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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季的洋务新政》出版


罗伟国

2004年

第七期(总401期)

第八期(总402期)

第九期
第十期
第十期
第十一期
第十二期

  “洋务运动”一词,并非事情发生时期所出现,而是后人所创造。20世纪30年代后期,一些 马克思主义学者开始使用“洋务运动”的说法,不过自此以后二十余年间,大多数马克思主 义学者并未接受。1961年中国史学会主编的《洋务运动》八册资料出版以后,这一提法就 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转相采用这一名词者愈来愈多。现在除了少数学者仍然拒用外,几有众 口一词、约定俗成之势。

  但“洋务运动”这个概念并不确切。“洋务”一词是对“夷务”一词的纠正。因为“夷”字 带有侮辱和歧视性,外国人反对这样的说法,清政府才不得不在公开文书中,将“夷”字改 作“洋”字。“洋务运动”一词,在文字上既不通,与事实尤不符合,因为历史上从未发生 过名叫“洋务”的什么“运动”这回事,应该改称“洋务新政”才比较适宜。

  最近上海书店出版社推出《清季的洋务新政》一书,对清末的“洋务”作了全面考察和论述 。全书分为二卷。第一卷为洋务新政的兴起和推行,分别介绍外国侵略者在中国培植代理人 、洋务派的产生和形成、洋务派的主体——曾李集团、总理衙门的设立和洋务新政的推行; 第二卷为洋务新政的半殖民地军事设施,分别介绍陆军的西方近代武器与近代兵制的变革、 近代海军的筹建与覆败、北洋舰队的建立与覆灭、半殖民地近代军火工业的畸形建设、近代 船舰制造工业的兴衰。

  是书作者樊百川先生认为,“夷务”或“洋务”一词的根本字义,就是“外国侵略事情”。 有外国侵略,自然就会有清政府的回应、对待。这包括抵抗应战、谈判、签订条约,和各种 事件、事情的交涉。这些统统叫做“办理夷务”或“办理洋务”,官书叫做“筹办夷务”。 这里无论是使用“办理”二字,还是仅述办理的情形和结果,所用“夷务”或“洋务”一词 ,其真实含义都只是“外国侵略”或“外国侵略事情”。

  樊百川先生指出:“夷务”或“洋务”一词,有时还被引申作为“中外交涉”或“中外关系 ”一类词汇的同义词。这种词义至少一直持续到19世纪80年代,且为洋务派所常用。例如18 66年蒋益澧说:“粤东为洋务滥觞之始,相习久矣,声气易通,而百姓俗悍气刚,亦多不为 之下。”1872年李鸿章说:“上海为洋务会萃之地,又不得人。吴(煦)、应(宝时)长技 ,动借洋人胁逼上司。”1881年末,张之洞由内阁学士外任山西巡抚,张佩纶等人埋怨说是 “以洋务得名,而置之无洋务之省分”。张之洞在山西省设洋务局,说:“三晋……风气 未 开,洋务罕习……遇有交涉事件,恐难以空疏无据之材,出而肆应。”其《延访人才启》亦 云:“方今万国盟聘,事变日多,洋务最为当务之急。”他在广东札饬司道讲求洋务,又 说“洋务为今日要政……举凡安内攘外、关税、厘金、教案、海防种种,皆与吏治、民生相 涉”。在这些语句中,“洋务”一词,都可作“中外交涉”、“中外关系”及其他类似的词 义解,也同样不悖离“外国侵略事情”的本义。

  “洋务”二字的根本词义如此,如果硬要把它同“运动”二字连结成为一个词组,则“洋务 运动”的真实文义,便成了“外国侵略事情运动”,或“中外交涉运动”、“中外关系运动 ”,不但文字上不通,而且如此概括洋务派的活动,违背了历史事实。“洋务”的本来词义 既然如此明确,引申使用也不能悖离原义,洋务派使用时又如此严有范围,若再与“运动” 二字相连,就显得太离谱了。

  按照字义相同即可互相转用的文法原则,“洋务运动”自然也可叫做“夷务运动”。这恐怕 不但为“洋务运动”一词的始造者所不及料,也为今日不少学者所难接受。文法上可互换, 文义上不能通用,不能在科学、学术上同代表同一事物,便只能说明这二者都不能成立,在 文字上都不通。
从清流派和部分早期改良主义者起,他们所谈的“洋务”,已经有时谈的是“办理洋务”, 即如何对待外国侵略。如上引张佩纶说张之洞“以洋务得名”,就是指张之洞在伊犁事件时 ,数上奏折,坚主抗俄侵占土地而言。张之洞所设的洋务局,也实际是讲习如何“肆应”外 国侵略。这都同张佩纶所说的“洋务”为中国之大患,截然为两事,却又同出于一口。有的 改良主义者,像参与中法战争抗法活动、曾被侵略者拘押的郑观应,就因有这种反抗侵略的 经历,直到八九十年代,还仍然牢记“洋务”一词的原义。他说:“今日之洋务,如君父之 有 危疾也。”“洋务交涉非不可办,特患向之办交涉者,非畏葸即卤莽。”这些话中的“洋务 ”一词,显然仍属“外国侵略”这样的本义及其直接引申。

  樊百川先生认为,完全把“洋务”一词的本义与“借法”诸事相混,忘记、甚至根本不知“ 洋务”一词的本义,而把“洋务”一词混用作为“借法”诸事的概括语的,则始自甲午中 日战争以后。他们距离“洋务(夷务)”一词的创用时代,已经年代太远,最初如何创用,什 么词义,又如何把“夷”字改为“洋”字,都无所知晓。又都未曾参与办过“洋务”,更不 知前人“办洋务”为何事。他们徒见洋务派“借法”办了一些事,被人称作为“洋务”,甲 午一战证明毫无实济,遂以为这就是“洋务”。戊戌变法时的一个小官的奏折,说:“现今 时局,非洋务无以自强。”他所指的“洋务”,就是洋务派所办的“借法”诸事,不过初时 有些了解实情的,还能分清“洋务”、“办理洋务”和所谓“富强之基”的“借法”诸事之 间的区别。但到梁启超于1901年写《李鸿章》传,便直接把“洋务”二字的词义,臆断为“ 洋 人之所务”,列举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以前“借法”诸事,统称作“所办洋务各事”。而于李 鸿 章历办的中外战争和交涉,原本称作“洋务”者,则总以“外交”这个新名词概括之。却从 未提及“洋务”一词。他这样做,尽管自我标榜,说是“名从主人”,实则与李鸿章自用 的词语大相径庭。

  樊百川先生通过对“洋务”一词本来词义的切实考察和演变过程的回顾,有力地指出:把“ 洋务”一词用来概括洋务派“借法”仿行西方的某些事情,是不了解当时情况的后人的臆断 和把这种臆断强加在洋务派身上。不知“洋务”与“借法”仿效西方两事之间的根本区别, 不懂得、更无法认识洋务派“借法”仿效西方为何事。我们研究历史,是要遵循马克思主义 的原理,从客观存在的真实历史中,发现历史发展的内在的真实规律,总结这种规律,以及 求得真实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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