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学刊

 

第一辑

第二辑

 

 

 

 

 

 

 

 



名誉顾问:季羡林 唐德刚

客座顾问:梅维恒 (Victor H. Mair)


总顾问: 陈高华
顾  问: 定宜庄 韩  昇  厉  声  林梅村
         林悟殊 刘迎胜  马小鹤   潘志平
         荣新江 芮传明  王邦维   徐文堪
       朱学渊

主  编: 余太山

责任编辑:柴剑虹

“欧亚学刊”章程


    一、本学刊所谓“欧亚”主要指内陆欧亚(Eurasia),大致东起黑龙江、松花江流域、西抵多瑙河、伏尔加河流域,具体而言除中欧和东欧外,主要包括我国东三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以及蒙古高原、西伯利亚、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斯坦、巴基斯坦和西北印度。其核心地带即所谓欧亚草原(Eurasian Steppes)。

    二、内陆欧亚历史文化研究是世界历史文化研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份,东亚、西亚、南亚以及欧洲、美洲历史文化上有许多疑难问题都必须通过加强内陆欧亚历史文化的研究,特别是将内陆欧亚历史文化视作一个整体加以研究才能获得确解。我国作为内陆欧亚的大国,深入开展内陆欧亚历史文化的研究更是责无旁贷;有关研究不仅饶有学术兴趣,而且是加深睦邻关係,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创造有利周边环境的需要,因而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政治意义。

    三、内陆欧亚历史文化研究的对像主要是历史上活动於欧亚草原及其周邻地区(特别是我国甘肃、宁夏、青海、西藏和小亚、伊朗、阿拉伯、印度、日本、朝鲜乃至西欧、北非等地)诸民族本身、及其与世界其它地区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交流和交涉。由於内陆欧亚(尤其是其核心地带)自然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其历史文化呈现出鲜明的区域特色。

    四、“欧亚学刊”是不定期、连续性学术刊物。凡属内陆欧亚历史文化研究范畴的专题(或资料)研究论文,内容充实,有一定广度、深度,均在收辑之列,祇要文字洗炼,篇幅可以较长(一般不超过5万字)。尤其欢迎係统研究成果。每辑约30万字左右。1年左右出版一辑。

    五 本刊主要登载中国学者的有关论文,也适量刊用外籍学者同类论文。後者主要以汉译文的形式发表,若为英、日、德、法、俄文,亦可以原文发表。

    六 本刊主要刊登论文,也适量刊登有关的书评。书评提倡实事求是,反对一味捧场。

    七、汉文稿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使用大小相同的有格稿纸,每格一字,标点佔一格,稿面要整洁。

(二)字蹟要清楚,字体要端正,不要草书或行书。

(三)主要使用简化字(以文字改革委员会公佈者为凖);引用古籍必须用繁体者,须予注明。某些文章由於内容需要,亦可按作者要求全文用繁体编排。

(四)章节层次清楚,序号一致,其规格举例如下:
第一档:一、二、三
第二档:(一)、(二)、(三)
第三档:1、2、3
第四档:(1)、(2)、(3)

(五)书名加书名号“《》”书名中嵌套的书名用“〈〉”号;篇名、报刊名加引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历代(包括民国)纪年,在文中首次出现时,一律标出公元纪年。

(七)引文应仔细核对,做到凖确无误。引用古籍,须注明书名、篇名(或卷数),若非常见古籍,还应注明版本;篇名置于书名号内,其间用“·”隔开,如:《汉书·西域传》。

(八)注释全部放在文章末尾,不用脚注或边注,除非确实必要,亦不用夹注。注号 [1]、[2]、[3],置于字、句右上角。再次徵引,用“注[1]所引文或书第几页”或“同注[1]”等形式,不合并注号。

(九)文献资料的出处必须注明著译者、书或论文名、出版地点和出版者、出版年月。如係外文论著,英、日、德、法、俄用原文,不必汉译;其馀用拉丁转写,并附汉译。书、刊引用次数较多者一律使用略语。略语表应置于注释最前面。如:JRAS: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其格式举例如下:
1 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中华书局,1982,页78-104。
2 季羡林“浮屠与佛”,《中印文化关係史论文集》,三联书店,1982,页323-336。
3 荣新江“龙家考”,“中亚学刊”第四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页144-160。
4 北村高“コタン出身译经僧と华严经について”,“龙谷大学佛教文化研究所纪要”17(1978), 页88-93。
5 A. Stein, Serindia, detailed report of explorations in Central Asia and westernmost China, Oxfort, Clarendon Press, 1928, pp.67-90.
6 E. G. Pulleyblank, "Chinese and Indo-Europeans", in Journal of Royal Asiatic Society (1966), pp.9-39.
(请注意外文斜体的运用)。

(十)标点符号的书写要注意:逗号、顿号、句号、分号、冒号、问号、感叹号不要放在每行顶端;引号、书名号、括号的前半边不要放在每行末尾,後半边不要放在每行顶端;删节号、破折号可放在每行顶端,但不能分作二行书写;行文中删掉一句或数句,用六个点,删掉一个自然段,用十二个点,並另起一行。完整的引文,句号写在引号内;不完整,夹引夹议或转述类引文,句号和逗号要写在引号和注号外。引文後的注号应紧接引号,必要时亦可放在引号外的标点之後。

(十一)专名的汉译:这是一个十分複杂的问题。暂时只能提出以下要求:
1 儘量採用约定俗成者。
2 译名在做到全文一致的基础上,尽可能与本刊前出各辑已採用者统一。
3 不习见的专名,在文中首次出现时,请附上原文,除俄文,一律使用拉丁字母转写形式。

(十二)插图:如文中需要插图,请作者提供清晰的照片(或底片、翻转片),绘制精确的图、表等,并在稿中相应位置留出空白(或用文字注明);图、表编号以全文为序。

(十三)来稿请附汉英文提要,同时提供大作英文名称。

(十四)欢迎电脑打字稿(A4型纸隔行打印)。

 

 
 

返回

版权所有 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制作 Copyright© 2000
web@guoxu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