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学与地域文化”学术研讨会召开
《光明日报》2004年1月14日载,由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 心、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等联合举办的“明代文学与地域文化”学术研讨会日前在安徽大 学召开。与会代表认为,从地域文化审视明代文学是古代文学研究的新视角。相当一部分学者从地域角度对明代文学进行了重新审视。如吴、越文化对徐渭与王世贞文学创作的影响, 地域文学在明代话本小说中的表现等。学者还就经济与文学的关系展开了热烈讨论。一 些专家提出:经济的发达并不一定能带来文学的繁荣,如明代的山西。但多数专家则认为: 经济是影响文学发展的最基本因素。明代中后期,经济繁荣的江南地区吸引了大量的作家定 居,也涌现出大批优秀的作品,这是文学与经济良性互动的典型例证。一些学者结合地域对 作家作品进行探讨,对徐奋鹏、阮大铖、胡应麟、宋玫等以往不甚被重视的作家进行了研讨 。会议期间,举行了“中国明代文学学会(筹)”成立会,推举章培恒任会长。
*钱穆先生《清儒学案》述略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载陈祖武撰《钱宾四先生与 〈清儒学案〉》一文介绍,钱宾四(穆)先生早年著《清儒学案》,因稿沉长江而失传,所幸 有《清儒学案序目》将其大要先期刊出,因此,原稿虽失,精义尚存。研读《清儒学案序目 》可知,钱先生以为,以学案体记清儒学术,有唐镜海(鉴)、徐菊人(世昌)二家在先,但一 嫌陋狭,一嫌泛滥,均无法与《明儒学案》、《宋元学案》相提并论。清代学术有两个特点 最宜注意。第一,“理学本包孕经学为再生”,清代并非“理学之衰世”。第二,清代理学 “无主峰可指,难寻其脉络筋节”。故仍主张用学案体。他的《清儒学案》即围绕64位案主 ,分四阶段述一代理学之演进。第一阶段晚明诸遗老之精深笃实,远迈宋明;第二阶段顺康 雍时理学成为压束社会之利器;第三阶段乾嘉诸儒沉浸经籍,“理学本包孕经学为再生”, 与晚明诸遗老异曲同工;第四阶段为晚清70年,道咸同光四朝,理学俨若复兴,然而,倏尔 之间便成陈迹,其成就尚不及顺康雍时期,问题之症结乃在不能因应世变,转而益进。
*苏辙佚文《诗说》、《春秋说》辑考
《文学遗产》2004年第1期载舒大刚等撰《苏辙佚文二篇:〈诗 说〉、〈春秋说〉辑考》一文称,本文所辑《诗说》、《春秋说》不见于今存各本《栾城集 》,为现行各家苏辙文集的整理本和苏辙佚文的辑本所未录,也为苏辙研究者所忽略。本文 通过对其内容的比较研究,揭示《诗说》与苏辙《诗集传》和《古史》二书所持观点基本一 致;《春秋说》与苏辙《春秋集解》“西狩获麟”注解完全吻合。《诗说》与《春秋说》实 是苏辙两篇“诗经学”和“春秋学”的重要论文,对研究苏辙的经学成就和学术思想至关重 要,不可等闲视之。
*明清通俗小说文体交叉、融混新论
《学术月刊》2004年第1期载纪德君《明清通俗小说文体交叉、 融混现象刍议》一文认为,明清通俗小说文体交叉、融混现象甚为普遍,究其原因,既是由 “文学既定规范的枯萎和对变化的渴望引起”的,同时又取决于时代文化思潮、创作风气、 审美时尚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影响。通俗小说文体的交叉、融通,能够积极地改进、转 化某类小说渐趋枯萎的文体规范,扩大其社会生活容量,拓展其审美畛域,有效地推动该类 小说创作的进一步开展,而且还可由此衍变出新的小说类型,丰富古代小说的艺术宝库。
*春秋战国时期的公私观
《南开学报》2003年第4、5期载刘泽华《春秋战国的“立公灭私 ”观念与社会整合》一文指出,中国古代的公私观念成型于春秋战国时期。在这一时期,“ 公”的 价值意义与其所表达的社会公共事物与公共关系相联系,把国家、君主、社会与个人贯通为 一体。同时,先哲们把“私”视为万恶之源,对它进行猛烈抨击,但士人的私理、私论却大 行其道,而社会关系也以“私”为纽带进行了空前改组。总起来看,“立公灭私”成为这一 时期的主流意识,“私”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被取消了,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君主国家与 民间社会形成了尖锐对立。