研究破除了长期以来人们对语言的偏见,即认为语言本身没有意义,它只是表征外在的、现成的观念和意义的人工符号系统。他指明语音在根本上就与意义有着紧密甚至不可分割的关系,从而启发人们从原来处于边缘的语音、韵律以及语言结构入手探寻源初的意义,极大影响了结构主义语言学和生成语言学的发展。

  著名诗人荷尔德林也曾指出:诗是一种精纯的、以美的方式得到描述的情感的语言,是对生命的纯粹旋律的真切表达,是诗人对原发情感的韵律的深刻体验,“如此诗人也出于原始的情感,经过对抗的努力,力争达到了这种情感的至为纯粹的形式,一种音调,他明白自己在整个内在和外在的生命中都以这种音调把握自身。”[3](237)

  海德格尔对语言本性和诗与思关系的思考从更深维度上揭示了原本意义上的语言和终极实在交融与贯通的可能性。他指出语言是作为“缘在”的人的最根本的世缘,是这缘在得到自身存在的缘:“语言乃是最精巧的、也是最易受感染的摆动。它将一切保持在这个自身缘构的悬荡之中。就我们的本性是在这个悬荡着的构造中所造成的而言,我们就居住在此自身的缘构成之中。”[4](166)因此语言本身不是完全空洞的;相反,它承载着原初的、域性的意义与消息,其本性就是作为显现之说。并且它的显现(Zeigen)并不基于任何一种符号和信号(Zeichen);相反,一切符号都由某个显现生出。因此,语言本身的缘构境域是我们能够道说和思想的存在论依据。诗就是这种原本意义上的语言的最纯粹形态,海德格尔强调:“语言本身是原本意义上的诗”[4](167)他还揭示了诗的音韵的原本意义,认为诗从根本上是一种歌唱,诗的声调、节奏、情绪同人(Dasein)与世界之间的缘-在关系有内在的默契与呼应,具有崇高的价值,如在他对格奥尔格的诗《词语》所作的阐释中指出的:“吟唱(singen)就是把歌道说出来。歌唱(Gesang)即是把道说聚集到歌中。如果我们没有领悟作为道说的歌唱的崇高意义,那么歌唱就难免成为事后对人们所说所写的东西的谱曲。”[5](194)他认为只有当诗意的词语以歌的音调发声,诗人才能弃绝对词与物关系的现成化理解,即把词语仅仅当作描绘被设立的存在者的工具,从而直面词语让(Lassen)物作为物而在场的神秘造化(Bedingnis)。他指出:“诗人所学会的弃绝并非对一种要求的彻底拒绝,而是把道说(Sagen)转换为对那种不可名状的道说(Sage)的回响——一种几乎隐蔽地鸣响的、歌一般的回响。”[5](196)这种如歌的回响本身也是一种道说,为人造化出一种新的境界,隐蔽地、然而更纯粹地开显存在的真理。诗的特性使它能够通过其语音特点造成音律的和谐,构成一个蕴涵着原初意义与消息的境域,从而实现对原本的思想活动和意义的开启。

  曾是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的维特根斯坦后期转向日常语言研究,认为通过逻辑分析和概念考察所获得的实在、本质、意义等只是形而上学的幻象,只有亲身参与到语言游戏的过程之中,才能了解游戏的规则,体味生命的意义,甚至进一步指出:“我认为,我的话总结了我对哲学的态度:西方哲学确实只应该作为诗文来写。”[6](35)他还对语句的纯音乐性作了精辟描述:“理解语言中的一个语句比人们所设想的更类似于理解音乐中的主题。我的意思是说,理解一个语句要比人们所设想的更接近于通常所说的理解一个音乐主题。”[7](216)他突破了传统西方哲学逻辑化、抽象化、静态地看待世界和语言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把语言哲学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

  西方思想家对语言与诗的本性认识的深化,为我们重新审视中国古代哲学的诗化表达的思想价值提供了有益参照。

  与西方相比,中国古代对语言与终极思想的感受更为敏感和成熟,中国语言和思想的独特性使古代哲人选择了诗作为表达原初思想的最佳方式。在中国古代文化视野里,诗、言、乐是内在贯通的,如闻一多先生所考证的,中国的诗源于抒情性的“歌”与记事性的“志”的合流,其伟大成果便是《诗》三百的诞生。[8](181-192)故而诗、乐、言从根本上就是互相缠绕、密不可分的,中国的诗原本地具有一种音乐性,“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尚书·舜典》)音韵本身就具有原初的思想含义。

  中国古代音乐的基本构成要素五音、八声、十二律吕皆取法于自然,古人认为它们可以呈现阴阳消长、寒暑往来、四时方位(参见《礼记·月令》、《史记·律书》),因而音乐蕴涵着天道盈虚的原发消息,能够成为兴衰治乱的先兆,“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礼记·乐记》)这也是古人认为诗乐可以风天下的依据。因此诗乐已不简单地是一种艺术形式,而是文化命脉及其根本精神和意义的体现,“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礼记·乐记》)自周公制礼作乐,通过一整套文化礼制沟通天人、化成天下以来,礼乐治国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理想,“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礼记·乐记》)

  中国古代思想对音韵的独特理解并非一种神秘主义的玄想,而是中国古代思想的终极形势的必然体现。中国古代哲人不追求西方传统哲学意义上的抽象实体或超时空的主宰,而是对天地和世间所构成的原初境域有敏感而深刻的体悟,认为天人原本是相通的,在他们心目中,最根本的主宰力量被越来越境域自然化了。天命靡常、天人感应、天人相通的观念从周代起就深刻影响着中国文化。“天”具有一种时间感,如《诗经》中所说:“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丕]显,帝命不[丕]时”,自殷周以降,中国古人力求去理解的终极实在就是时机化、境域化的天道。[4](234-243)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更是把西周和春秋时期的天人感应思想与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正式提出“天人合一”学说,构造了庞大的理论体系,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而诗的缘构本性决定了它所承载的是天道的原发消息——天籁,“夫天籁者,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庄子·齐物论》)天籁通过自然界的孔穴显示自己,而诗则是天籁借以传递给人的最佳方式,因此,诗是终极境域的本真显现。而且汉语本身具有一种天然的韵律,在诗中通过音韵学中的阴阳对转原则以及押韵、重叠、平仄对仗、双声叠韵等多种手法的运用,更可以构造出一种音乐性的境域,把人引入新的思想境界,与天地精神往来,诗的韵律也由此具有一种终极意义。

  中国哲理思想的诗化表达还有一个显著特色,即由于中国文字的表意性,使中国诗的隐喻性相对于西方表音文字而言具有明显优势。隐喻性是诗的本质属性,如德里达指出的:“原始的言语必然是诗意的东西。诗,文学的最早样式,本质上具有隐喻性。”[9](394)诗对哲理思想的表征主要是通过隐喻实现的。诗的隐喻就是利用符号和意义、能指和所指之间的相异关系构造一个具有内在发生机制的张力结构,形成一个境域性的深层意义空间,使哲学表征从指称义转换为象征义,使有限的符号能够负载无限可能的意蕴,从而实现对哲理思想的原本传递,如杜甫的诗“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寥寥数语就将无限的时空意蕴纳入有形的物象之中,如宗白华先生评价的:“诗人从一个小房间通到千秋之雪、万里之船,也就是从一门一窗体会到无限的空间、时间。”[10](66)西方的诗虽然也可以通过音义的相通构造缘境,实现对原本意义的隐喻,但由于拼音文字相对于表意文字的内在局限,使象征关系无法呈现,缺乏隐喻的先天优势。相对而言,中国文字作为象形、象意、象声的变通型文字则具有隐喻的先天优势。《汉书·艺文志》指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而以象形为首的“六书”源自周易的观物取象之法,具有“探赜索隐,钩深致远”(《易传·系辞上》)的原本功能,给中国的语言表达带来鲜明的意象色彩,使中国古文无须西方式复杂的文法规则和语法结构,仅凭实词的组合与搭配就可以直接构造出深远的意境,使人们从有形的物象之中领悟无限的时空意蕴,

  汉字“象”的特质使系动词“是”(be,sein)和判断直陈式在中国古语里没有特权地位,而它们在西方哲学里却举足轻重。中国哲人从很少说道“是”什么,而往往说道“不是”什么(如大道不称、上德不德),或道“象”什么(如上善若水、上德若谷),或者通过重叠、转注、假借等手法加以表达(如道道、明明德、亲亲)。中国古人对语言的运用就像绘画一样,通过对各种意象和色彩的调适构成当下呈现的境域,这与诗中“兴”的手法有内在的呼应,正如闻一多先生指出的:“象与兴实际都是隐,有话不能明说的隐,所以易有诗的效果,诗亦兼易的功能,而二者在形式上往往不能分别。……《易》中的象与《诗》中的兴,上文说过,本是一回事,所以后世批评家也称《诗》中的兴为‘兴象'。西洋人所谓意象、象征,都是同类的东西,而用中国术语说来,实在都是隐。”[8](118-119)

  中国文字之“象”、诗之“兴”的特点不单纯局限于语义方面,而且与语音在根本上内在相关。“六书”中的象声是假借之源,而象声之根在于音韵,古音通假常被用来表达微妙的言外之意。特别是诗中压韵、双声、叠韵、对仗等手法的广泛应用,使某些亲缘性的发音含义相通,突出了语音的开放性、多样性、模糊性,使音与义交织在一起,把诗的直白与潜藏的含义、中心与边缘贯通起来,极大地扩展了诗所表征的意义空间,这样也使文字之象带有了回声和气韵,构造了丰富生动的意境,从而克服了西方语言哲学中语音(能指)和语义(所指)分立造成的音与义的不对称。如果缺乏这种活泼声韵,就易于执着于物象或落于两边,把象僵滞化、现成化为一种对象性的“相”,丧失象所负载的微妙境域,在这个意义上“凡所有相,皆是虚妄”。(《金刚经》)王弼曾提出:“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周易略例·明象》)虽然他有重意而轻象轻言的倾向,但还不同于“言不尽意”派对言语的几乎完全否定。他对言和象的抛弃是以得“意”为前提的,因此毕竟承认了言象表征原本意义的作用。但由于对象与音、诗与乐、言与意的缘构关系缺乏深入体察,已经将“象”贫乏化、失音化了,因此他对抽象玄理的阐发已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原初境域。

  中国语言和诗的特点使之成为哲理思想的本真显现,人们可以通过它实现对原本意义的当下把握。因此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流派都对诗与思的内在关系有深刻体察,并把诗乐作为进入更深思想境界的主要途径之一,这一特点在孔子思想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孔子对于天道盈虚与时势变化有着极其丰富和深刻的感触,因而能够生存于天人相通的原初境域中,与时偕行,如他自述:“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正是出于对天命的深刻理解,他方有“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的自信,以克己复礼、维系和复兴周文化的礼乐政制为己任,并把周文化提升到“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微妙境地。孔子自觉地抵制任何脱离实际生活体验的形上思辩,因此“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治长》)他不诉诸抽象概念,而是借助“六艺”引导人们摆脱现成的思维方式以契合中道。在六艺中,孔子尤其注重诗、乐、礼,他对《诗》给予高度评价:“《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因为“兴”能够带出诗中的音乐性,从根本上打动人,更深刻地显现诗的原本含义。如《关雎》以“关关雎鳩,在河之洲”起兴,激发起人们的原本感受,而又不拘于物象,“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从而引导人们进入精妙的中道。

  孔子对诗乐的挚爱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诗能够帮助我们摆脱一切现成的、对象化、概念化的思维方式,进入一种原发性、生成性的纯思想境域,正如孔子对《诗》所作的精辟论断:“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人在根本上就被这一充满韵律的境域所充实和鼓荡,从而能够倾听天籁,进入原本的纯构成境域,所以“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诗兼有礼的教化与乐的韵律,只有以诗起兴,才能深切感受到贯通的六艺内在气机与韵律,真正理解礼乐的精神,而不是仅把它们看作繁文缛节和悦耳之音。

  但是长期以来,受西方概念形而上学方法的影响,中国哲理思想和诗的终极价值一直被遮蔽。在西方传统思想中,表音语言有一种自我优越感,并对表意文字有根深蒂固的偏见,如卢梭认为描画物体适合于野蛮民族;使用字句式的符号适合于原始民族;使用字母适合于文明民族。黑格尔认为拼音文字自在自为地最具智慧。[9](3)他们抬高语音的地位,但只是片面地强调了语音的界定和分离功能,而遮蔽了隐含于语音中的、以边缘域方式发挥作用的音位的区别功能。语音的在场性成为传统形而上学实体的自明性和同一性的隐秘保证,德里达揭示了这种语音中心论的形而上学本质:“与表音-拼音文字相联系的语言系统是产生逻格斯中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系统,而这种形而上学将存在的意义确定为在场。”[9](59)在这种逻格斯中心主义的视野中,中国乃至整个东方的古代哲理思想是毫无地位的,黑格尔就是其典型代表,在他看来:“真正的思想和科学的洞见,只有通过概念所作的劳动才能获得。”[11](48)他依据虽然号称“具体”但与原初意义相比仍然相当抽象的范畴和概念对哲学史加以裁割,认为东方哲学实际只是一种宗教世界观,缺乏概念化、思辩性的纯粹意识,只停留在最浅薄的思想里面;而东方的诗歌徒具成熟的形式,其内容只是一种单纯幻想的游戏。他以东方没有关于实体、普遍的东西、客观的东西的知识为由把东方思想排斥在哲学史之外。[12](93-154)这种偏见长久以来阻碍了人们对中国思想传统的终极价值的开启。

  这种局面随着生命哲学、精神哲学尤其是现象学、存在主义思潮的兴起大为改观,尼采、叔本华、柏格森、狄尔泰、海德格尔、萨特、德里达等思想大家都有意识地破除概念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使当代西方哲学出现了新的转向。特别是德里达独辟蹊径,从批判语音中心论入手颠覆西方的逻格斯中心主义传统。他敏锐地指出了语音中不可避免的“延迟”(delay)问题,揭示了原本的“趋别”(differance)现象及其造就的观念对象的历史性和构成性,彰显了文字印迹比语音更原本的构意功能,使语音的活生生的在场性失效,解构了实体形而上学的基础。德里达对语音中心论的批判及其对书写的抬高并非对语音的全盘否定,而恰恰要通过书写凸显语音中的原本“趋别”,在这一点上他与雅柯布森有内在的一致。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看在表面上是强调声音还是文字,而是看其探究是否深入到了多样化、非现成化的生成维度,开显出语音和文字现象中的深层意义空间。在此意义上,汉字的象所具有的直接构成与自我显现的特质可以更有力地印证德里达对“趋别”现象的揭示。

  当代西方欧陆哲学对终极问题的态度与传统形而上学相当不同,因此无论如何也得不到持概念思维和分析态度的思想家的理解与接受,但实际上却已经不自觉地开启了与中国境域化思维进行深层对话和交流的契机,使人们有可能重新看待和解释西方哲学史,并从一种新的视野审视和理解中国古代哲理思想。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修订译本)[M].陈嘉映,王庆节,译.熊伟,校.陈嘉映,修订.北京:

三联书店,1999.

[2]雅柯布森.雅柯布森文集[M].钱军,王力,译.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

[3]荷尔德林.荷尔德林文集[M].戴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4]张祥龙.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M].北京:三联书店,1997.

[5]海德格尔.在通向语言的途中[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6]维特根斯坦.文化与价值[M].许志强,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

[7]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8]闻一多.闻一多全集(一)[M].北京:三联书店,1982.

[9]德里达.论文字学[M].汪堂家,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10]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11]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1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M].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上一页    下一页
国学网站,版权专有;引用转载,注明出处;肆意盗用,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