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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整理留言薄



一项惠及学术界的史料基础工程

——评杭州出版社的《五代史书汇编》


郑学檬
2005年

第七期(总413期)

第八期(总414期)

第十一期(总417期)
第十二期(总418期)

 

   由傅璇琮、徐海荣、徐吉军主编的《五代史书汇编》,2004年由杭州出版社出版。我翻阅这 部多达450余万字的《汇编》的部分内容,作为一个曾经是唐五代史爱好者、研究者,觉得 《汇编》的底本选择比较严格,搜辑较全,校点认真,可以说是目前最佳的读本,有益于五 代十国史的教学、研究与普及参考工作。

搜辑整理起点颇高

  该编的《前言》说:该编除了“广辑史书”外,“还按符合现代科学意义的规范化要求,对 全书进行标点、校勘”,其整理范围包括:每书写一篇提要(校点说明);选好底本,校勘; 辑佚与补辑。“希望通过这一《汇编》,提供较为完整、可靠的新本。”通观是编收录的49 种各类书籍的点校、辑补情况看来,我虽不敢轻言其篇篇致善致精,但可以肯定有些卷佚的 搜辑校勘之功,非同寻常。

  甲编收录有关新旧《五代史》考证著作,计有《旧五代史考异》、《五代史记纂误》、《五 代史志疑》、《五代史补考》、《五代史记纂误补》、《五代史记纂误补续》、《五代史记 纂误续补》等七种。曾贻芬校点的邵晋涵的《旧五代史考异》是一本研究五代的人必读著作 。校点者充分肯定邵氏是书在史料鉴别上的成绩,例如指出《考异》据《五代会要》等书叙 述刻经始末,触及雕版印书的起源;并特别指出:邵氏以案语的形式引用了《柳氏家训序》 、《石林燕语》、《梦溪笔谈》的有关记载,“支持印书始于唐末的说法”。我读过宿白先 生的《唐宋时期的雕版印刷》(文物出版社,1999年)一书,该书第一篇《唐五代时期雕版印 刷手工业的发展》中,即提到,“9世纪70年代以后,有关雕版印刷的材料,以宋人《爱日 斋丛钞》卷一引《柳玼家训序》最为重要”。邵晋涵所引《柳氏家训 序》也是据《爱日斋丛钞》,但文字却与宿白书所引宋人《爱日斋丛钞》卷一引《柳玼家训序》文字,有些不同(曾贻芬点校本邵引文字:“率雕版印纸,浸染 不可尽晓。”中华书局点校本邵引文字:“率雕版,印纸浸染,不可尽晓。”宿白书所引文 字:“率雕版印刷,漫染不可尽晓。”)。不管怎样,《柳氏家训序》是一篇“支持印书始 于唐末的说法”的重要论据。

  曾撰《校勘记》吸收了中华书局点校本的《校勘记》成果,又有自己的取舍,随机检索发现 ,如第一卷之73条云:“‘英’原作‘共’,据《新唐书》卷九三改”;第二卷之6条“‘ 安巴坚’乃‘阿保机’之清译名”;第三卷之9条,据《辽史》卷四,改赵德昭为赵延昭等 内容,都有新意,可视之有所发现也,故其勘误、补正应予称道,有助于恢复《考异》的科 学性。

  崔文印校点的徐烱《五代史记补考》,在校勘上亦有显著成绩。徐烱所谓“补考”,就是接续欧史的《司天考》、《职方考》之后,作五 行、百官、选举、食货、赋役、征榷、礼乐、刑法、军旅、艺文诸考,“可以说是对《新五 代史》作重大的补充”。但该书脱文、简错过甚,以致于难于卒读。崔文印“细加比勘,补 正不 少”。“其余改正一、二字者比比皆是。徐烱地下有知,正当感激万 分。”(该编《前言》)

  乙编收录有关五代史事著作,计有《玉堂闲话》、《于阗国行程录》、《周世宗实录》、《 五代会要》、《五代登科记》、《洛阳缙绅旧闻记》、《五代史阙文》、《五代史补》、《 五代春秋》、《五代名画补遗》、《五代诗话》、《五代春秋志疑》、《补五代史艺文志》 (顾撰)、《补五代史艺文志》(宋撰)等十四种。

  关于《玉堂闲话》,陈尚君在《辑校说明》中指出:本书的作者可确知为王仁裕;是书大约 亡失于宋元之间;在宋元各种著作中,引录本书逸文颇多,今辑得183则。陈撰《校勘记》 简约、准确。如卷二之《江陵书生》条引用《息壤记》说禹治水,有一“海眼”,泛水不止 ,于是“镌石”,造龙之宫室,置于穴中,以塞其水脉。《校勘记》只说明“《万花谷》作 铸”。未予置评。这是对的,观其行文应是“镌石”而不是“铸石”,石可镌而难铸。

  《周世宗实录》的辑录,历经一个追寻史源的过程,其精神十分可嘉。陈尚君在《辑校说明 》中说:“原书在宋以后失传”,经他辑校后约有六七万字,有助于五代后周历史研究,值 得称道。

  《洛阳缙绅旧闻记》是治五代史者向予重视的一部参考书。俞钢校点 本,取舍亦较合理。如 卷一《梁太祖优待文士》条,杜荀鹤的《无云雨诗》:“同是乾坤事不同,雨丝飞洒日轮中 。若教阴朗都相似,争表梁王造化功。”《全唐诗》作“若教阴朗长相似”,《唐才子传校 笺》卷九作“若教阴显都相似”,似以“若教阴朗都相似”为合理。

  傅璇琮点校的《五代诗话》,勘误补正之处甚多,读过该书的《校点说明》,必有深刻印象 。所以该书的可信度自亦甚高。举例说,郑方坤所补陶榖的事迹,有 一段文字引自《东轩笔录》,与李裕民点校的中华本《东轩笔录》(1983年)对读,文字上有 些删节,然因点校准确,而其意更为清晰。又如卷二《陶榖》条说到榖出使江南,李后主宴其于澄心堂,榖与歌妓 秦弱兰邂逅的故事,与《玉壶清话》(中华本)原书比较,有所出入。《玉壶清话》(中华本) 与薛史、欧史所记同,均作李榖,而《彙编》 本作陶榖,可能是对的。陶榖字秀实,在后周 为翰林学士,欧史《王朴传》记云:周世宗“慨然有平一天下之志”,当时文士中多不欲世 宗用武,只有王朴、陶榖、窦仪、杨昭俭皆言用兵之策。而李榖字维珍,官至宰相,也曾指挥过征淮南之役,卒于宋建隆元年。

  丙编收录有关十国史事著作,计有五代人撰2种:《王氏闻见录》、《鉴诫录》;宋人撰18 种: 《五国故事》、《九国志》、《钓矶立谈》、《南唐近事》、《江表志》、《江南余载》、 《江南别录》、《江南野史》、《南唐书》(马氏)、《南唐书》(陆氏)、《幸蜀记》、《野 人闲话》、《锦里耆旧传》、《蜀梼杌》、《益州名画录》、《吴越备史》 、《葆光录》、 《三楚新录》;明人撰1种:《唐余纪传》;清人撰7种:《十国春秋》、《南唐拾遗记》、 《 补南唐艺文志》、《南汉书》、《南汉丛录》、《南汉纪》、《南汉地理志》,共28种。

  关于这28种十国史书,并不是五代、宋人所撰一定比明清人所撰史料价值高,相反,清人 辑录的几部著作质量相当好。

  徐敏霞校点的《十国春秋》,分别收入《汇编》的七、八两册。《十 国春秋》尽管是清人吴任臣编撰的,但其史料价值一向无人怀疑,正如徐撰《校点说明》所 指出:该书除依据《资治通鉴》、《新五代史》外,“还广泛采集五代、两宋时期的各种杂 史、野史、地志、笔记、类书、文集。”徐敏霞同志是1983年中华版《十国春秋》的点校者 ,详悉该书史料,所以此次重新校点,必然驾轻就熟。

  《鉴诫录》、《幸蜀记》、《益州名画录》的校点者是刘石。刘氏校点认真,如《鉴诫录》 卷三《饵长虹》说到康延孝被孟知祥俘虏,有令其主领亲军,自眉州刺史节知夔州,复自宁 江迁于黔府。“一州二镇,皆近大江,果至官崇。”“官崇”本作“崇官”,据学海本、四 库本改,文义由此更为贴切。《益州名画录》是得到《四库总目》称道的著作,此次校点面 世,有助于画史的研究。

  储铃铃校点《锦里耆旧传》时,除四库本外,还以相关史籍参校,提高了校勘质量。如该书 卷六答后梁通聘书中,有“竟无意于兴邦,止施仁以济众。”句。“竟”字原脱,校点者据 《成都文类》、《全蜀艺文志》等地方文献补上,值得一提。

  李最欣在《吴越备史》的《校点说明》中,亦备述几个不同版本的源流及其异同。李撰《校 勘记》颇为严谨,有疑处则存疑。卷一《武肃王》,记闾邱方远“景福庚戌岁,始居余杭大 涤洞。”《校勘记》指出:景福仅壬子、癸丑二年,无庚戌岁,存疑。《吴越备史》所记显 误。

  吴在庆等校点的《九国志》是一本人称“弥当珍惜”的五代十国史的参考书,《列传》部分 叙事较为详细。吴撰《校勘记》是比较准确的,读起来自然通畅,而文意清楚。

  《南汉书》、《南汉丛录》、《南汉纪》、《南汉地理志》等四种,均由吴在庆、李菁校点 。《南汉书》虽撰于晚清,但由于作者梁廷枏既采正史、舆地诸书,又旁及说部金石 ,并附 “考异”于各卷后,颇具辨误之功,因此,较《十国春秋》等书为详实,更为宋人所述南汉 史事所不及。该书校勘注意时代背景,解读指误,一目了然。如说“正州”是“祯州”之误 ,因“避清世宗名讳改”(世宗即雍正皇帝名胤祯);“弘”改为“洪”,也因“避清高宗名 讳改”(高宗即乾隆皇帝名弘历)。但同为梁廷枏所撰《南汉丛录》未改“祯州”为“ 正州”。

  《南汉纪》、《南汉地理志》均为清人吴兰修所撰。《南汉纪》《校点说明》引吴兰修友人 的话说,是书“捃拾独富,考核尤精。”记事皆有出处。该书“附录”、“考异”所引用的 古籍多数今天还容易见到,但有一些是不易见到了,可以说,弥足珍贵。该书校勘之处不多 ,但也纠正了若干错误。

  以上仅为个人翻阅时的感言,还有一些著作因时间关系,来不及涉及,好在傅、徐《前言》 已有精辟概括,读者自可明了。

汇集史料足资参考

  要在本文中概述49种古籍的史料价值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对史料价值的评判,和每一个人的 学养有关。一般人认为不足挂齿的记载,在行家眼里可能是一珍贵的史料。我想,《汇 编》所收资料是五代十国史研究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资料,这一点应该是 毫无问题的。这里不作全面分析,只就翻阅所至,举例而言之。

  一般讲五代十国史,总认为该时期政局混乱,官吏的铨选制度败坏殆尽,而实际情况并非如 此。《五代会要》的有关记载(如卷一九刺史、县令条),使我们注意到任何时候,即使最混 乱的五代十国,官吏升迁还是有章可循的。其中有些规定颇有针对性,如刺史有判处部内死 罪的专权,而县令则无此专权,后唐天成四年(929)以“刺史既为属部,安可自专”为由,敕“案牍既成,须申廉使”,剥夺了刺史的专杀之权,此乃法治例证之一。

  唐代是中古礼治的典范时代,《大唐开元礼》的颁布实施,即是证明。五代十国是否是又一 个“礼崩乐坏”年月?很少人会持否定观点。但《南唐书》的一段记载,足以提醒我们, 即是“乱世”,礼治也并非全废而不存。该书卷六《女宪传·后主继室周后》记立周后为“ 国后”一事云:南唐“国主婚礼,议者不一。”诏中书舍人徐铉、知制诰潘佑,与礼官参议 。徐主张婚礼“古不用乐”,潘以为“古今不相沿袭,固请用乐”。徐、潘又为房乐是否宜 有钟鼓等事发生争论。查《通典》所载《开元礼纂类二十》关于皇后受册礼,是有用乐的: “ 司乐展宫悬之乐于殿廷,设麾于殿上西阶之西,东向并如常仪。”麾,乐队之指挥也。皇后 出,“典乐举麾奏正和之乐。皇后至两楹间,南向立定,乐止。”“正和之乐”是否用鼓? 杜佑注云:“凡乐,皆典乐举麾鼓柷(又叫椌,打击乐器)而后作,偃麾戛敔而后止。”“鼓”、“戛”似可解释 为敲击的意思,因此说婚礼不用鼓可能是对的。既然不用鼓,也似不用钟。总之,礼还在用 。前面有讲到露布,这也是军礼之一,亦可证军礼尚存。

  佛教在五代十国依然活跃,是不可忽视的社会信仰与意识形态。《玉堂闲话》卷四《法门寺 》条有恰当的反映:“长安西法门寺,乃中国伽蓝之胜境也,如来中指节在焉。照临之内, 奉佛之人,罔不归敬。殿宇之盛,寰海无伦。”后来该寺为“为贼盗燬之。”五代时突然良材巨石乘风而至,众僧鸠集民匠“复搆精蓝, 至于貌备。”法门寺被毁与重建,说明在动荡的五代十国,佛教依旧是维系社会的一种力量 。

  在经济方面,有关五代十国的田制和税制的记载,虽然不很完整,但基本情况还是清楚的。 如后周显德二年(955)正月乙未(二十五日),诏“应逃户庄田,并许人请射承佃,供纳租税 。”逃户三年内归业者,交还一半;五周年内归业者,交还三分之一;五周年外归业者,除 坟地外,不在交还之列;近北诸州陷蕃人户放宽。以上记载见之于《旧五代史》、《五代会 要》。至南宋时,洪迈仍以为得当:“今观周世宗显德三年射佃逃田诏敕,其旨明白,人人 可晓。非若今之令式文书盈几阁,为猾吏舞文之具,故有于去物业三五十年,妄人诈称逃户 子孙,以钱买吏,而夺见佃者。为可叹也。”洪迈所说属实,但时间错了,不是显德三年, 而是显德二年。显德二年“射佃逃田诏”因为“其旨明白”而突显重要,关键在于它规范了 土地产权转移的原则。所以,研究中国古代土地产权历史,不会不用这条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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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部书规模不小,字数众多,在校点中难免有所失误。笔者当细读,如发现有可商榷 者,当另撰文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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